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号-百草园 大卫简介 大卫文章检索

 

 

艺术家 2-8 漫漫申冤路-黑洞INJUSTICE

 

大卫

 

在《世界文学作品选》中,有一篇描写了受苦受难最惨烈的处罚。据说为了让先知普罗米修斯放弃他所信仰的真理,宙斯把普罗米修斯用铁链和镣铐囚禁在悬崖峭壁上,吊挂起来,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宙斯就派鷹和凶禽猛兽来把普罗米修斯开膛破肚,抓出五脏六腑,把心、肝、肺、脾、胆一口一口的吃掉。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肝、肺、脾、胆被鷹和凶禽猛兽撕裂,又一口一口的吃掉,普罗米修斯极其痛苦和无奈。太阳落山后,鷹和凶禽猛兽散去,普罗米修斯被鷹和凶禽猛兽吃掉的五脏六腑,心,肝、肺、脾、胆又再生长出来。第二天重复,每天都在重复昨天的痛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普罗米修斯在极端的痛苦和屈辱中承受着永无止境的撕裂和折磨。因为普罗米修斯为了造福人类偷了宙斯的东西——光明的火种,而遭受这般残忍的处罚,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无休无止的痛苦和屈辱。现实世界里,Moses遭受同样的痛苦和屈辱,却是因为在圈地运动中家园被税吏们侵占    ,为保卫家园对税吏们说“NO”,而遭受税吏们克隆张驴儿的伎俩陷害,蒙垢含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遭受永无尽头的屈辱和磨难。同样的不幸,同样的结局,同样的屈辱和磨难,同样的永无尽头。但是冥冥之中终极裁判附加了一条特别条款,是不可以违反的,那就是普罗米修斯尽管日日,月月,年年,永无止境遭受这般屈辱和痛苦磨难,却不会死去,更不会放弃他所信仰的真理,因为普罗米修斯是先知,普罗米修斯知道一个宙斯都不知道的秘密。Moses也同样日日,月月,年年遭受被撕裂心肝肺再被吃掉的屈辱和痛苦,也同样没有放弃他信仰的真理,所以也同样就不会死去。因为Moses也知道一个秘密,那就是:人在做,God在看,终极裁判裁定:所有一切都会有报应All those are to be answer for历史会铭记一切。            

年少时,读过一首诗,以为很浪漫:在这个人世间,有些路非要单独一个人去面对,单独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多年以后,被税吏们克隆张驴儿伎俩,蒙冤含垢的Moses,真正的非要单独一个让去面对,单独一个人跋涉的时候,才有资格告诉所有的人,这条路是一条人祸横行的血泪不归路,哪一天落在谁头上,就是谁的不归路,现在Moses非常讨厌憎恨这首诗这些路。申冤,上访就是一个黑洞,就是这样的一条路,好像给你一个希望,但其实没有任何希望,并且是一个无底深渊,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的黑洞。所有人都陷入了取证难,无法取证,当事人被要求完成没有调查权,没有取证权,没有侦查、调查、取证的技术,手段,经费,却要完成国家权力和财政预算之内的这些有调查权,取证权,有侦查,调查,取证技术,手段的人的职责之内,却不履行的责任,越俎代庖,完成这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权维权,维权陷入万劫不复的万丈深渊之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维稳”部门拦截,殴打,监视,非法拘禁,关黑监狱,关精神病院,送监狱迫害,甚至灭口人间消失。受害者家破人亡,冤深似海,铁证如山,还有面对马拉松式诉讼周期中,重复着“在爸爸哪里告儿子”有理有据无人问津的怪圈,郁郁而终,被“维稳”致死。    有一个成语是“纸厚盈尺”,没有试过的人认为是一种文学夸张的手法,如果要谁去完成这个任务,肯定有一种知难而退,心理上的恐惧,认为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蒙冤之前Moses也非常恐惧,认为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后来Moses蒙冤含垢之后,试过,也见证过,完全是小菜一碟。在西河医院精神科时有一位老中医,自学中医,家里花了几万元买来医书送给他看,每次都是一箱,或者一包,一套套的系列丛书,他每天的时间就是看医书,整理医书,抄医书,然后每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他把整理,抄写好的“研究成果”笔记打包,让探视的家属带回去。Moses经常帮忙为其打包,每次两尺厚绝对没有一点问题,老中医每个星期两本信纸根本就不够用,每次要买十本,还经常找Moses来借信纸。从那时起Moses才知道“纸厚盈尺”原来如此容易,三到六个月两尺没有一点问题,一本信纸交给Moses去写,也就是两三天的事,Moses每次买信纸都是五本。写了二十多年,也不知道“纸厚盈多少米”了。“尺”远远就不够用,要用“米”来作单位度量。写申冤材料的时间之外,就申诉材料的纸,和小小的邮费,就压的Moses二十多年喘不上气。在漫长的二十多年里,Moses耗费了几乎所有的时间,心血,精力、感情和毕生才智。每期待一次,失望一次,每期待几个月,失望几个月,又万分不甘心的再期待,失望。在期待和失望中二十多年过去了,Moses也从一个青春boy成了一个满头斑白银发的耄耋老人。几个月时间,怒发冲冠绞尽脑汁加班加点写出厚厚几本被称为“和小说一样”的申诉书,满怀希望和信心地按监狱“程序”报告,申请,上交,焦躁不安期待,目标机关从地方法院,到后来的州法院,最后直到最高的大理寺,同时进行的还有同级检察院,直到最高的御史台,机关也从最早单一的法院,到后来的法院,检察院,人大,各级信访办,纪委,最后到最高权力机关公民代表大会。方式从最初的贴邮票邮寄,总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据说可能是目标机关根本就没有收到,中间环节常出问题,不是被扣押,就是扔进废纸篓,每次都是失望。有人提醒Moses,可能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有人在里边做了手脚,根本就没有到目标机关,这是他们的惯列,几年后,有人建议使用挂号信,因为挂号信有收据,可以在有效期内查询,心想这下该没有问题了,可是问题还是依旧,泥牛入海,有去无回,杳无音信,在石沉大海的失望,期待中又几年过去了,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这下子中间环节已经不会出问题,收据在手,有据可查,按照规定应在三个月,至迟不得超过半年内要有回复,然而几年又过去了,依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没有任何回应,应该是目标机关扔进了废纸篓,压根就没有人看,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当时无解,现在无解,将来也许还无解,只要这个极权专制在,永远都无解。在进入新世纪后,邮政推出了一种新服务EMS——特快专递,根据服务内容规定,专递快件不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很快到达目标机关,并且目标机关签收后也要有签字。中间环节和途径问题解决了,应该是到达了目标机关,并且签收了,从邮寄的方式来说应该到了最高安全级别,可靠了,心想这下目标机关总该收到了,也该看到了吧,按规定的三个月,至迟不得超过半年的期限总该回复了吧,然而每次寄出都是几个三个月,几个半年,最后是几年又这样在期待,失望中度过,每年Moses也不知道要寄出多少次,失望多少次,直到二十年之后limit大限到来。依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跨世纪漫长的二十多年的期待。在这漫长的二十多年中间,人生最为宝贵,毕生的时间,心血、精力才智和伤透了心的情感付出,就这样被一次又一次的无谓反抗中消蚀殆尽。从开始的几角钱RMB邮资再到后来几元钱RMB的挂号费,开始还能承受,到后来,每份二十元RMB,每次几份,不到百元的特快专递费,这些Moses要从入学时开始,前十年每月三元钱的工资,到后十年每月六元钱工资,中间还有过度期两年每月五元RMB的工资中挤出,就这一项永无止境的小小邮费已经成了Moses一项重大的开支,沉重到付不起的开支,不堪之重。透支当时已经涨到每月五元,后来到每月六元再没有涨上去的工资,永远也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用,只有借款垫付这笔对别人来说九牛一毛,压根不是问题的问题,但是对Moses来说却是一次就是透支几年工资,不堪重负的支出费用。小小的邮费对别人来说是九牛身上一根毛的费用,在Moses的处境中那小小的邮费却是一座大山,压得Moses喘不上气的大山,让Moses痛苦,自责,自怜二十多年的又一座大山。甚至连jailer们都看不下去了,多次劝Moses:还是算了吧,别再浪费那可怜巴巴的几个钱,你们家好不容易省出一点给你,你舍不得用,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连日用品都不买,全部都浪费在这上边,有什么意义,你已经坐了十几年了,还不明白吗?Moses还是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因为Moses心中的苦,心中的痛,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的,奇耻大辱,非人的折磨都是因为冤狱,二十多年蒙冤含垢,人间地狱,非人屈辱活着,奇耻大辱,日日被撕裂五脏六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五脏六腑被吃掉,那种痛,那种屈辱无人可以感受到。蒙垢含冤,一个人只有一生,却被这样屈辱的毁了一生,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日日被撕裂,被吃掉五脏六腑中葬送。所有的这一切谁能知道,地狱般的苦难,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残,岂能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道得明。后来,还有好多jailer也劝过Moses,别在干傻事了,出力,花钱,浪费时间,浪费感情,浪费精力,浪费生命,呕心沥血,而没有任何作用,只有更大的伤害和伤痛,伤口上撒盐的无谓反抗,受伤的还是自己。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阿尔伯特·哈罗德:“我曾经十分沮丧,因为没有鞋子,可是就在街上,我遇到了没脚的男子”,jailer们试图用对比举例法让Moses相信,没有最惨的,只有更惨的,并且能举一万个让Moses无法辩驳的事实:自古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哪一朝哪一代不是白骨累累,你一个放羊的岂能有力回天?精卫填海?一个人的一生何其短暂白驹过隙,浪费在无谓的抗争上,有何意义?为什么去想办法争取机会,好好活着,甚至潇洒走一回?Moses不想去做任何解释,表白和诉苦,因为再多的解释,表白和诉苦都是徒劳的,没有人会理解,同情,更没有人会帮助,只有更多的嘲弄和认为你傻子。Moses早已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了,Moses只知道自己是蒙垢含冤,屈辱的活着,Moses只知道自己一定要讨回公道,要雪耻,所以前方的路不管多么的崎岖,坎坷,艰难,险恶,Moses依然要坚持走完申冤之路,直到冤狱大白于天下之日。后来jailer们见Moses不为所动,决心已定,情真意切,也就不再劝Moses了。二十多年后,Moses依然不曾放弃雪耻。                

