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1)
文/潘晴
佛教是非常重视生命的宗教,不杀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尤其在小乘佛教中更为严格。而藏传佛教(显密合一、三乘合一)无论在教义还是在传承方面,以及在对藏地民俗文化的影响方面,对生命的尊重(众生——指所有的生命类型)更远超过汉地。敬畏自然和尊重生命是藏民族的信仰和传统,之所以青藏高原被称为雪域佛国、人间净土,正是与上述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有关。但这样一个热爱生命、崇拜自然、虔信宗教、敦厚善良的民族,为什么会在今天已进入现代文明的社会生活中,发生了这么多起僧侣与民众为了信仰和自由,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用惨烈的自焚方式来向世界宣告:“不自由、毋宁死”呢?
面对这些悲壮、惨烈,连续发生而且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的自焚事件,国际社会表现出相当的震惊与困惑,但在基本应对方面,则束手无策和反馈无力。而华人社会除了冷漠之外,却出现了一些跟着中共的宣传口径随风起舞的人,这些人指责藏人自焚是违反佛教“不杀生”教义的极端行为,是危害社会安定的不道德的行为。更有一些人别有用心地将连续自焚事件的发生,归咎于达赖喇嘛和境外的西藏流亡政府,刻意淡化造成这一惨烈事件发生原因的背景情况,歪曲佛法、倒果为因,将人们对这一惨烈事件所产生的震撼和困惑,引向尊者达赖喇嘛的影响和西藏流亡政府的表态,这些人的险恶目的不难发现,就是为了掩饰事件的真相,即中共在西藏实行的殖民统治和专制压迫,才是造成藏人连续自焚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在连续发生了藏人自焚事件之后,国际社会和华人各界已有了多种反馈和评论,范围涉及到基本的人道立场,和历史、文化、宗教、信仰、人权、中共的统治以及汉藏关系等各个方面。人们对此观点分歧、莫衷一是,其中不乏截然对立的各种看法。除去因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导致的立场差异之外,另一个原因是,由于藏民族是一个佛教信仰深入灵魂和所有世俗生活方面的民族。那么,人们如何从佛教教义的角度来解读藏人的自焚事件?如何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来看待藏民族的“生死观”?这恰恰是目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而又感到十分困惑的一个认知盲点。
对此,中共方面开动了宣传机器,动员一些要人和名人(除了政府官员之外,其中有些人还冠以宗教头衔,如:佛学院院长、佛教协会副会长等等)纷纷出面,指责藏人自焚违反佛教的根本教义,以期达到宣传和欺骗的目的,企图将自焚藏人的殉道行为污名化。中共这么做当然不难理解,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是中共的一贯做法,但人们值得警醒的是,一个以无神论为基本价值观的政党和政权,由它的官员(或海外帮闲们)出面来解读佛教教义,实在是很可笑而又很阴险的企图,其真实性不光是可疑的,而且一定是对佛法断章取义和对公众刻意误导的。由于社会大众中的绝大部分人士(甚至包括许多普通的佛教信众),对佛教的一些甚深教义以及戒律的内涵不清楚或了解不够,因此产生一定程度上的疑惑和误解是难以避免的。即使是知识分子群体,在面对藏人自焚所带来的“生与死的震撼”时,由于无法真正理解佛教的“生死观”和普度众生不惜舍命的利他教义,在其基本的价值观念上,也只有选择尊重生命的人道呼吁。这些都是社会的本能反应,也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善良心愿。
笔者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在已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西藏流亡政府及相当多的人(包括笔者在内)发出停止自焚的各种人道呼吁之后,藏人自焚事件不光没有停止,而是愈演愈烈了呢?除了笔者在前面提出的事件发生大背景(即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中共的奴役和压迫)毫无改变,甚至变本加厉之外,藏民族的宗教信仰也是其中的一个不容忽略的原因。(这也是在汉人民众中,对杨佳抗暴,手刃恶警的击掌叫好而对藏人自焚的困惑不解中,所能看到的汉藏民族之间的观念差异。)那么,如何从佛教教义的角度来分析和理解藏人自焚背后的信仰因素,从而找到应对的方法呢?这也正是国际社会和公众急需了解和关注的,而正是在这个重要的方面,恰恰却没有多少人来出面来说明,从佛教教义的角度来解读的人士就更是少之又少了。
因此,笔者不揣浅陋,以一个佛门后学弟子的角度,冒昧地来探讨这个话题,即在佛教的根本教义中,是如何看待和衡量藏人自焚事件背后的宗教义理的。笔者十分清楚,在佛法的大海里,本人所了知者不过是一滴飞沫之微,以简陋肤浅的认知来写这个大题目,实在是不自量力。不过笔者也认为,向社会公众中对佛教宏大教义不熟悉、不了解的普通人来解答一些佛法知见疑问,也许由笔者这样的佛门后学、一介凡夫来介绍,或许可收浅显易解之效。更何况,这件事总要有人来做。于是,笔者在虔诚祈祷、正心诚意之后决定,抛开各种顾虑,为了有助公众解疑,吾当以发起菩提心为根本愿力,大胆的将此文写出来。
如今雪域多灾、佛子蒙难、强权凌迟、佛法受辱、邪说诡辩、充斥社会。而弘扬正法,厘清谬误,分清善恶、导正视听,是以佛门弟子,有义不容辞之责。故笔者此文之作,旨在拋砖引玉、导出贤达指引,匡正社会舆论。若因笔者无明、妄论经义、弃善罔法、误导众生、酿就恶果的话,后学深知佛法之威严,因果之不昧,因此甘下地狱,承受无间痛苦。在此尚祈各位佛门大德,不吝赐教。普愿天下有情,早日脱离苦厄,共登佛道。
一、藏人自焚的实质,是“自杀”还是“舍身”?
震惊世界的藏人自焚事件,在其本质上究竟是“自杀”还是“舍身取义”?人们对此的理解,往往会因一念之差,而谬之千里。那么公众又何以能解开这个疑惑,而获得正知正见呢?笔者的看法是,唯有真正了解佛教关于杀生戒律的完整定义,和大乘佛法救度众生的慈悲精神才能明白,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根据佛法的教义,大乘佛教的六度万行,首位既是“布施”,无论是“内布施、外布施、身布施、法布施还是无畏布施”,根本的内涵就是一个“舍”字,而“舍”的最高境界既是“舍命”。佛陀在菩提树下悟道之后,传法49年,留下由后世弟子集结的三藏十二部经律论、八万四千法门,无非是教导众生如何脱离生死轮回,证悟生命的本质。佛教的根本教义是对世界法则的真实认知,即“缘起性空、性空缘起”。众生因迷,执著假有,在生死轮回中不能觉悟,因此佛说万法,为的是救度众生,离苦得乐,究竟涅槃。一句话,释尊为一大事因缘出世,宣扬正法,既是为了众生的“了生死”。
基于生命轮回的实相,虽然佛教戒律严禁杀生,但为了救度众生,大乘佛教对“舍身取义”的菩萨行为,在三藏十二部经律论中也有相当多的开示,其中更有佛陀在累世修行中的事迹表范。这些经论和教义说明,如果本着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杀生(包括舍弃自己的生命),在大乘佛教的戒律中是开放的。譬如为护法、护教、救度众生,为护卫自己的国家、人民,如一旦战争爆发,为保卫家园,佛教徒可以上阵杀敌吗?面对罪恶侵凌,佛子可以止恶扬善、维护正义吗?大乘佛教的教义表明,如果是真正本着救民出于水火、杀一救百的愿心,并且甘愿承担因果轮回的果报,在大乘佛教的戒律中却是开许和赞美这种行为的。
佛教崇尚和平,尊重生命,但并不是在面对恶势力时的睡面自干主义者,大乘六度,虽重忍辱,但舍身为法,也是佛教的教义。倘若强权暴力侵凌,正法有将灭之忧,在理喻感化都无效果时,佛子也会奋起勇猛大力,起而抗暴的。如因缘僧护经所载:「为护生命,宁舍钱财;为护一家,宁舍一人;为护一村,宁舍一家,为护一国,宁舍一村。」毒蛇啮手,壮士断腕。上面这段经文,是何等奋迅果敢。在连续发生的藏人自焚事件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牺牲者,他们的临终呼吁都十分明确:“祈愿西藏自由,祈愿达赖喇嘛回家,祈愿西藏的宗教与文化得以保留”。他们的悲壮献身,真实的体现了佛教以身殉道、普渡众生的大无畏精神。90多位自焚藏人,以“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至诚情怀,以“救度众生、不畏地狱,舍身护法、不住涅槃”的大慈大悲,展现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震撼世界的宗教献身精神。当人们在回顾审视这些殉道者元气淋漓、信仰纯真、坚韧鲜活而又质朴无华的生命履历时即会发现,这些以燃烧自己,唤醒世界的人们,是一个个真正为救苦救难而入世的大菩萨化身,他们的“舍身取义”正是佛教大慈悲心的最高体现。
近代佛教高僧虚云和尚在《云门遗嘱》中曰:“身心济世,自他均益。拔众生难,刀山不畏。死生业定,何须忧虑。菩提愿满,顿超圣地。”虚云和尚所表述的这种自由无畏精神,笔者认为,正是对自焚藏人舍身救渡众生大慈悲心的最佳评价。这种“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高尚品质恰恰是藏地焚身的佛子们,对佛法“毁形守志节,割爱无所亲,弃身弘圣道,愿度一切人。”的证悟和献身。
近代的另一位佛教大德弘一大师(李叔同),无论世学佛学皆有深厚的造诣。七、七事变后,他在厦门弘法时,战事日趋紧张,各方都劝他避入内地,他却置生死存亡于度外,多次向人表示:“因果分明,出家人何死之畏”,“为护法故,不怕炮弹”,坚留不去。弘一大师认为:“觉了真理,乃能誓舍身命,牺牲一切,勇猛精进,救护国家”,号召佛教徒起来反抗日本侵略者。他甚至认为,必要的时候,应该做到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所以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对付敌难”,应该“舍身殉教”,而“殉教应流血”,同时将自己所居之室题为“殉教室”。他在1941年冬的《红菊花题偈》诗中写道:“亭亭菊一枝,高标矗劲节,云何色殷红,殉教应流血。”他自称“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并对此解释“佛者,觉也,觉了真理,乃能誓舍身命牺牲一切,勇猛精进,救护国家,是故救国必须念佛”。
在应证了佛法和高僧大德的开示后,我们再来看一位自焚的仁波切留下的遗嘱摘录,人们则会了解,是什么原因和力量,使得这些西藏僧侣和民众燃起雪域焚身之火焰的。下面是一位于2012年1月8日在青海果洛州达日县县城自焚的索巴仁波切的遗嘱。年仅42岁的他点燃汽油自焚,在牺牲前,他留下了录音遗嘱(部分节录):
我的牺牲不是为了显示自己有多么伟大,我诚心诚意地忏悔所犯三昧耶戒以及一切罪业,特别是金刚密乘的誓言戒——不允许对自身的虐待和牺牲,我在此虔诚忏悔。
我发愿,希望遍法界的一切众生,乃至如虱子等一切微小众生,临终时未有恐惧,不受痛苦,往生无量光佛的身边,获得圆满正等正觉的果位。因此我愿供养自己的寿命和身体。也为了人天导师尊者达赖喇嘛和其他所有高僧大德长久住世,而把我的寿命、身体化作曼札供奉给他们。
我做出这一行为,绝无贪图名誉、恭敬、爱戴等自私自利的心态,而是清净的,虔诚的,如佛陀当年舍身饲虎一般,其他牺牲的藏人同胞也是如我一般,为了真理和自由而舍生取义。
最后,国内外的所有法友,请你们不要难过,请你们为善知识祈祷。依怙我的老人们和百姓们也请如是发愿,无论快乐与痛苦、好与坏、喜与悲,我们都要依靠上师与三宝,除了三宝再没有依靠处,请你们不要忘记!
在连续发生的藏人自焚事件之后,达赖喇嘛尊者上师转世林仁波切也表示:自焚是利他舍身之菩萨行。
据【西藏之声6月2日报导】自2009年至今,已经有38名(当时的人数)境内藏人通过自焚的方式抗议中共高压统治,他们都一致表达最基本的诉求“藏人要自由”和“允许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但中共政府不仅没有正视事实,反而无端指责自焚是有人策划和煽动,是违背佛教教义,甚至说成是一种暴力行为。为此,现居印度南部的达赖喇嘛尊者上师转世林仁波切表示,自焚是利他舍身之菩萨行。
本台驻印南记者消息,应印度南部贝拉库北藏人组织的祈请,达赖喇嘛上师转世林仁波切于本月1日,向聚集的上千名僧俗民众传授了白度姆长寿灌顶。
林仁波切在传发会上表示,(录音)近来,西藏境内的局势非常恶化,尤其在西藏出现很多行菩萨行、为全体藏人的利益舍身自焚的人物,他们非常伟大,这也是在世界历史上的首次,因此,在座的每一位藏人共同发愿、念诵六字真言,为自焚的西藏僧人、尼姑和俗人进行祈祷是非常重要的。
林仁波切还鼓励全体藏人时刻牢记至尊达赖喇嘛的正确教导,努力把尊者的言教实践在日常生活中,并呼吁年轻藏人加强学习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知识,为民族大局付出努力和贡献。
此外,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首任佛法教师格西强巴加措,也就藏人自焚事件评论说,西藏僧俗自焚,完全没有违反佛教杀生的教义,也没有与佛法见解相违,更没有犯戒。因为西藏僧俗自焚的动机与目的,毫无沾染一点个人私利的味道。当他们在自焚就义时,所吶喊出的希望与心声是:“我们西藏人需要宗教自由!西藏人需要人权!允许尊者达赖喇嘛回西藏!”依这样情况而言,自焚者的想法是为了佛陀教法,为了护持佛法的正士夫,为了争取西藏民族的民主自由的权益,燃烧自己的身体,自愿献出生命。
强巴加措表示,全球藏人以及爱好和平自由的人们皆视自焚藏人为英雄;批评自焚藏人违反佛法教义、违反佛教宗义见解、犯戒者,表示他们实在不了解佛陀教义的核心要义,以及不懂当今世界情势。其它记载在佛经上,为他人利益而舍弃自身之菩萨行的事迹多得不胜枚举。
另外我们再看一下这个采访报道:“从佛教角度来看,自焚等同于自杀吗?特走访来自尼泊尔的图登喜乐格西(GesheThubtenSherab)谈有关自焚的议题……”
问:你如何看待目前藏族僧人自焚的问题?
图登喜乐格西:不仅是藏族僧人,目前许多藏族信众也开始自焚,这显示了在西藏的藏人,在面对自身的的文化和宗教时感觉到沮丧。
一般人的自杀,是他们对目前的生活感到痛苦,与觉得没有未来,因此,他们以为自杀就能避免再过这种痛苦的生活,但从佛教的角度来看,如果你还没有净化恶业,你目前以自杀摆脱这样的痛苦,但在未来(下一世)仍需要面对,除非你已经彻底净化了自己的恶业。
问:佛教戒律不许杀生,你认同自焚等于自杀吗?或你认为藏族僧人自焚的有其背后意义吗?
