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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杂事》7. 钱之烦

 

王先强

 

香港,是个特讲钱的社会;一般地说,有钱,万事皆通,因为有钱使得鬼推磨,没有办不成的事;无钱,则是死路一条,越穷越见鬼,头头碰着黑,不被整死也会被吓死;因此,人人都拼命的找钱,这找钱就成了一大烦。为了找钱,只得想尽办法,各显神通,四处伸手、插手,兜兜捞捞,尽可能的把钱捞到手,这之中又会有许多不胜之烦;穷自然是烦,但有了钱,成了富豪,却也仍避不了烦,富又有富的烦,甚至也还会烦死人。总之是,钱就是生烦;钱是一个烦家伙。

在香港,听闻的、目睹的、感受到的钱之烦,都来得特别的明显、深刻,述之不尽!

香港一有钱人,接了上海一世交家的女儿来抚养,至十八岁时,与自己的儿子结了婚,成了有钱人的媳妇,有钱人做上了家翁,后儿子接手打理家业,更有发展,赚了更多的钱,近千亿,是大富豪;此时,儿子先后两次被绑架,第一次花钱救了回来,第二次终下落不明,尸也寻不着,当是死了;这成堆的钱,就惹出这大祸来了,烦不烦?还有,成堆的钱怎办?家翁拿出儿子的遗嘱,说儿子嘱下钱归我;媳妇拿出丈夫的遗嘱,说丈夫嘱下钱归我;家翁媳妇互不相让,只得法庭上见,埋没了伦理情义。法官判媳妇伪造遗嘱,家翁胜诉;后终审法院又倒了过来,媳妇胜诉。官司历时九年,双方付出的心思和精力,计不可计,而光是官司费用,合共起来便是花了八亿元。在法庭上媳妇说,她与丈夫是如何的恩爱,一生一爱,有人就指证媳妇到外边去勾搭人上床,红杏出墙;这是为了辩白遗嘱的真假,因而说出的证词。无论如何,媳妇白白的成了富婆;家翁却钱财尽失,何所思,烦不烦?有人推测,正是媳妇为了成富婆,亲自策划绑架丈夫干掉,因为只有她才能干得那么利落、干净,天衣无缝。富婆七十岁时,癌症死了;没有子嗣,一堆钱又无法带走,净身而去,于己终是个零。不过,钱的故事没完,还有下文。一个比富婆年轻二十多岁的、有漂亮妻子和可爱儿女的风水师在报纸上声明,他与富婆十多年来都在谈恋爱,情感深沉,一生一爱,因而富婆留给他遗嘱,那堆钱归他;富婆生前也确是给了风水师三十亿元,那是看风水费,还是别样费用,就不得而知了。一个有妇之夫,公开宣布去与一个老太婆谈恋爱,这真是为了钱,甚么烂事臭事都干得出了,烦不烦?结果是因那一堆钱,又得再打官司,又是一烦!最后是,风水师败诉,那堆钱记到一个甚么基金名下,由富婆外家人管理,益了外家。那个家翁看着自家的一堆钱,变过来翻过去,成了别人袋里的财产,又是何其感慨何其烦!

香港有个叫罗兆辉的,1964年生,十六岁脚踏社会,廿一岁投身地产经纪行,获地产富豪赏识、重用,发展顺利,财产暴增,三十三岁时拥有身家20亿元。由于少年有钱,人们称他为「神童辉」。他风光无限,花天酒地,享尽荣华富贵,滚过好多个美女明星,乐不可支;他曾大暴艳史,弄到那些美女明星人人自危,烦不胜烦。97年金融风暴,他一夜之间破产,成负资产人,欠债数亿,走投无路,终也烦了,且是极烦!三十七岁自杀,但获救,活了下来。四十岁贩毒,吸毒,在澳门遭拘捕。四十七岁在广东猝死。短暂的一生,因钱而起,因钱而落,因钱而烦,因钱而死;全是钱作祟!倘若无钱,他或许可以活到常人年纪,享受正常人的生活。

香港有个赫赫有名的大贼张子强,精明强悍,办事利索,从不事小摸小偷,而是明枪明刀的去绑架地产富豪,勒索大钱,成就大事。或许,他认为地产富豪的钱,乃吸取市民汗血而来,本就有点不义,何不也明火执仗,坦坦荡荡的去索取点回来花销?有一次,他伙同一伙绑架了一富豪,然后身捆炸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开车直闯富豪府第,与富豪当家人谈判,明码实价的取要20亿元,后讲价还价,以10亿元成交;回来后,他对被禁的富豪深深一吻,表示感谢,毫毛不伤的将其送回去。事后,他分得四亿多元。又有一次,他绑架另一地产富豪,索了6亿,分得3亿。钱够多了,本该收手,可他心有不足,仍要再做更大生意,在一次偷运炸药的过程中,终被逮捕,枪毙于广东,终年四十三岁;因钱,英年早逝,自烦之后,还留给后人很多烦!

说了这好多钱之烦,是由没钱变有钱,因有钱而烦,不过,如果是全没钱,则也有没钱的烦,那就是烦没钱买衣食,烦没钱供住行,劳劳碌碌的烦,这是普罗百姓、草根阶层都有的烦。在香港,这种烦或许还有些解决的方法,可以硬着头皮顶下去,习惯了,渐渐也会觉得不大烦了,所以一般倒不会出甚么大事,相安的把日子过下去。至于个别事件,那是别论。此烦因普遍存在,各有体会,所以也不另例详述了。

说钱为祸之首,实不为过,在香港尤其如此;但完全没钱,活不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对钱,说过来说过去,都总是无法说得清楚,都总是一塌糊涂,也就是一个烦字。

我一生也为钱所困,为钱所烦,绞尽脑汁也寻不到出路;实在是烦极!我既无本事攀附钻营,巧取豪夺,又无胆量去贩毒、行劫,大举掠取,所以自然无法发达,富不起来,做不了富翁,终是摆脱不去穷鬼命运,实在是毫无办法。幸好我也只是个小人物,既无本事,也无甚野心,不会图大计,贫穷就贫穷,只在贫穷中混,渐渐的,也就混惯了,甘之如饴,活之如常;甚至有时还扮清高,拿来「钱银乃身外之物,于我有何哉」,或「知足常乐」等句,聊以自慰一番,然后高枕无忧,尽量的免却去了钱之烦。

我深信,好多普通的人,都是无甚钱,都是在贫穷中混的,混着混着也就混过日子了。

但无论怎说,钱总是招烦的,有钱烦,无钱也烦,这大概是谁也避不开的一个问题。

说烦好像更惹人烦,不如以为是情趣吧,是钱之情趣,钱生情趣;钱,是很有情趣的一种东西,是很引人入胜、让人思索的一种东西;人的一生,总是与钱连在一起,不可分割;尽管完全的扫除了钱之烦,也总还是要想到钱的。

在香港,有钱之烦,钱之情趣,相信在其他地方,同样也是有这一回事,有其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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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王先强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9年5月11日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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