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權分立」的閉門會議(二)
侯鎮安
既然「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已經按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意思,下達文件,表明澳門和香港,都決不能繼續行歐美的政治模式,決不能繼續走「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的道路,「港澳辦」和「中聯辦」也不斷敦促香港特區政府要做「野」,決不能闊佬懶理,決不能坐視無為。為此,2019年3月初,林鄭月娥(特首)已經召開了第一次閉門會議,請來各相關司局長,共謀對策。會議不設記錄,全程off-minutes進行,所以無須負責支援和記錄的高級公務員在場,負責雜務和斟茶遞水的二級工人,也不得內進,會議歷時約兩個半小時,期間完全無人出入,相當神秘。
其後,類似的神秘閉門會議,初期平均每兩個月都有召開一次,就算是修訂逃犯條例期間,社會運動(反送中運動)期間,大三罷期間,也不例外。及後,武漢肺炎爆發,疫情期間,此定期閉門會議,不但沒有間斷,還越開越密;近期,更增加至每個月兩次,目的是希望能夠盡快落實真正不要「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
其中一次閉門會議,就是要從名義上著手,透過更改名稱和描述,把香港現行的「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齊齊降格!
會議先討論如何透過改名來貶低「三權分立」,由於上次會議,特首已經叮囑大家要做好會前準備,所以會議一開始,大家便拋出很多建議,例如:三權分工、三權分治、三權分責、三權分力、三權分拆、三權分辦、三權分行、三權分為、三權分散、三權分開、三權分擔、三權分裂、三權分列、三權分合、三權分作、三權分業、三權分政等。
又例如:三權一位、三權一處、三權一署、三權一體、一地三權、三權一政、三權一力等;也有人建議用「三權配合」。
其中討論最多的是三權分治、三權分責、一地三權、三權一政、三權分列、三權分政等;可惜全部都未能產生貶抑「三權分立」的效果!
正當大家感到惆悵之際,張建宗(政務司司長)忽發奇想,突然提出:如果叫「香港特色三權分立」可以嗎?社會主義可以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三權分立也可以有「香港特色三權分立」,不是很合理嗎?如果不喜歡,叫「中國特色三權分立」也可以!
楊潤雄(教育局局長 )附和:似乎行得通!
陳茂波(財政司司長)反駁:行不通!共產黨喜歡社會主義,認為社會主義是好東西,捨不得放下這標籤,所以才使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說法。相反,共產黨不喜歡「三權分立」,認為「三權分立」是壞東西,不希望中國有「三權分立」,更不希望香港有「三權分立」,又怎會接受「中國特色三權分立」和「香港特色三權分立」呢?
林鄭月娥(香港特首)贊同:冇錯,我們的任務是否定「三權分立」,不是肯定它。「中國特色三權分立」和「香港特色三權分立」,不但沒有貶抑「三權分立」的效果,反而令人有「三權分立」可以繼續存在的錯覺,非常不妙!再議。
聶德權(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現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據聞2014年內地深化土地改革,為了保護農地和改善三農問題,實行「三權分置」,「三權」所指的,就是:農地所有權、農地承包權、農地經營權,只是三個權利,並非三個權力那麼大!用來貶低「三權分立」,最好不過!
邱騰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早年曾任環境局局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冇錯,農地的「三權」來自共產黨,香港的「三權」也是來自共產黨,比喻得好,非常貼切,非常吻合!
鄭若驊(律政司長):這個說法都好,可以讓香港人明白,香港的所謂「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只是中央恩賜的權利,並非歐美西方「三權分立」中,所謂的權力;有權利,就自然有義務,並非任你獨大,並非任你為所欲為!
林鄭月娥(香港特首)贊同:非常好,以後就不用再叫「三權分立」,應該要統一改叫「三權分置」!那麼,「司法獨立」又如何?應該怎樣改呢?請問!
陳茂波(財政司司長):我建議「司法自治」!
鄭若驊(律政司長):我建議「司法自助」!
林鄭月娥(香港特首):波叔,請您先說!
陳茂波(財政司司長):香港只是自治,並非獨立,所以司法也應該只是自治,而非獨立!
林鄭月娥(香港特首):說得好!「司法自助」又如何?
鄭若驊(律政司長):「司法自助」即是不假手於人,香港人自己搞掂,毋須動不動就要喊救命,毋須動不動就要請中央出手,毋須動不動就要請人大釋法!
林鄭月娥(香港特首):說得都好!我兩個都贊成,兩個都喜歡;我決定先諮詢「港澳辦」和「中聯辦」的意見,再作決定!
與會者無異議,也沒有其他臨時動議,特首遂宣佈休會待續。
結果大家有目共睹:
「三權分立」被矮化至「三權分置」,已成定局,相信不久將來,政府公文和網頁、學校教科書、大眾傳媒、司法機構,都會慢慢習慣,多說「三權分置」,少說、甚至不說「三權分立」,再配合政權將來施加的,運作上的實質改變,香港完全不再「三權分立」,指日可待!
至於究竟是「司法自治」還是「司法自助」,雖然暫時似乎尚未有定案,但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已經請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也罕有地發表公開聲明,憂慮香港的「司法獨立」,將會受到史無前例的威脅。相信無論將來改稱「司法自治」還是「司法自助」,政權一定會陸續推出措施配合,香港完全不再「司法獨立」,相信同樣也是指日可待!
不是已經很清楚了的嗎? 香港回歸至今超過廿三年,不但司法機構肯定香港有「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立法會和行政會議也普遍認同,香港特區政府也沒有否定過一次,中國政府也沒有否定過一次,不特止,政府們還多次標榜「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是香港的優勢;如今話收就收,筆者認為,上述種種,意味著習近平已經對「溫水煮蛙」感到不耐煩,中央也急不及待,不能繼續「溫水煮蛙」,不能繼續「慢火煮蛙」,必須加猛火力,盡快把蛙烹熟,送上餐桌!
事已至此,如果你還認為香港的「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不會「壽終正寢」,就未免太天真了!謝謝!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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