图登喜乐格西:是,不杀生是佛教戒律之一。我认为若有人自焚是由于无法处理自己的压力或痛苦,那是等同于一般的自杀。但是,若有人自焚的动机是为了利益更多的众生,或帮助众生带来精神上的灵修机会,其自焚动机没有以“自我”为中心,是为社会与为受苦众生带来好处,这就不等同于自杀。这像是一种牺牲,即使他们知道这样做的话,下期生命或会堕落到较低的境界,但若能为为众生带来好处,他们愿意采取这样的行动,愿意承担,这与一般的自杀不同。
问:当宗教面对打压,佛教徒应该选择何种方式来表达,最能体现佛教的精神?
图登喜乐格西:当然,最好的办法是通过非暴力的方式。但如果通过非暴力的已超过50年,可是并没带来任何太大的改变,一些人会变得沮丧,因此他们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不愿伤害他人的生命,他们选择燃烧自己来代替伤害他人。他们清楚自身对别人的愤怒可能会伤害他人,因此他们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来表达他们的挫折与困境。
问:在一个成熟的政治体制里,应如何看待宗教的发展?
图登喜乐格西:一个成熟的政权应该有宗教的自由。每一个宗教的信徒都应该有他们的自由去修学任何宗教的权利,只要它不涉及恐怖行为,没有利用宗教来分化国家和人民。
问:宗教的基本精神是促进和平与提倡非暴力。作为宗教老师的你,如何处理与面对因外部打压而导致的内心情绪?如何坚持非暴力于慈悲的理念?
图登喜乐格西:处理这种情况的唯一途径只有通过非暴力。愤怒无法克服愤怒,愤怒应以宽容,爱和同情心来克服。正如火不能熄灭火,但它可以用水来熄灭。
所以,如果我们以暴力的方式来对付暴力,只会带来更大的危害,它只是增加更多的暴力,带给自己与他人更多的痛苦。通过这种理解,我们应尽量启动自己内在的力量,努力去放下过于激动的感觉和思想,训练与培养自己拥有不受干扰和清净的心。
我们必须培养更多的同情心和慈悲心来面对那些带给我们痛苦情况的人,因为他们创造这么多的恶业,他们将会带给自己更多的苦。我们可以通过慈悲心去面对每一个众生,即使他们带来大量的痛苦给我们,去想像他们或是过去世的父母、亲人或朋友。有了这种理解,我们将能以慈悲的心来面对他们。
当然,已经发生的事,我们不能改变这种状况,因此,我们要学习接受它作为恶业的承担。但与此同时,因为业力可以改变的,因此,我们可以改变未来。所以,我们不应有一直承受恶业的心态,因为业力是可以改变的。
不过,不要因为我们用慈悲心来对待他人,就意味着我们允许他人剥削或虐待我们,它只是意味着我们可拥有不同的回应或以更好的态度与心境来回应。有时或许我们要以强烈的态度来表达自己,或让他人不要造更多的恶业,重点是我们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背后要有慈悲心和同情心,而不是愤怒或负面的情绪。
例如:一位关怀与疼爱孩子的母亲,有时候她们要帮助孩子成长,她们会试图以温和的方式来教导孩子,当她们的孩子没有改变,她们就会需要以更坚定更强硬的方式来教导来表达,但行动背后是因为爱和慈悲。
问:藏传佛教在西藏所面临的最大困境是什么?
图登喜乐格西:他们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他们渐渐失去自己的文化、传统、自己的身分与失去宗教的灵修方式。如果失去了藏传文化或藏传佛教,这也是世界的损失,因西藏文化也是世界的遗产之一。藏传佛教的流失,不仅是西藏的损失,它也是整个大乘佛教和整个世界的巨大损失。
问:如何与执政当局沟通,以取得更大的宗教自由空间,而达到双赢局面?
图登喜乐格西:执政当局与代表西藏的双方在沟通上必需要诚实,要有对彼此的信任和尊重。如果双方都能做到这一点,将会带来双赢的局面。西藏应该要保持自己的文化,身分和他们的精神生活的面貌。汉人或许要学习了解西藏人的精神与心理需求。
在看完了上述的报道之后,读者也许会发现,笔者之所以提出,为什么需要对藏人自焚是“杀生”还是“舍身”作出正确的判断。是因为人们往往会在不完全了解佛教教义之前,错误的先入为主,认为自焚当然就是自杀,而自杀当然也是杀生,因此忽略了在大乘佛法的教义中,对为了捍卫宗教信仰或救护众生,出于慈悲和利他原因的自杀,是有不同的解释和戒律上的开许的。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藏人自焚,归类于人们一般意义上所认为的“自杀”。在宗教意义上,一般用“舍身”或“牺牲、殉道”来形容这种情形的。在佛教三藏十二部经律论中,就有许多记载为救度众生,佛子、菩萨们舍身的故事(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中,笔者会作专门的介绍)。
笔者并不是拿这些教义和说法来为自焚藏人作辩护,逝者已去,这些连生命都已舍弃的英烈们,是不会在意世界上有一个凡夫俗子来为他们辩护的。笔者专门论述这些自焚藏人“舍生取义”的献身行为,是基于在佛教的教义和根本精神中,本来就是如此。释迦世尊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惟入地狱,且常住地狱,不惟常住地狱,而且庄严地狱。」地藏王菩萨说:「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大乘理趣经说:「不怖地狱,不求生天,不为己身而求解脱。」这都是佛教中自我牺牲精神的写照。当然,近年来发生的藏人连续自焚事件,更有其非常严峻的社会现实和历史背景,对整个事件的评论,已经大大超出宗教范畴内所提出的问题了。由于涉及藏人自焚事件的原因范围庞大,因此,本文下一部分的重点不在于对整个背景情况做全面的讨论,而在于专门介绍大乘佛法中慈悲、布施、供养、护法、利他、舍身等佛法教义和历史上相关的真实记载,希望能够对读者和公众全面地解读藏人自焚的殉道行为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而佛教主张的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美好、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的,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但佛教这个美好的愿景,在今天的雪域高原,却完全沦落为了人间地狱。中共喉舌为刻意掩盖藏人自焚的背景真相,转移公众视线,借佛教不杀生的主张来扭曲自焚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这才是违反佛法因果关系的邪见)。一般社会大众由于对大乘佛法的戒律并不真正了解,故很容易被欺骗和误导,而佛陀传法宣教、制定戒律,纯粹是基于大悲心来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众生、救度众生的缘故,这才是佛陀所制戒律的究竟密意。这在本文的第三部分(如何解读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中,笔者将会专门提出来与各位讨论。
由于篇幅的关系,《如何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的第一部分:藏人自焚的实质,是“自杀”还是“舍身”?就谈到这里。第二部分将专门介绍大乘佛法中慈悲、布施、供养、护法、舍身利他的佛法教义和历史上相关的真实记载。第三部分将重点讨论:如何解读佛教“不杀生”的戒律?汉地佛教与藏传佛教在戒律传承方面的同与异,当代佛教大师们又是怎样来开示有关戒律中的甚深法义的?第四部分是当代历史中佛教法师们的“殉道录”。敬请各位读者和关注西藏命运的人士批评指正。
潘晴
2012年12月3日
于澳洲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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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2)
作者:潘晴
逝者已去,无论人们对此有多少困惑和对此有什么样的价值评判,都请我们先站在基本人道的立场上,双手合十,为这些英灵祈祷吧!愿他们的灵魂能够早日得到佛光的指引踏上彼岸,阿弥陀佛!因为根据佛法教义,我们每一个生命来来一趟人世都是极不容易的,生命无价,大爱无疆,世人无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只有在面对死亡时,才使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在哲学意义上懂得了众生的平等。生命的尊严,也只有在死亡面前,才获得了永恒的意义!请各位扪心自问的想一想,90多位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既然能够在最后的刹那间决然地舍弃生命,其内心世界一定是经历了大波大澜之后,才能如此从容和坚定地去拥抱死亡的。那些殉道者的精神世界,绝不是俗世中的人应该去妄加猜测和贬损的,能以生命为代价的动机和行为,总有一种精神的力量在其中。面对死亡,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灵魂救赎,不管你是否理解自焚者的愿望,尊重死者都是生者应有的道德操守。这一点,也许是我们继续讨论下去的一个共识。那幺,是什幺样的信仰价值和精神榜样,成为了这些献身者的力量来源呢?这是本文第二部分将与各位讨论的内容。在本文第一部分发表之后,美国的一位张健先生慧眼独具,指出:“自杀还是舍身,这句话说道点子上了”。那幺,究竟佛法大义对此是如何表述的呢?请看本文的第二部分:
二、利他舍身式的自杀——大乘佛教的自杀观
大乘菩萨的利他精神是伟大的,能为众生舍弃所有的一切。不仅布施财物,还要布施自己的“头目脑髓”,并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上等布施。其实从早期佛教开始,就有很多佛陀舍身于众生的本生故事流传了下来,内容主要是强调慈悲、强调舍的功德,例如大家都很熟悉的“舍身饲虎,割肉喂鹰”的记载,或者强调为求正法,不惜身命。佛陀在往昔修行菩萨道时,曾做过种种舍身供养及救生供养。比如他曾经为了向罗刹恶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喂;又曾在雪地见到饿虎,因缺食物,几只幼虎也将饿死,所以投身饲虎。这是佛陀基于“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的慈悲精神而倡导的布施。佛陀在因地修行时的种种布施行为,激励着后世无数修行者舍身布施。这是真佛法的精神,这种利他舍身,完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自杀。
像世界上其他宗教一样,殉教也是大乘佛教里常见的一种舍身自杀动机。大乘经典中常常提到为了维护佛法或某一种教义,佛教徒应有殉教的精神。例如「央掘摩罗经」中就说:「我当于尔时任荷正法,一切阎浮提及诸洲间不惜身命,演说如来常恒不变如来之藏。」《胜鬘夫人经》里有三大愿也说到「舍身命财,护持正法于所生身不惜驱命。」北周最有名的僧崖,「以布裹左右五指烧之,以日继夜,并烧二手,眉目不动,后又烧身,身面焦坼,尚在火中礼拜」。另外,《比丘尼传》的昙简和净珪亦「舍生死身供养三宝」。
在《央掘摩罗经》和《胜鬘经》等经典中,一再强调护法的必要性,强调不惜身命来护持正法。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到,在佛教受到迫害时。从道积的绝食身死以抗议北周武帝(西元574-78)的灭佛,一直到近代1949年在东北抗议中共逼迫而自焚的果舜和尚,1966年文革初期,西安法门寺主持良卿法师为保全佛舍利自焚身亡,以身殉教。以及为抗议南越吴廷琰政权对佛教的迫害,释广德等七位僧侣的护教自焚,佛门中殉教自杀的例子屡见不鲜。而依大乘教义,这类殉道式的自杀是受到赞许的。因为殉教的目的主要是护持佛法,以对抗外来的教难。
其实,千古艰难唯一死,人无不爱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舍或用火烧身,那是需要很大的决心和牺牲精神的。因此,如果严格的从佛教历史记载上来讲,确实也不能把“舍身自焚”简单的说为自杀,就像不能把佛陀“舍身饲虎”称为自杀一样。历史表明,为了维护自己的佛教信仰,护持正法,佛教徒经常需要献出自己的生命,尤其在“法难”时期,这种殉教的自杀特别多。如前面已经提到的一些例子,在佛教历史上“三武一宗”法难之一的北周武帝废佛时,佛教所有的经像几遭焚毁殆尽,当时静蔼法师以“毁教报应”力谏武帝,但不被采信,后来遁入终南山,因自愧无益于佛法,乃趺坐石上,自割其肉而死。当时许多出家人不愿意还俗,便跳崖而死,或绝食而亡,这种殉道式的自杀是非常令人感动的。
佛教中还有许多为求正法、护持众生的感人故事,如宋朝一位性空禅师坐水而死的事,也很有传奇性。当时有贼人徐明叛乱,使生灵涂炭,杀伐甚惨,性空禅师十分不忍,明知在劫难逃,还是冒死往见徐明,想感化他,就在吃饭的时候做了一首偈自祭:“劫数既遭离乱,我是快活烈汉,如何正好乘时,请便一刀两段。”因此感化盗贼,解救了大众的灾难。又如:唐代玄奘大师为求正法,西行取经,涉八百里荒漠,途中失水,几至丧命。但他宁愿向西方进一步而死,不愿向东方退一步而生。禅宗二祖慧可,参拜达摩祖师,立雪求法,自断一臂供养达摩祖师,而不退初心。世人如果对这些事实稍有了解,谁还能说佛教只是消极避世的宗教呢?谁又能说佛门弟子的修行只是烧香拜佛呢?《高僧传》中记载,昙林以身喂虎救助村人,法进割肉以济饥民。佛教徒在“法难”时期,为维护自身信仰、护持正法而献身,这才是令人感动的佛法精神。
其实不光佛门如此,在儒家文化主导的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舍身取义、杀生成仁”的故事,如春秋战国时,燕太子丹与田光谋刺秦王,田光推荐荆轲,太子:“此事关系燕国存亡,务请保密。”田光:“是!”回家后立即自杀,用自杀来表示不会泄密,体现了古人的生死气节。
宋朝的文天祥领兵抗元,失败被俘,元军统帅张弘范及将领李恒每日好酒款待,百般劝降,但在文天祥认为,死并不严重,失去名节才是严重,于是写下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过零丁洋〉一诗:“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后,从容就义。
此外,大乘佛教中对“舍身”的布施和供养,有着完全不同于小乘教义的论述。在信仰力量的驱动下,大乘佛教出现了烧身供养佛及舍利者,称为“舍身供养”、“烧身供养”,并认为这是布施行中之最尊、最上者。如《法华经》卷六《药王菩萨本事品》中所说:“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不如以身供养,即服诸香、旃檀、熏陆、兜楼婆、毕力迦、沉水、胶香,又饮瞻卜诸华香油,满千二百岁已,香油涂身,于日月净明德佛前,以天宝衣而自缠身,灌诸香油,以神通力愿,而自然(燃)身,光明遍照八十亿恒河沙世界。其中诸佛同时赞言:……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于诸施中最尊最上。……勤行大精进,舍所爱之身,供养于世尊,为求无上慧。”
除了《法华经》药王菩萨的事迹成为燃身供养的依据之外,大乘菩萨戒中也有明言,鼓励这种做法。《梵网经》曰:“若佛子,应好心先学大乘威仪经律,广开解义味,见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论,应如法说一切苦行,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饥虎狼师子一切饥鬼,悉应舍身手足而供养之....若不如是,犯轻垢罪。”《梵网菩萨戒经》第廿六条独受利养戒曰:“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须,悉以与之”,第四十四条不供养经典戒曰:“剥皮为纸,剌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按:此即‘刺血写经’的由来)
又如《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四种决定清净明诲》中释迦牟尼佛曰:“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熟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有经律二方面典籍的根据,自然地烧身燃指等种种表现宗教热诚和信仰的行为,成为了中国佛教的一大特征。古往今来也有不少高僧效法经典,纷纷舍身、燃指以表诚心。中国自东晋末年后即曾流传舍身之事迹,其初多为慈悲行而舍身命。及鸠摩罗什所译《法华经》盛行之后,仿效药王菩萨行舍身供养者屡有其人。《高僧传》(梁释慧皎)和《续高僧传》(唐释道宣)中列有“亡身”篇或“遗身”篇,专门收集牺牲自己,割肉以啖饥民;或奉献一躯,燃臂烧身供养佛陀的僧人。如隋慧斌法师隐居匡山之时,诵《法华经》,初诵经竟,即燃左手第四指,以为供养。后晋息尘法师阅《大藏经》,“匝设斋,然一指伸其报庆”,后“复炼一指。前后计然五指”。一日闻风翔府法门寺有佛指舍利真身,前往瞻礼,又燃一指供养。最后,“息尘之双手唯存二指耳”。类似息尘大师这样燃指供佛的高僧,在古代有很多,如隋代的僧亮、刘宋的僧庆、南齐的法凝、北周的僧崔、唐代的无染等。《高僧传·亡身篇》便记载多位舍身者。如僧富,精苦修习头陀,常常仰慕修习药王烧身供养,便以布及香屑缠身,诵《法华经》至《药王菩萨本事品》时点火烧身。慧绍也是诵《药王本事品》而自焚,且有种种神异感应。《高僧传·亡身篇》有十二人,《续高僧传·遗身篇》有十四人,《宋高僧传·遗身篇》有二十四人,可见这种烧身供养十分盛行。
