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两造律师是陪审团成员的主要挑选者,方式是面试。上百个候选人分成几组,在不同的候选室里坐定。然后便是两造律师露面。他们先将候选者的问答表格逐一流览,然后依次站起来,向众人介绍案情,接着挨个询问。倘若有候选人觉得案情与自己的经历有冲突,比如,面对一桩医疗事故案件,正好候选人自己或者亲友曾经有过相类的诉讼,显然就不适合成为陪审团成员。又如,面对一件有关公交公司的诉讼案,凡是对纽约公车司机有成见的候选人,都会有碍公正,从而不会入选。因此,“In the Middle”, 亦即立场持中;“Open the Mind”,亦即了无偏见,乃是成为陪审团成员的必要条件,也是律师在挑选过程中再三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