在二十多年里,和Moses一样在依法讨公道的路上,有多少人因为含冤走上了没有终点漫长的马拉松式讨公道的不归路,因此而落得家道破败,事业荒废,妻离子散,含冤被维稳迫害致疯致死,因为含冤而致贫、致病、致残、致崩溃,致死,致人财两空,致家破人亡,陷入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含恨郁郁而终,被迫害神秘失踪。Moses所见、所闻、所知和汗牛充栋的媒体报道中,可以窥见的只是一斑。二十多年中和Moses在一起生活过的第一个,最早的,也是最惨的,当属在南洲school时同一个连队的早期学员老佛。因为老佛逢人就说他的案子上过CCTV焦点访谈,那可是巨无霸级官方媒体。可惜的是与世隔绝孤陋寡闻的Moses没有看过那一期节目,也没有听说过老佛的那一期节目,更没有浏览器去搜索那一期节目,很遗憾,难辨真伪和具体细节,只能任由老佛这么非常无奈的说下去。但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是老佛创造了一个迪尼斯记录,最起码是菲尼克斯州的新记录,那就是老佛在看守所被关押的时间,只要听见就让人咂舌,两腿哆嗦的十二年多,并且最终又被裁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过两次改判之后总刑期为三十三年。在十二年里生死未卜,在十七年里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十七年过后才知道还要在监狱再过十六年,要在三十三年里不见太阳。原因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能裁定。但是在那个时候不能放,没有证据也不好裁定死刑送去天国,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有罪推定,最后只能强行降级从轻裁定,枪下留人死刑缓二年执行。老佛是半原始社会的乌邦托人,当时人类还在一口大锅里吃饭,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按人分配,人类社会在人民公社里没有贫富差距,只有好人,坏人,敌人。老佛的案件源于一次生产队里派他去执行浇地的任务。倒霉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在河滩遇难,小女孩在遇难前被性侵,先侵后灭,遇难在河滩上。正好在案件发生时段老佛去河滩浇过地,也就是说老佛有时间嫌疑,所以认定是老佛干的。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怀疑,再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个案件是老佛干的。办案机关很头疼,使尽了浑身解数,用尽审讯手段让老佛有了口供,但是一到后边老佛又翻供了,就这样一拖再拖,就是十二年过去了。在看守所的十二年里,老佛只有不停的向各级机关写他的冤屈,要求无罪释放,上级主管机关很为难,放不能放,判不好判,一拖再拖十二年多过去了,越拖越麻烦。最后市上领导班子开了一个政法会议决议这个案件的处理。老佛说,在当时整个菲尼克斯州法律界,听说过他案件的许多知名律师自愿要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为他辩护,最后组成了一个律师团,专门免费为他辩护。在当时菲尼克斯州律师界都认为他的案子没有证据,十二年不能判,一定是可以无罪当庭释放,并且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律师们也可以因为此案而名声大噪,所以律师们争相要求为他免费辩护,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借此声名鹊起,红遍菲尼克斯。在法庭上,他的律师团和检察官、法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律师们信心满满引经据典,尽其所能唇枪舌剑大战检察官和法官,为他做无罪辩护,博得满堂喝彩,辩护非常精彩,检察官、法官张口结舌,一个新的神话眼看就要在菲尼克斯州诞生了。可是结果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老佛彻底绝望了,律师们失望了,法官认定这事就是老佛干的,因为他有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的可能作案的时间,所以性侵成立,谋杀成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说,老佛在看守所的十二年多白白坐了不说,迎接他的还有一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能不能活着走出监狱还是一个很大的问号。老佛每次说起他的案子无不伤心欲绝,特别是在看守所生死未卜的十二年里,为了写陈冤材料,在当时看守所不卖百货,所有日用品都是家里送,非常困难的时期,他连写申冤材料的纸也没有,为了陈述他的冤情,在看守所每人每天仅有两个馒头,大家都吃不饱饿着肚子的情况下,表演《饿狼的传说》噩梦中,老佛一直饿着肚子的十二年里,为了申冤,硬是一天只吃一颗馒头,把另一颗馒头去和舱里人交换了纸,饿得两眼冒火星还在写申冤材料。强忍着饥饿和屈辱在看守所写了十二年多的申冤材料,就是这样的代价和结果。可能唯一的收获是,只有小学文化,地地道道农民的老佛,因为十二年如一日的写申冤材料,而练就了一手十分漂亮,过硬,让所有人望尘莫及的硬笔书法,看过老佛写的字,无不啧啧称奇,不认识老佛的人会以为是一位书法大师的手笔。但是没有人知道,老佛那十二年在看守所是怎么过来的。在Moses认识老佛时,老佛已经在看守所和监狱里度过了二十多年,还有十多年的刑期,才可以重见天日。二十多年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对一个人是什么概念,没有经历过的人和没有见过的人是想象不到的。当年一个二十多岁青春活力四射的小伙子,在Moses见到时,看上去俨然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最为惨不忍睹恐怖的是,老佛头上已经没有一根头发,脸上没有一根胡须,连一根眉毛也没有。咋一看吓人一大跳,再看第二眼晚上就要作恶梦,boy们私下里偷偷议论,老佛成了妖怪,那面貌样子太恐怖吓人了,这就是二十多年监禁真实的写照,并且还能活着,创造一个奇迹的代价。老佛听说Moses也在申冤,不无痛心的向Moses讲述他亲身的经历和惨痛结果,绝望的劝Moses早早死了这条心,不要越陷越深,最后爬不出来,造成更大的伤害,彻底把自己报废了,当下最要紧的是一定要想办法活着,活着出去,等待时机。但是Moses还是无法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决意孤行,二十多年后,老佛当初的苦言一语成畿,这个魔咒在Moses身又上应验了,二十多年后在西河医院黑工厂依然作会说话的取款机的Moses,对老佛愈加清晰,时间不能稀释这段苦难的记忆,反而更加强烈,清晰,痛苦,强烈到无法忽略,清晰到无可辨别,痛苦到无可置疑。                                        

无独有偶,和Moses一起入学的老牛,与老佛有着惊人的相似度,老牛自称他是躺着也中枪。也是有人把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奸杀,埋在老牛家的地里,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老牛有重大嫌疑,一致认定是老牛干的,理由是世界这么大,地球这么大,为什么偏偏尸体就埋在你老牛家的地里,不在别人家地里,不是你老牛还能是谁?尽管老牛百般“抵赖”,万般“狡辩”,于事无补,认定就是老牛干的。几次裁定,又几次发回重审,从立即执行死刑去天国,降格到终身监禁,最后又降格到裁定合并二十年有期徒刑,从轻发落后才送到了监狱。不同之处就在于老牛比老佛幸运些,没有在看守所走过一个十二年的马拉松式诉讼审判程序,并且终审裁定的就是二十年,看守所那几年也算刑期。不同之处还有,老牛是个种地的文盲,没有上过一天学,写不了字,因此诉求的表达方式也就与众不同,成天不是大哭,呛天呼地,就是公开叫骂,寻死觅活,冤枉啦!……嚎啕大哭。哭喊着他要申冤,理由是他已经五十多岁的老头啦,生殖器不能雄起,两腿也不能当家,怎么能干了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又没有其他证据,仅凭尸体埋在他家地里就认定是他干的,别人干的埋在他家地里也要算他的吗。在北原prison的那几年,Moses疯狂学法律专业时,在大补恶补阶段,当时有个高等学历,专门为jailer们当秘书的临时工枪手,和Moses很有交谊,经常一起探讨。知道Moses在疯狂学法律,经常向Moses请教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并且告诉Moses他看过分监区所有人的档案,整理和抄写过分监区所有人的档案N遍,有些人档案里的案子按照法律应该是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杀,要么放,不应该是终身监禁,如果这个案子是他干的,十个脑袋也该杀,如果不是他干的就应该立刻放,不应该含含糊糊不杀也不放,折衷降格而判。变法后才开始提出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程序正义,在很个别的地方,慢慢才有了要尝试生效的势头,之前只是一种理想。但是这种理想要成为现实的过程和时间依然非常非常遥远,Moses有生之年很难看到。因为Moses明白口号和理想永远是美好的,现实永远是残酷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层出不穷的“亡者归来”,真凶再现,“真假美猴王”的一案两凶,“死刑保证书”,冤案接连曝光,让公众对冤案到底有多少,和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更大的质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的案件,经过了,相对分立的警察,检察,法院三个机关,侦查,起诉,审判,每一个程序环节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的案件,为什么会接连出现“亡者归来”被杀死的“死人”自己回家的当代童话。真凶再现,“真假美猴王”,替罪羊被杀,正法多年后,“破窗效应”的真凶在绝望中交待自己多年前已被替罪羊顶包而大白天下的案件更是层出不穷。江州的叔侄两个奸杀搭顺路车女子的奸杀案还没有完,又有十七年前五个小孩杀出租车司机的抢劫案,坐了十几年牢又无罪的投毒案,十八前被枪决的强奸杀人犯无罪了……。只要有时间看新闻,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看的人眼花缭乱,但是这些仅仅只是凤毛麟角,雪地里埋的人,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的冤假错案。因为报道的这些“亡者归来”,真凶再现案子,只不过是一些零碎的阴差阳错,张冠李戴,鬼使神差得让人哭笑不得意外之意中外的案件,这些冤案能昭雪完全靠的是运气,张冠李戴,鬼使神差,亡者归来,“死人”还活着这些智障人也能分辨的成为不争事实的运气。甚至出现因为原告人反悔而“违约”,法院一怒之下,痛下决心无罪释放了被告人而闻名天下的“死刑保证书”。在众多的张冠李戴一案两凶中,一度还出现了“乾坤大挪移”荒唐,可笑,极为罕见的一幕,真凶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极力承认这桩奸杀案是本方所为,理由是检察院未起诉他强奸杀人的罪行,从而导致无辜者蒙冤被错杀;公诉方却千方百计证明不是被告方所为,为被告人极力开脱罪责,控辩双方好像互换了角色,玩起了“乾坤大挪移”,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真凶再现,轰轰烈烈地玉米地强奸案发酵二十一年大白天下后,多年前另一起真凶再现,在某地的一则媒体评论《&&&玉米地强奸案受害人没有D*男情杀报复案受害人走运》,引起了情杀报复案受害人的强烈愤怒——如果不是真凶意外落网,D*男现在还在监狱里,“走运,我还能叫走运”。一起多年前大水冲了龙王庙一案,被害人是两个警察,真凶是警察,冤案的制造是警察,冤案受害人还是警察,主角全是警察,小说也不敢这么编的案件。女警和警察偷情,被为了敲诈抓嫖的武装警察和同伙抓住,被女警识破后,敲诈警察杀人灭口。两个死者警察正好是被冤警察的妻子和同学,不是他干的还能是谁干的?典型的奸夫淫妇情杀报复——最合理不过的“推理”下,女警丈夫男警莫名其妙被警察们刑讯逼供判死刑奇案,旧案又成了媒体热点。