在近代高僧中,虔诚燃指供佛者也不乏其人,如近代高僧虚云老和尚就曾在宁波阿育王寺拜佛舍利,曾经燃指供佛,大病不药而愈。近代寄禅敬安法师曾剜臂肉如钱大者数块,注油中燃之供佛,复燃去左手两指供佛,他有《自笑诗》记述此事:“割肉燃灯供佛劳,了知身是水中泡,只今十指唯余八,似学天龙吃两刀。”因此自号“八指头陀”。历史有名的八指头陀的别号就是这样来的。当代亦不乏一些出家人燃指供佛。从中国历代高僧来看,很多人都曾燃指、燃臂甚至燃身,其实以前和尚的戒疤(汉传),就是在头顶燃香而产生的。再如:近代有释弘一法师刺血写经,当代有释本焕燃臂供佛并刺血写经、释明乘燃指供佛并刺血写经等等。
在大乘佛教中,舍身燃指,是修行者舍身或燃烧手指以供养诸佛菩萨,用来表达信仰的虔诚,以及布施供养之心,达到增上道业的目的。大乘佛教认为:为佛弟子,应以舍身、燃指、燃臂、燃顶的方式,来供养诸佛以及佛塔,依靠这种供养功德,可以消除宿世的罪业,将来能够得到无上的福报。
释宣化法师在《妙法莲华经浅释》中曰:“焚身供佛的精神,眞是伟大之至!后人效法者很多。余作偈曰:“显亲宗亮大慈仁,助人燃指发道心,夙愿克遂眞快乐,本怀已畅喜雍容。”
天台宗的智顗大师读诵《法华经》,当他读到经里赞叹药王菩萨的烧身是“真精进是名法供养”时,他豁然悟道。对这种供养方式,他的了解是这样的:“真法供养者,当是内运智观,观烦恼因果,皆用空慧荡之,故言真法也。又观若身若火,能供所供,皆是实相。谁烧谁燃,能供所供,皆不可得。故名真法也。”真法供养是以智火烧烦恼身,以空观悟入能所不可得的实相,而不在于真正肉身的焚烧。他这种解释也许更能符合现代一般佛教信众对大乘般若空观真义的理解。
其实,佛陀广说教义,为了阐明事理,往往采用了很多包括比喻等方法来达到目的,但是在注重实际的中国人心中,对这种舍身燃指供养佛菩萨的方式并不是停留在理念上,而是认为应该付诸实践的。
不过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在同属大乘佛教的藏传佛教历史中,却鲜少有苦行式的宗教自杀以及燃身供养的情形发生。依后学粗浅地理解,可能最主要的原因是西藏佛教密宗对人身体存在的重视,密宗有些修法,肉体是修行中很重要旳因素。这与它的「人身难得」,「即身成佛」的思想很有关系。而且藏传佛教中的修行次第严谨,戒律严格,以慈悲利他为修行原则。认为单纯地想以舍身求证果位,这不只干犯戒律,而且也不合佛法之真精神。至于在必要时,舍却一己身命而拯救无数众生,才是值得尊敬的菩萨道之行持。这也是笔者为什幺在90多位藏人自焚事件发生后,感到极为震撼的原因。因为在藏传佛教中并无这种历史传统。因此,只能解读为现在的西藏(指整个青藏高原),已到了前所未有的“法难”时期,所以才会发生这令千古历史也为之发抖的惨烈悲情!
从上述的佛教经论和历史故事中,人们可以发现,其实在东方的传统文化中,古人对所谓的“生死”早已看透,“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更是先圣们留下的至理名言。古人曰:“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历史上有着太多太多的故事流传了下来,一代又一代的人,或为成全名节,或为保卫疆土,或为完成忠烈的志愿,或为行侠仗义,除暴安良,他们宁可牺牲生命也绝不苟且偷生。而佛教的献身精神则更为宏阔,大乘佛教的六度万行,之所以“布施”第一,正是佛教“舍”的精神体现。笔者介绍的这些历史记载和佛经典故,在互联网上都可以查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查阅,而且内容更为详尽。至于上述的一些事例,可参看《高僧传》系列。其中专门收集了许多舍身修行的高僧事例。
而藏人自焚无论从人数上,还是性质上来看,都属于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极为震撼的“利他舍身”式的信仰献身。而每一位牺牲者所表达的愿望,都是为了西藏自由,为了达赖喇嘛回到西藏,为了捍卫西藏的宗教、文化、信仰。所以笔者认为:为了这些愿望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其献身的意义是决不能与一般的自杀行为相提并论的。他们菩萨般的利他舍身,乃至为教牺牲,为信念而死,为民族而亡。那正是他们的生命意义所在,是藏民族更超越的生命价值观的展现。
着名政论家胡平先生,在《驳中共官方及其御用学者在藏人自焚问题上的荒谬论调》一文中对藏人自焚的原因有深刻的阐述,驳斥了中共的论调,与笔者想要说明的观点完全一致,因此特引入本文,共读者阅读参照。
文/胡平
11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从佛教根本戒律看僧人自焚事件”,作者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德成。文章说:“最近,在四川藏区发生了几起僧人自焚事件,原本以慈悲济世、普度众生为己任的修行传教者,未能践行‘法门无量誓愿学’、‘众生无边誓愿度’的宏大誓愿,而以无明、残忍和极端的方式引火烧身,自绝于释门信众,令人震惊,令人发指。这种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佛教的核心要义,更是对佛教根本戒律的肆意践踏。”
李德成的文章不值一驳。在佛教历史上,有不少僧人以自焚方式护法殉教。1966年文革初期,全国各地破四旧,教堂寺庙都受到很大冲击。7月12日,几百名中学生闯进佛教胜地法门寺大肆破坏;法门寺主持良卿法师为保全佛舍利自焚身亡,以身殉教。国内的《百度百科》也称良卿法师为“着名的佛教殉教者”。搜索《谷歌》“良卿法师”,竟有5,610,000条,一眼望去,全是赞叹敬仰之词。李德成敢否认敢抹杀吗?
不错,佛教反对杀生,反对自杀,但这不包括为信仰为自由反压迫的自杀殉道。台湾的星云法师曾专文论述这一问题。星云法师说:“自杀虽说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许多圣贤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为国家、为人类的利益而自我牺牲,你能说这不算是伟大的道德吗?如果把一个人害死是不道德的事,那幺法官判人死罪,这究竟合不合乎道德呢?法官判处罪犯死刑,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公理与正义,你能说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吗?再如两国交战,一旦战争就要杀人,佛教不容许杀生;杀敌是犯戒,那幺战争杀敌,合乎道德吗?”星云法师指出:“如果用嗔恨心去杀人,当然是不道德;如果用慈悲心去杀人而救人,却是大乘菩萨的道德。”星云法师引用伦理学家赫宁的话,一个国家的间谍如果为了维护重大机密而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不算自杀,因为这种行为不是出于自私的动机,而是为了保卫国家的秘密,是为了国家的安全;“这种为了某种高尚理想而结束小我生命的行为,不是‘自杀’,而是‘牺牲奉献’”。
1963年6月11日,越南僧侣、66岁的释广德法师,为抗议吴庭艳政府迫害佛教徒,在西贡街头自焚身亡。星云法师当时就写文章表示“哀悼与声援”。星云法师说:“虽然佛教徒没有武力,从来也不用武力,但佛教徒有比武力更强的信心,更强的自我牺牲精神。”这就表明,自焚不是暴力,不是武力,而是自我牺牲。星云法师明确表示:“我们对这次越南佛教徒护教的奋斗经过,庄严的虔敬之心油然生起,不禁要高叫出:‘赞礼佛陀伟大的圣教,赞礼越南佛教徒的护教热情,更赞礼广德大师的殉教精神!’”
星云法师赞颂释广德,称他为“伟大的圣者”,“他把一生奉献给佛教,最后连生命也交给佛教了,而且交给得轰轰烈烈。为了拯救佛教,他在火焰中焚烧达半小时之久,竟没有皱一下眉毛,也没有动一下嘴唇,他的安祥、镇静;他的愿心、定力,赢得了全世界人类的眼泪。我们可以预感到:吴廷琰总统有坦克枪炮,有宪兵警察,但他不曾胜过越南佛教徒伟大的殉教精神。”“我们佛教徒在历史上,向来与世无争,但为了圣教的存亡,只有用慈悲自我牺牲的精神,和对方摊牌。对于广德大师的这位狮儿的殉教,我们仰首望着云天,说不出是喜是悲,我们感到辛酸,也感到光荣!”
在文章的结尾,星云法师向全世界的佛教徒发出呼吁。他说:“广德大师的牺牲,可说比山还高,比海还大!全世界佛教徒,应该在为这位圣者致哀之余,更要歌颂他的殉教精神;我们应该把他殉教的经过,作成传记,永远的教导未来的佛门弟子,作为精神读物!”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谈到藏人自焚事件时,居然指责藏人组织,指责藏人组织对自焚“不仅不予以谴责,反而进行美化、炒作,甚至煽动其他人仿效”;甚至还说藏人组织的做法是“挑战着人类的良知和道德底线”。天下没有比这种攻击更荒谬更颠倒是非的了。按照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的说法,星云法师对释广德自焚的赞叹与歌颂,岂不是加倍的“挑战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吗?
百度百科是中国大陆自家的搜索引擎,星云法师是中共当局视为友人的宗教领袖。上面我引述了他们的文字,且看当局及其御用学者何言以对。
今日中国堪称自杀大国,自杀者的绝对数量世界第一,相对比例也位居前列。中国也是自焚大国,就在最近一段时期,藏人僧尼自焚,拆迁户自焚,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的自杀和自焚案例中,反对权力的压迫占很大比重。事实上,所有的自焚都是对当局的抗议。当局自己心里非常清楚,所以它倒打一耙,反而给自焚者以及同情自焚者的一方扣上种种罪名,力图把水搅浑。有些民众出于对这种问题的不了解不熟悉,或许也会感到困惑,以至于误解了自焚抗议的意义。因此之故,我们有必要对包括自焚在内的自杀性抗议做深入广泛的阐发与解释。
另外,胡平先生在《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自焚》一文中,对“自焚”所表现出的深刻内涵和社会原因也有精辟的论述,读者不妨一读,相信可以得到启发。因篇幅关系,仅摘录其中部分段落:
一个人当众自焚,就是要死给大家看;要死得轰轰烈烈,震撼人心;就是要表现出超人的毅力,从而表现出为理想、为信仰、为尊严而宁死不屈的精神。我们知道,有些自杀是舍生取义,是以死抗争。用艾未未的话:「生命用结束肉体的存在形式来证明精神的存在,或是意志的抗争。」抗议性自杀最着名的做法就是自焚。当众自焚必定属于抗议性自杀。自焚是控诉,是抗争;或者,是吶喊,是呼吁。
有人说必须反对自焚,因为生命高于一切。
这话未必正确。因为人之为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有着比单纯的活着更高的追求。如果一个人甘愿牺牲一己的生命,为了自由,为了尊严,为了信仰,为了「大我」,我们是没有理由从道义上予以反对的。
——以上引自胡平先生在《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自焚》一文
台湾的圣严法师在“论自杀”里也指出:佛教虽然反对杀生,但“佛教不是鼓励自私的宗教。如果为了救济众生,在必要时可以舍身,如果为了维护神圣的信仰,在必要时可以殉教;并且,一个真正的菩萨道的实行者,应该是头目身肉,无一不能施舍的,比如释迦世尊在往昔生中的菩萨阶段时,曾经屡屡舍身,如《法华经》中说:“未有一微尘如芥子许非菩萨舍身命处”,便是最好的说明。其实《杂阿含》卷三九及四七,就有三位罗汉自杀,佛陀倒是赞成的。”
台湾的释恒清法师在《论佛教的自杀观》论文的结语部分中,也对佛教利他舍身式的自杀作了总结,现摘录如下:
大乘佛教的宗教自杀可分下列几类:(1)舍己为人,(2)表现宗教信仰,(3)殉教,(4)求法,(5)禅宗说法式的自杀。重视个人与群体关系的大乘佛教,强调甚至鼓励菩萨行舍己为人的宗教自杀。这种行为非但没有被认为消极,非理性,罪恶或不合道德,相反的它是身为宗教行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大乘佛教着重的信仰热诚,则反映在燃身供佛的实践上。中国佛教秉受的是大乘佛教。虽然有人认为中国佛教是「大乘教小乘行」,但是起码在「亡身」的修持上,中国古代僧侣是忠实地恪守经典中所描述的菩萨的实践方式。正因为如此,而引起正反两面争论是否一般凡夫适合效法激烈的宗教自杀行为。如果每个人的自杀能像禅师那幺自在,也许就不会有争议。禅师们那种洒脱自在的「自杀」,可算是现身说法表现禅宗特有的精神。
在藏人连续自焚事件发生之后,笔者在出席澳洲悉尼举办的“自由在烈火中”研讨会中发言时也曾指出:在佛教的教义中对杀生是不允许的,这也是目前一般人对藏人连续自焚事件所感到困惑和迷茫的原因。然而在大乘佛教的教义当中对戒杀是有不同的看法的,佛教南传教派到北传教派当中对杀身都做过不同的解答。在佛教教典中指出在众生无明的情况下来残害自己的身体是错误的,然而,在大乘佛教的教义当中,对以利他主义的护教护法的献身行为,或者燃身和焚身是开许的和赞同的。特别是在捍卫宗教信仰方面的殉教,以及为利他舍身方面的牺牲。
笔者在发言中专门介绍了一个佛陀的本生故事,说明大乘佛教中强调甚至鼓励菩萨们的舍己为人的杀生意义。佛陀在因地修行的某一世当中为了救五百罗汉,曾杀死一名海盗,当时佛陀的化身是一位船长,杀死这个海盗完全是为了救度众生,从内心来讲是大菩提心所为。当时不仅五百罗汉得救,被杀的海盗也被超度到佛国无造恶之地,这就是佛性妙用,然而众生无法认知佛陀的密意。所以一般信众只知佛教不杀生的教义,而不知道佛法中既有戒杀的戒律,也有为护法护教拯救众生利他行为时对“杀生”开许的戒律。(有关对大乘佛教“杀戒”内涵的详细讨论,请见本文的第三部分)
在讨论了“利他舍身式的自杀——大乘佛教的自杀观”之后,人们对藏人自焚究竟是“杀生”还是“舍身”应该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即使我们离开宗教教义,回到世俗的世界里,以当代社会的人权标准来看待目前的藏人自焚事件,也应该有一个基本道义立场的判断。从普世价值的角度来看,藏人用自焚的惨烈行为,表达了对中共专制政权的殖民统治,对摧毁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暴力压迫提出了最为强烈的抗议!而这种抗议是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表达的!然而笔者也十分悲哀地看到,这种让千古历史都为之发抖的,震憾人心的事件发生后,世界却依然在冷漠着。与此同时,在华人群体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麻木和冷血,以及丧失人性的一些狂言。说明了,经历了中共60多年的精神毒害后,在我们这个民族中,已有相当多的人在作为人的道德属性上,已经无药可救。因此,我们在见证了藏人浴火焚身的惨烈悲情时,同样也见证了国人中一些人良知的死亡。
因此笔者认为:西藏人民通过这近百位的烈士的牺牲,用鲜血、用生命燃烧的火炬所象征的道义力量,已经足够足够了!因此,我再次呼吁藏人们不要继续自焚下去了,因为这种为道义献身的生命付出,有良知的人才能被感动,有正义感的人才会为之震撼和站出来说出真话。而对于那些以杀人为统治手段的魔鬼们,那些在中国大陆可以将大量活人的内脏掏出来去卖钱的魔鬼政府,牺牲再多的生命,他们会感动吗?会弃恶从善吗?这个已经极端功利化的世界,又是否能真正站出来主持公义呢?作为一个佛门弟子,虽然我完全理解自焚藏人伟大的献身精神,理解他们的舍生取义完全没有违反佛教的教义。我在悲痛之中对献出生命的藏人们只有表达万分的崇敬,但我还是要再次呼吁藏人们珍惜生命,能够坚强的活下去。我深深知道,在佛法的伟大精神上,这些利他舍身的藏人是大慈大悲的活菩萨献身,在这些自焚藏人的英灵前,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任何话语都是苍白的、无力的,而造成这一千古悲情的元凶,中共政权却依然像一个巨大的怪兽,用它残暴的利爪,撕裂着雪域高原。笔者虽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凡夫,但无法沉默下去,笔者写下来这些文字,就是为了让世界不再沉默。因为笔者深深知道,这些为真理和自由献身的藏人,他们英勇和悲壮的事迹,不光会深刻的影响未来,而且将永远的留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上!
