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束通讯:哥德尔漏洞及有关问题
任赜
——“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
以下一束关于美国宪政的通讯,本来是我和一些朋友一对一的交流。凑在一起,放在一个文本中,倒像是一组朋友共同参加的一场讨论。话题涉及当下时局状况,也涉及美国宪法和更广义的宪政体制设置的一些基础性事项。要是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心问题是“哥德尔漏洞”。据友人记录,哥德尔发现美国有向独裁制度演变的逻辑-法律可能性,他说:“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
广义宪政体制设置的一些基础性事项,例如议会制与总统制的优缺点,已经有多年的学术研究和公共讨论。美国宪法、政体的优缺点,也不是新话题。这个领域的理论研究、各种政治派别的争议,无疑还会一直持续下去。我觉得,当下政局凸显了美国宪法、政体中的缺陷。明确提出这个话题,试图清晰识别其中关键要素,显然有针对性。当然,远水不救近火。当下的问题的结局,关系到自由民主宪政法治的维系,取决于政治角力中正方、反方那一方获胜。从这个角度看,可以理解以下讨论的现实基础。
————— 2024-7-3 —————
忘言 5:56 AM
July 1, 2024 was a day of infamy for America(2024年7月1日是美国耻辱的一天)!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一天做出的的决定等于授予民选总统以封建君主的特权:刑不上总统。
忘言 6:02 AM
但愿这个决定会造成反弹,使一些惧怕君主专断独裁的选民倒向民主党。
Renze 9:17 AM
我查了一下,宪法中没有说“No one is above law(无人高于法律)”,但也没有说总统享有“absolute immunity(绝对豁免权)”。现在就由最高法院多数法官确定宪法没有明晰规定的事。而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这是美国政体的一个漏洞。另外一个漏洞是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人不能当总统。我缺乏关于宪政的专业知识,但从川普事例看,违背自由共和法治基本概念的主张,也能在美国生效,民主真是太脆弱了。
Renze 9:26 AM
当初川普被弹劾时,共和党领袖McConnell说,此事不应该由国会决定,应该由法院决定。现在法院说,总统有豁免权。麦康奈尔那时说川普对1/6事件有责任,现在支持川普再当总统。民主的脆弱还在于政党领袖的堕落。
Renze 9:56 AM
美国政体中由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的设定,这本身不是宪法规定的。总统和参议院多数党决定了最高法官人选。从根本上说,这种设定,提供了政治干预法治的一条通道。由于最高法官终身制,改变最高法院构成在实践中一直是困难的。需要机会。不幸,因为偶然性因素(女法官金斯伯格Ginsburg去世前不退休),以及麦康奈尔的两次卑鄙操作,川普得以任命了三个最高法官。
【附注:麦康奈尔的两次操作都发生在大选年,而且共和党都在参院占(微弱)多数,麦康奈尔控制大法官提名议程。
2016年,大法官斯卡亚利(Antonin Scalia)去世,奥巴马提名加兰德(Merrick Garland)接任。当时距离总统大选还有237天。麦康奈尔提出大法官提名应该等总统选举之后再进行,阻止了奥巴马总统任命大法官。后来川普当选,任命了保守派法官戈萨奇(Neal Gorsuch)。
2020年,金斯伯格大法官去世,当时离11月大选只有40天。麦康奈尔推动在11月3日大选前进行确认投票,使川普得以任命保守派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
————— 2024-7-3 —————
Renze 10:02 AM
我缺乏宪政专业知识。你是专家。想请教:美国民主的脆弱,是否有政体缺陷的根源?
