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又再爆醜聞!
侯鎮安
2021年3月2日星期二晚,一間中共國企的高層,在灣仔一間高級私人會所,宴請區嘉宏(香港入境處處長)和鄧以海(香港海關關長),共九人同檯在席,公然違反「限聚令」,公然漠視防疫措施,其中一名國企高層,更涉嫌在當晚強姦一名女子後被捕。事件一直保密,直至6月22日星期二,有人向多間香港新聞機構告密,只有《明報》斗膽調查,並於7月8日刊登報道,市民才得知!
自香港回歸至今,特區政府醜聞多的是,政府紀律部隊的醜聞,已經不止一次,警隊的醜聞,就更加不止一次!最近一兩年,政府紀律部隊的醜聞,就越來越多!
2020年2月16日,「香港警務處」高層,無視防疫指引,照辦恆常公關活動,跟一眾影視名人在九龍塘一會所,聯歡晚宴,約二百人在席,為了感謝眾藝人「撐警」,時任警務處處長(一哥)鄧炳強(新任保安局局長),不負責任,大放厥詞!本來無人知悉,後來,在席的,退休後才因退休前以警棍,胡亂鞭打途人,被判入獄的朱經緯警司,把自己拍攝的晚宴片段,在互聯網公開後,市民嘩然!
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中午前後,香港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國家安全處處長) 蔡展鵬,離開「灣仔警察總部」,步行8分鐘至附近莊士敦道191號至193號,勝意大樓1樓A室「VIET SPA」(現已改名為「Daisy Spa」)接受性服務,剛巧遇上同事執行「打擊色情場所」的「查牌行動」,斷正!事件一直保密,直至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晚上,有人向多間香港新聞機構告密,市民才得知!
自從中共打死了「蘋果」後,白色恐怖彌漫整個新聞界,大家都自我審查,大家都非常小心!幸好仍有《明報》肯仗義執言,捍衛市民的知情權,否則,香港就真的玩完了!
3月2日晚國企高層宴請處長和關長一事,《明報》報道後,全城熱議,但是,大家過分集中「漠視防疫措施」和「違反限聚令」,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為什麼中共國企要宴請兩個紀律部隊的首長?是否有事相求?還是有事吩咐?是否秘密交易?是否唔見得光?是否要保密?是國家機密?還是不正當的國家任務?抑或只是一般的私相授受、普通的行賄與受賄?
6月22日的匿名投訴信,《明報》沒有公開,所以市民暫時仍然未知是哪間國企請客,亦未知在灣仔哪間高級私人會所請客?見到《明報》的報道後,7月8日早上已經有多個其他本地媒體,包括香港電台,向警方查詢,向入境處查詢,向海關查詢,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查詢,向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查詢,向特首林鄭月娥查詢,但是直至晚上,全部皆守口如瓶,有的說沒有補充,有的索性不作回覆,為什麼?政府遲早都要向公眾交代,難道還可以瞞天過海嗎?
首先,國企是否有行賄?處長和關長是否有受賄?特區政府必須盡快說清楚,廉政公署亦應該盡快主動調查,以釋公眾疑慮!此外,根據防貪指引,處長和關長接受五百元或以上的款待,必須要先向上司報告和申請批准,他倆有做到嗎?他倆的上司,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新任政務司司長)知道嗎?有批准過嗎?李家超為什麼要批准?為什麼不避嫌?還是李家超根本蒙在鼓內?政府也應該要交代!
第二,事件中是否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否有破壞特區政府的聲譽和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必須要調查清楚,違者必究,公事公辦,律政司鄭若驊司長責無旁貸!保安局鄧炳強局長責無旁貸!政務司李家超司長責無旁貸!特首林鄭月娥責無旁貸!
第三,處長和關長早已作出《公務員宣誓與聲明》,發誓必定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如今兩人公然違反「限聚令」,公然漠視防疫措施,公然接受國企高層的好處,還有受賄之嫌,仍然算是盡忠職守嗎?仍然算是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嗎?仍然算是沒有違反《公務員宣誓與聲明》嗎?仍然算是遵守著《公務員宣誓與聲明》嗎?必須要調查清楚,違者必究,公事公辦,公務員事務局聶德權局長責無旁貸!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責無旁貸!
筆者的疑問,亦都是廣大香港市民的疑問,希望特區政府能夠開誠佈公,盡快交代,免得市民對香港政府的信心,跌至新低!
最後,也是最重要,就是希望《明報》今次「爆料」,不會被中共視為「違反國安法」,祝願《明報》不會因為今次報道,就得到跟《蘋果日報》一樣的待遇;祝願《明報》不會被要求交出報料人的身份!祝願《明報》不會被大搜掠、大搜查!祝願《明報》不會有人被捕!祝願《明報》不會被凍結資產!祝願《明報》不會有朝一日也要被關門大吉!阿門(Amen)!謝謝!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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