(注明:本文是笔者“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们自己”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
潘晴
2012/12/7
于澳洲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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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3)
文/潘晴
佛教戒律中,对“戒杀”还是“开许”截然不同的态度,需要我们追本溯源,来探究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始佛教经典中曾记载了僧团内部大量的自杀现象,佛陀因此制定了“不杀生”等戒律。但也有一些自杀事件被佛陀默许。当时判断自杀的标准,是以自杀者本身死前的心境和死后的去向来决定的。
如果能够体悟诸法无常、无我、没有烦恼和痛苦,佛陀是允许一些比丘自杀的。佛陀开示:如果能够对身体无有贪著,无有欲望,便是善终,后世果报亦是善的。所以跋迦梨自刎后,佛陀也同样为他说“第一记”。可见在特定的条件下,自杀已因现实情况而被容许。
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不同之处在于,小乘重在自我解脱,大乘重在利他。这种崇高的精神,在佛经中一再提倡,成为菩萨道行者追求的重要目标。正如《菩萨十住经》中所说,菩萨为救众生,内外一切,皆可施与他人。其中有……妻子男女.及支节手足,耳目鼻舌,举身施与,无所爱惜。大乘经论中广引释迦佛前生时,牺牲自己性命救度众生的故事不胜枚举。可见大乘菩萨行者对信仰的热衷要远远超过小乘。
那么,同为大乘信仰的藏传佛教又是如何看待“生死”的呢?首先,我们需要来了解藏传佛教中对“生死”的一些看法:
一、藏传佛教的“生死观”
人们都说西藏是神秘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西藏的宗教为它披上了神秘的外衣。佛教自7世纪传入西藏并与本土宗教苯教相互融合,形成独具雪域特色的藏传佛教以后,佛教文化就已成为西藏的主体文化。佛教的思想观念已渗透到人们的思维模式、道德规范、风俗习惯、行为方式中,同时在西藏的哲学、文学、教育、法律、天文、医学、美术、建筑等方面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对于生死这样重大的问题,藏传佛教更表现出了雪域独有的特色。
作为一支有别于印度佛教和汉地佛教的宗教流派,藏传佛教虽有自己的特色,如自己原始的苯教信仰、神秘的密宗现象等,但藏传佛教依然以印度大乘佛教的基本理论为主体。在生死观问题上,藏传佛教继承和发扬了印度佛教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的学说,将人的一生划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个部分。认为人在现世中得到的幸福或者灾难都是前世行为的因果报应,而在现世的善恶行为同样会成为来世报应的根据。但佛教认为生死之苦是可以解脱的,佛教的经典中渗透了对生死的态度,佛教的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就是三种解脱生死之苦的方法。四谛是以苦为因修道求果的解脱法,十二因缘是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解脱法,六度则是自利利他的解脱法,可是若要从根本上解脱痛苦,最根本的就是要消除“我执”。佛教认为众生由于不能体认自己的心性,而起种种妄念、执着、造业,结果受因果报应,在生死中轮回没有期限。故众生只要能够了知体认自己“本无生死的寂灭之心”,看清生死实相,破除“我执”,就可以正确的看待生死,证悟所谓“生死涅槃”。受佛教的影响,所以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的思想深深的反映在藏民族对待死亡的态度上。
与其他民族相比,藏民族在看待“生死”的问题上也许更为超然,其中最殊胜的特点就是重视临终关怀,让临终者面对死亡,正确地看待死亡,了解生命的意义。因为面对死亡,每个人都充满了恐惧,人们认为现有的一切都会随着死亡的到来而消失,人们面对即将失去一切时,都会表现出否认、愤怒、失望、接受等几个心理过程。所以临终者更期待被人理解,作为家人或者朋友要帮助临终者面对死亡,帮助他确立死后能转生三善趣的信念。由于受到佛教的影响,藏民族对死亡的看法是:肉身虽坏,精神不死,死后复生,流转不息。藏人特别是生活坎坷的人对死亡却又充满了希望,认为死后可以转生更好的境界,故藏人表现在脸上的死亡态度更多的是安定、慈祥、充满信心。
“中阴救度”是藏传佛教中独特的教义,是针对如何面对死亡,使死亡成为好的转生来世的导引之法。藏传佛教将人的生存状态特意划分出了“中阴”阶段,即人死后到投生前的这个阶段,一般为49天。按照《西藏度亡经》的观点来看,生命是由连续不断的意识境界组成的。最初是“生有意识”,最后是“死亡意识”,介于两者之间的即“中阴”境界,这三个阶段也分别称作临终、法相及投生中阴,他们代表初期、中期和后期“中阴”。《西藏度亡经》中对死亡的过程有详细的论述,这本书在藏民族的死亡观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故人们认为对于处于中阴阶段的亡灵念诵此法可以使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处的境界,帮助他们能更快地转生。
正是由于这样的宗教传统,所以我们看到,在一起起自焚事件发生后,藏人们无论是僧侣还是民众,都会自发的去保护自焚者的遗体,防止中共军警的抢夺,自发的聚集数千僧侣和民众为亡者进行“超度”仪式,念诵各种往生咒和《西藏度亡经》,使他们能顺利的进入三善趣,并且家人也不表现出来悲痛以免让亡者有牵挂而不能转生。家中有人去世当然伤心,但是藏人却把这种悲痛转化成为对死者的美好祝愿。总的来说,藏民族在生死问题上,对生和死都倾注了大量的关怀和祝愿。
由于受到藏传佛教生死观的影响,藏民族不光在人死后,为亡灵进行“超度”仪式,在处理遗体上也体现了藏族的特色。他们认为人死之后还要根据今世的业继续在六道中轮回流转,但是身体就像被抛弃的破衣服一般,成为一件没有用的东西,这样的观点似乎也在提醒他们认识到自己,目前(今生今世)只是大千世界中的一个过客。藏族人认为尸体是没有用的,与其浪费,不如布施予鸟,也算是在世间的最后一件善事,即“天葬”。天葬是西藏处理尸体的一个特殊方法,也是西藏的特色。即人死后会把他送到天葬台,并由专门的天葬师肢解以后喂食给秃鹫。把尸体布施给秃鹫,一方面是受到佛教“六度”布施的影响,另一方面藏族崇拜神鹰,认为它是沟通天上和人间、人与神的使者,人们希望通过它把自己的神识带上天。此外还与藏族的“天”信仰有关,“天”在藏族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它不仅作为自然界的天,也是人格化的天。关于天葬的来历和确立,人们认为可能与早期弃尸荒野任鸟兽食之的做法有关,久而久之就形成定式。此外,将天葬作为藏族的主要葬式可能与后期密宗在西藏的兴起有关,密宗将“尸林”(天葬台)视作特别的道场,认为是空行母聚集的地方,可以得到加持,在尸林中修持可以克服自身的恐惧,考验修持者的毅力,消除杂念幻觉等。藏族人民在进行天葬时,会脱掉死者所有的衣物和饰物,意味着人是怎么来到世上的也是怎么走的,不想让任何的外物牵绊着。
在西藏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人死后的葬俗并不仅仅限于天葬,会根据自然环境、死者的身份有天葬、水葬、火葬、塔葬、土葬等形式。虽外在形式有所不同,但是都表达了人们对死者能转生善趣的美好祝愿,笔者认为西藏的天葬则更多的反映了藏民族超然的“生死观”。
在了解了藏民族的“生死观”之后,针对公众最为困惑的问题,即信仰佛教的藏人,虽然他们“舍身”的目的很明确,但毕竟是以付出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这种牺牲是否符合佛教“不杀生”的戒律呢?是的,这个问题是理解藏人自焚事件的关键点,也是笔者撰写此文的出发点。那么,为什么在社会发展已步入现代化的今天,藏民族仍要为维护宗教信仰、为争取民族自由而悲壮献身呢?如果理解了佛教制定“杀戒”的真正内涵之后,人们的疑虑就会豁然开朗。就会明白藏人自焚是基于舍身利他的崇高目的,这是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与佛教戒律并不相违。人们一旦了解了真相,中共对自焚藏人“污名化”的指控就会不攻自破。而造成如此惨烈自焚事件背后的真实原因——中共对藏民族奴役和压迫的真相,就再也无法继续掩盖了。下面我们就开始讨论本文的第三部分,也是对理解上述问题来说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
二、如何解读佛教“不杀生”的戒律
针对藏人自焚事件,人们最困惑的问题是:按佛教戒律,自杀罪极重,根据藏传佛教密宗“人身难得、即生成佛”的修行教义,人们应该更加珍惜生命。而藏民族又是一个深受佛教“因果轮回”思想影响的民族,自焚藏人中又有许多是僧侣,有的甚至是仁波切(藏传佛教的活佛),应该持戒更严。不杀生(包括自杀)是佛教的基本戒律,僧人出家时都要受戒,即使是在家信众,只要皈依了三宝,也要受“五戒”。那么有人要问:倘若是为了伸张正义,启醒愚蒙,存志士之仁,怀慈悲之义,为信仰、为民族献身而自杀者,是否也有罪呢?
佛教大德李柄南居士对此是这样说的:佛法有原则,有方便,未可呆板。所问之事,果于众于国有益,即可为之。佛经有割肉饱亲,半偈舍身等,便是其例,世法中不降敌,不辱身,其例亦多。义之所在,焉得说罪。
笔者对此的理解是:佛教杀生是重于动机,佛教所谓的「不故杀」,是因为广泛的大乘慈悲思想而来的,换句话说,佛教的不杀生是基于生命轮回的实相和甚深慈悲的观念,基于因果法则,在行为中必须要有选择,不是盲目的,而是采取重点主义。佛陀制定不杀生戒,以及在大乘戒律中的开、遮,是论心成罪,而非否定生命,不论它的轻重——都是论心成罪,看你的心态动机是什么。
什么是戒?戒,梵语“尸罗”,清凉义、谨持义,也称为戒律、律仪,包括止持和作持,即此应做,此不应做。严持戒律,能防非止恶,令身口意三业清净、威仪具足;面对可意境或不可意境,不起贪嗔之心,内心清净无染;烦恼现起时能够及时觉知,并如法断除烦恼。
佛教最基本的“五戒”,本质是论事不论心,也不难持。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比如说杀生,你看见一小动物,或你的仇人,你心里有杀的念头,但并没有行动真的去杀害它(他),不算犯戒。而菩萨戒(大乘戒律)则是论心不论事,对杀盗淫妄四重戒、或开缘、或遮持、端看动机、论心成罪。
大乘佛教中的菩萨戒,非常重视心意犯罪的轻重,每一条戒相之中都有开、遮、持、犯的分别,如《瑜伽菩萨戒本》中说:为利他故,善权方便,杀盗淫妄、身口七支、于彼众生、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而且生多功德。
犯同一条戒,因动机、方法、结果等的不同,导致犯罪的轻重与忏悔的方式也不同。如杀人时要具足“是人、人想、杀心、兴方便、使人断命”五个条件,才构成不可悔罪,这与现代刑法因重视犯意和犯罪事实而制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审案和判案的道理是相同的。但是佛教心意戒的积极意义,在要求个人自发地观照身口意的起心动念,防范不法于念头起时,较世间法更为彻底。
那么什么是菩萨戒呢?