1 报复杀人案简介:19**年4月22日,明*警方从停放在圆西路人行道上的一辆昌河面包车内,发现一男一女被枪杀在车内,身上钱物被洗劫一空。经查,男的叫W*男,是林*彝族自治县(原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女的叫W*女,是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两名公安干警被枪杀,惊动整个警界,案情重大。很快,明*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讯处、戒毒所、五华公安分局、原路南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定名为“4·22”专案组。

经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二W”是被人用W*男当时所持的“七·七”式手枪枪杀,案发后该枪下落不明。专案组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死者W*女的丈夫、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D*男最先进入专案组的视线。专案组传讯了D*男,但D*男坚决否认。之后,专案组又扩大视线,围绕杀人抛尸现场走访了数百名群众,查证了上万条信息线索,在确定了一个又一个的嫌疑人后,经查证后又一个一个地排除了。与此同时,专案组又对现场进行勘察分析,研究案情,并对D*男进行了一系列的鉴定、测试、检测,均不否认D*男作案的可能。自此,D*男被确定为“4·22”专案的重大嫌疑人。但D*男对此一直拒不承认。

19**年7月2日,专案组邀请明*市检察院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对D*男采取强制措施。当晚8时,专案组对D*男宣布刑事拘留。

两天后,D*男开始“交待问题”,每次均向专案组陈述基本一致的“作案经过”,但对杀害“二W”所用的“七·七”式手枪及“二W”身上的物品去向“交待”不明,案情进展缓慢。

7月19日,专案组又一次邀请了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带D*男“指认”现场。

7月26日,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D*男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市检察院在依法审讯D*男时,D*男推翻了原来的供述,诉说以前的供述是侦查部门刑讯逼供的结果,并指着手上的疤痕称是被侦查部门用烟头烫伤的。针对这一情况,批捕处即找专案组了解是否有过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称D*男手上的疤痕是戴手铐形成的,对D*男没有刑讯逼供,并提供了审讯D*男的录相带和D*男亲笔书写的供述材料给检察院审查。

7月31日,市检察院以D*男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批准逮捕。10月20日,市检察院决定将该案起诉到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19**年12月17日和19**年1月15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19**年2月5日以D*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D*男不服,以“没有杀人,公安刑讯逼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滇州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州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后,提出了对公诉机关在一审庭审中指控并经一审确认的鉴定证据和D*男本人的亲笔供述等证据中的取证问题、鉴定时间问题、刑讯逼供问题、以及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方面的问题和疑点。认为该案的主要证据是真实的,但存在的疑点不能排除,于19**年11月12日留有余地地将D*男降格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将D*男投入监狱改造。

Y勇劫车杀人团伙案的告破,公安机关最先作出反映:D*男抓错了!

转眼,半年多时间过去了。20**年6月14日,明*警方在开展侦破会战中,一举破获了Y勇劫车杀人团伙案,59小时抓获这个团伙的7名犯罪嫌疑人。在他们所交待的一件件惊天大案中,也包括了在海埂杀害抢劫两名警察的案件。据案犯交待,19**年4月的一天晚上8时左右,Y勇、Y才、D东携带一支“五·四”式手枪及两副手铐,由D东驾驶一辆白色长安微型车到海埂路民族村旁,准备以抓卖淫嫖娼敲诈钱财。他们从一条岔路进去,看见一块大空场中央有一辆昌河微型车停在那里,3人即将车停在路边步行过去,走近车后,Y勇敲敲车门后,车内的人打开了玻璃窗,Y勇掏出“五·四”式手枪说:“我们是缉毒队的,请你们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3人用手电照,见车内有一男一女。男的拿出证件给Y勇看,Y勇叫D东把男的左手铐在车门上方扶手上,Y才将女的手铐在一起,Y勇问男的是否带有武器,男的答带着。Y勇叫其交出,男的从后腰上取出一支“七·七”式手枪交给Y勇,Y勇接过后上了膛,并把自己带着的“五·四”式手枪拿给Y才。女的提出要看Y勇的证件,Y勇拿出证件给她看,女的看后问:“你是派出所的?你叫Y勇?”Y勇二话不说,蹲在驾驶座位上用刚抢劫的“七·七”式手枪先后朝二人的心脏部位各开了一枪,二人当即中弹身亡。接着Y勇叫Y才搜身,搜到手机两部,中文传呼机两台,以及工作证、驾驶证、市公安局出入证等物品。从证件上他们得知,男的叫W*男,是原路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女的叫W*女,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搜完物品后,Y勇怕二人不死,又叫Y才用扳手对二人的面部、口进行猛击,确信二人已死后,Y勇用昌河车拉着二人的尸体,Y才坐副驾驶位,D东驾长安车尾随,沿滇池路经环城西路、一二·一大街到圆西路将昌河车开上人行道,之后用抹布将车内玻璃、物品擦拭后,坐长安车回8公里住处。

根据3名犯罪嫌疑人的交待,公安机关在Y勇的住处搜出“七·七”式手枪一支,弹匣2个。经鉴定,该枪就是W*男所配的被用枪杀“二王”的枪支。此外,还查获W*男微型录音机一台。经查证W*男原购物发票上记载的录音机与查获的录音机机身号完全一致。至此,杀害W*男、W*女的凶手基本认定就是Y勇、Y才、D东3人。这就意味着原来办的D*男杀人案是一桩错案!明*市公安局立即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组织政法有关部门,立即对D*男案进行复核审查。政法机关主动纠错,还D*男予清白。

2,目前的现状

不愿穿警服的警察

如果不是真凶意外落网,D*男现在还呆在监狱里。

“走运?我还能叫走运?!”D*男指着当天明*某日报的一则评论,语气逼迫。

评论的标题叫《&&&没D*男走运》。

如果&&&(玉米地强奸案)真被冤死,在一般人看来,他确实没有D*男走运,两起案件中,相同的是血腥命案、警方胜利宣布告破,“凶手”“罪有应得”地被判死刑,然后是杀出个落网真凶,警方才发现抓错了人……

不同的是&&&已死,而D*男还活着。

自己的“幸运”是相对&&&而言,D*男不会没有这点理解力,他曾被认为是精明能干的警察,大学学的是刑事侦察。但是,了解了D*男这些年来的经历后,深深理解了他为何如此偏执地抵触用“走运”二字来形容自己,即使是相对于已经做鬼的&&&。

冤案:警察制造,警察受害

数年前,D*男也曾是广为人知的新闻人物。D*男案极富戏剧性和传奇色彩,这起案子中,被害人是警察,真凶曾经做过警察,冤案的制造者是警察,受害者还是警察。

19**年4月22日上午,明*警方接到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报告:一辆昌河牌警用微型车内,一对青年男女殒命枪击,弹头和弹壳散落在车内,被害人情状惨不忍睹。

经确认,死者的身份也让警方大为吃惊——男性死者是33岁的明*市路南县(现更名为林*县)公安局副局长W*男,女性死者是明*市公安局通讯处警察W*女,时年30岁。两名警察遇害,案情非同小可。

警方初步调查后认定此案属情杀,W*女的丈夫、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民警D*男成为惟一的嫌疑人。案发5小时后,D*男被警方留置盘问审查,从此失去人身自由,那年他31岁。

在经历公安局侦察、检察院起诉后,19**年2月5日,明*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D*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D*男不服,认为“没有杀人,公安刑讯逼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滇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枪在哪里?这始终是控方证据方面的一个重大缺失。杀害两名死者的凶器,正是死者之一的W*男携带的手枪。在诉讼的所有阶段,D*男始终无法供述案发后枪支的准确所在。

州高院在审理该案后,审查了一审确定D*男作案的证据中的疑点——包括取证问题、鉴定时间问题、刑讯逼供问题、以及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等。认为该案的主要证据真实,但存在的疑点不能排除,于19**年11月12日留有余地地将杜降格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D*男被投入监狱改造。

20**年6月,明*警方破获一个特大杀人盗车团伙,该团伙犯下十几条命案。其中一名案犯供述,1998年的W*女、W*男被害案是他们干的。枪杀二王的真凶、曾是滇州铁路警察的Y勇等人就此落入法网,突击搜查,那把枪赫然躺在Y勇的保险柜中,顿时证明D*男显属无辜。滇州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告D*男无罪。

刑讯逼供的后遗症

“每到阴雨天,我的手指就发麻。”D*男伸开他的五指说,经法医鉴定,D*男的双手植物神经紊乱,这是电击留下的后遗症。“一个手指接一个手指地电,电池电干了当着我的面换电池。”

在公诉方出示的全部证据中,惟一能够把D*男与犯罪现场的物证联系起来的“证据”,只有D*男的有罪供述。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有罪供述,全都是严酷刑讯逼供的结果。

D*男洗清冤情后,两名办案人员原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宁兴华、刑侦支队政委秦伯联被判刑讯逼供罪。检方指控,二人采用的刑逼手段包括:不准睡觉连续审讯;拳打脚踢或者指使、纵容办案人员对杜滥施拳脚;用手铐把杜吊挂在防盗门上,反复抽垫凳子或拉拽拴在D*男脚上的绳子,致使杜双脚悬空、全身重量落在被铐的双手上……D*男难以忍受,喊叫时被用毛巾堵住嘴巴,还被罚跪、遭电警棍击打,直至D*男屈打成招,承认了“杀人”的犯罪“事实”,指认了“作案现场”。

“你看,至今未消。” D*男展示他腕部的疤痕,这些都是用手铐吊的。经明*医学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刑讯逼供导致D*男双手腕外伤、双额叶轻度脑萎缩。

两年半无妄的牢狱之灾,让今年38岁的D*男头发掉了一半,也白了一半。“这是染过的,”D*男指着自己的一头黑发说。在鬓角处,根根白发显露出原来的颜色。

出事前,D*男是明*市戒毒所的民警,被公认身体好、精明能干,时常加班加点熬夜都无大碍,现在,“常有疲惫感,思考问题一两小时就觉得累。”

D*男的伤病主要是两次集中审讯造成的,一次历时11天,从19**年4月22日下午持续到5月2日,另一次历时20天,从6月30日晚上一直到7月19日,“不让睡觉,最长的一次休息睡了四个小时,最后困到坐着都可以睡着。”到后来,罚跪成了最轻的惩罚,对D*男来说简直就成了一种休息。

