港人反送中运动要不要“见好就收”?
胡平
港人反送中运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无限期推迟修例。不少人鉴于八九民运和占中运动的经验教训提出:港人的反送中运动要不要“见好就收”?
在我看来,港人的抗争既然不可能一步到位,“见好就收”自然是必要的。只是这次反送中运动的情况和八九民运以及占中运动有所不同,因此,“收”的意义也有所不同。
在八九民运中,“见好就收”的“收”,指的是撤离广场(然后转为其他方式,如校园民主,深入民间,等等);占中运动中,“见好就收”的“收”,是指撤出占领(然后转为对话及其他方式)。这次反送中运动一开始我就指出,香港有集会自由游行自由,人们可以用集会游行等方式自由地表达诉求,而集会游行这类方式本身就是有开始有结束,有放有收的。
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总结占中经验,认为当时太过“有进无退”,感慨群众性的街头运动易放难收。戴耀廷提到法国的黄背心运动,法国的黄背心运动是星期六、星期日才出来行动。戴耀廷认为黄背心模式很值得参考,应该不再进行长期占领,而是有进有退。这次反送中运动基本上采取的集会游行等方式,所以它基本上解决了“收”的难题。
至于说有少数抗议者自发地占领或静坐、围堵,因为群众运动不可能像军队那样令行禁止,这类少量的自发行动很难完全避免,但是它们无碍于运动的主体或主流,一般也就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反送中运动出现了一些被称为“勇武”即暴力边缘的行动,例如7月1日的冲击立法会大楼的行动。支持这种行动的人宣称,因为“和理非”无效,所以要“勇武”。《纽约时报》中文网6月17日发表 Keith Bradsher 的文章“习近平治下中国最大的政治让步是如何发生的?”。文章说,6月9日,百万港人举行了反修例的和平游行。但政府的立场只是在三天后发生了一场规模更小的示威活动后才开始转变。6月12日的抗议活动以和平的方式开始,后来发生了某些抗议者撬起砖头扔向警察,警察用橡皮子弹和催泪瓦斯予以回击的情况。香港浸会大学的政治学者高敬文(Jean-Pierre Cabestan)说,6月9日那次适合家庭的游行不足以传递一个信息。文章引用高敬文的话:“不对当局施加一点暴力和政治压力的话,你什么也得不到。”
我认为,这种以为和平抗议无效,“勇武”即有一点暴力的抗争才有效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港府不是来自民选,因此它常常对民意无动于衷,无论民意是以和平的方式表达还是以勇武的方式表达。占中运动就是例子。占中期间不止一次发生过“勇武”抗争,但当局并未让步。这次反送中运动之所以能迫使港府让步,首先是6月9日和12日接连两次强大的抗议声浪,还因为港人民意的有力表达引爆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包括建制派的内部分化以及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尤其是美国国会提出要停止香港特殊关税区等制裁议案。再看2003年反23条立法的那次抗争,港人举行了50万人的和平大游行。那次抗争中并未出现任何暴力成份,但是由于它造成了建制派的内部分化,一批建制派议员反戈,导致立法会无法通过,迫使港府不得不让步。
由此可见,在可以引爆连锁反应从而迫使港府让步的问题上,港人采取非暴力抗争而无需乎加入暴力元素,就可以促成;在无法引爆连锁反应从而迫使港府让步的问题上,非暴力抗争固然不可能取得成效,加入暴力元素也不可能。一些港人采取勇武抗争,在道义上固然有其正当性,但是我们不可高估其在政治上的有效性,也不可忽视其副作用,尤其是被当局利用、反过来打压港人自由空间的可能性。
RFA首发,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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