什么是菩萨戒?就是发菩提心的菩萨所持受的戒律。汉传佛教历史上一直比较流行《梵网菩萨戒》。但是,《梵网菩萨戒》是入地菩萨的境界,是卢舍那佛在千花台上为释迦牟尼佛及大千世界云集的大菩萨所说,所以较难行持。与此相比,《瑜伽菩萨戒》是未来佛弥勒菩萨根据佛陀的经教,并结合众生的实际情况,为娑婆世界的众生而说,开遮很合乎人性,比较容易行持。而藏传佛教一直流行的是《瑜伽菩萨戒》,有关译本和注疏约有八九种之多,如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正戒论》等。对于汉地信众了解菩萨戒而言,是非常好的参考资料。
“瑜伽菩萨戒”的戒条为四重四十三轻,“梵网菩萨戒”为十重四十八轻。
“杀、盗、淫、妄”四戒是佛教中最基本的戒条,为什么“瑜伽菩萨戒”的四重戒中却没有这几条?圣严法师对此的解释是:《梵网菩萨戒》属于顿立戒,不需要经由五戒、八戒的次第,也不需要具备声闻戒的基础,就可直接受菩萨戒,自然要强调“杀、盗、淫、妄”这些基本戒条;而《瑜伽菩萨戒》属于渐式戒,必须以别解脱戒为基础,必须受五戒、八戒或沙弥戒、比丘戒之后,才能进一步受持菩萨戒。
由于“杀、盗、淫、妄”为声闻戒中的基础戒,即别解脱戒中已经包含,而“瑜伽菩萨戒”所强调的只是作为菩萨戒的重点,即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从对治凡夫的贪、嗔、痴来制戒,因此,“瑜伽菩萨戒”的四重中不包括“杀、盗、淫、妄”这几条基础戒。
所以,它们的不同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1、梵网戒本为释尊所说;瑜伽戒本为慈氏弥勒所说。
2、梵网戒本具明十重四十八轻,为道俗兼摄之顿立戒;瑜伽戒本以三聚净戒、四种他胜处法为基准,亦通摄道俗,然必先受声闻七众戒而久已成就无犯者,方能受持,故为渐立戒。
3、梵网戒本较为严格繁琐,受者应绝对依教奉行,善守律仪,遮止一切轻重垢染;瑜伽戒本则较方便善巧,通权达变,是染非犯,有开有遮。
总之,《梵网经》的戒条,很符合汉地的伦理和佛教界的习惯;而《瑜伽菩萨戒本》开遮善巧,通权达变,更易为人接受。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藏传佛教中的一位大法王是怎样来解读《菩萨戒本》中对舍身布施的看法,以及在菩萨戒中对杀戒是如何开缘的论述:
《走向解脱·菩萨戒品》节录
——菩萨戒律仪论大法王白玛旺甲造堪布益西彭措译
丑三、饶益有情精进(节录)
1、舍身布施
……有人说,虽然精进能成佛道,但此过程中必须修持施舍手脚肢体等苦行,因此他十分害怕,这是由于愚昧,自生无端的困惑与恐惧。《入中论》中说,菩萨一方面因强烈的大悲心,一方面以无我的智慧,在布施自己的身体时,不但没有痛苦,反而会生起欢喜心。即使暂时没有证悟这种境界,要感受一些痛苦,但是这种苦与轮回苦有轻重利害之别。为利有情,应勇敢承受这种痛苦。
如《经观庄严论》云:“荷负众生担,懈怠丑非胜,为解自他缚,精进应百倍。”菩萨发心荷负众生重担,若懈怠则为丑事,为解自他种种系缚,应当百倍精进修行。菩萨的精进不被妄念、烦恼、苦痛等一切违缘所动摇。菩萨看到世人的野蛮、残酷、毒害、斗争等,心无退转。乃至证得菩提果之前,对勤行各种善法无有厌足,饶益有情无有间断。
金刚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曾于五台山亲见文殊菩萨,尔时于智慧伏藏中自现的教言《忠言心之明点》中云:“无始轮回痴暗中,流转无亲如疯人,寻找寂乐美宅故,今应喜闻佛经海。”诸大德均强调以多闻而求闻的智慧,不但是凡夫,乃至三地菩萨都应精进求法,如经云:“越过刀山与火海,舍生赴死求正法。”
……如下所说。就禁恶行戒而言,若以嗔恚心杀生犯堕罪,若以菩提心等的善心去杀生,是堕罪之影事。杀生是严重损害众生的事,以大悲心不杀生是无罪的,但若杀众生对他有大利益,不去杀他是无罪的影事,实则造罪。以其它烦恼心造罪业情况依此类推。
2、杀戒如何开缘
当对他人获得利益成了殊胜方便的时候,十不善业中身口之七不善业有开许的机会。譬如为了救度很多众生的生命而杀一屠夫;遇到一个快饿死的人,自己去一个富人家偷东西给他吃,使他免于死亡;若有一女人贪淫烦恼炽盛,若不与淫,她将死亡,为救度她而行邪淫;若有一人即将被杀,藏于自家而妄语说见他逃别处;若有一恶友欺骗另一人,将彼引入堕落险地,为救彼而作两舌;若有一人内心痛苦,为减轻其苦恼,或有喜欢言语之人,为引导他进入佛门,有这种必要而绮语;或为调伏某人而呵斥责骂等作恶口,如上所说皆为开缘,表面看起来为不善业,实是善法。身口七支之开缘如下作详述。
杀生开缘。如果菩萨得知有一盗贼为了获得财物即将杀害许多生命,或者将杀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者他将造多种无间罪业,菩萨这样想:“如果我杀死那个恶人,自己就会堕地狱,如果不杀,他将造无间罪业,受无量大苦。我自己宁可杀那个恶人堕地狱,而不让他受无间地狱大苦。”菩萨如此思考之后,生起意乐,为将来的缘故生起怜愍心而断恶人性命。在正行杀时,自己怀着善心或无记心,不间杂恼恨。又因为没有其它方便可得,所以深生惭愧。由这样的因缘,虽然杀了那个恶人,但不违犯菩萨戒,反而能引生很多功德……(下略)。
如上所说,表面上看起来不善之行为,其实于众生有利益,为善法,佛均开许。《大日经》等经论只开许身语七支,于意之贪嗔痴不开许,因为判别善与不善唯依发心。《清净心之罪障经》中有这样一则公案,颂云:“善意将鞋垫,置于能仁顶,他人舍弃彼,二者得王位。”《中观四百论》云:“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菩萨戒二十颂》云:“具足悲心与慈心,及善心者悉无犯。”宗喀巴大师说:“心善地道亦贤善,心恶地道亦恶劣,一切依赖于自心,故应精勤修善心。”宁玛巴大成就者无畏持明洲在《功德藏》中说:“只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相大小。”因此,判断善恶的根据是发心,意之不善业何时也不开许。
——以上文字段落摘录于《菩萨戒律仪论》
看了法王的开示,笔者的理解是:受持菩萨戒是要以慈悲心饶益众生,要不为名相所惑,通权达变,做一切对众生有利的事。要以善巧摄受、接引众生,修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等四摄法门。一旦发心做菩萨,要求是很高的,所以菩萨行为是“难行能行”,必要时的舍身护法,舍己救人,或在必要时基于慈悲心,对性罪中“杀、盗、淫、妄”四重的开缘,都要符合饶益众生的大悲心。
从以上的介绍,不难看出菩萨戒和声闻戒的差别(即小乘和大乘持戒的差别)。而弥勒菩萨所说的《菩萨戒本》,里面字字句句都充满了佛法的高度智慧。为什么?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这个人事物复杂变迁的世界上,佛法要都能适应,世法、佛法一样,都要懂得通权达变。所以佛法不是死的,是活活泼泼的,对应教化各类众生,形式可以有千变万化。
但佛法万变不离其宗,“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慈悲利他”,这个原则是不变的。其实这些法理原则,戒经上都说得很清楚。但不了解佛法的人士和普通信众却不知道,所以一听到藏人自焚,先不问背景原因,就认为违反了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一旦这个观念先入为主,也就很难去了解事情的真相了。
三、藏人自焚是“舍身利他”的菩萨行
为什么笔者认为藏人自焚是“舍生取义”,而没有违反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简单地说:就是菩萨戒持戒的方式有开、遮、持、犯,每一条戒都有开缘,决定在利益众生的哪种状况之下,可以开缘。开戒不是破戒。破戒是没有开缘状况的时候,你要开戒,那就是破戒。开戒是为利益众生,是为感动一切众生,是令一切众生觉悟,菩萨不惜承担众生的业果,完全是基于利益众生的大悲心,所以佛法中才有特殊的开缘。
这个原则其实在世间法中也很好理解,比如说:人人都知道要遵守交通规则(戒律):红灯停、绿灯行,违章驾车就会发生交通事故,酿成生命财产的损失。而医院的救护车、消防队的救火车、执行公务的警车,却可以不受交通规则的限制。原因很简单,违章(开缘)是为了救死扶伤、救灾救人、抓捕罪犯,目的是为了公众的利益。人们只要置换一下,就可以领会。比如佛教中的“五戒”=交通规则,违章就会发生事故=违反戒律就会有果报,而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的违章是基于公共利益=菩萨出于利益众生的目的对戒律的开缘。
由上面这个简单的比喻,各位是不是对蕴涵深厚的佛法教义,产生了一种令人恍然大悟的感觉呢?弥勒菩萨说《菩萨戒本》对佛法的开示,对我们透过名相,看清因果,如实观察事情的本质,是很有启发的——如弥勒菩萨说,修菩萨戒的人,可以用霹雳手段显示菩萨心肠。基于救度众生的需要,在特定条件下,甚至是打人骂人、说谎、绮语、抢夺、杀人都可以开缘,不光无罪,还有功德。对此情形,社会公众如不了解佛法真意,就会误判,就如同目前在华人社会中普遍误判的一样,认为藏人自焚违反佛教“不杀生”的教义,这实际上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佛法是圆融的,为了救度众生,更是灵活通变的。
因为大乘佛法的根本精神是慈悲利他,只要是为了救度众生,为了制止罪恶(使罪恶者免于做出下无间地狱的罪业),对戒律的开、遮、持,都是不违背菩萨戒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佛法、菩萨道无处不在。六祖慧能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犹如觅兔角。人们如果真读懂了《瑜伽菩萨戒》,就知道世间一切真正为大众谋利益,为自由、民主、信仰、人权事业献身的革命家、政治家、人权活动家,乃至一般有正义感的民众,在弥勒菩萨看来,他们都是行的菩萨道。更不用说,震撼世界的藏人自焚,每一位殉道者都是为了西藏民族的自由人权、宗教信仰、民族文化而献身的,难道他们不是大慈大悲的菩萨“利他舍身”吗?其实,这是人们用常识就可以判断的,没有人会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没有崇高的目的,谁又会去选择赴死呢?
而雪域藏地是观世音菩萨的所化刹土,每一个藏族人都会念观音心咒。《宝箧经》中说凡是会念观音心咒的人都是大乘种性。所以藏族人应该说都是大乘种性,藏地的出家人没有不发菩提心的。出家人在受戒时,同时要受别解脱戒和菩萨戒,普通民众也深受佛教思想影响。所以笔者认为,那些为信仰、为自由、为民族献身的自焚藏人,无论是僧侣还是还俗的在家人(根据教义,戒体仍在),都可以说是菩萨的化身,大家应该对他们“舍身”的菩萨行,从心底里升起敬仰心。这不光可以清净你自己的心,也可以种下一颗慈悲功德种。在此,笔者真心的奉劝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不要因为自己不了解佛法,就跟着中共喉舌来指责、诽谤这些“慈悲利他”的献身者,因为依据佛法,这将犯下诽谤菩萨的罪业,《信力入印法门经》中说:“若其有人谤菩萨者,彼人名为谤佛谤法。”
佛经中说:“若以嗔心反对菩萨,比将一切众生关入牢狱的罪过还大。若诋毁菩萨,比杀害南瞻部洲一切众生的罪过还重。若生起嗔心而詈骂大乘胜解行菩萨或者对他们说不悦耳之语,比毁坏恒河沙数佛塔的罪过还严重。若诋毁菩萨,比杀害一切众生并夺取他们财产的罪业还要大。”一个人一旦入了大乘,只要相续中的菩提心没有失坏,对这样的菩萨都不能以恶心辱骂。而辱骂大乘胜解行菩萨的罪业比毁坏恒河沙数佛塔还严重。可见诽谤菩萨的罪过有多么严重。
需要了知的是,此处的菩萨不只是文殊菩萨、普贤菩萨等登地的大菩萨,而是指一切菩萨。很多经论中都说,诽谤菩萨罪的对境包括初发心菩萨,即相续中真实发起世俗菩提心者,诽谤这种菩萨也有严重的过患。由于菩萨往往隐藏身份,众生因为无明,常常对他们造下重罪。藏地有一个谚语:不知盗贼、菩萨在何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看到这里,各位就明白了,对待藏人自焚事件,不要以为可以信口开河,恶意诋毁。佛法不虚,果报不爽。不要认为这些自焚的藏人就是普通凡夫,理解了佛法,就知道这些献身者,才是“利他舍身”的真正菩萨行。
如印光大师云:菩萨之心,犹如太虚,无不包括。欲利益众生,作种种方便,不得以凡夫知见,妄生测度。以彼已证法忍,了无人我之可得。唯欲摄受一切众生,入于如来大觉法海。若有计较,便属情见,便与无人我之道,不能冥契矣。云布施头目髓脑,则诚然。
……此显菩萨内外俱舍,了无贪惜。内而头目髓脑,外而国城妻子,无一法生贪著,故能于生死中独得解脱。彼受施者,由菩萨愿力摄持,或于即时,或于后世,无不亲蒙利益,了生脱死。如歌利王之割截身体,后为最初得度之憍陈如。此种如太虚量之大菩提心,
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见测量?