在刑侦队审讯期间,D*男被办案人员用皮鞋跺头,一直跺到吐血。后来转进看守所,胸口的血块已经淤结,一直吐了两个月。审到最后,“精神肉体双重崩溃,只求速死。”

在难以忍受的折磨之下,D*男只好违心地承认作案,“光承认作案还不行,交待的细节还必须与现场证据吻合,我没有作案,只好胡编,稍有不对,就免不了挨整。”

每一次刑讯逼供都让他刻骨铭心。

“我是学刑侦的,应该说具有反侦查经验,都被整招了,你说整到了什么程度?”D*男说,“不要再提这些了。”

“刚上班的时候,我见到穿警服的人就害怕”

2000年7月11日,滇州省第一监狱,州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D*男无罪释放。回到家中,见到两年间陡然白发苍苍的母亲,D*男不禁号啕大哭。

D*男家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已经年过古稀的父亲原是复旦大学毕业生,196*年代支援三线建设来到滇州,D*男的姐、哥、妹都大学毕业,有的从事科学研究,在D*男冤狱之前,这个大家庭成员都事业有成,和睦相处,其乐融融,但在D*男事发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原本退休在家的父母几乎一夜白头,D*男三岁的儿子背着“杀人犯的儿子”之名,在明*上幼儿园没人接受,只好回到老家山东,D*男的妹妹为了给哥哥申冤,辞去了船舶设备公司的工作,专门到首都上访。

记者提出见见D*男的父母,D*男拒绝了,“二老这两年好不容易平静下来,还是不要让他们再提伤心事了。”

“伤害最大的还是D*男本人,” D*男的哥哥D**说,“肉体的伤害可以逐渐恢复,精神的创伤可能会伴随终生。”

在D**眼中,弟弟在出事前是一个积极上进,乐观开朗、热爱学习的青年民警,“出事前已经是中共预备党员”,事实上,案发那天晚上,D*男正在单位学习,准备迎接几天后的中央党校法律本科班考试。从监狱出来后,D*男变得沉默寡言,消积了很多。

当身陷囹圄的D*男重见天日时,他发现一墙之隔的外部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变。“这些年社会发展太快了,出来点菜都不会点了。”在生命的而立之年,D*男白白耽误了两年半(加上出狱后的一年半,D*男有四年没上班),出事前他本来已被提拨,只等正式任命,后来也黄了。

D*男很喜欢刘欢“从头再来”的那首歌,“我也希望从头再来,几年过去了,我发现已不可能。”D*男说,“一是我年纪大了,二是心态大不如从前,三是我可能被上面有些人视为异类,毕竟我告过公检法单位。”

D*男说他本来在仕途上有前景,“25岁就到了科级,在同龄人中算领先的。”现在,“很迷惘,没有目标”,“为了生存不得不工作”。

对D*男来说,让他消积的不仅是现实的落差,更重要的是两年半暗无天日的生活片段已永远定格在了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从19**年2月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D*男死刑到同年10月20日高院终审改判死缓为止,D*男都生活在极度的死亡恐惧中,因为这期间高院随时有可能向D*男宣读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和D*男同住的死刑犯先后有20多个被带走了,每次只要听到管教警察来监号提人的铁门响,D*男就吓得颤抖不已……

D*男的妻子遇害已近7年,D*男重获自由也近5年,尽管有人跟他说亲,他仍不愿重新组建家庭,“我现在心态还没调整好,等我儿子初中毕业再说吧。”D*男的儿子现在上小学四年级。

D*男重获自由的次日,明*市公安局就发文恢复了他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但D*男迟至2002年10月才正式上班,期间他住院疗伤,申请国家赔偿……

重返民警工作岗位半年后,D*男仍不适应工作,“总觉得自己格格不入,我与警察已不是同一类人。”至今,D*男如果能不穿警服,他一定选择不穿。

“刚上班的时候,我见到穿警服的人就害怕,发了警服也不想穿。”

很难相信这是从一个从警十多年、曾以自己的职业为荣的警察口中说出的话。当十岁的儿子表示长大要像爸爸一样做警察时,却遭到D*男的厉声呵斥。

重做警察后的转变

D*男从小想做警察。“侦破片看多了,觉得警察英勇神奇,向往像警察那样惩恶扬善。”198*年,他考上滇州省公安专科学校,学刑侦专业。

随着从学校走向社会,他发现警察这个职业并不像少年时代想象的那样单纯美好。这是一个承担正义使命的职业,也是一个被高度赋予权力的职业,无处不在的动用权力的诱惑,可以在顷刻间让正义摇身为邪恶。

让D*男没有想到的是,这种警察邪恶的受害者也可能是警察。

刑讯逼供就是警察广为社会诟病的恶行之一,这种现象的认识基础在于“有罪推定”,即抓住一个嫌疑人,都假定其有罪。

19**年6月,刑侦支队某领导对D*男说:“D*男你听着,我们已经查了,就是你干的。”杜说,“我没干,希望你们认真调查。”

“是不是你干的,你都要背着,我们为了查你的案子已经两个多月没休息了,我们怎么交差?”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D*男承认作案的供述有6份,否认作案的则有5份,D*男在自己是否作案的问题上多次反复,如果加上没有笔录的,次数就更多了,但检察机关起诉书所列证据中,却只选用杜的有罪供述。

后来以至有人说,是凶手给D*男翻了案,而不是司法机关。如果不是真凶意外落网,几乎可以肯定D*男现在还呆在监狱里。

类似D*男这样的“错案”在滇州不止一起。19**年2月,滇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刚纠正了富源县的一起错案,案件基本情况也是4个无辜者被抓,“打成”罪犯,首犯被判死刑,其他3人判有期徒刑,一年之后公安部门抓到真凶,才改判无罪。

仅仅过去了两个多月,D*男的悲剧再次上演。

D*男198*年从警,在出事之前,他做过多年警察。他坦言,情急之下,也曾对嫌疑人动过粗。这次从警察“沦为犯罪”的经历,让他换位思考,反思过去的工作方式。现在D*男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管理特种行业,查黄赌毒等,经常调查讯问工作对象,每次他都客客气气,端茶递烟,还告诉他们“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从前办案我都是假设他们是有问题的,现在我对他们没有先入之见。”

不久前,D*男与原来同一监狱出来的狱友举行了一次聚会。两年多的牢狱生活,昔日他眼中的犯罪分子变成了他的同监,朝夕相处让D*男对服刑人员有了更多的了解,他发现他们当中不少人也有情有义,有正义感,其中不少人在D*男后来打赔偿官司时还出来作证。

“这些人是做过错事,社会上对他们有看法。但不管犯了什么罪,出来了就要一视同仁,毕竟他们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了代价,”D*男说,为什么现在出监后重新犯罪的多,就是因为歧视,让他们找不到重新生活的空间。

D*男出狱后,还看望过尚在服刑的狱友,送钱给他们用。

“最关键的是要把所有人都当人看,犯罪嫌疑人是人,罪犯也是人,人人享有人权,有了这个基本的出发点,我们办的冤假错案会少许多。”

滇州司法界的反思

D*男冤案引起了滇州司法机关的反思,2000年9月22日,滇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重申严禁刑讯逼供和严格执行办案时限等规定的决定》。

10月23日,滇州省政法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意见》,出台10条措施,强调树立证据观念,树立实体法、程序法并重的观念,树立无罪推定的观念;同时要健全和落实对执法责任行为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

一直顶住压力为D*男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刘胡乐表示,D*男冤案是滇州司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司法机关痛定思痛,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的发生,比如从前看守所的审讯室都贴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现在则被撤下,改成了“严禁刑讯逼供”;原来可抓可不抓的一定抓,可判可不判的一定判,现在则相反,一定程度上树立了“疑罪从无”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

“任何社会进步都要有人作出牺牲,希望我的痛苦能够警醒执法者,希望冤案尽可能少地发生。”D*男说。

家庭毁灭、事业中落、青春虚掷、病痛缠身……今年38岁的D*男正努力淡忘六七年前的那一场噩梦,但是,那场噩梦现在却经常带给他一个真正的梦魇——他时常梦到监狱、枪决、死亡,梦到他还关在里面,“谁都知道我冤,就是不放我出去”,一种极度的绝望无助,然后惊醒,一身冷汗……

3相关细节:新华网明*11月17日专电 明*市今天在明*市体育场举行了备受关注的明*Y勇特大杀人劫车团伙案公判大会,罪大恶极的7名主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伴随着Y勇等人的处决,明*一起骇人听闻的冤案同时得到了纠正。

由民警到死囚,又由死囚到民警,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D*男走过了一段坎坷的人生路。

D*男因故意杀人罪于19**年2月5日被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不服提起上诉后,19**年10月20日被滇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Y勇特大抢劫杀人团伙案于今天告破后,7月6日D*男又被滇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7月11日明*市公安局以昆公监发(2000)12号文件恢复D*男于2000年3月7日被开除的公职,同时D*男的党籍及工资福利待遇也得到恢复。目前D*男尚在医院接受治疗。

D*男案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19**年4月20日下午19时左右,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W*女及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W*男被人枪杀,二人尸体后被人发现置于一辆牌照号为云O·A0455的昌河微型警车上,载尸汽车被人从第一现场移动弃置于明*市圆通北路40号一公司门外人行道上。

这一案件引起了滇州省和明*市的高度重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侦破此案。4月2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W*女丈夫、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D*男被拘押讯问,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3日经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D*男,10月20日明*市检察院以D*男犯故意杀人罪向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9年2月5日明*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D*男死刑。

至此,一起骇人听闻的冤案宣告形成。

2000年6月中旬,明*公安机关破获Y勇等抢劫杀人团伙案,缴获W*男被抢手枪(七七式,枪号:1605 825)等赃物,犯罪嫌疑人供认1998年4月20日杀害“二W”系他们所为。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办案人员发现所谓“D*男报复故意杀人”纯属子虚乌有,于是经上级同意,由滇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宣告D*男无罪释放。

在滇州省高级法院关于D*男案的《刑事判决书》中,有这么一句话:“被害人……被枪杀……的事实,已有由公安机关提供并经本院查证属实的新的证据证明非D*男所为。原审判决认定D*男犯罪的证据已不能成立”。

“D*男故意杀人案”是怎么产生的?

