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救赎》——赤裸人生作者的赤裸人生
庄晓斌
第一章:家渊家世第五小节
当日下午三时,我在山场和工友一道做打枝丫作业(一种林业工人的劳动),小工队指导员来到工作现场通知我,厂部公安员在山下等我,说驻场工作组有事找我。不知是妻子脸上伤痕,暴露了反革命分子无辜殴打贫下中农女儿的罪行了,还是早就有预谋?
我随林场公安员和小工队另加派的两名党员共四人护送,走了十公里山路赶回林场后,迎接我的却是一副亮晶晶手铐和一纸逮捕令。至此我命运似乎早已经盖棺论定了。
当夜,我被押解到朗乡公安局监押。但这次监押的地点,可就不是学习班了,而是直接就关进小号,也就是朗乡林业公安局看守所。我的罪行显然升级了,但仅仅如此,当然还不能足以引起我的恐惧。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下午,我正在小号里贪婪地吃着那下午三点才发下来的一碗大碴子粥(既玉米粥)。朗乡林业公安局预审股王志国股长,在号门外向囚室里窥视,我察觉到他的目光似乎很特别,便不禁对视,不料王股长竟示意叫看守班长把号门打开,然后他挥挥手说:“你出来。”
我只好放下手里的粥碗,钻出小号,班长一声厉吼:“趴下!”我就被几位看守班长按在小号的走廊里了,看守所的张所长把一副重十几斤的镣铐拎过来,直接在小号的走廊里,就用铆钉把这副镣铐死死地铆在我的双腿上了。
然后,又把我重新押回到囚室,我的心霎时就像压上了一座大山。因为我知道看守所里的规矩,是只有死刑犯的脚镣,才是被铆钉铆死了的。死囚在上刑场前,铆死的脚镣才会被换成锁,在我曾羁押了十七个月的伊春看守所里,就有这样俗语:|铆钉换成锁,阎王不判活。”
这句话的涵义,就是只有在执行枪决前才会把囚犯腿上的脚镣的铆钉换成用锁头锁住的。这大约可能是黄泉路也挺坎坷,戴着一副脚镣会磕磕绊绊,使得牛头马面也不好押解了的缘故吧?而我大哥庄彦斌则正是在临刑前,才被卸掉铆钉的,而那卸掉的两粒铆钉却被我无意间捡回来了,后来交到我母亲手里让她收存的。(此细节在赤裸人生小说中有描述)
而今 一条死刑脚镣却铆在我双腿上了,历历往事在心头掠过,怎能不有一股凉气寒心彻骨啊!
苍天啊!孺子何辜?难道我就真的罪无可恕么?这期间我经历了几次提审,开始一两次是驻场工作组丁局长带人来审的。可见此时我案子还未移送给司法机关,追问的罪行当然也都是些可要人命的。
诸如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替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扬幡招魂、还有我书写的大量的反动诗词、日记等等……
这时候我已经能感念到,我曾挚爱的妻子的灵魂,似乎已经押给魔鬼了。因为这些日记,也只有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妻子才能找到。这是连我母亲也不曾知晓的秘密啊!
挚爱文学和写作,竟然给我留下巨大的无可辩驳的罪证,现在我才理解,为什么沈从文在49年以后,就再也不敢写小说了。
再次见到妻子,已经是一九七六年的冬天了,她是和朗乡镇法院民庭。一位姓迟的审判员一起来看守所和我协议离婚的。
这次我哭了,可她却没有一滴眼泪。当然我淌出的眼泪,也不是祈求怜悯。我似乎依然很大气,不仅毫不犹豫地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而且公然宣布:双方共同生活的全部财产都通通地归女方。我什么也不要。但我有一个要求。
我当时眼噙热泪对妻子说:“我的罪行有多么严重,你心里很清楚,恐怕小即昕(我儿子的名字)就是我遗留在这人世上唯一的骨血了,今后你无论嫁了什么人,能不让我的儿子凍着、饿着,把他好好地抚养成人,九泉之下我都会感激你的……”
我殷情切切,令在场的迟审判员听了都不禁动容。我妻子当时说:“这一点你尽管放心,儿子也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会善待他,把他抚养成人的。”
就这样,迟审判员就在看守所的接见室里拟好了判决书,并且当即宣判。此判决内容主要有二条,其一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持有,其二是,生育一子庄即昕暂时由女方抚养,其归属权待丈夫庄晓斌服刑期满另议。