四、不畏生死、不住涅槃
如何看待藏人自焚事件,其实反映了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在中共专制文化和无神论的影响下,国人中,只懂得强权,只迷信功利,只相信今世,只追逐享乐的人生观,已成为社会的潮流。在这样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下,藏人自焚所象征的“慈悲利他”的菩萨献身行为,确实与这些纵情物欲、醉生梦死的中国特色格格不入。人们真的要理解藏人自焚所表现的崇高精神,必须摆脱中共专制腐朽统治对我们这个民族精神文化的毒害,回归人性的良知与道德的本位。
庄子曰:「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藏人自焚正是以他们的献身,表现了:不畏生死、不住涅槃、以身殉天下的伟大精神。
慈济功德会证严法师曰:「人生有来有去,透彻因缘与无常之理,才能超越困境,做一个生死自在的自由人。一切人事圆融,了无牵挂,随顺因缘,死时无惧,这就是真正的了生脱死。」
《西藏生死书》与《生死无惧》二书的作者索甲仁波切说:「我们的无明所称的生和死,不过是那个流动和整体的不同面相而已。要学习如何死,就要学习如何生。而接近死亡,才可以带来真正的觉醒和生命观的改变。」
索甲仁波切又说:「生命就是生死共舞,无常律动,每当我听到山溪奔腾、浪涛拍岸,或自己的心跳声,宛如听到无常的声音,这些改变,这些小死亡,都是我们活生生地和死亡接触。对某些修行成就者而言,死亡并非挫败,而是令人欢欣之事,是此生最具荣耀的时刻。我希望每个人既不怕死,也不怕活,每个人都死得安详。我希望每个人透过心性和实相的了解,找到终极的快乐。」
西藏白教祖师密勒日巴尊者说:「死是生的表征。我的信仰就是活着——死去,没有任何反悔。再三观想死亡时刻的不确定,我占领了不死的、永恒自性的城堡,现在所有死亡的恐惧已逝,永不再起。」
读了这些智者对生死的看法,各位是不是有了一些启发?是不是对“舍生取义”的藏人有了一种新的了解?是不是对佛教戒律有了新的认知?笔者对佛陀制戒真义的理解,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佛教戒律对于杀生(自杀)的价值判定,主要依据是否有利于慈悲利他、救度众生目标的实现。这样的立场既有传统佛法教义的根据,也受现实中社会正义价值取向的支配。
本文对藏民族的“生死观”和佛教戒律中“开、遮、持、犯”的介绍就到这里。敬请读者关注本文的后续部分:如何理解佛教“杀戒开缘”背后的慈悲内涵?笔者将会讲述几个生动的故事,对读者从佛法教义来看藏人自焚,会有启发和帮助。
(注明:本文是笔者“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们自己”的系列文章)
潘晴
2012/12/13
于澳洲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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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4)
作者:潘晴
本文在前几部分发表后,引来了一些匿名辱骂和攻击。近日来,中共的喉舌也加强了对尊者达赖喇嘛的污蔑和诽谤,试图制造一种:境内藏人连续自焚事件,是由西藏流亡组织策划,教唆、煽动而引发的舆论假象。与此同时,中共在海外的一些帮闲,也上蹿下跳的发文、发帖,罗织藏人自焚违反佛教教义的罪名,企图转移公众视线,掩盖中共才是制造如此惨烈、悲壮事件发生的罪魁祸首这一事实真相。
今天,西藏问题如此频繁地在国际媒体曝光,聚焦的也不再仅仅是达赖喇嘛,而是包括境内西藏民众在内的、遍布全球40多个国家的藏人抗议和诉求。我们可以看到,连续藏人自焚引发的国际社会对西藏问题的关注,已使中共当局束手无策,除了采用军队严控――这种最原始落后的整肃手段外,竟至无以应对。
中共占领西藏半个多世纪以来,争取西藏自由、祈请达赖喇嘛回家、维护西藏宗教、信仰、文化的呼声,从未象今天这样,在西藏本土被频繁地传诵着。中共传统意识形态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送领袖像进寺庙”的无耻卑劣行为,恰恰激发了长期以来被压抑的西藏人民热爱达赖喇嘛、热爱西藏宗教文化的炽热情感,并且以触目惊心、让人深为痛惜的自焚方式向世界表达着“不自由,毋宁死”的决心。
全世界善良的人都为藏人悲壮的献身所震撼,都会为自焚藏人送上深深地祈祷,都会去思考,为什么一个如此善良的民族,要用这么惨烈的牺牲生命的方式来呐喊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面对这个以百位自焚献身者,用雪域火焰烧出来的巨大问号,中共唯一掩盖罪责的手段,就只有拿出佛教“不杀生”戒律的盾牌了。所以笔者“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的文章发表后,中共及其帮凶们如此恼羞成怒,除了歪曲和谩骂之外,并不敢真正在佛教义理上辨明是非。这说明,佛法是博大精深的,是通透一切世间出世间之法的。笔者的论述恰恰是公众需要的,这也是我们继续讨论下去之必要的原因。下面请看本文的第四个专题:
如何理解佛教“杀戒开缘”背后的慈悲内涵
佛陀在世时,对高僧们开示:喝水前不可以开天眼,因为水中也有八万四千虫。佛陀年代没有显微镜,但佛陀对宇宙真相的认知是究竟的,怕信众以天眼看到微虫(也是众生),心动而造杀业,故如此开示。可见人们无时无刻都在杀生,佛教不杀的戒律,专指有情众生,就是我们通过眼耳鼻舌身五根所能认知的“六道众生”,从而影响到我们的内心升起慈悲。所以戒杀、吃素、放生,是慈悲心的修法,是成佛的正道,解脱的基础。那么,我们为什么又在前文中介绍了“杀戒开缘”的各种法理依据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佛法中“杀戒开缘”背后的慈悲内涵。
前文提及,笔者在悉尼的一次研讨会上曾经和与会者说起,我问各位,你们都知道佛陀讲法,可曾知道佛陀杀人?佛陀做佛千次了,有一世示现为船长,为了救五百罗汉,杀死一个海盗。佛陀此行从内心大菩提心所生,不仅五百罗汉得度,海盗也被超拔到佛土无造恶之地,而这都是佛陀带给众生的大福报。所以在佛信众需知,心正,一切外相都是正法,佛性妙用。但众生多见皮毛,无法认知如来密意,只知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不知只要大恭敬心修证到了。佛与众生是一体,彻见众生因缘,杀与不杀都是大慈悲心,这样才能对恶众施威猛法摧破无明。
这个故事记载于《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中:
佛陀有一世也是修行人,有神通。祂坐一条商船出海,在这条船上还有500个商人同行。这条船的船长(其实是海盗)知道这500个商人有钱就想谋财害命,起了杀心。
佛陀立刻就知道了,祂用神通观察知道这500个商人都是菩萨转世,这个船长如果谋害这500人,这个业障很重的;就算不是菩萨转世,这个杀业也是很重的。
如果让这个船长得逞的话,船长死后堕入恶道永无出期。为了不让船长造这个恶业,佛陀就把这个船长杀了,救了500商人。虽然救了500商人,可是佛陀也造了杀业呀。
那么,佛陀为了救五百个人而杀了一个人,这样的作法合乎道德吗?其实佛陀虽然杀了船长,实际上是救了他,外表看是恶,动机用心是善的
佛陀正是抱着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而杀一救百,结果佛陀因此功德,超越了七大劫的修行。不光未下地狱,反而乘愿入娑婆世界来度化众生,虽然佛陀在圆寂前,向阿难现示脚上的一根刺,说明这是当年刺入海盗那只矛所化现,以证明业果不爽。但基于慈悲心故,业报廻然不同。所以在大乘戒律中是赞叹他的行为的。
因此,我们在修行菩萨道时,除了动机要纯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为救度众生,还要具备甘愿接受因果报应的胆识,因为有所造作,必有果报。其实,世间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复杂,因中具有善恶,果报也有善恶,就看孰重孰轻。例如,同一块田地里,有的种子发育不良,有的虽然没有好的外缘,一样茁壮,可见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报当然也有不同的结果。
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国时,摩诃男为了拯救族人,宁可牺性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行为看起来虽是杀生,但功劳更伟大。日本的井上日昭禅师杀了一位奸臣,替万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禅师说:「一杀多生通于禅。」意思是:杀了一个人,因此而救了许多人,是通于佛法的。
所以谈到杀生,你不是出于菩提心,就是魔业,不杀也是有漏,杀就是杀,所谓论心成罪。证到后杀与不杀都是功德,都是空性的。要证到这个境界,必须具足大菩提心,以得到神力加持。凡夫的杀业都是我心,嗔怒,执着等,心动所生,积累恶因,造成无量苦难,如战乱,杀戮等爆发。菩萨杀生其出发点都是「善」。在「因果」来说,实无过犯。我举上述佛陀的例子分析说明如下:
释迦牟尼佛在过去世中,为了救度五百个商人,不得已将那立即要杀害这五百位商人的强盗杀死,这有几个意义:
1、救了五百个生命。
2、阻止了这个强盗种下杀人的恶业。
3、出发点是善的,救人的同时,也超度了海盗。
4、依因果来说,救五百而杀一,虽有果报,仍是菩萨善行。
我再举例说明——
莲华生大士(藏传佛教祖师),在乌金国中,当太子时,杀死一位诸侯的儿子,莲华生大士是用石子,打死一只苍蝇,也把诸侯的儿子杀死了。杀苍蝇及诸侯的儿子,是有前世因果的,苍蝇的前世是「莲花亲」。诸侯的儿子前世是娼妓「桑姆」。
「莲花亲」曾经害死「莲华生大士」,而「桑姆」也牵缠在内。在这一世,莲华生大士把「莲花亲」及「桑姆」杀了,其意义如下:
1、前世业报,今世还之。
2、用深密救度法,令二人之魂往生清净佛国。
3、使莲华生大士,由人王之因缘变成法王的因缘。
再有一例,莲华生大士的应化史迹中有记载:他身披六种骷髅庄严,手持金刚铃及金刚杵及挟着三尖的天杖。莲华生大士跳着「金刚舞」。而后将天杖及铃杵拋出。铃杵击中魔子「嘎达玛」的脑袋,使其脑袋开花。天杖直直插入魔妻「札达嘎」的心中,二者丧命。按莲华生大士的解释如下︰
1、魔子及魔妻若不死,天下必大乱。
2、莲师用秘密的诛法迁识,把魔子及魔妻的魂,送上色究竟天。
3、促成莲华生大士成就法王的因缘。
这是大悲圣者莲华生大士的超度,而外人看来,仍然是杀生。
藏密中的「诛」法的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在杀生害命,但是实际上,在如幻的大幻化网的密教迁识的神通运用中,是一种无上慈悲的超度,使他们脱离轮回的苦海,安住在究竟的境界之中。密教有密教的奥义,因其秘密,才叫「密教」,这些都不是一般人所能认知的。人生的「生、老、病、死」的现象均是有的,早死与晚死,到底是有什么差别呢?对众生来说,了知佛陀的无上智慧,在光明觉照之中,证悟生命的终极真理才是最重要的。
宗门《语录》里面有一个南泉法师“斩猫”的公案,那不是杀生犯杀戒了吗?你要知道他为什么去杀这只猫?他杀一条生命,旁边有个和尚看到,开悟了,成佛了。这是非常的手段,在某种特殊情形之下,它有开缘。当然,凡夫不能乱学,你去杀猫,你会堕地狱,他杀猫会成佛。所谓佛法妙义就在其中。
明朝末年的丹霞法师,把佛像拿来烧,他会成佛,你把佛像拿来烧,决定堕阿鼻地狱。他能干,你不能干,为什么?他有特殊的原因。烧一尊佛像,能令一个众生大彻大悟,明心见性,那一尊佛像烧得是功德多大,他用这种非常的手段,叫一个众生从这儿开悟。相反,无明众生(如文革中的红卫兵)烧一百尊佛像,也不会有一个开悟,那叫破佛身血,堕阿鼻地狱,五逆罪。菩萨用非常的手段、非常的智慧、非常的行为,决定度一个特殊的众生,而这个众生真正得度。由此可见,戒律是活的,不是死的,只是我们一般人(包括一些普通信众)不懂而已。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典故,说明发起慈悲心和虔心忏悔的殊胜和功德:
过去有一个小沙弥,夜晚走路时不小心踏死了一只青蛙,师父知道以后责怪小沙弥说:“你怎么可以随便踩死生灵呢?阿弥陀佛,这样一来罪孽深重啊!你应该到后山跳悬崖舍身谢罪。”
小沙弥一听,刹那间犹如五雷轰顶,这才知道祸闯大了,只好含泪拜别师父,万分伤心地去到山后悬崖,往下一看,又深又暗,小沙弥心想:“跳下去,粉身碎骨,必死无疑;不跳呢,三涂受苦,累世轮回,业报逃不掉,这可怎么办呢?”小沙弥左思右想,真是进退为难,忍不住掩面痛哭起来。
就在他哭得伤心的时候,有一个杀猪的屠夫经过,看到小沙弥跪在路旁痛哭,觉得奇怪,上前追问,小沙弥一五一十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番,屠夫听了,顿时悲从中来,悔恨万分的说:“小师父呀!你只不过是无心踏死一只青蛙,罪孽就这么重,要跳悬崖自杀才能消业。我天天杀猪,屠来宰去的,满手血腥,这罪过岂非无量无边,不知有多深重了。唉!小师父呀!你不要跳崖了,让我跳吧!应该谢罪赴死的是我啊!”
屠夫一念忏悔心生起,毫不迟疑地纵身朝悬崖一跳,正当他随风飞坠,眼看就要命丧深谷时,一朵祥云冉冉从幽谷中升起,不可思议地托住了屠夫的身子,救回了他的生命。这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故事的涵义,正是显示修行忏悔的殊胜。一念的忏悔心有此功德,相对的,一念恶心想要置人于死,有时虽然没有行动,但这一念心就足以构成犯行。(即我们现在所说的犯罪动机,依大乘戒律心意犯罪,同样会有果报。)
说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再谈一位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花和尚鲁智深的故事:
这是《水浒传》中的重要人物。从他三拳打死镇关西,大闹野猪林,救出林冲,后为高俅逼迫落草江湖,直到攻打青州后,随宋江上了梁山,一路杀人无数。后来宋江征方腊,鲁智深得一僧指点,脱危解困,生擒方腊后,记起他的师傅,五台山文珠院智真长老的赠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夜宿杭州六合寺,听钱塘江潮信,终于顿悟,于是沐浴更衣,圆寂涅般,留颂曰:“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鲁智深大家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他一生光明磊落,行侠仗义,敢作敢为。虽然杀人无数,最后终成正果。(其实按大乘菩萨戒的内涵,他的杀人是为了救度众生的大慈悲。所以临终证得阿罗汉果位。)
看了上述历史故事,读者就可以明了,菩萨为了适应各类众生的根性及各种环境的需要,化现的姿态是可以灵活的。比如华严经善财童子的五十三参之中,就有从事于烽火战争及严刑峻法的菩萨,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三应化身中,也现有大将军身。
对佛法普通人不懂,不问因果,不知佛法慈悲深意,盲信偏听,还可以谅解,所谓“不知者不怪”。但有些人借口说佛门戒杀,装出一副悲天悯人样子来,指责藏人自焚是对生命的残害,恐怕就不是由于无知了。这些人的表演,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原因,怀有什么样的阴暗心理,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因为这么做的根本目的,是将自焚藏人污名化,以图栽赃达赖喇嘛。人们由于不了解历史,根本不知道,藏民族绝不是一个懦弱的民族。藏人舍身,正是为了让整个民族更多的生命可以免受暴政的压迫和奴役,赢得自由。
历史上,藏民族为反抗英军入侵,曾“血浴红河谷”。1904年4月,近万英军入侵西藏,攻入江孜。十三世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下令西藏军民全力抵抗,江孜境内从16岁到60岁的男丁紧急应征卫国抗英。他们在宗山堡上筑起炮台,用土炮、土枪、刀剑、梭镖和弓箭与入侵的英军展开了血战。时年6月,英军用大炮狂轰宗山堡炮台,弹药库被英军炮火击中起火爆炸,藏军伤亡惨重,古堡里的军民,仍用石头拼死抵抗了三天三夜。宗山堡失守后,还活着的的西藏军民不愿被俘,全部跳崖牺牲。整个宗山堡战役,五千多藏族军民无一投降、全部战死、无一生还。历史上这气壮山河的一幕,才是这个雪域民族真正气节的写照!
