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的哀鸣与崩溃
老乐
上回不是讲了法国和澳洲的“枫丹白露”吗,其实,在法国的枫丹白露还有一个外来户,就是罗马尼亚的年轻画家格里高莱斯库。
格里高莱斯库在自己的祖国已大有成就,但一直梦想公费到巴黎进修,苦于没有人缘背景,始终得不到名额(“开后门”不只是中国专利哦),于是,他起早摸黑替各个教堂画画,赚到了一大桶金。在祖国苏醒了最后一场瞌睡后,他就提起这桶金直奔巴黎自费留学。在顺利通过了巴黎艺术学院的初考之后,他慕名来到了枫丹白露巴比松村的画家营地,猛可地,他就被这里深深地吸引住了,身心不能自拔,这里不正是自己苦苦追求的艺术之路吗?于是,他立刻放弃继续考试和获得任何学院头衔的机会,在枫丹白露一呆就是三年。其后,也有回国后再来。
他最后一次离去是为了逃避对米勒女儿的感情,他觉得这会影响他的绘画,况且,他觉得自己还没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怕连累她。格里高莱斯库在枫丹白露巴比松村的最大收获是摈弃了矫揉造作的艺术,找到了观察和反映世界的方法。有趣的是,那时米勒也穷,为了偿还一千法郎的债务,他央求一个屠夫收购自己十一幅作品。屠夫说,画不能换牲口,不干。可是,仅仅几年后,米勒去世,在拍卖他的遗产时,画幅暴涨至上万法郎,屠夫崩溃得连连用拳头击打自己头部,追悔莫及。这屠夫前后两幕的情景恰巧被格里高莱斯库全程目睹。命运竟这样残酷地捉弄了原本就跟艺术无缘的、只图物质实惠的屠夫。
不过话说回来,这屠夫能在拍卖场合公开崩溃,也算是率性之人,没有像我们怕丢脸的中国人那样故作镇静。他的可爱在于不装。
同时,我想起梵高在世时,合共只卖掉一幅画,就是那幅《割麦者》,这在同辈画家中是一个罕见的悲催情形。
他画画全是做生意的弟弟提奥在经济上给与支持,提奥开了一个画店。梵高卖不掉画,画风又是厚堆法,很耗颜料。他为此深感愧对提澳。然而,提奥不这样看,他懂梵高、重视梵高,也深知梵高作品的艺术价值(注意,是艺术价值而不是价钱)。他们之间唯一的分歧是,提奥希望梵高少用黑色,黑色似乎无助于画面的传统美感。可是,梵高不这样看,他认为黑色很好。许多人不理解梵高为什么要这样画,他自己有一句话解释了一切:“我画出了我所看到的。”也就是说,梵高的“风格”其实是他眼睛看见这世界的真实再现。
梵高的眼睛看见了什么?他的眼睛为何与众不同?我们可以从他的自画像里窥见一二。所以,梵高之成为梵高(的艺术)是因为他的眼睛和心灵完全异于常人。绘画语言那么多样化,梵高却阐释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所以,不懂梵高绘画的人,其实是不懂梵高的眼睛和心灵,要弥补这一点,必须通过他的绘画一步一步走向他的眼睛和心灵,再走出来回到画面上。他的《妓女》已然枯萎、他的《星空》躁动翻滚、他的《向日葵》剥剥燃烧,奥佛炽烈的阳光与他火热的心交相辉映。绘画是梵高短暂生命的另类挣扎,在至纯至美的背后是创造者邋遢至极的潦草生活,他一直都在敷衍自己的生活和生命……一切的一切最终都归结到了一颗高速撞入太阳穴的左轮枪子弹,它是梵高生命的完满句号。在他死后约两周,提奥也死了,他们葬在了一起。梵高兄弟俩生前有频密的书信往来,主要是探讨艺术。后来的出版商把梵高的书信集结出版了,我收藏的中文版随我来到了澳洲。梵高、卡夫卡和博尔赫斯是我此生不能离开的人物,另外两位则是非文学艺术家的尼采和叔本华。
当许多年前梵高的《鸢尾花》以全世界最高的六千多万美元转手藏家时,我为梵高从头顶一直凉到脚心。
再讲讲梵高最好的朋友之一-----高更。高更后期逃离巴黎的都市文明,在南太平洋一个叫做塔希提的岛上画画,他是背叛自己收入颇丰的证券经纪人职业和老婆孩子,自己独自选择了一条遂心然而却无法先富起来的人生道路。研究那一批反叛的泼皮画家,我发现真正的、听从自己心灵呼唤的画家似乎都有那么一股不入时尚的倔劲。
高更的绘画也是受心灵的指引和环境的启迪而产生,他在塔希提岛画了一系列土著题材,最著名的是那幅《我们从哪里来、在哪里、到哪里去》,这是他在岛上晚期的倾情之作,没打草稿直接就上了,画布几乎跟麻袋一般粗糙。其实,土著生活很单纯、很原生态,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他这幅作品的命名带有极强的主观性:借着土著的存在状态来表述自己这个“文明人”在社会中的定位思考。他的画在送到法国一个画廊展出时,抒情笔触运用得十分老道的毕沙罗大骂道:“盗窃未开化的大洋洲土人艺术”。其实,他这句话骂得极不准确,因为土人之授惠于高更绘画,并非艺术,而是生活。
我喜欢高更还在于土著与法国殖民者打架斗殴时,高更总是操起家伙冲上前去帮土著的忙。这也算是他与土著之间的良好互动吧,谁叫他的艺术生命与土著捆绑呢。高更还送了一些画给模特和当地居民,他摆着上好的职业不去挣钱,却选择画画,画画耗成本,卖不掉就是一个贴钱的行当,可是,画家们为什么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呢?答案只有一个:人因为有才,所以挥霍自己。不但挥霍,还很恣意。大话叫:有才就是任性!
