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全世界必须面对的课题
唐付民
最近读到一本书《独立宣言》,作者:大卫·阿米蒂奇(英国),胡宗香译(台湾,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7)。书中提到:国家形成的条件主要分为“契约型与独立型”。“契约型”,通常是指:参与该国群体利益的各类人群通过“契约结合”接受全面管理。“独立型”,是指:在已有的国体内实现“宣誓分离”。简单说,前者是:结合而成,后者是:分裂而成。
纵观人类历史,无论“结合与分裂”都会存在一些合理性,也包含着一些不合理性。由于多数都会通过(经过)战争来产生结果,因此,“成王败寇或强者为王”原理会在其中产生重要作用。我认为,如果不能重新定义出充分合理的“国家性质”,依靠战争来处理地区间的国际关系自然难以避免!
不久前,我曾发表过一篇文章:习近平请听“国家定义”。明确将国家性质定义为:《维护各种社会利益平衡的综合实体》。这种定义的意义和作用,应当视为推进世界和平的里程碑!因为这种定义,既可以保障地区(社区)内部的健康稳定,也能够促进地区(国际)关系的和谐统一。这种国家(地区)之间的关系,不是以“统治和被统治”为治国标准,不是以“争取和维护统治利益”为目的,自然会减少“争斗价值”!
减少了“争斗价值”,运用(或利用)残酷的战争(屠杀)方式来解决地区(国际)争议,必定会失去重大意义。维护世界和平的首要条件,无疑是能够消除残酷的战争和屠杀行为。将国家(地区)之间的核心关系明确在“维护利益平衡”之上,彻底废除“国家是统治社会利益的工具”。不仅能够降低地区(国家)之间的残酷争斗,也会利于消除各种专制极权(等级)政治的生存土壤!人类社会必须废除:依靠“历史文件和拳头重量”来衡定国家产生的条件为基本标准!
台湾,如果是以“维护各种社会利益平衡为基本原则”,它不仅可以成为“独立国家”,也可以与周边的任何地区(如日本、菲律宾等)自愿建立成为“平等的联盟共和国”。只要是有利于促进世界和平与消除专制独裁(等级)政治,人类社会(国际理论界和联合国组织)没有任何理由进行阻止!如果始终保持“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的政治生态,人类社会岂能出现真正的: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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