首先得从D*男一天的日程说起。

1998年4月20日,D*男于上午7时20分乘戒毒所的车去戒毒所上班,戒毒所距D*男居住的市公安局宿舍约20多公里。8时30分D*男到达戒毒所开始上班。当时杜正准备报考中央党校法律本科,所以全天都在办公室复习。下午下班后他到食堂吃饭,当时有本单位的同事在场。饭后还和同事高玉才在办公楼下的石凳上聊天。19时许他又到办公室复习,因当晚办公室所在地要放录像,D*男怕噪音大影响复习就从办公室拿了学习资料回宿舍复习,他出办公室所在地强戒部的门口时(约19时40分)还碰见另一名同事李颖,回到宿舍约20时,一直在宿舍呆着到21时多才从宿舍出来拿着杯子到食堂取牛奶,又碰到同事黄建忠,他和黄在一块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到戒毒所大门口打电话回家问保姆其妻W*女回家没有,保姆说没有,杜又打两个传呼找王,也没有回音。此后D*男回到宿舍,又用手机打了几个传呼给W*女,但仍无回音。打传呼不回的现象是两人恋爱、结婚近六年从未有过的,D*男感到很诧异。

21日上午上班后,D*男又打电话到W*女单位(明*市公安局通讯处)问W*女下落,她单位领导说没有看见王上班,杜又问是否请过假,领导说也没请过假。这种现象也是从未发生过的,D*男担心妻子出什么事,便开始寻找,同时把情况向戒毒所领导作了汇报。当时他担心妻子出车祸或者碰到什么意外事故,为此打电话到所有交警队查询有无交通事故,还通过市局情报资料处查询全市是否出现过不明尸体的情况。但W*女仍杳无音信,D*男焦虑不安。当天下午通讯处W*女领导、戒毒所D*男领导都来到杜家,帮助他寻找,但依然没有消息。这时D*男感到妻子一定出什么事了,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于是向“110”报了案。

到22日上午W*女仍无音信,D*男认为最大的可能是W*女出什么事了。22日下午14时左右,戒毒所一位领导来到杜家,问D*男吃饭没有,说没有吃就到下面吃。D*男便和他一块下楼上了一辆车,车开到滇州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大门口时停下了,突然从汽车两侧上来几个人将D*男按住,全身上下搜他的身,D*男因妻子失踪早已吓得六神无主,见此情景更是受惊不小,他大声问:“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干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他又问邀他下楼吃饭的领导:“他们是不是抢人的?”还是一阵沉默。这时车又重新上路,一直开到明*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几个搜他身的人把他带到支队四楼的一间大办公室,让他坐在那里一直坐到下午5时,才把他交给专案组。

在专案组,D*男被反复讯问4月20日的活动情况,接着3天3夜不让他睡觉以交代问题。从4月22日下午到5月2日连续10天被留置讯问。其间,身为警察的D*男多次向办案民警索要留置他的法律手续,但对方只给了他一张《传唤证》,D*男说,一张传唤证最多只能留置我12个小时,你们却关我10个昼夜,又拿不出其他法律手续,凭什么还要扣押我?办案人员竟然说:“想扣你,就扣你,要什么法律手续?”。

在被扣押审查期间,D*男终于从办案警察口里知道了W*女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W*男被人枪杀的事,知道自己被怀疑为杀人凶手。他一方面为妻子的不幸而伤心,一方面又为自己被定为杀人嫌疑而难过。

审查10天以后,因为案情没有多大进展,办案人员只好将D*男送到其单位明*市强制戒毒所变相关押。与此同时,专案组内查外调的工作却一刻也没有放松。由于D*男作为杀人嫌疑“有诸多疑点,且无直接证据”。6月30日上午,几个办案人员将D*男从戒毒所带到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CPS心理测试,此即俗话所谓“测谎仪”测试,市中级法院的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对D*男进行了测试,他们出了若干组题目要D*男回答,内容和案件有密切联系,如问:“4月20日晚你有没有离开戒毒所?”“是不是你上车开枪把他们杀死的?”“是不是你用W*男的枪把他俩杀死的?”等等。D*男据实作了回答。测谎仪在一些问题上认为D*男所说的均为谎言,据此办案人员信心有所增强以为胜券在握,现在已是让D*男痛快交代“罪行”的时候了。于是从6月30日晚到7月19日,发生了一场令D*男永生难忘的“高强度”审讯。

据D*男的陈述,他遭到了办案者十分野蛮十分残酷的刑讯,超出人的生理、心理忍耐极限,D*男在酷刑下被迫承认自己实施犯罪:怎样对“二W”关系怀恨在心,怎样骗枪杀人,怎样抛尸,怎样选择第一现场……7月2日,D*男正式被刑事拘留,8月3日被逮捕。7月19日,D*男被送到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在向在押犯了解看守所民警不会打人的情况后,D*男于7月28日分别向驻所检察官和市检察院提出《刑讯逼供控告书》,并向驻所检察官展示他手上、脚上、膝盖上受刑被打后留下的伤情,次日即7月29日,该检察官当着两名管教干部及上百名在押犯的面为D*男验伤、拍照。

19**年10月20日,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定D*男构成“故意杀人罪”。起诉书称:被告人D*男因怀疑其妻W*女与W*男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对二人怀恨在心,19**年4月20日晚8时许,被告人D*男与W*女、W*男相约见面后,D*男骗得W*男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用此枪先后将W*男、W*女枪杀于W*男从路南(现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驾驶到明*的云O·A0455昌河微型车中排座位上。作案后,D*男将微型车及两被害人尸体抛置于本市园通北路四十号一公司门外人行道上,并将作案时使用手枪及二人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物品丢弃。以上犯罪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枪弹痕迹检验鉴定书、查获的D*男所穿长袖警服衬衣、及衬衣手袖射击残留物和附着泥土、作案车上泥土的鉴定和分析报告、有关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被告人亦有供述在卷。

19**年11月18日D*男接到《起诉书》,12月12日即向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陈述书》。在《陈述书》中,D*男指出“公安人员违法办案”,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公诉书“指控证据不足”,并着重就所谓“射击残留物”及“附着泥土”谈自己的理由。他说衣袖上的“射击残留物”是他年前参加打靶时留下的,而他又有不洗衣服的习惯。如果真是他作案,并且如起诉书所说作案后将“手枪及二人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物品丢弃”,为何不把留下射击残留物的衣服丢弃呢?至于“附着泥土”D*男认为他衣服上的泥土与本案没有内在联系,只有表面近似的联系,不能充分肯定本案中的泥土就是他衣服上的泥土,如果泥土只是“类同”不能作为作案的证据。

19**年12月17日,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D*男故意杀人案”。开庭不久D*男就向法庭展示他手腕、膝盖及脚上被办案人员打他留下的伤痕,当庭控告办案人员对其进行刑讯逼供,并要求公诉人出示驻所检察官7月29日在看守所为他拍下的可证明他遭受刑讯逼供的伤情照片,但未得到理睬。D*男的辩护律师也为他作无罪辩护,两位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第一,指控被告人D*男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取证程序严重违法。

1、刑讯逼供后果严重。

律师认为D*男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是真实的客观存在。据此,依据最高法院《贯彻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之规定:“……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请求法院确认D*男所作的供述无效。

2、虚构现场“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有足迹附着的泥土的证据,误导侦查视线。

律师指出,本案的《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仅仅记载该车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根本没有“刹车踏板”及“油门踏板”上也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的记载,如此一来,由警犬用D*男鞋袜气味和“刹车踏板”、“油门踏板”上附着的足迹遗留泥土作气味鉴定,并且结果是“警犬反应一致”就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这“刹车踏板”及“油门踏板”上的泥土是怎么来的?

此外,律师还指出,公诉机关出示的D*男有罪供述笔录只是多达几十次供述中的三四次,是否在其它笔录D*男也是作有罪供述?为什么不全部出示?再则,这些有罪供述是在7月5日至7月10日这一时段作出的,在长达8个月的关押时间里,只有在这一期间作了有罪供述,故D*男在此期间到底是处于何种精神状态?是否有刑讯逼供、引诱、威胁等情况存在?不能不让人质疑。又则,在四份有罪供述中D*男表述同一犯罪事实竟然互相矛盾,如杀人的过程,弃物的地点,杀人的手段,杀人的时间,杀人的地点均不一致,这样的供述岂能采信?此外,公诉机关出示的认为能证明D*男犯罪的鉴定,如泥土、射击残留物、气味的鉴定不仅均存在着取材时间、取材地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问题,而且与勘验报告等所描述的情况也不相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而不能据此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另外,在本案的勘验、鉴定中,没有见到证人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得知鉴定结论的说明,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

据此,律师认为本案取证程序违法,现有的证据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第二,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D*男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动机。

在这些方面,律师通过一些人证证实D*男与W*女关系尚好,并不知道“二王”之间有何关系,认为D*男“预谋杀人”的可能性极小,因而认为D*男犯故意杀人罪缺乏主观要件,不能成立。

第三,在客观方面没有证据能够证明D*男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1、D*男没有作案时间。2、公诉机关说不出明确的发案地点,指控杜在车内杀人不成立。3、即使气味鉴定取证程序合法,由于嗅源没有与W*女的气味进行鉴别,加上市公安局两条警犬一条肯定一条否定的鉴定结论,无法说明D*男是否到过车上,更何况在车上杀人。4、杀人凶器──W*男自卫手枪至今去向不明。这只有二种可能,一是D*男不如实交待,再是D*男根本不知道枪的去向。公诉机关既然当庭说D*男过去的交待是老实的,那么就只有后一种可能:D*男没有作案,因而不知枪的去向。

第四,本案中需要证据说明的一些情况,确没有任何证据说明,可见本案基本事实不清。

面对律师提出的问题,公诉人感到需要休庭补充取证,于是一审的第一次庭审宣布休庭。

19**年1月15日本案再次开庭审理。

为了引起法官的注意,这回D*男悄悄地将他在遭受刑讯逼供时被打烂的一套衣服藏在腰部,利用冬季穿衣较多的有利条件,外罩一件风衣将这一有力证据带进法庭。开庭不久,他再次提出刑讯逼供问题,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D*男还使出了最后一招:当着包括法官、公诉人、律师及几百名旁听者的面扯出被打烂的衣服证明他曾经遭到刑讯逼供,证明他过去的有罪供述均是被迫的因而依据法律是无效的,但他所做的这一切被法庭漠视。

这次开庭,律师又针对公诉人“拾遗补缺”般的补充及说明为D*男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明确指出:“控方所进行的补充和说明,不仅没有解决说明其取证的合法,反而更进一步证明了取证违法的事实存在,其所举证据系违法所得,依法不能采信,而且应依法追究违法取证的法律责任”。

