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法庭上的陪审团亲历
李劼
纽约的政府机关大楼,主要集中在曼哈顿下城。除了市政厅,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中央大街60号的最高法院大厦,门前那高高的石阶,曾出现在无数部好莱坞电影的画面里。毗邻该楼的是中央大街80号,纽约州的法院大楼。隔着一条马路,80号对面则是纽约市的行政大楼。三幢大楼,都是古罗马式的市政建筑,造型相近,风格相同,呈九十度直角相邻。被直角所拱围的,是那幢呈现代建筑风格的联邦大厦;暗褐色的玻璃墙面,高耸入云,神情冷冽。这幢大厦也经常成为好莱坞电影的宠儿。曾经有一部影片,描述过一辆汽车撞入大厦的惊悚场面。或许有鉴于此,大厦正门前面围起了一排障碍物,等距相间,似乎是以防那样的惊悚成真。须知,当年911的恐怖袭击,据说受启于好莱坞大片追求刺激的画面。
居住在纽约的第十二个年头,接到通知,尽一尽陪审团义务。揣着通知,踏上中央大街60号台阶的当口,就好像是走在好莱坞电影里。通过安检的时候,又感觉像是在机场过海关。直到在四楼的候选大厅内坐定,才回到现实的待选状态里。只是大厅四周的壁画,又让人遐想不已。
那一幅幅壁画,从十六世纪的纽约开始,一直画到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曼哈顿岛的变迁,从印弟安人部落,到荷兰人所辖的新阿姆斯特丹,再到英国人手里的纽约,最后规模初具的现代都市。由荒蛮而文明,一幕幕,历历在目。就艺术效果而言,拙朴到了平庸的地步。倘若要说精致,更远不如中国宋代的《清明上河图》。但也是那样的拙朴,无意间渲染出了不无世俗的历史气氛。作为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商业文明都市,纽约起自世俗,终成俗世之最。难怪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一著里,会故意将帝国大厦那样的摩天大楼,与教堂的尖顶作对比。
作为纽约州最为傲人的城市,纽约市由五个大区组成,曼哈顿,皇后区,布鲁克林,布朗克斯,斯坦登岛。虽然市政府只有在曼哈顿的这一个,但五大区都有各自的法院。因此,在陪审员待选之前,前台一再提醒,这里挑选的陪审员,必须是曼哈顿、或者隶属曼哈顿的罗斯福岛上的居民。倘若住在其它区的居民,不在此地的候选范围。接着告知,一旦入选,庭审时间大约有五天左右;倘若哪位候选人的时间表与之冲突,请到一楼接待大厅里申请改期。如此等等。然后,领取表格,填写候选问答。
此前曾听两位朋友说起过陪审团候选。一位移民美国二十多年,一位移民美国三十多年。前者候选过四次,后者候选过八次,全都次次落选。通常落选之后,第二年或者第三年,又得再去应选。基于这样的没完没了,我很希望一次就能了结。但问题在于,毕竟不是在美国长大的,对于美国人的生活,相当隔膜。这可能是移民华裔不易入选的原因之一。美国社会的生活方式,没有统一模式,通常是社区化,圈子化。社区和社区、尤其是圈子与圈子之间的差异,则或大或小。小到大同小异,大到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可以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也可以说各异其趣,丰富多彩。所谓小政府、大社会云云,可能就是意指这样的族群组合方式。
控辩两造律师是陪审团成员的主要挑选者,方式是面试。上百个候选人分成几组,在不同的候选室里坐定。然后便是两造律师露面。他们先将候选者的问答表格逐一流览,然后依次站起来,向众人介绍案情,接着挨个询问。倘若有候选人觉得案情与自己的经历有冲突,比如,面对一桩医疗事故案件,正好候选人自己或者亲友曾经有过相类的诉讼,显然就不适合成为陪审团成员。又如,面对一件有关公交公司的诉讼案,凡是对纽约公车司机有成见的候选人,都会有碍公正,从而不会入选。因此,“In the Middle”, 亦即立场持中;“Open the Mind”,亦即了无偏见,乃是成为陪审团成员的必要条件,也是律师在挑选过程中再三的强调。
能不能被选上陪审团就像碰运气一样,可遇不可求。因此,真的如愿以偿地入选、从而可以一次性了结这项公民义务之际,反倒感觉出乎意料。听律师宣布了陪审团成员名单之后,一时间有些暗暗窃喜。虽然只不过是个民事案子,不像刑事案件那么生猛,但毕竟也算是不无别致的人生体验。最重要的是,以后不会再被打搅。