如今中共的帮闲们,只字不提中共历史上对藏民族的残酷杀戮,一听到有人敢于反抗了,就拿什么违反非暴力原则,违反佛教“不杀生”戒律来说事,好像这些用牺牲自己生命来呐喊的藏人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似的。
这正应了胡平先生说的一段话:——“恶名昭著的罗马暴君提比留听到他的囚徒在狱中自杀,恨恨地说:“此人逃脱了我的手掌。”
——“这就是暴君对别人自杀十分痛恨的原因。因为暴君要的就是对受害者为所欲为,要的就是对受害者彻底控制,要的就是受害者任由摆布,完全屈服,而自杀却意味着摆脱控制,自杀却意味着说不;所以暴君感到恼火。出于无处发泄的恼怒,所以暴君甚至要对自杀者再加上更重的罪名”。
而佛法了然于世间出世间一切因果,又怎么会不通透人间基本正义原则呢?按照这些中共帮闲们的理论,若暴政施虐、若暴乱侵入,岂不是要人们伸长脖子等死?其实不然,佛门戒的是以一己私欲而伤害生命,至于执干戈以卫社稷,反抗暴政侵凌,这正是慈悲勇猛的表现。大法鼓经载:「譬如波斯匿王,与敌国战,时彼诸战士,食丈夫禄不勇猛者,不名丈夫。」由此可知佛门戒杀无碍于保卫国家。
更不用说,如今的藏民族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中,遵循达赖喇嘛倡导的“中间道路”和“非暴力精神”,他们宁肯牺牲自己,也没有对奴役压迫他们的中共军警和官员施以暴力,更没有去伤害无辜。如果这个世界上,对这样一个和平善良的民族,用燃烧生命呐喊的要求都视而不见的话,也就没有任何公理可言了!
中共的帮闲们说:自焚的藏人中,大多数是心智未成熟的年青人。因此一口咬定是受了境外流亡政府的煽动。且不说这些年青人都是所谓“翻身农奴”的后代,都是在中共的“教育培养”下长大的,而达赖喇嘛已经流亡海外半个多世纪了,在中共全面封锁的藏区,连互联网都要封掉,整个藏区军警密布。请问,达赖喇嘛又如何来进行“煽动”?
人们不禁要问中共,你倾举国之力煽动一下试试,看看老百姓有谁愿意为你这个政权去自焚吗?不用说在藏区,就是在内地,老百姓也只有是为了反抗你这个暴虐的政权,反抗你们强盗式的掠夺,才会以身赴死,自焚抗议的!请问在内地发生的自焚抗议事件,又是受谁的煽动呢?所以中共这种诡辩在事实面前,就不攻自破了。
为西藏自焚的百位殉道者,他们的诉求都很明确,即要求西藏自由,达赖喇嘛回家,拯救西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承。虽然其中有许多年青人,但站在佛法的角度来看,他们却都是在因地“利他舍身”的菩萨。都是为慈悲救度众生入世的菩萨化身。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中共自己树立的榜样少年英雄刘胡兰,死的时候不是也只有15岁吗?毛泽东不是还专门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吗?更不用说“歌唱二小放牛娃”了,死的时候还是个孩子。所以请不要用凡夫无明的眼光来看问题,拿年龄和身份来说事,菩萨入世是为了救度众生,就在普通民众之中,心中无佛,就是真菩萨站在你的面前,你也看不出来。
佛教里有一个公案,僧崖法师说自己是凡夫,愿代众生受苦,燃身供佛,但从他圆寂时的瑞相来看,他肯定是一位大菩萨。这几天有朋友和我讨论:“凡夫能不能代众生受苦?”根据很多经论的观点,我理解为:凡夫是可以代众生受苦的。僧崖和尚燃指供佛时,有人问他痛不痛?他回答:“痛由心起,心既无痛,指何所痛?”他说得很有道理,如果能安住于无我的智慧境界,则不会有疼痛的感受。没有无我境界的凡夫,要代众生受苦肯定会感受痛苦,但如果他的心力特别强,如阿底峡尊者的上师达玛日杰达等,这样,就是凡夫也可以代众生受苦。
关于凡夫代众生受苦的原理,智者大师在《法华玄义》中说:“良以悲心熏于智慧,能拔他苦;慈心熏于禅定,能与他乐。”意思是,当悲心和智慧结合时,以缘起力就能拔除他人的痛苦;当慈心与禅定结合时,以缘起力就能给他人带来安乐。因此,不仅圣者菩萨可以通过自他交换来解除众生的痛苦,即便是凡夫,如果悲心特别强烈,由于无私的悲心和无我的智慧是相应的,也可以代众生受苦,从而解除他人的苦难。
有一位朋友在网上发帖说:“让我代众生受苦太可怕了,自焚烧自己,我连想都不敢想。”这些事都是应该由什么什么名人来做的。有这种心态非常正常。众生的相续不尽相同,有的人利他心特别强,有的人利他心很弱;有的人自私自利心特别强,有的人自私自利心很弱。大乘种性和小乘种性也存在这种差别。因此,如果利他心特别强的人,即便是凡夫也有勇气舍身来代他人承受痛苦,这就是自焚藏人值得世人敬仰的原因。
今年进入十一月之后,藏人自焚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快,今天得知已增加到100人,中共政权对此的反应当然是更加地戒备森严,颁发种种最新命令、布告,对藏区更加地施以严控,更大范围的操控国内外舆论,企图掩盖事实真相。但问题在于,僧人自焚,你可以封锁寺庙,你也可以封锁一切公共新闻,但百姓自焚,你总不能将所有藏区、甚至所有藏民住所都封锁起来吧?
因此,在境内藏人已经高达百人的连续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人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西藏问题并不是中共说的:达赖喇嘛一个人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归结为世俗政治与宗教之间的冲突。西藏问题是整个藏民族群体的生存状态问题,是西藏民族的民族自由、基本人权和宗教、文化和语言的传承问题,也是整个现代社会的文明指标问题。正是这样的一种价值认同,凝聚了境内外西藏人的精神诉求。
已经退出政治权力的达赖喇嘛,将对西藏未来的引领,交给了民选的流亡行政中央,客观上揭下了中共一向所指责的达赖喇嘛将西藏问题“国际化”的假相。让西藏问题“返璞归真”,回归到它从来也没有离开过的本土。我们看到,回归本土的西藏问题,因其与国际社会文明价值接轨的现代性,从而融入了自由民主的理想诉求。
前不久,上万名境内藏人前往印度佛教圣地菩提迦耶,聆听尊者达赖喇嘛传授「时轮金刚大灌顶」法会。据悉,来自世界各地的逾20万信众参加了这一宗教盛会,其中包括近千名来自境内的汉人。这在有史以来还是第一次。这也是达赖喇嘛脱离政治权力后第一次以单纯宗教人士的身份,向境内外藏人和华人传授法会和演讲。尊者以佛教传承中“时轮金刚”所赋予的“创造和谐生活的一环”来启示信众,达到“净化身心,从而创造内在的和平”之目的。
笔者注意到,达赖喇嘛的语言不仅超越了宗教和国界,也超越了政治意识形态。尊者指出:包括西藏问题在内的所有世界上人为所致的问题,都是佛法所称的“皆因无明之故”造成的。达赖喇嘛特别向来自境内的藏人开示演说,高度赞扬他们在中共严控的半个多世纪里,以顽强的勇气捍卫和保护西藏的宗教与文化,称他们“是西藏真正的主人。”
长期以来,国人中的大部分人,由于对西藏的宗教文化、对达赖喇嘛所秉持的精神理念所知甚少,基本认知局限在中国政府制造的舆论氛围,和电影“农奴”的政治说教以及所谓“自古以来”的谎言里。长此以往,华人群体中难免出现一种由于无知造成的偏见,和由偏见造成的隔膜。尽管许多人对中共一党专制深恶痛绝,但一牵扯到西藏问题时,许多人(遗憾的是,由于宗教文化和生活习俗的差异,“不明真相者”在注重实际利益的中国人中为数甚众)即使主观并不情愿,客观上也会不自觉地相信官方的宣传,认为所有发生在藏地的民众诉求都是“骚乱”,都是海外“达赖喇嘛集团”或“藏独势力”煽动的云云。
汉民族在大一统观念以及无神论影响下的傲慢和缺乏常识,使得一些人对信仰佛教,千里朝圣,五体投地朝拜寺庙的藏人感到困惑,甚至认为这就是愚昧、落后。自2009年西藏境内接连发生僧人自焚事件以来,在可见的华文媒体和海内外论坛中,罕有反思与同情,多是附和中共宣传,辱骂甚至“妖魔化”达赖喇嘛和流亡政府的言论,从中可以感到中共统治60年延续下来的思维定势和语言暴力。尽管这种声音远非主流,但由于“华文媒体主流”刻意无声,因此,这“一面之词”至少对大陆民众来说,便掩盖了大部分的事实真相。
笔者从海外华人与西藏流亡者接触的经验来看,并不是大部分中国知识分子都没有良知。对许多人来说,藏传佛教和神秘的西藏文化,仍然是一个未知领域,深奥难解,而西藏问题本身既复杂又敏感,所以很难对西藏发生的事件作出及时和客观的反应。笔者认为,导致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由“无知”即佛门讲的“无明”造成的,同时也受到这个世界盛行的功利原则的影响。这也是笔者发愿,以无我的菩提心,写出这篇文章来的原因。因为对许多人来说,这也许是了解自焚事件背后的佛法教义真正内涵,和了解西藏宗教文化有用的入门参考资料。
在21世纪的今天,西藏人民为了宗教自由和尊严,竟不得不采用“自焚”这样一种极其惨烈和悲壮的方式来进行抗争。笔者的心灵在受到极大的震憾之后,认为这是我们置身其中的,所谓文明世界的耻辱!基于人的基本良知,基于人类社会的基本正义,所以我要公开站出来为藏民族、为牺牲者呐喊。尽管笔者的声音是微弱的,但独裁者听得到,从其帮凶的反应中就可以看出,真相是使独裁者最为恼怒和恐惧的!
因为,当人们了解了西藏民族,了解了佛教真正的精神,勇敢地站出来,为苦难的藏人说话的时候。就是将西藏人民和中国人民争取自由的奋斗,连接在一起的时候。而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们自己!西藏问题将成为所有关注中国未来命运人士的共同问题。雪域高原,其年轮和沧桑所见证的真相和痛苦,其生命燃烧所发出的光芒和火焰,对于国人、特别是中国知识分子来说,都是对其灵魂与良知的映照和拷问。
最后笔者用刚刚在邮件中读到的一句话,来祝福那些为自由和信仰献身的英灵:一位日本艺术家Tomoyo Ihaya为自焚藏人作画四十多幅,其中一幅画的文字说明是:river
carries your souls to the white light and you will come back to your motherland,
free and peaceful motherland.(河流带着你们的灵魂奔向光明世界,将回到你们的祖国——自由和平的祖国。)
(注明:本文是笔者“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们自己”的系列文章的第五篇)
潘晴
2012/12/14
于澳洲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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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在悉尼国际汉藏对话会议上的书面发言
作者/潘晴
熬了多个不眠之夜之后,《如何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1-4,共四个部分的长文已全部发出,终于可以搁笔喘一口气了。这篇专门从佛法教义分析入手的文章,为人们重新看待藏人自焚事件带来了一个新的视角,提供了理解佛法戒律慈悲内涵的入门资料。这几天来,与不少朋友在交流中讨论了这篇长文。朋友们告诉我,文章最多的反馈还是集中在这样几个问题上:(1)这个潘晴,好大的胆量,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居然敢动到佛法头上?(2)你写这篇文章时的心情如何,顾虑大不大?(3)你是如何会想到来写这样一篇文章的,中共方面对此的反应又是如何?(4)整篇文章太长,也不太容易读懂,是否能写一篇适合网络读者的简明版?
针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也为了感谢朋友们的关心和帮助,如实说明本文的缘起过程,笔者想了想,觉得应该写个后记做个说明,以回应各方面关心的人士,也许对人们理解这篇长文会带来帮助。
本文在12月14号发完了第四部分之后,笔者注意了一下中共喉舌的反馈。看来我的判断和发心没有错,这4篇文章确实捅到了中共的罩门,破了它的“武功”,同时也为困惑中的公众解开了谜团。对此,中共方面当然是恼羞成怒的,这些天来,党国开动宣传机器,加强了对尊者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行政中央的污蔑和诽谤,而中共的帮闲们,也上蹿下跳的对笔者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这些反应均在笔者的意料之中,从这些反应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共虽然气势汹汹,但在宣扬“藏人自焚违反佛教教义”的歪曲误导时,已经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最新的评论文章中,已开始悄悄地转向,声称藏人自焚事件并非“宗教理由”而是“政治原因”。在中共喉舌的宣传中,出现了一个很滑稽的罪名:“有人为自焚事件制造佛法依据”。中共此举意图明确,一方面是为了继续转移公众视线,掩盖中共自己才是制造如此惨烈事件罪魁祸首的事实真相,另一方面,也看出中共内心的虚弱,更说明了佛法的博大精深,如同照妖镜一样的洞察一切鬼蜮伎俩,使得中共的欺骗和邪说原形毕露。
说到这里,笔者就可以回答上述的问题了。
第一,不是笔者胆子特别大,而是世界上的道理千千万万,但归根结底都是些常识;现实中的困惑林林总总,但透过迷雾总是可以发现真相。佛法本是释迦摩尼观察认识世界的智慧结晶,法自本存,与天地万物同在,非佛陀“制造”。中共居然说得出有人“制造佛法依据”,已彻底暴露其对“佛法”本质的无知。因此,人们就可以明白,中共的欺骗宣传是什么“货色”了。
第二,佛法是洞察世间万事万物之法,笔者当然知道发表这4篇文章将带来的后果。一些表面正在发生的“矛盾和争议”其背后的实质不难察觉,但笔者内心坦然,对此不惧、不迎、不怒、不争、不迷、不随,笑看“花开花落、春去秋来”。
第三,一些朋友的建议中肯、实际,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写一些篇幅较短,更为通俗的介绍性文章,已适应公众的需要,也欢迎朋友们一起来讨论这个话题。
第四,这篇后记实际上是记录笔者思想变化和本文缘起的历史介绍,所以写着写着也就越来越长。因此,回答完了问题,也就算结束了。如果有兴趣深入了解的朋友可以接着读下去,也许您会发现一个人真实的心路历程。
佛法认为世间之事都有一个缘起,这篇文章的缘起虽然说来话长,但直接触发点却是因为我和达珍女士(注1)就惨烈的藏人自焚事件性质的一番讨论,其中涉及到安乐业先生(注2)的一些深刻地,也是不容忽略的重要观点。达珍希望我对这些问题能够予以说明,我对达珍表示,如果要从“法理”上真正说清楚这个问题,将会是一个“系统工程”,请给我一点时间来深入思考,也许我会把它写出来。不过,我也答应达珍,无论阻力多面大,为了这些牺牲的生命,我一定接受您的邀请,在陈弘莘和安乐业组织的研讨会上先来谈谈我的看法。于是就有了我对“从佛法教义看藏人自焚事件”第一次公开的发言,这也是汉人中第一次有人从这个角度来谈。事后,达珍、安乐业、秦晋都向我表示,这个角度非常重要,希望能够写出来。秦晋还专门向我要了一些参考资料带往达兰萨拉,作为面见尊者达赖喇嘛以及和流亡行政中央讨论时的备忘录。而我觉得,我对达珍女士一向信赖,她的建议一定有深刻的道理在其中。我既然答应了达珍,做人就要言而有信,不能再推辞了。更因为,藏人惨烈的自焚事件越来越多,如今人数已高达百人,所有善良的人都在为此心中流泪。而我基于自己的良知,也觉得到了下决心来写这样一篇文章的时候了。
临动笔之前,我和好友高健、余世新有过一次重要的面谈讨论,我向他们交了底,也发了愿。朋友的关切、理解和支持,对我来讲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内心更加坚定的一个重要的“助缘”。我对高健和老余说:“藏人为了争取自由,连命都豁出去了,我能做得事情不多,就是把真话讲出来而已”。虽说朋友们都为我捏了一把汗,但我告诉高健和老余:“后果我已经想清楚了,不就是一条命吗?”我告诉这两位最好的哥们:“为了那些用燃烧自己生命来呐喊的藏人,我又有什么放不下呢?地藏王菩萨说过: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我虽是一介凡夫,但毕竟是一个多年的佛门弟子,为了能给苦难的藏民族说几句公道话,我豁出去了,佛法之威严,因果之不昧,我是清清楚楚的。如有不测,我就交出这条命吧。如果违逆了佛法真意,我也甘下地狱!承受无间痛苦的惩罚。”
文章第一篇发表后,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鼓励和支持。其中除了藏人朋友达珍、东赛、贡嘎扎西、达瓦才仁之外,还有海外著名的政治评论家胡平先生,好友陈维健,民阵主席盛雪女士,以及墨尔本的阿木兄、好友杨建利、张健、石依地、日本的小林、丹麦的张国亭以及《热爱西藏》邮件组的许多朋友都给予了关注和支持。在此,我也向各位一并致谢!并说明之所以来写这篇文章,是我一直坚持的一个观点,我真正认为:“拯救西藏,就是拯救我们自己”。这也是这次“悉尼国际汉藏对话会议”的主题,有关这个观点的详细论述,我将会在写下一个专题时,专门提出来和各位讨论。
这段时间以来,由藏人连续自焚事件引发的国际关注,不光使得传统民运运作的方式有了改善,在声援藏人和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方面,形成了新的合力操作模式。同时也在更深的层次上,促使我们来思考民运长期坚持的“非暴力抗争”原则,以及展开什么是“非暴力抗争”最后底线的讨论。我们看到,由藏人连续自焚事件造成的世界震撼和现实反馈,已使人们不得不对传统的“非暴力”原则进行反思。这不光是因为藏人的抗争如此惨烈,牺牲如此巨大,世界又是如此冷漠。同时也因为,中共的专横态度和华人群体的普遍麻木与藏人自焚方式的悲壮震撼,给我们带来的强烈反差和对比。笔者认为,这是此次研讨会应该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的,也是关系未来国内民众抗暴模式和策略的一个议题。这其实是包括新疆、内蒙和中国内地民众此起彼伏的抗争行动都需要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既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出路在何方?国际压力的形成如何操作?谈判对话的门何时才能打开?