如前所述,由于办案人员一致认定杀害“二王”非D*男莫属,那么律师的辩护就反而成了“无稽之谈”了。果然,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认为律师的辩护是“纯属主观、片面认识的推论,无充分证据予以支持,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对D*男在法庭上没有杀人的申辩,则认为是“纯属狡辩,应予驳斥”。19**年2月5日,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D*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D*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于求生的本能,D*男于19**年3月8日向滇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以“杀人动机无证据证实;刑讯逼供违法办案;本案证据不足,疑点重重”为由希望省高院认真审查,不要草菅人命。4月6日,辩护律师刘胡乐、杨松向滇州省高院提出《二审辩护词》针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针锋相对地予以辩驳,再次提出: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上诉人D*男死刑,纯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严重违法。同年10月20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这个判决说:“……的辩解和辩护是不能成立的,本案基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合法有效,应予确认……上诉意见和辩护请求本院不予采纳”,同时“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有采纳之处,本院认为在量刑时应予注意。”因此,改判D*男为死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年12月8日,D*男被送到关押重刑犯的滇州第一监狱服刑。

一审判决后等待死亡的D*男心灰意冷。他在留给亲人的遗书中说,他的家庭是被真正的犯罪分子毁掉的。他并且说,他的冤情只有等真正的犯罪分子落网以后才能洗清。

D*男的预言在两年以后终于实现了。2000年4月23日,一个名叫王春所的人和他乘坐的汽车离奇失踪。警方得到报案通过严密监控,抓获犯罪嫌疑人柴国利及其女友张卫华,经审讯,柴国利交代了以明*铁路公安分局东站派出所民警Y勇为首的抢劫杀人集团惊天罪行。尔后,Y勇、Y才、D东、肖力、肖林、左曙光等先后落网。据这伙犯罪嫌疑人交代,从19**年4月至20**年5月,他们共杀害19人(其中警察3人,联防队员3人,现役军人1人,女性2人),杀伤1人。共盗抢机动车20辆。在被杀的三名警察中,有2人就是W*男和W*女。“二王”系Y勇、Y才、D东杀害,并抢走W*男所配“七七”式手枪。到了这个时候,D*男才被一伙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证明他是清白的。但他不仅已度过了26个月的非人时光,而且经历了从无辜民警到死刑罪犯的过程。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所显示出来的是“制度的逻辑”。这种逻辑,可以用来对待所有人,无人能保证自己幸免。所以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一全是警察的惊天奇案就不足为奇了。

有人说:江州十七年前的出租车劫杀案中的五个小孩,让公众接受不了的一个事实是,这起案件的五个孩子都是傻BB    ,在三权分立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环节中,要求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这是最基本要求,才能完成程序的情况下,为什么五个男孩出奇一致的“供认不讳”他们没有干过,压根不知道的抢劫案。在整个刑事诉讼的五个大环节: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中,五个男孩都是傻BB,竟然没有一个男孩说出事实,坚持事实。不知道现实状况的人,按照书本律例抬杠竟然说,五个男孩蒙冤只能怪他们自己是傻BB,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环节最基本要求都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并且在最后刑事诉讼结束后还设有纠错补救的审判监督程序,应该说还是比较完备,健全的,在设计上没有太大的大问题,怪只能怪五个男孩自己是傻BB。如果一个男孩被刑讯逼供蒙冤,还在情理之中,但是五个男孩,同一个案件,都被蒙冤,怎么可能?五个男孩,五个家庭,同一个案件,这么多人,五个家庭都能保持沉默十七年。即使在诉讼中五个男孩蒙冤,诉讼结束后,五个男孩,五个家庭,这么多人也应该有人要去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五个男孩在监狱十七年,五个男孩,五个家庭,必定有人要申冤。五个男孩,五个家庭,这么多人,十七年的时间,一定有人可以成功,不至于此,五个男孩都是傻BB,十七年冤狱是他们自己的傻造成的……。Moses听完这番高谈阔论苦笑了,没有去辩论,因为发表这番高谈阔论的人,站着说话腰不疼,如果他遭遇五个男孩的飞来人祸,这种事遇在他身上,他就不会有这番高谈阔论了,他就知道什么是现实的残酷,知道什么是白天不懂得夜的黑。他们怎么能知道,在刑事诉讼中哪里有被告人说话的份儿,怎么能知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残酷现实,在监狱中哪里还有他们说话的份和地方。只有亲身经历和心身伤痕累累彻底绝望之后的人才有资格告诉他们,现实和理论之间的天壤之别,白天永远不懂夜的黑。去看看吧,还有第二次“大运动”期间创作的“公厕女尸”流氓案,历时18年才拨云见日。如果不是真凶9年后“破窗效应”,鸟之将亡,其鸣也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坦白”,“良知发现”一再坚持自己才是真凶,被冤杀18年的“流氓”必将永远被钉在屈辱的十字架上,永不见天日。被冤杀时只有19岁男孩的家人,18年以来申冤去首都的车票和一副扑克牌差不多,去地区和首府的更是难以计数,但所有努力还是付诸东流,成为家族永远的耻辱。即使在真凶已经落网,并且在9年里一再坚持自己才是真凶。当初的“功臣”们还是在仕途上一路高歌猛进,第一“功臣”大案组长已经升至局长。杀良冒功的局长还用手中的权力指定已经被冤杀的受害人是“流氓”,是凶手,并且还亲自讯问过真凶。直到坚持职业操守的媒体人、律师、检察官,不同职业的人共合力同呼吁之下把这个已经是不争事实的冤杀案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得到最高层批示。这个当初审结仅仅用了62天的冤杀案,不可不谓“快”。但是在真凶已经落网,并且一再坚持自己就是真凶的情况下,经过大量缜密细致的确定之后,还是在真凶的第一次审判中把真凶的第一次“公厕女尸”案人为的抹掉了。在有职业操守的媒体人、律师,检察官、各界不同职业人的一再呼吁之下,才得到最高层的注意,没有被匆匆灭口,让冤杀案死无对证。随后的再审耗时9年多,不可不谓“慢”。至此“公厕女尸”冤杀案又经过马拉松式一波三折,18年之后才得以大白天下尘埃落定。真凶涉嫌杀10人,作案21起,强奸妇女,幼女共13人,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被判处极刑。被冤杀的受害人家属获国家赔偿205万。但是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18年前还是一个18岁孩子的生命,抹不去承受的伤痛和屈辱。即使这些大白天下,真凶伏法,但是渎职杀良冒功制造这些冤案的罪魁祸首们,不但没有一个被追责,反而一个个官运亨通,让吃瓜群众们扼腕唏嘘不已,敢怒不敢言。相信很多人看过被列为晚清四大冤案之首的——羊吃白菜案《杨乃武与小白菜》,但是很少有人看过最后的追责,涉案一百名官员被革职,冤案平反后,慈禧太后连发旨意,惩罚余杭知县刘锡同,远放黑州判处流刑,知县刘锡同勘验不认真,发配黑州。仵作沈祥以及其他相关人等30多位官员被革职、充军或查办,浙州巡抚杨昌浚、浙州学政胡瑞澜,州知府陈鲁一干官员100余位,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

不知道大家看后有何感想?如果联想到当下那么多层出不穷的冤案:聂树斌案、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雷洋案......每一起冤案的背后,竟找不到一个官员出来担责,没有一个当事官员引咎辞职、遭到法律的严惩,大家是否会顿生今不如昔、法治倒退的感慨?

对比当下,别说个体遭迫害的冤案无处追责,就连那些迫害整个社会的毒食品案、毒疫苗案不也同样得不到切实的追责?在整个惊天贪腐的利益链中,畏光症们迫于舆论的压力,顶多也就发号施令地抓几个台面上的小喽啰做些不痛不痒的家法惩处了事。更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被家法处置过的官员们日后还会在更重要的岗位密集复出——毒害人民、违法乱纪、无德无能、贪污腐败的人不但能享受“治外法权”免于追责,甚至还能得到上级褒奖予以升迁,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怪现状是不是五千年未有之困局、超越古今中外独富特色。

再来看第二则案例:反清女侠秋瑾被杀害后,满清王朝在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把批准杀害秋瑾的巡抚张曾敭放到江州去。结果,江州的士绅、知识分子和学生们全部上街游行,拒绝他来当巡抚。满清王朝见势不妙,只好将他改任晋州,结果晋州的士绅、学子们也联合起来强烈反对。终于,三个月后,张曾敭被逼羞愧自杀......

不知道大家看了这则案例后又作何感想?本人至少从中看出了以下三点不一般:一、清王朝虽然腐败,但是清政府和官员们尚且知道要脸,知道守住最后一层封建道德的底线;二、清末虽然延续了继承祖制成规的陋习,对百姓管控日益森严,但是随着西风东渐的影响,主流精英们还是能享有一定限度的表达言论权与游行示威权利;三、孔儒学说虽然迂腐,但是尊孔的门徒们比起当今那些“无神论”、“毁三观”、信邪教的官员们来,多少还是知道些礼义廉耻的。

可是当下,墙网,防民如防川地依法治嘴,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了?由于官员渎职 引发的各地化工厂大爆炸、刀砍幼儿案等重大伤害案件,有哪个官员引咎辞职或自杀谢罪没有?没有!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封闭网络、限制真相的传播,第二件事就是统一口径后再召开记者会编造各项虚假数据糊弄误导世界,最后就是让那些知道真相并且勇于传播真相的人集体失踪......在人祸面前,无论被冤杀的是受害人那样的十八岁孩子或者是国家主席,大元帅那样的高官,整个世界是看不见也无能为力的。只有冥冥之中的终极裁判history历史才能做出最终的终极判决。