这案子听上去平淡无奇。一个来自多米尼克共和国、在纽约以专职照料残疾人谋生的西裔女佣,起诉公交公司,声称她推着轮椅下车时,被起落架的脚踏板弄伤。控方律师四十开外,矮矮的个头,额头发亮,目光炯炯;言谈风趣,举止活泼,一付充满胜算的神采飞扬。相形之下,辩方律师年近花甲,身材高大却臃肿,神情沮丧;扬手投足间,滞重迟钝;聋拉的眼袋下,挂着一张皱得不成样子的脸,并且似乎永远也睡不醒。让我印象深刻的只是,他的眼神有时会变得非常锐利。比如他挨个提问时,朝一个候选人飞快地闪了一眼,说,刚才你说过,不喜欢纽约的公车司机,那就跳过了。
当两造律师先后问到我时,虽然回答立场持中,对控辩双方都没有偏见,但心里却隐隐觉得,这场官司,控方可能赢定了,不过是赔偿金多少的问题。记得刚到纽约时,就听人说过:你要是大雪天,在大商场门前,比如说,在梅西百货大楼跟前,滑倒,保证会有好几个律师冲过来。在报纸的律师广告栏里,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报纸,最为显眼的就是替人打意外事故官司的律师广告。控方律师的自信和自得,并非没有来由。
当天下午,两造律师就将陪审团成员选定,总共八位。接下去就由主持候选的法官安排开庭。入选的八个陪审员,在候选大厅里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接到了隔天开庭的通知。
该案在纽约州法庭审理,亦即中央大街80号那幢楼。开庭的那天早上,庭警将我们八个陪审员,从60号大楼的候选厅,带到80号大楼里。上了二楼,庭警推开一个房间的门,告诉说,这就是你们的陪审团休息室。等我们进去后,庭警又增加了一句,法庭,就在隔壁。然后,他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将我们逐一编号。
当我们列队入庭里,发现除了法官,助理,书记员,律师,起诉人之外,没有其他人在场。难怪有些候选人会说,对公交司机有成见什么的。他们可能是故意那么表示,为了不想被选入。这个案子实在太普通了,法庭上冷冷清清,与电影里经常看到的一些激动人心的大案要案和人头攒动的开庭场面,相差实在太远,有如白开水比之XO名酒。且不说没有记者和镁光灯,就连一个观众都没有。陪审团成员在窗前那排座位上一一入座之后,瞥见有人悄悄地打了个呵欠。
法官是个意裔女子,四十左右,身材苗条得有如豆蔻少女,一开口又像许多美国职场女性一样的口齿伶利。听到第一个证人来自布鲁克林的一家医院,女法官朝着那个有些阢陧不安的医生顺口插话,说自己就出生在那个地区,幼时便知那家医院,只是如今名称有改而已。那个作为证人出庭的医生,听她这么一说,神情放松下来,脸色自然了许多。女法官不失时机地投去一个微笑,示意证人不必紧张。
对于两造律师来说,法庭无疑好比战场。尤其是诘问对方传唤的证人,言词间杀机四伏。控方律师传唤的那个医生,在辩方律师的步步进逼之下,好几回语无伦次。于是,法官请陪审团退庭片刻。等两造律师和法官谈清楚之后,才重新召回。如此反复数次,原先隐约认定控方必胜的感觉,有所减弱。因为控方医生讲不出那个西裔女佣,到底受了什么样的伤害。控方医生始终拿不出一张足以证明受害人伤筋动骨的X光片子,只是反复告诉法庭说,受害人哪年哪月哪日,曾到诊所求诊,总共几次,如此等等。
前后四天的庭审听证,可说是沉闷得不能再沉闷,枯燥得不能再枯燥。难怪有些候选人故意推辞。很难说有什么精彩场面,即便是两造律师间的过招,也并不如何激动人心。
律师通常选择在诘问对方证人的时候,出招。比如控方律师在逼问被控的公车司机时,一再重复:当时有没有问候过这位乘客?以此向法庭暗示,该司机的傲慢冷酷。尽管司机在辩方律师取证时,一再表明,当时完全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行事,诸如重新放下起落架啦,立刻上报公司啦,替声称受伤的妇女叫了救护车啦,等等。但经由控方律师的步步进逼,还是给人一种怠慢乘客的印象。控方律师最出色的是对辩方医生的几下诘问,将对方以行医做专业证人行当的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从而将该医生此前有关受害人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的证词,无形之中击得粉碎。这位小矮个最为厉害的一招,是最后一个证人的安排。该证人向法庭证明说,受害人的右脚趾有肌肉僵硬的症状。辩方律师因此不无失控,竟然当庭表示怀疑证人的医学学历。证人不无反讽地回击:你是说美国就读的那家医学院子虚乌有?