笔者由于经历过那个“触及皮肉,就是触及灵魂”的文革时代,小小的年龄就领教过“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对共产党的“魔鬼”本性有刻骨铭心的认识。因此,多年来心中一个最大困惑,就是对待“魔鬼”本质的专制暴政,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中国人、西藏人、蒙古人、维吾尔人以及太多太多的人,60年来流尽了鲜血,多少人为此又把牢底坐穿?89年天安门民运最高涨的时候,我内心十分清楚共产党的本性不会改变,最后一定是血腥镇压。这也是89年笔者在国内时,如此沉默的原因,既绝不高调,只与志同道合的朋友携手共进,默默耕耘。但即使这样,仍然没逃过清查。好在当年即使是在中共的军警系统也有许多有正义感的人士,悄悄地给予了关键性的帮助,这才使得许多人能逃离当年血腥的镇压和迫害。
我在踏上自由的土地之后,本能地开始了寻找“推翻中共暴政”的政治力量。89年加入了民阵,但总觉得“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提法太天真了,对结束老共的残酷统治真得会有效吗?难道89年中共在天安门的血腥屠杀还不说明问题吗?笔者之所以参加了中国自由民主党,就是认为:“抗暴是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是捍卫人权价值的底线和基石”。但笔者又是一个在精神信仰领域接受了佛家思想,将此作为自己对生命意义“终极关怀”的一个人,面对这样一个似乎看上去是悖论的选择,笔者又是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种正确的解答?和得到融通佛法智慧之义理的开示呢?
看了我的文章,相信各位会从中得到启发,即佛法是包容一切世间出世间之智慧的,也是维护人世间正义法则的,更是圆融的、符合人性的。这也是我认为,所有基于人的善良的本质,基于人道主义立场,发出呼吁藏人停止自焚的海内外人士。他们的愿望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慈悲的,是符合佛教利益众生之教义的,认为自焚藏人是舍身利他的菩萨行,和呼吁藏人珍惜生命、停止自焚并不矛盾,这是众生站在不同立场所发的慈悲心。特别是在面对中共这样一个魔鬼政权的时候,保存生命价值,也是为了更好的抗争,为了全民族争取赢得最终的自由和未来,更需要藏民族保存力量、团结一心,以坚韧的勇气和信心,来赢得全世界正义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当然我们谈及这个话题时,要区别一些专门为中共转移视线,混淆事实因果关系的帮闲的似是而非的论调。对此,人们要有清晰地洞察能力,不要轻易地受骗上当。相信各位在笔者介绍的佛法教义中可以得到一些启迪,掌握明辨是非的智慧和应对中共欺骗的方法。
读者也许会有兴趣了解,笔者是怎样从一个坚定的主张“以暴抗暴、武装自卫”的政治组织成员,成为了以“慈悲为怀”的佛门信徒的呢?故事说来话长,从小笔者就在文革的艰难岁月中长大,当年父母都被长期关押隔离,我年迈的外祖母在照顾我们几个孩子的时候,总是会悄悄地在家里供上一张很小的“观世音菩萨”的法像,点上一炷香,虔诚敬拜,期盼菩萨保佑我们度过那些苦厄的岁月,这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成年之后,我的意识中一直在寻找着心灵的归宿。由于在中国那样一个无神论泛滥的国度,我的精神探索一直没有机缘完成。
虽然在我身上早就有过多次“心灵感应和宗教体验”,但真正找到信仰的方向还是在离开中国之后。
到了澳洲之后,我几乎在各个宗教的门口徘徊过,有一次,参加教会的主日崇拜,深受感动,差点当场站起来接受洗礼。如果不是后来的一些因缘,我也许就会成为一名基督徒了。90年代的最初几年,我和民运中的一些朋友经常在一起“谈佛论道”。但其他人只是谈谈就过去了,而我却慢慢地深入了进去,也由于宿世的因缘累积,我终于成为了一名佛教徒。在1994年的“六四”悼念活动中,我的内心第一次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和感动。前来参加活动的西藏喇嘛们,在肃穆庄严的气氛下诵经祈祷,一阵阵如同金属低频谐振的神秘天穹之音,慢慢地穿透了我的心扉,我的灵魂为之震动,我的内心为之哭泣,在不知不觉中我悄然泪下,一种深刻地感动包围了我,仿佛在刹那间,我的意识突然醒觉到,这是我无始以来灵魂的呼唤,这就是我真正的心灵家园。
从此以后,我开始接触藏传佛教,虽然当时我已经皈依了“禅宗门下”的藏慧法师,在汉地佛教的传承下学习佛法。但是我还是被强烈的心愿所驱使,去了解一个对我来说,语言不通,教理和仪轨又这么神秘和难解的藏传佛教。记得当年我和老余等一些道友,常去藏密的道场参加法会。我是听也听不懂,明也不明白,只知道虔诚地盘腿坐下,默默地感受那种心灵的沐浴。有时一个法会下来,我的腿已经麻木到了失去知觉,站也站不起来。但心里的平安喜悦总是会静静地升起,不知不觉中,我原本顽强斗狠的性格有了一些改变,人开始慢慢地沉静下来。
有一次给我们传法的上师仁波切,亲切地招呼我们坐在他身边谈家常。我这才知道,这位金刚上师所经历的悲惨故事。他告诉我们:1959年,他才9岁,在中共开始镇压之后,他和家人一起随难民们逃离西藏,后来被追上来的中共军队发现了,当时许多逃亡者包括他的家人全部被枪杀。只有他一个小孩子,跪在雪地里,默默地念诵“六字大明咒”。那些围着他转的军人居然没有发现,他得以死里逃生。在这样一个“奇迹”发生之后,他只身翻越了喜马拉雅山雪域到了达兰萨拉,一直跟随尊者达赖喇嘛修行,后成为一名金刚上师仁波切,为弘扬藏传佛教来到了澳洲。
在听完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之后,我问这位金刚上师:“您的全家都被解放军杀了(他们全家连他共十一位),您难道不恨这些杀了您全家的中共军人吗?您又为什么对我们这些汉人这么好?还教导我们学习佛法,指引我们修行解脱之路呢?”这位上师给我的回答是:“我们藏人和你们汉人都是兄弟姐妹,这些军人是在“无明”中犯下的罪孽,我们应该慈悲这些众生,我不光对他们不怀仇恨,而且还将我们今天法会中诵经的功德回向给这些人,以助他们脱离罪恶迷惑,早日回到向善之路中来。你们虽然从事民运,但记住不要仇恨你们的“敌人”(无明众生),这个世界上慈悲才有力量,因此我说,我们藏人、汉人都是兄弟姐妹”。
我承认,这位上师的慈悲和以亲身经历的开示,彻底地颠覆了我多年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使我真正开始来思考什么才是人生的真理?什么才是人性的善良和伟大?这个真实的故事也一直激励和感动着我去为苦难的藏人做些什么,去偿还我们这个民族对另一个弱小民族所犯下的罪孽。这个心愿一直伴随着我,直到2009年我随民运组团访问达兰萨拉。在参加西藏抗暴50周年纪念集会上。我终于有了一个机会来向藏民族公开地表达忏悔之情,我向在场的数千名藏人讲述了这个悲惨和感人的故事,请求他们接受来自一个汉人的反省和致歉。
在这样一个真实故事的感动下,在当事人劫后余生继续弘扬佛法的慈悲精神,和原谅与宽恕仇敌的非凡之表现的影响下,藏传佛教以祂博大的精神和慈悲的情怀彻底地征服了我。在这位上师的安排下,我于1996年正式的接受了尊者达赖喇嘛三天的“时轮金刚大法”的灌顶,成为了一名藏传佛教的弟子。就在参加完灌顶法会之后的第二天,在秦晋的联络下,悉尼一批民运和媒体的人士被达赖喇嘛接见。我作为刚刚皈依尊者的一名弟子,特地准备了哈达希望能献给尊者。进门时,当我以藏传佛教的叩拜方式向尊者顶礼时,尊者一下子就将我托了起来,一直托住我的手直到在他身边坐下。我的内心充满感动,对我的灵性生命来说,这是一次真正的拯救。在整整一个小时四十分钟的接见过程中,尊者无限慈悲的给了我一种特别的加持。我知道,从此在我的心田里种下了一棵慈悲的种子。
不过由于我这个人天性顽固,好奇心又重,仍然不愿放过这样一个难得的当面请教尊者的机会,我向尊者提出来我内心长期的困惑,既人民是否有权反抗极权暴政的侵凌?在中共暴力镇压时,人民是否可以“以暴抗暴”?尊者耐心地听完我的问题,回答我说:“慈悲是最有力量的,这个世界上的压迫和罪恶是因为人心的“无明嗔恨”而造成的,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光靠暴力是不行的”。尊者还对其他我们所关心的中国问题作了回答,比如他认为:“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不光需要资本主义的活力,同时也需要社会主义的公正。”这些话是尊者在1996年说的,而今天中国的发展现状证明了尊者的预见和担忧。尊者最后又特别的嘱咐我:“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是慈悲”。
尊者的开示和藏传佛教的影响,使我内心多年形成的仇恨情结慢慢地开始松开,开始从一些新的角度去梳理解决中国问题的政治方案,也开始逐步地去理解佛法中博大精深的内涵。惭愧的是,多年来我这个人笨拙懒散的习性,和受无始以来的业力束缚的处境,使得我一直没有在修行上真正用心去努力,我仍然是一个在世俗红尘中打滚的无明凡夫,也没有真正理解尊者开示中,关于“慈悲才是最有力量的”教诲背后的深刻内涵。这些年来凡事多有不顺,我知道这是业力的果报,在对佛法的感悟加深之后,有些事慢慢地也就想开了。前几年里,我告诉过身边的一些朋友,我内心其实不在所谓的红尘中,所作所为,不过是尽责任、尽义务、消业还债罢了。民运中的事也是如此,不管你是什么人,历史上功劳和名气有多么大,但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犯错误,曾经做错的事情总有一天要补回来。这是因果的道理,圈中人如果懂得了这一点,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责难和误解了,民运中的是是非非也会少得多。今天我将历史恩怨中的人与事,都看做是我的“增上缘”而心存感谢。但由于从小经历的苦难使我形成的叛逆性格以及暴烈的脾气得罪过不少人,在此利用这个机会表示我的歉意。
谈了我的经历之后,各位对我为什么会来写这篇文章就理解了。从佛法的角度来看,一切事相都是因缘和合的结果。我曾经在给达瓦才仁的回信中说到,我是以惭愧和忏悔的心来写这篇文章的。因为,如果不是雪域高原藏人们用生命点燃的火焰烧醒了我的良知,我也许还在昏昏噩噩中虚度生命。即使多年来为民运和人权事业奔波,但由于凡夫的知见束缚也是错多对少。坦白地讲,作为一名佛门弟子,多年前尊者在我心里种下的这颗慈悲的种子,直到今年才真正开始发芽成长。对于我来说,这令千古历史也为之发抖的雪域烈火,彻底地震撼和唤醒了我!于是才有了这样的4篇文章,如果这样能恕一些我这个佛门弟子无始以来的罪孽,如果还能为公众理解藏人自焚事件带来一些新的视角或帮助的话,我也就内心释然了!
由此缘故,我真诚地感谢所有在我的写作过程中,给予我精神鼓励和支持的朋友们!同时也感谢那些反对我的观点,提出批评的朋友,由于这些特别的原因,我得到了佛门所说的“增上缘”,从而帮助我完成了这个心愿。最后,我真诚地祈祷和回向给我的根本上师,观世音菩萨慈悲的化身尊敬的达赖喇嘛。并真诚地祈祷和回向给那些为自由和信仰献身的雪域英灵,愿他们的灵魂早日在佛光的照耀下,回归那永恒的真如法界!
最后衷心地感谢高健兄的代劳,使得各位与会者能够了解我的想法,了解这篇文章在藏民族这个特别艰难时期的重要意义,以及一份笔者对藏人的真诚情谊!
祝悉尼国际汉藏对话会议圆满成功!
祝各位与会代表新的一年快乐吉祥!
扎西德勒!
潘晴
2012/12/24
平安夜于悉尼
(注1:达珍女士是西藏流亡政府“行政中央”驻澳纽、东南亚地区的华人事务联络官;注2:安乐业先生是著名的西藏前政治犯,流亡作家和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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