在当代,如果孩子们知道北原prison还有一个在上个世纪下半页蒙冤,二十六年多一直坚持上诉申冤,拒绝减刑,拒绝妥协,一直在北原prison坚持了二十几年喊冤。并且,二十六年之后刑满之日,没有像西河医院黑工厂呆了三五年的孩子一样急不可待,快要急疯了去投胎似的,如果刑释的那一天不让孩子回去,孩子一定会发疯,因为在刑释的前几天开始,孩子已经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孩子竟然兴奋地又蹦又跳,唱了起来,吃不下,睡不着,就怕晚一秒投不了胎一样。兴奋,激动地忘掉了一切,就怕动作慢一点投不了胎一样得意忘形。Moses就奇怪了,就在怂样,成天还要满嘴肥皂泡泡发表高谈阔论,为什么还要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回去没几天什么都忘了,还来这里,回去前又是这怂样。但是这位二十六年没有见过天日的人,拒绝出狱,要讨说法。理由是他没有罪,为什么被北原prison关了二十六年,要给他个说法,拒绝出狱,最后监狱用了非常方法,把这位大彻大悟,看破红尘,心若止水的人扫地出门。Moses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学习过精美的理论,但是二十多年时间,更多的是遭受现实一次次打击和羞辱,直到理论被现实撕扯成粉末彻底腐蚀殆尽,三观毁尽,依然在西河医院黑工厂主苟耀的黑工厂学习圈子里的丛林文化。在黑工厂时,在一次活动中,按照事先的安排,jailer送给了Moses一本普法书,让Moses学习些法律知识,写读后感。Moses对那本书连看都没看一眼,就直接写到:法律对我早已没有了十多年前,让我如饥似渴几年时间孜孜攻读的吸引力和欲望了,因为法律庄严,神圣的光环和深入人心的口号,在十几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挫折和丑恶,无情的现实面前,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无力,越来越蒙羞含垢,被权力,RMB金钱,富人肆意蹂躏,玩弄于股掌之间,体无完肤,衣不遮体,成为一纸空文,只剩下套在穷人脖子上的枷锁,Moses现在唯一感兴趣的只剩下历史,艺术,不会再去看它一眼。在后来举办的无数次旨在歌功颂德的造假政绩工程中,Moses疲于应付,得过且过,中断了为人代笔枪手的业务,因为Moses不知道该怎样“感恩”在黑工厂对他的迫害。                

在蒙冤含垢的二十多年里,在Moses身边和Moses同为沦落人的蒙冤者,随便一抓一大把。最为坚决,彻底,付出最多的当属一位PLA 医生老军。在和Moses相处的几年里,Moses见证了世上最无奈,最没有回报的付出。Moses和老军最初是在本世纪初在一起的,当年Moses离开北原prison来到西河医院的精神科之后,第一天就认识了身穿大白褂的老军,当时老军的职务虽然只是个nurse护工,但实际上老军才是精神科全盘负责精神病治疗的医生兼护士。正因为这一点,Moses和老军很快就相互熟悉了,并且有一段不错的个人私谊。老军最初留给Moses的印象就是,医术和职业道德集于一身的完美结合。特别是那种对所有人无论贫富贵贱,身份,地位,身体健康或者疾病,智商高低或者缺失等等个体差异,都能够平等的对待。在老军的眼里,所有的人的身体构造和生理原理都是一样的,上帝创造他们时是平等的,所以人人生来就是平等的,就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无论从老军的职业操守,待人处事,生活的每一个点点滴滴上,完全做到了,平等的善待每一个人。在垃圾护工丛生的西河医院里,无论病人,jailer,包括垃圾护工们都对老军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行节操,没有一个不折服,没有一个不敬重,没有一个不叹服的。在这种环境里,十年如一日的不改人性本色,坚守职业操守,坚守做人原则,善待所有的人的人,如果不是那份裁定书,谁要把doctor老军和经济罪人联系起来,简直是天理难容,是在蒙蔽God上帝的双眼。让Moses知道什么叫德高望重,有这样高尚的品德和完美的职业操守的人,Moses四十多年到目前为止见过的唯此一人,但是最为不可理喻的是理想中最完美的高尚品格的人,却是在西河医院的精神科遇到了,不能不说是上帝又一次输给了魔鬼。但是也让Moses知道了,人格魅力的光辉在什么地方都不会磨灭,高尚的人永远值得受人敬仰,对老军的敬意是Moses发自内心的叹服和敬礼。这样高尚的人也要作为上帝和魔鬼赌局的牺牲品,真是没有了天理!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没有天理的事更让Moses看不下去了,doctor老军竟然也是一位蒙垢含冤者。在众多蒙冤依法讨公道的路上,Moses自认为自己付出的代价已经够多了,最起码付出了Moses所能做的一切和一个人的一生。已经伤痕累累,身心俱伤,每前进一步,都要血肉模糊,举步维艰,太伤心绝望,直到了水穷山尽,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无一附加的地步。但是在和老军在一起的几年中,Moses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无奈和付出。随着和老军相处时间的增加,Moses越来越感到恐惧,越来越感到绝望,越来越感到望而却步,越来越感到压在背上的这座大山之沉重,越来越感到窒息,直到不能呼吸。因为Doctor老军每天工余的时间,全部都用来只干一件事,写材料申诉,在每天晚上别人都在看电视,下棋,打牌,等等难得的娱乐,和空闲时间里。老军只干这一件事,写申诉,白天时间不够用,每天晚上还要写到十二点以后,才去睡上几个小时,凌晨四点左右又爬起来继续写,一直写到天亮了以后,大家都起床时,才收起永远也写完的申诉,开始干一天要干的活。下午吃过晚饭后,只看半个小时的CCTV《新闻联播》,就开始继续写,直到十二点以后,睡几个小时,然后又是四点左右再起床,继续写到天亮,十年如一日,这样的付出整整十年的时间。白天要干活一天活,晚上要写七八个小时申冤材料,这样的付出,没有感天动地惊人的毅力和没有鬼哭冤屈的人,坚持一个星期已经绝非易事,能坚持一年的已经绝迹,但是doctor老军整整坚持了十年,如果没有鬼哭神泣的冤屈和感天动地永不放弃的毅力,没有人能做到,但是老军做到了,在监狱中整整十年,并且以后还要坚持多少年,Moses不得而知,但是Moses知道,正义没有到来之前,doctor老军生命不息,战斗就不会止,因为老军永远是一名忠于职守的真正战士。在Moses刚开始认识老军还不知道这些事的时候,Moses有时去找老军,完事之后想和老军聊一会,却发现老军很忙,又不好意思让Moses走,但是心不在焉,很着急的样子,想写又要应付Moses,很为难,Moses只好告辞了。有一个夏天,天很热,后半夜Moses看完世界杯之后,出来上厕所,遇到老军在医务室外边,又在写,已经凌晨四点多了,没有一个人,Moses也睡不着,就过去聊,老军先给Moses发了一支香烟,自己顾不上抽,很急切的样子,Moses只好随意聊了几句,不好意思的告辞了。在那个夏天的凌晨,看完世界杯的Moses经常能看见老军在万籁俱寂的凌晨,在灯下伏案疾书到天亮,自那夜之后,Moses再没有打扰过半夜依然伏案疾书的老军。在随后的几年里,晚上Moses再也没有打扰过老军,有事没事都是白天老军有空的时候去找他。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军对Moses的情况和遭遇慢慢都了解了,Moses也对老军的事慢慢知道了许多。在一次聊天时,老军在找东西时,翻出了一枚PLA军功章,Moses还没有见过军功章的实物,就拿过来仔细观看。老军告诉Moses,这枚军功章是他在PLA军队时获得的,并且讲述了这枚军功章的来历。

随着Moses和老军私谊的加深,当老军向Moses讲起他的不幸遭遇,和为此付出的艰辛代价,还有家族的共同努力时,Moses越来越恐惧,越来越绝望,越来越自叹不如,越来越望而却步,越来越窒息,直到不能呼吸。老军每天这样,白天干一天活,晚上伏案疾书写七八个小时,只睡几个小时,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写了十年。实际上“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老军的律师、老伴、儿子、家庭、兄弟、家族、同事、战友都加入了这场战斗,每个月几次,这些人来接见老军,互动最新情况,研究下一步方案。这些人中,有许多在government政府职能,权力,司法等部门担任要职或者工作,特别是他的哥哥,还是首府城市警察部门的一位高级主要领导人。这群人为了给老军依法伸张正义,十年不遗余力,各自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有几次集体开着几辆车,一起去了几车人,到首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集体去上访,为他的案件呼吁,为他讨要公道,就是这样一个豪华庞大的团队,这样巨大艰辛的付出,这样不懈的十年奔走,依然没有能为老军讨回公道,还他清白。当Moses知道这些后,彻底奔溃了,绝望的无以复加,Moses在被税吏们copy克隆的张驴儿伎俩蒙冤中,始终就是一只沉默的羔羊,在Moses的冤狱中,直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Moses也不知道律师是何物,在整个冤狱中,Moses没有任何的权利,只是一只沉默的羔羊。随后的二十多年里,唯一可以干的事情就是写,一本本加起来不知有多少箱,纸后盈不知多少米,被称为和小说一样,一去不复返,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的申冤书,除此之外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始终一个人孤独地行走在无助的原始丛林里,孤寂无望不知明天在哪里,老军豪华庞大银河战舰般的团队尚且铩羽而归,遭遇了滑铁卢。在活生生的先例和现实面前,Moses只有无边无际的恐惧,绝望和无奈,就Moses的条件和所具有的可能性,希望在哪里?Moses付出了他的所有,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但是更加绝望了,身心受尽了伤害,然而正义在哪里?二十多年,对一个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任何自由,生活没有任何保障,健康没有任何保障,生命没有任何保障的人,一个人还要去战斗,希望在哪里?正义又在哪里?不能发任何声音的Moses还能干什么?无边无际无以复加的绝望。  