高更也跟梵高一样自杀了,吃的砒霜,但没死成,勉强活过来之后又画了一批画,他最后一次死,是真的死了,在南太平洋的另一个小岛上,是自然死亡。我认为,他的自杀很复杂,一是他的女儿和儿子死在了他的前边,给了他极大打击;二是,现代文明慢慢在侵蚀塔希提岛,令它逐渐失去原始况貌,这对高更的精神是致命摧毁,他自杀未遂然后迁到更小的外岛,可能跟这个有一定的关系。
小岛上的人在他死后对他的遗产进行了拍卖,除了画外还有烟丝,跟梵高的烟丝一样,都是燥辣的劣质品种。拍卖的最后一幅画只卖了8法郎(相当于当地人一天的工资)。后来,高更在欧洲名气暴涨,画商们循着他施展才艺的轨迹来到塔希提岛收集作品。当一位画商收购到一大堆画正要离开时,一位刚完成交易的农妇卖主冲他喊道:“嗨,这儿还有一幅,拿去吧!”说完,从牲口圈的围栏旁抽出一幅肮脏的高更油画扔过去,钱也没算当添头送了。
接下来,得追述一位更早的荷兰画家维米尔。维米尔的一生是一个穷得要靠赊账吃面包的画家,在他死后多年,坊间还陆续不断地冒出他的借债字据。他有一个大家庭,他的画卖不出去,全家人长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我认为,他在40岁出头的英年便早逝,跟营养不良有直接关系。
许多行业都有先行者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大多数人跟不上他们的步伐,维米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画家。研究古典绘画的专家们动用了许多现代科技来研究维米尔的画,包括用X射线探测他的画面作了哪些改动(覆盖)、用复杂的透视法研究他的独特构图。古典画家中,委拉斯凯兹、鲁本斯都是厉害的角,其中,鲁本斯的人物体感令人叹为观止。而维米尔的绘画则是融体感、光感、质感以及构图的奇妙与稳重为一体。
他有一幅画,画的是倒牛奶的妇人,那倒出来的奶看得到浓稠的黏度,是农场那种原生态未脱脂的奶,要知道,这是从小罐子里倒出来的,只有细细的一股,实在是很难表现。地板砖的洁度、硬度、亮度和窗幔的粗糙、厚沉、幽暗在在形成鲜明对比与和谐共存。人物的肤色质感与明暗光线的处理主动地引导着观者的视觉走向,成功地实现了有意识的焦点集中。维米尔的作品与通常的古典画家相比,无论是人物或道具的处理都有更强的油画特质,有一种滞重凝沉的感觉。最为典型的滞重凝沉可以追溯到伦勃朗的《戴头盔者》,这种特质的可贵之处是打破观者的平面感,呈供更有撞击力的“物体”含义。我这样说可能有点费解,那我就扯一个例子来参阅:诸位看过火山爆发吧,火红炽热的岩浆在将凝非凝的时候是个什么状态?你对他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当我面对维米尔的油画时就有这相同的感受。作为不同物体的介质,它们具有视觉上的等同性。
维米尔作品的市场行情非常糟糕,他认为观众没读懂他,不信任他的作品,于是,他花大功夫画了一幅《画家与画室》来证明自己作为一位画家的综合实力。这幅画完成后他不出卖,只是把它挂在画室自证实力,让瞎眼客们尝尝高手的厉害。尽管如此,他依旧没能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听不到荷兰盾在自己手指间哗哗作响。更为残酷的现实是,维米尔这位伟大的天才被世人发现已经是在他去世200多年之后了,他的在天之灵等不到这一天,独自“打酱油”去了。
其实,关于绘画,真正懂的人不多,看热闹的人多。要真是懂的人多了,前边所述的悲情就不会发生。等到作品成了天价,人人都想拥有它们的时候,懂它们的人依然如从前般稀少,一些满腔热情划下大额支票的人往往不是被绘画本身所打动,他们只是觉得收藏这些绘画比收藏黄金和钻石翻得更快、更合算。当然了,等绘画作品异化到这一步,已然成为超级富豪们操控的游戏,跟枫丹白露那样的屠夫挨不上边儿了,屠夫们的崩溃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
让艺术归艺术圈、让巨款归富人圈、让牲口归屠夫圈……我觉得这样比较合适。我十分敬仰的吴冠中先生身前把自己逾百幅价值连城的绘画捐献给包括故宫、新加坡、香港在内的各大博物/美术馆就是明智之举:一则,那绘画保有了绘画本身的价值指向,脱离了市场捭阖;二则,被有条件的藏家免费珍藏,不担心作品受损,可世世代代呈奉于他人之眼。吴老先生最了不起的还在于,当他生前还有力气点火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烧掉了几百幅不满意的作品。什么是唯美主义?这就是唯美主义!吴老是真正悟透艺术、社会和人生的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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