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独行”的历史使命
(四川)杨汶
艾未未被失踪已经一月有余,不知官方审查得怎么样了?当然,我是因为看到《环球时报》的社评才知道的,不知道《环球时报》所谓在此之前的“据报道”是那家“特立独行”的媒体?社评又预言“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现在整个社会和他的家人还没“明了”,一个月的时间大概是太短了?
《环球时报》的社评题曰《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特立独行”怎么就不能为法律所弯曲?
《现代汉语词典》“特立独行”条:“指有操守、有见识、不随波逐流。”
据说,特立独行出自《礼记·儒行》:“世治不轻,世乱不沮,同弗与,异弗非也,其特立独行有如此者”。
显然,咱们的老祖宗是至少在口头上或书面上是认可特立独行的?
现今,国学正被国内炒得火热,而儒学执牛耳的老祖宗孔子恰恰是一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特立独行者。
狂言“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且化鹏化蝶的庄生也是一个特立独行者。
藐视封建礼法狂言“礼岂为我辈设也”的阮籍、称“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的唐甄、直言“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黄宗羲、与孔丘称兄道弟而不儒不道不佛又率先招收女生徒的李贽、愤叹“凄凉读尽支那史,几个男儿非马牛”的邹容等明明都是特立独行者。
当时的法律确实不为这些特立独行者所弯曲,正如中世纪的法律不为特立独行的布鲁诺而弯曲一样。当时是什么法律?用《宋史》、《明史》的话说,就是“盖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因此,所谓法律,就只能是“陛下法”。再用黄宗羲的话说就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然而,现在是什么时代了?
当然,特立独行者是寂寞的——当他“特立”和“独行”的时候,人们远离他,视他为异类;而当他不能“特立”和“独行”的时候,人们更是畏惧他,视他为兽类;而只有当历史做出评判之后,人们才争相引为同类。
因此,众所周知的是:历史已经并正在证明,没有特立独行就没有历史的进步。
一个开明、公正、人性化的社会,应该以极大的宽容心态来包容甚至保护特立独行者,而不是摧残他、禁锢他。这不仅是人们生存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
但人们看到,在专制体制下的所谓法律,虽然不为特立独行者弯曲,却往往为倒行逆施者弯曲甚至全然失效,甚至使那个法律成了专制者的护身符——因为,所谓法律,不过是家法,不过是酒店门外高挂的酒旗儿幌子——什么是法律?咱就是法律——“我欲为之,谁敢不从!”时至今日,那些倒行逆施无法无天者仍然逍遥“法”外甚至被供若神明,而屠刀下的千万冤魂与饿殍,谁能给他们讨得一个公道?
人们要问:“法律”为什么不会为有操守、有见识、不随波逐流者弯曲?不为“特立独行者弯曲”的法律又是谁家的法律?
然而,《环球时报》既说是“手续不全”,不是人权问题。这“手续不全”,是一个补办的问题,怎么和艾未未的特立独行拉扯上了?又有官方人士称艾是“经济问题”,难道经济问题在现在的中国还是一个“特立独行”现象么——谁都知道,经济问题现在在中国官场已经泛滥成灾,是一个前赴后继和趋之若鹜的魔幻壮观;又说是在法律的边缘活动,是要付出“代价”的——到底是“手续”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是“边缘”问题还是“中心”问题?社评和论者语无伦次、欲盖弥彰,不能自圆其说,简直是在和儿童玩语言游戏!
然而,过去、现在和将来敢共魏收作色(注)的人总是有的,而且必定越来越多。因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和人类天性的归趋——这,就是特立独行者的历史使命。
特立独行者,不是优伶,不是唱诗班,不是羔羊,不是丹墀下的成群妻妾。
特立独行者多了,倒行逆施者就无以施其伎俩,他们的儿戏也就只好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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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魏收(507~572),字伯起,北齐钜鹿下曲阳人。机警能文,但生性轻薄。他奉命著《魏书》时曾声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书成之后,众口喧嚷,指为“秽史”。--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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