我和妻子温雅琴在一九七三年二月结婚,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终结。夫妻关系持续了三年另九个月。但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十七个月。既新婚4个月我被捕入狱,释放后又过了三个月自由生活,再次被送进学习班羁押,再有的时间就是她分娩产下婴儿后,又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监督改造的这10个月了。她几乎就没和我过上几天舒心日子,第一次怀孕,她做了流产,提出过离婚未被恩准。以后我们战战兢兢地又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时间,这次提出离婚竟然如此顺利,只见一面,一次见面协议,法锤就这样敲定了。
我当然该是感恩戴德的,不但要感谢那位迟姓审判员,他拟定出来的判决书,似乎是留给了我一丝希望,我更应该感谢的是“党的宽严政策”,没有此政策,我那里能奇迹般地得到一个儿子呢?这是我庄家祖上有德?还是上帝的怜悯和体恤?就不好去解析了……
还有两个细节,也该是作以交代的。一件事是一九七六年正月,朗乡公安局政保股要我到局里汇报思想改造情况,因此我有一次可顺便探望母亲的机会,(当时我母亲的家还在朗乡镇居住)临离家时,因为是隆冬季节,母亲便把一件我父亲的猞猁皮大衣,让我穿回六道沟了。
此后此件大衣一直未给母亲退回。在当时,这件大衣应该是比较高档的一件衣物,我离婚后,我母亲曾亲自去了一趟高台沟(我妻子父母居所),想取回此件大衣。
但我曾经的岳母大人,只把我的离婚判决书给我母亲出示看了,言称一切财物均判决由女方持有,这就是法律依据。
我母亲只好悻悻而归。但是母亲却来看守所谴责我说:“你离婚了,你的财务你都给她了,这我不争,可这件大衣是你爸爸的呀,你怎么也给她了? ”
我无法安抚母亲的愤怒,也只好说:“妈妈算了,眼珠都没了,还计较眼眶在那里有什么意思?就算儿子对不住您吧。”
还有一件事,是让公安局的铁血警魂也看不下眼了。考虑到将来我可能会去监狱服刑,朗乡林业公安局便指示让我前妻温雅琴给我送一套完备的行李来。
过了几天,真有套行李送来了,是我曾经的岳父,亲自送到看守所的。可这是一套什么样行李啊?薄薄棉被几乎就是个丝网,褥子还是用粗布新缝制的。朗乡林业公安局预审股的王治国股长。真的也看不下眼了,他指示手下警员说:“给温雅琴打电话,叫她三天之内,再送套像样行李来,不送来,我就下令拘留她!”
我在此叙述的事实是千真万确的。这就是我曾经挚爱过的妻子做出来的事情。我之所以断言:她是受到了报应而天道轮回。还不仅仅是这件事。以后发生在她身上的几件事,都可证实世间里,确实是有这样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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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她和我离婚后再嫁给吴家,又生育一子,这个孩子小名叫老肥子。 却在她和吴离婚后回到我身边生活整整一年的日子,被火车撞死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深夜,当时我正在绥化妹妹家处理生意上事,绥化市人民医院值班人员到妹妹家通知说:“刚才接到从朗乡纤维板厂打来找庄晓斌的电话,让他速返朗乡,说家里有急事。”
当时已是临近午夜,我不知道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但我知道朗乡纤维板厂是我内弟的工作单位,如果不是急事,是不可能用这样的方式通知我的。
那时的通讯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我家里也未有固定电话,而手机那时在中国大陆还叫大哥大,只有富豪见过。况且现在夜深人静,到哪儿去询问消息呢?
好在我妹妹够聪明,她说:“三哥,咱们去市里长途电讯局,那里可查到外地打进的长途电话记录的。”
就这样我和妹妹各自骑一辆自行车赶赴绥化市长途电讯局,值班的工作人员很配合,很快就查到了半个多小前,朗乡拨进来的长途,但显示的对方的电话,却是从朗乡林业医院里打过来的。
医院?一听到这两个字,我立刻紧张了,这可非同小下啊!因为当时我年过七十岁的老父亲,此刻也住在我家里呢。听到此话,连我妹妹也紧张了,她马上对值班人员说:“可不可以回拨这个电话,我们付费,只要能拨通就行。”
值班人员允诺 ,当即就回拨医院的电话,还好,真就接通了,妹妹在电话里问:“半个多小时前,有人用此电话拨打了绥化市长途,您知道这是谁打的吗?”