看上去总在昏昏欲睡的辩方律师,出招时的目光,有如苍鹰。尤其是他一旦抓住要害,绝不松手。他朝着在证人席上支支吾吾的当事人一再发问:当你推着轮椅下车、突然感觉脚趾受伤之际,有没有低下头看一眼?有没有发现,是什么东西伤了你的脚趾?那位西裔妇女却一再回避说:没有。这个回答显然与起诉人在自己律师取证时的陈说,前后矛盾。当她自己律师问及在起落架的哪个地方受伤时,她曾在那张摄有公车起落架的大照片上,指了指两块踏脚板之间的夹缝。法官马上吩咐她用笔当场作了标示。因此,她不能回答说,受伤之际没有低头看过一眼。没有看过,怎么知道自己的脚趾在哪里受到伤害呢?辩方律师抓住这个环节不放,反复诘问,逼着起诉人说出,到底是怎么受伤的?但起诉人死死咬住:只感觉脚痛受伤,没有低头查看。如此反复好几次之后,法官忍不住出声,制止辩方律师说,这个问题就不必再追问了。
那位来自多米尼克共和国的西裔女佣,脸色阴沉,目光刚毅;上半身很精干,有如生机勃勃的树干,下半身却像失控的溪水,山洪泛滥,胖得出奇。该妇女看上去有些苍老,实际年龄不过四十左右。控方律师一开始就特意突出,她在自己国家曾经受过高等教育。只是那所大学可能并不著名,律师含糊其辞地以该校在多国一语轻轻带过。控方律师本意可能是给人一个起诉人并非没文化没教养的印象,但最后得到的实际效果,刚好相反:那位西裔女佣有失没文化没教养的人们反而可能拥有的朴实。尤其是当她故意一拐一拐地走向证人席的模样,很不讨巧。就算她的脚趾当时确实受过伤,但那也是四年前的事情。这个在2010年12月初开庭的案子,案发时间早在2006年的11月。时隔四年,怎么说也已康复如初。更何况,双方医生都证明,她并不存在行走困难问题。辩方医生甚至说,看不出以前受过什么伤。最后出庭作证的那个控方女医生,虽然说她检查出脚趾肌肉僵硬的症状,但也表示,经过三个月的治疗,肌肉功能基本恢复了。因此,这位西裔妇女根本没必要在法庭上故意一拐一拐地走路。此外,该妇女只会西班牙语,不懂英语,在法庭上通过翻译陈述答问。这本来也可以让人加深朴实印象,她却籍此在面对一些关键提问之际,一再答非所问,指东道西。倘若是个文盲如此茫然,情有可原。但既然受过高等教育,那么如此一再装聋作哑,实在令人生疑。
在庭审结束、进入最后裁决之际,我的想法是,起诉人并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但毕竟事情发生在公交车上,让公交公司给一点小小的补偿,应该合情合理。法官告诉陪审团说:请你们先退下,等我和两造律师商定一些事宜之后再回法庭。法官为此作了些解释。听到法官最后说了声:明天早上见!我们八个便列队退出。
我当时猜想,他们可能是在寻求庭外和解。彼此讨价还价一番,最后敲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目。假如那位西裔妇女真的伤筋动骨的话,那么赔偿金会非常高。新墨西哥州曾经有过一起著名案例,一位老太太声称在麦当劳被一杯咖啡烫伤,起诉店东。结果,获得巨额赔偿。陪审团议决的数目高达两百多万,法官最后减至四十八万。这在当时曾经是媒体大肆渲染的火爆新闻。为此,曾经有文章评论说,在这种判决背后,突现了美国民众当中存有仇富心态。很有趣的是,后来英国有人东施效颦,将一杯热咖啡夹在两腿之间造成烫伤事实,然后起诉店东。庭审之际,这位受害者被诘问道:你知不知道,咖啡是滚烫的?回答说:不知道。法官马上追问:你不知道?回答依然是:不知道。法官当场一槌定音:鉴于起诉人不知道咖啡是滚烫的,该案到此结束!