在老军和他强大的后援团队坚持不懈的努力和犀利的攻势下,十年如一日艰苦卓绝的据理力争,理亏词穷的办案单位终于无计可施之下,退回了当初被没收,据以定罪量刑的一百多万的“赃款”,但是拒绝否定那份已经没有了“赃款”,生效过的裁定,直到十年后,刑期完毕,老军出狱回家。后续的结局,Moses的服务器被墙,无法登录,不得而知,但是从老军自信的决心和信心上,老军认为他一定可以得到公道,还他一个清白,并且为时不远了。就在老军快要离开西河医院之前的最后一件事,却是老军和他的律师团队准备起诉西河医院,因为西河医院当时收押他, 是非法的,收押的法律文书不全,按照规定不能收押,当时西河医院违法收押了他,老军和他的律师团队当时提出了这个问题后,西河医院和办案单位在后来才补办了这些文件,除了没有的法律文书,已有的文件也有问题,他的裁定书有两份,一份是过期的印章,不规范,另一份也有问题,他没有《执行通知书》却被西河医院收押执行了十年。在离开前闹得剑拔弩张,双方很紧张。最后时刻双方和解了,至于达成了什么协议,Moses不得而知,只知道是和解了,以后和西河医院没有任何瓜葛。在老军刑满之后的讨要公道的后续路上,Moses的服务器被墙再无下文,但是Moses知道十年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也没有得到的正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谁也不知道。好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那些人早已新陈代谢了N代,在西河医院下下N代的人群中,没有一个听说过这里曾经有过老军这样一个人,Moses再没有老军的音讯。                                                                                                                                                                                        在依法讨公道的大军中,创造出了许多感天动地可歌可泣的故事。虽然多如天上的繁星,但是只要随手摘下一颗,还是让人感慨万千,唏嘘不已。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上访妈妈”天怒人怨,比一部小说的情节还有令人发指离奇:11岁的女儿被人强奸,之后又被挟持到“休闲中心”强迫卖淫,一个11岁的小女孩三个月时间里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令人发指的还有老鸨给小女孩强制注射药物,期间曾遭到四个成年男子长达5个小时的轮奸和殴打。小女孩失踪后妈妈当即报案,长达三个月里官方毫无作为。最后妈妈通过到处贴寻人启事,才有好心人告知小女孩遭拘禁的事情,之后妈妈乔装打扮摸清情况后,再请两位亲戚冒险扮成嫖客才将小女孩救出魔爪。接下来的第二天妈妈到居住地报案,却被以“这只是个一般治安案子”为由拒绝,之后妈妈到案发的“休闲中心”当地报案,又被“我们管不了”为由拒绝。最终妈妈多次上访甚至以跳楼舍命相逼,此铁证如山的恶毒案件才被州警察厅关注立案。后来的判决引发妈妈漫漫艰辛的上访之路,被打被抓,被判劳教一年六个月,受害人成了扰乱社会秩序维稳的犯人。媒体一片哗然,官方最后顺应民意撤销了劳教。其实伟大母爱在这支伸张正义的大军中无处不在,只是没有进入聚光灯下,如果不是本世纪进入Internet因特网时代,“上访妈妈”根本就进不了媒体舆论的法眼,因为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样的母亲多如繁星,随手摘一颗都是最明亮璀璨的一颗。在上个世纪Moses看过的众多“上访妈妈”的事迹中,现在还能记得的是杂志上一篇一位伟大的母亲用母爱挽救他儿子生命的故事。妈妈倾家荡产抛家舍业苦苦历时七年,四处奔走呼告为儿子讨回了公道的感人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首都一家宾馆,一个当服务生的打工男孩身上。一次,客人在宾馆丢了巨款,这个男孩被怀疑而下狱,男孩痛不欲生,在看守所和监狱多次自杀,以示清白。在狱中一直被禁闭,严管,以防他自杀“自绝于人民”,只有他的妈妈相信她的儿子一定是清白的,为了让她的儿子继续活下去,母亲走上了抛家舍业,倾家荡产,长达七年的上访申冤之路。除了七年漫长的上访申冤,每个月都要来劝她的儿子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因为妈妈相信他是清白的,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和艰辛一定要为他申冤讨回清白,鼓励她的儿子要坚强,相信妈妈一定可以他讨要回清白。为了鼓励儿子坚强地活下去,妈妈一直就在儿子所在的监狱旁边打工,一边打工,一边看望,鼓励,一边还要上访申冤,讨要公道。漫长的七年,不离不弃,艰苦卓绝,生死在一起。也许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七年如一日,不懈努力和血泪的付出,大爱感动了天感动了地,也感动了监狱。在七年之后,妈妈终于为她的儿子讨回了久违的公道,虽然漫长的七年,人生中最宝贵的七年在狱中度过了,但是迟来的正义依然是正义,终于到来了。要知道在这比登天还难的路上,多少人倒在途中,尸积如山,含恨而终,活着的郁郁终身。这可能是Moses见过的唯一讨要回的正义。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再没有见过讨要回的正义,只有意外之中的意外,鬼使神差让人哭笑不得,阴差阳错靠运气成为不争事实,死人十几年后“亡者归来”又活着回来这些智障人也能分辨的“正义”在漫天飞舞。            

在依法讨要公道的大军中,最无奈的当属judge老申,因为老申之前就是首府城市法院的在职专业法官。Moses和老申是在西河医院认识的,西河医院是菲尼克斯州达官显贵,富人们休闲疗养中心。菲尼克斯州监狱系统各个兄弟监狱的病人云集于此,    住院部里的病人汇集了菲尼克斯州的各界精英,特别是达官显贵,可谓是卧虎藏龙,人才济济。只要屁股后面跟一大群护工的,前呼后拥高朋满座的肯定是非显即贵,多如牛毛,因为太多了,Moses反倒一个也不认识,但是护工小孩们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最怕漏掉一个,每天时刻都要交流刷新,就像炒股炒期货的,时刻在搜刮潜力股和绩优股。Moses在放风的时候,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从每天都看到,最后到不再陌生,很快再换一批,从陌生再到不陌生,一直这样新陈代谢着。当然还有好多老客户,一住就是好多年,不想回原监狱,有些则是回监狱没几天,过段时间又来了,这些大客户在好多年中出出进进。这样的人太多了,十多年时间里,多到Moses已经记不清,全部忘完了,最大限度只能是,见了人后,还有一点印象,这个人曾经在西河医院住过院。Judge老申就是这样的一位,Moses见过老申很多次,但是始终相见不相识。后来的认识是因为,蒙受冤狱的Moses当时正在四处奔走,类似于病急乱投医的膏盲者,凡是蒙冤大军的沦落人都是同舟共济者,相互可以学习,可以交流,可以取长补短,可以获得帮助。正是源于此Moses认识了老申。认识老申,还是通过其他的人,从中介绍,知道Moses苦难的人很想帮助Moses,正好此人认识老申,就向Moses介绍了老申。Moses一听,竟然是一位菲尼克斯州首府城市法院的高级法官,喜出望外的Moses激动万分。因为法官对法院系统的具体情况,最为专业,最有发言权,身为一名专业法官工作者,而且还是首府城市法院的高级法官,在Moses的想象中应该是最大的一个福音,会对Moses提供很大的帮助。经人介绍和引见,Moses专门去拜访了judge老申。老申很客气的接待了来访的Moses,并且很认真的回答了Moses想要知道的所有问题,对Moses的冤狱深表同情,除了指点迷津,还提出了建议和应对策略。但同时也为Moses打了预防针,告诉Moses,如今这个世道,没有钱和人脉关系,这种事情成功的概率基本上为零。因为他本身就是干这种工作一辈子的人,对这种事的处理和结局再清楚不过了,让Moses尽可能的想办法和找人脉关系,也许还可以回天。但是Moses能做花些钱的就是一直用那种最原始的写书信方法,永远是肉包子打狗,别无他法。就是在那一次judge老申告诉Moses一个鼓舞人心的消息,他的冤狱很快就要结束了,他的儿子一直在首都为他申冤,大理寺已经受理他的案子,给他发了《通知书》,他很快就要恢复人身自由,得到公道,可以昭雪了。由此Moses认识了老申,并且几年时间可以随时相见。

有一段时间,Moses收到了御史台的《通知书》,又去找了老申,咨询下一步该怎么办。老申告诉Moses应该把御史台的《通知书》交给家里人,或者交给Moses的律师,直接去法院。但是Moses非常无奈的告诉老申,这两种看似非常容易的办法,在Moses身上却是一道天堑。途径之一办不到,是因为几年时间已经没有人探视Moses了,根本没有信使安德鲁·罗文可以为Moses把信送给加西亚,途径之二办不到是因为,从Moses被税吏们克隆的张驴儿伎俩蒙冤到如今,Moses就不知道律师是什么,律师可以干什么,在Moses的冤狱中根本就不会有律师的存在。听完Moses的否定后,judge老申面露难色,爱莫能助。Moses又问还有别的途径吗?老申想了一会儿,告诉Moses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把御史台的《通知书》直接邮寄到法院去。万般无奈的Moses只好按照下下策去做,直接把御史台回复Moses的《通知书》EMS特快专递给了法院。Moses心想这是司法界的法律文书,不管怎样也应该给个答复了吧!结果还是老套路,左等,右等,千呼万唤不出来,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依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近在咫尺的法院,始终是遥遥无期,天水相隔缥缈无处觅。不得已,Moses只好开展下一轮的攻坚。又过了五六年,老申在几进几出西河医院之后,也驾鹤西去了天国,没有之前传说的沸沸扬扬的得到正义,重获人身自由,从西河医院去了另一个世界,到了天国。那些认识老申,还有以前和老申在同一个单位的难友们,以及一起呆过的病友们,见到了在西河医院为老申最后送别的家属和亲友痛哭流涕,哀声动天最为悲痛的时刻。    

其实judge老申在上个世纪末,也就是十几年前,Moses还在南洲school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judge老申的大名和事迹。当时的媒体和报纸大肆报道过老申,年度盘点top10十大新闻,入围新闻就有这一条,题目就是:首府法院的法官雇凶杀院长。内容大致是:一名妇女在一场民事诉讼中败诉,主审法官在案件败诉后,私下里告诉当事人这名妇女,她的案件败诉的幕后黑手就是他们法院的院长一手导演的。故意挑拨激怒民事诉讼当事人妇女(这就是雇凶)去找他们院长理论。当事人妇女(杀手)在院长办公室和院长理论起来,由于分歧太大,双方由舌战升级到了徒手撕扯。这位当事人妇女上前抓住了院长的领带,导致了院长休克,构成了谋杀。当事人妇女(杀手)被控故意杀人成立,裁定十五年,雇凶的幕后主谋judge老申被裁定同罪同罚。当时在南洲school和Moses在一起的学员们,看完媒体和报纸的大肆报道后。就有学员大骂,TM的,太无耻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由舌战升级到徒手撕扯,只抓了一下领带,就致使一个大男人休克,构成谋杀。一个女人有这么厉害?为什么不能去参加奥运会为国争光?这个男人TM还是一个男人吗?在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女人的徒手撕扯中大男人被抓了一下领带休克,这种事也会发生?竟然还有脸大肆宣扬!没有想到多年以后能在西河医院遇见了judge老申。当然了,多年以后的老申早已淡出媒体的法眼,没有了轰动效应,更没有铺天盖地大肆抢尽风头时的知名度,从好多人的记忆中慢慢地消失了,在新生代的记忆中还被没有被下载和储存,混在一模一样的人群中,没有人去解说,没有媒体的聚光灯,谁也不会认出来,更鲜有人知道那个须发斑白,身形佝偻,步履蹒跚很不起眼的老头,就是当年曾经名噪一时年度top10之“法官雇凶杀法院院长”的film胶卷杀手(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更没有自媒体),不经人介绍,Moses也认不出他就是当年的那个“雇凶杀法院院长”的法官老申。老申最终止步于西河医院,在去另一个世界天国之前,也没有得到他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正义和恢复人身自由,在家属和亲友们哭天哀地的恸哭声中就匆匆去了天国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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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大卫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8年11月14日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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