当时的医院值班人员真的还知情,她告诉我妹妹说:“是位三十多岁小伙子找她姐夫,他姐夫家孩子出车祸了。”
在一旁倾听的我一把就夺过电话大声问:“那你知道现在那个孩子的情况么?”电话那端说:“孩子已经死了,现在已经送进医院太平间了。”
我的头嗡地一下,立刻就觉得天旋地转,腿脚也都不好使了,似乎都站立不住了。这时候我不知道出了车祸的孩子是吴家的那个老肥子,还误以为我的儿子庄即昕呢。
从电话局出来,我已经不能骑自行车了,我兄妹只好推车回家。当夜,我当然必须立即返回朗乡,我妹妹见我是这样状态,当然更不放心,便陪同我一起去朗乡。
在返回朗乡的火车上,我的眼泪几乎就一直没有断过。我不知道苍天为何对我如此苛刻?火车到朗乡站时,已是黎明时刻,那天初生的太阳,就像一张娃娃脸悬挂在东方天际上,可我却觉得这张脸,似乎也是哭泣的。
我的家在朗乡东山上木材加工厂住宅区。这是一栋有个小院子的红砖房,我和妹妹来到家后,院门虚掩,家里很静,似乎屋内没人。推门进了屋内,发现房间里只有我的老父亲在呼呼大睡,我妻子和儿子都不在。妹妹轻轻唤醒父亲,询问车祸的事
父亲睁开眼睛,见到我和妹妹,反问:“你们怎么都回来了?”我当时的心情依然很沉重,便说:“不是家里出了车祸,小纪子他……”
我的老父亲这才恍然大悟,解释说:“你们搞错了,出车祸的不是小纪子,是老吴家的老肥子。”
人其实都是很自私的。对于自己连心连肝的骨肉噩耗的伤痛和对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另一个孩子命运怜悯,这是不会一样的。我父亲的话无疑就是一个特赦令,压在我心头的一座山终于坍塌了。
原来,温雅琴回到了我身边生活以后,却把她在吴家生产的另个一个孩子老肥子遗弃在了吴家,这个孩子那年才12岁,吴家住在铁道北。我家在东山,孩子思念母亲,当然也就不时会来东山,找自己亲生母亲的。
其实我这人还算是很通情达理的。我对这个十二岁的男孩一直很好,每逢他来找母亲,我都会叫他哥哥小纪子给他拿来好多好吃的零食,给他享用。但这个男孩对我好像有点怕,几乎都从来不敢和我对视。
我还多次主动示好,只要我在家时,见到他来,我还会给他些零钱让他带着,因为我知道吴家的生活很拮据,而且吴父酗酒,我其实对这个十二岁男孩,心里该是有一分愧疚的。
没妈的孩子当然心情也不会太好,就这样,在一九九一年四月二日这天中午,他放学后,想来东山看望母亲,在穿越铁路时,却被一辆飞驰的列车撞到了,一条年仅十二岁花蕾般的年华,就此戛然而止……
而这一天的日子也太巧了,恰恰是这位男孩的母亲,由吴家妇又回作庄家妻,整整一年的日子。一天不多,一天也不少,这难道又是一种巧合?其实在其他人家,际遇了这档事是没有必要在深更半夜里,给我这个也许连养父也算不上的,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拨打长途电话的。
也许是我妻子,真的就把我当成唯一可以依仗的保护人了。便在确认孩子没有救了情况下,让其大弟弟第一时间就拨通绥化市我妹妹工作单位的电话,通知我急速返家,以至于如此险些造成乌龙。其实这样急恐恐地唤我回来,无非也就是要我来料理这个孩子后事的。
此等艰责,我当然不可辜负。就这样,我从孩子的抢救医药费一直到吴家从朗乡松乐商场赊购的衣服、杂物甚至冥纸,包括下葬的棺木算起的一切支出,通通照单和欠据给付结账。
那天我照实是充了一把土豪的,朗乡松乐商场共三层,我从一楼卖蜡烛小百货摊位结算开始,一直到三层的卖衣服柜台,十几张欠条收回了,总支出也不过就一千多人民币。因为是铁路火车撞的,公家是不负担一点费用的。这些白花花银子,当然就该由我这个体户来承担了。
也许连吴家和我妻子都是这样认为的。而我心里却还认为这或许是上帝体恤我的辛苦,才设置这等终了结局的。因为一次性付出,毕竟会比一世间的付出要节省许多,否则等这男孩长大结婚,我总得送一份像样贺礼吧?恐怕是这份贺礼,也是一千元人民币都打发不了的。
我用如此轻藐口气来叙述这件往事,实在有苛责之嫌,但议论天道轮回,却不得不实话实说。世人都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可我倒是觉得,此话也不尽然,人心当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包裹在肝肺里最重要的人体器官了,但包裹着人心的,究竟是黑肝烂肺?还是忠肝义胆?这就真的很难置评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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