在我所面对的这个案例中,那位西裔妇女肯定得不到那么高的赔偿金,但一万以下偿金,似乎是可能的。隔天早上,就带着这样的预感步入法庭。当法官请两造律师分别作最后陈述的时候,我意识到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但接下去让陪审团如何议决呢?一时间不无疑惑。
在两造律师最后陈述之后,法官出示了如何议决的方案:让陪审团回答八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公交司机是否对起诉人声称的受伤负有责任。最后一个问题是:公交公司应该赔偿起诉人多少偿金?在这两个问题之间,当然还有一连串的有关问题,诸如起诉人是否受伤?伤到什么程度?等等,等等。法官告诉陪审团说:假如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后面的问题就不需要再回答了。后面的提问,只有在第一个问题成立的前提下,才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如此等等。听法官交待完毕,猛然想起了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里的那位波西亚法官。也是意大利人,并且一样的聪明绝顶!
陪审团的议决,是在关起门的封闭状态里进行的。期间,有人要上厕所,都得有庭警相随。面对着两造律师提供的几张大照片,一大摞文件,一时间真不知从何着手。首要的难题,便是第一个问题:司机到底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位西裔妇女是不是在起落架上受了伤?倘若是的,那么司机责任就无以推卸了。那位西裔妇女有关这个问题的证词,是互相矛盾的:前面说是伤在两个脚踏板的夹缝里,后面又说没有看见是什么东西伤了自己的脚。有个陪审员说,倘若是脚踏板翻起来,那么应该是伤在脚骨甚至伤在膝盖上才是呀,怎么会伤在脚趾上呢?另一个说,她是说,伤在这道夹缝里。我表示,怀疑她的诚实。比如她一拐一拐的样子,就明显是装出来的。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会,最后,是一位俄裔社会学博士,仿佛曾经在哪部俄罗斯电影里见到过的一个风度翩翩的老头,找到了要点。他在照片上仔细看了一阵,告诉大家:公车起落架的脚踏板之间根本没有裂缝,就像钢琴踏脚一样,脚趾脚背根本伸不进去!大家将那几张照片轮流细看过后,发现果然如此。那位西裔妇女在法庭上标画出的那条黑乎乎的“裂缝”,其实是脚踏板之间的一条连接带。西裔妇女没看清,胡乱指证;在陪审席上的我们,当时也没看清楚,信以为是。难怪辩方律师会一再发问:到底在哪里受的伤?
弄清这个细节之后,接下去的投票,顺理成章。第一个问题,全体否决。公交司机没有责任。表决过后,发现人人如释重负。原来,陪审团里没有一个人,不怀疑那位西裔妇女有所图谋。先是声称受伤,然后赖在车上,逼得公交司机只好上报,并且为她叫救护车。结果并没有检查出什么伤来。但她还没有死心,又是找律师,又是一趟一趟地跑医院。整个过程,只有去医院的记录,包括求诊,拍片,却没有任何受伤的证据。前后好几个医生,都拿不出一张证明她受伤的X光片子。至于说她脚趾间肌肉僵硬的诊断,则是她三年后的求诊结果,并且据医生说,只花了三个月便医治好了。但不管后来如何,只要第一个问题不成立,亦即公交司机没有责任,那么后面发生的一切,都只跟她自己有关。
议决结果在法庭上宣布之后,发现控方律师脸上有些尴尬。小矮个刚才在最后陈述里提出的偿金是七万五千美元,他没想到结果竟然颗粒无收。那位西裔妇女面无表情,也许是听不懂英语的缘故。辩方律师脸上舒展了一些,但还是那付睡不醒的模样。法官笑盈盈地向陪审团表示感谢,为我们参加四天庭审的辛苦。法官同时还告诉我们,从现在起,你们可以跟随便什么人谈论这个案件了。此前,法官一再强调,不得跟任何人提及该案;即便是陪审团员之间,在整个庭审过程结束之前,也不要互相议论。不知是法官那种波西亚式的微笑,还是合乎大家心意的如此结果,让陪审团的一些同事不无激动。他们退庭后等在陪审室里,准备跟律师聊天。其中有人想要告诉律师,以后最好采用录像、而不是出示照片,演示公车起落架的运作。
我却没有这个兴致。在走出法院时,萦绕在心头的,并不是公交公司的理直气壮,也不是那个西裔妇女为此所作的四年努力最后竹篮打水,而是在网络上天天都看到的中国访民的悲苦情景。假设一个外国妇女,比如说菲律宾女佣,跑到中国打工,就算真的在公车上受了伤,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司法程序么?且不说是菲佣,即便是本国的同胞女佣,也未必能因此而告上法庭。须知,最多只是下车时被绊了一下,这在中国算什么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呀。就算真的伤筋动骨,不要说能不能上法院,就连排在访民队伍里的资格,都轮不上。那些访民,尤其是到北京上访的,大都属于家破人亡级别的。再反过来说,年年岁岁拥挤在北京的上访情景,绝不可能出现在美国的华府跟前。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上访这一说。因为哪怕再细小的纠纷,比如泊车泊在邻居的地头上,都用不着上访,甚至不需要吵架,只消到法院跑一趟,让法院递出一张传票,就足以解决了。
就此而言,那位败诉的西裔妇女,有着她自己可能都意识不到的幸运。想想看吧,就因为这场小小的官司,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一整套的司法程序为她启动,一大群高学历高智商的相关人员,诸如律师,医生,法官等等,围着她忙碌。更不用说那些出庭作证的医生,大都拿过医学博士的学位。就连先后出场的翻译,也都风度翩翩的,并非庸常之辈;并且,全都非常耐心,不管证人如何答非所问。至于陪审团的八个成员,各自花了四个工作日,坐在庭上洗耳恭听。其中好几个成员,在陪审期间,一有空就打开自己的手提电脑,啪嗒啪嗒地忙个不停。但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会觉得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
在这个国家里,人,任何一个人,都受到同样的尊重,都得到同样的公正。由此再反观候选大厅里的那些壁画,会发现其中的意味深长。那倒不是艺术上的如何超凡出俗,而是历史上的富有开创性和建设性。就艺术而言,那些壁画未必能与中国的《清明上河图》比肩,但就历史就人类的普世价值而言,《清明上河图》里的那个族群依然没有走出传统的桎梏;而这些壁画里的先人们,却留给他们的子孙一个极富人文底蕴的国家。人人生而平等,在此并非一纸空文,而是十分具体的制度,而是渗透到每个日常生活细节里的人生和现实。走在那样的壁画里,再世俗,再庸常,也会让人油然而生一阵莫名的感动。就此而言,那位西裔妇女能够坐进法庭,就已然象征着一种胜利,一份幸运。因为在有的国家里,尚有无数芸芸众生,还看不到这样的的法庭。他们无望地踯躅在不知有多漫长的上访途中,直到有朝一日,如我亲历过的法庭,终于出现。
2010年12月12日于纽约寓所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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