千帆张 10:30 AM
是的 有不少缺陷 这次都发挥作用了,譬如选举院制度,法官的无固定任期,宪法规定过于笼统,但最大的缺陷是总统制,最大的胜者通吃
————— 2024-7-3 —————
QSYJ 9:15 PM
症结似在人口结构方面的某些变化和与此有关的社会对立、“撕裂”,以至本来在“君子之争”中运转良好的制度显出一些缺漏
QSYJ 9:36 PM
但以上所说若干缺陷可能并非缺陷,而有保障民主法治的作用。
在敌对状态下,两党人士都可能因短期政治目标而认为宪制中有种种漏洞缺陷
Renze 10:10 PM
议会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pdf(View in attachment)
摘要:
议会制又称内阁制、议会民主制(英语:Parliamentary system),是一种政治制度,特点是“议会至上”,政府首脑(总理或首相)权力来自议会,授权有两种途径:第一是议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脑赢得议会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议会大选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议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议会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议会制下的政府融合行政权与立法权 (fusion of powers),确保其所领导的政府具民意基础。
欧洲的议会民主制真正成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目前除了法国采用半总统制的政治体制(学理上称为双首长制)外,大多数西欧国家都采用议会民主制。1990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制后,则多倾向使用直选元首下的双首长制,但总统的权力受到限制,总理的权力较大。
反观总统制,由于总统的行政权力非常大,易形成独裁统治。如中亚、非洲及拉丁美洲许多采取总统制的国家,长期出现强人专政的局面。
优点
1. 政府首长(首相/总理)由立法机构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机构得到支持。
2. 政府全体内阁成员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内阁执政可避免议员逐渐与实际社会脱节。
3. 行政和立法机构有联系,可提高政府效率和避免政变发生。
4. 称职的政府首长可以不限任期。
5. 虽然任期不限,但立法机构可随时罢免不称职的政府首长,不像总统制有不能在任期届满前使其下台的缺点。
6. 单次选举消耗之经费比总统制少。
7. 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大部份成功。
8. 是解决三权分立行政及立法机关之间矛盾的其中一种方法(在议会制之下,行政机构的领导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行政、立法并不完全分离。现代一般认为,成功和稳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彻底的三权分立。事实上,除了政党没有严重冲突的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缺点
1. 二次大战前,议会民主制在欧洲大陆遭遇到的挑战是少数派政府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和极端政党的上台。各政党间的不合作导致“少数议会民主制”的产生,少数派政府往往导致政府遭到议会频繁的不信任投票,引起政治危机。在一战后的欧洲,此议会民主制初次尝试失败,极端势力通过民主体制取得政权,却可逃避“不信任投票”之民主制度制约,典型例子包括欧洲的独裁者,德国的阿道夫·希特勒、意大利的贝尼托·墨索里尼、西班牙的弗朗西斯科·佛朗哥。
2. 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必然导致政府改组、不信任动议倒台或议会提前解散的结果,不像总统制,总统任期固定,不会被轻易撤换,总理不一定完成任期。
3. 在实行两院制的国家,若反对党在其中一院控制多数(即较劲国会),容易引发宪政危机及政治僵局,如日本及澳大利亚。
4. 在议会中执政党占绝对多数时,反对党很难制衡执政党,并且反对党或会因为席次过少而被边缘化,如新加坡。
5. 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总理,长期执政下容易形成某政党长期一党独大的局面。如新加坡及日本。
6. 多党组成联合政府,会出现由非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总理,在多党联合执政下,总理权力及影响力较弱。
7. 容易形成政党冲突。在多党联合政府中,只要其中一个主要政党退出,政府便失去议会多数,导致被迫提前举行选举,或改与另一政党组成联合政府。
8. 政治权力容易集中,造成行政权和立法权重叠。
9. 内阁是由议会多数党组成,有可能造成同党包庇,缺乏议会的监督功能。
10. 在多党制的国家中,如果没有政党组成政党联盟的话,极有可能变成悬空国会。
Renze 10:10 PM
总统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pdf(View in attachment)
摘要:
总统制又称为总统共和制,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由行政首长领导一个独立于立法部门的行政部门。 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首脑兼任国家元首,称为总统。总统制既有可能是民主制度,也有可能是独裁体制。
在总统制国家,行政机构是选举产生的,不对立法机构负责,立法机关在正常情况下不能予以驳回。 但是可以通过弹劾,使行政官员解职。
总统制国家起源于美国。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完整共和政体下的总统制国家。
特征
总统为人民直选产生,或由选举中的获胜党间接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
总统领导政府,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不需副署。除了个别重要任命需要通过议会外,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向总统负责责。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做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做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总统的选举与国会的选举分开进行,国会中的多数党不一定是执政党。
总统与议会的任期相对内阁制固定。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但是总统违宪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话,国会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案,并交由宪法法院审理。
优点
如果能采用一种保证支持当选总统之执政党或联合势力在立法机关之民选代表中占多数(不必是绝对多数)之选举制度,那就大有好处。
1. 总统在任职期间,没有因政见不同,失去议会多数支持而倒台的风险,可以积极推行政策,在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的情况下,行政权力高度集中,运作效率充分发挥,适应形势的变化。
2. 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反对党在可有效的制衡总统的同时,减少发生宪政危机的可能。
3. 在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时,反对党同样可以有效的制衡总统,并且总统制的反对党不会像半总统制和议会制的反对党那样容易被边缘化。
4. 有限的任期可以有效的防止总统任期过长而走向独裁的局面。(只适用于有限制连任次数的国家,但不少国家并没有限制连任次数,进而造成该国总统成为长期执政的独裁者)
5. 行政上可以最大限度的趋向专业化。
6. 技术官僚不会因为政党轮替而受到过大的影响,对政策的连贯性有益。
7. 清晰的三权分立制度可有效避免任何一个部门形成独裁。
缺点
拉丁美洲之经验证据表明,在采用总统制之国家中,如果政党发展呈高度分化;总统选举采用两轮选举制、立法机关则采用竞选名单制且两个选举不同时举行时,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就会分裂,关系紧张,国家稳定很成问题。
1. 总统拥有相当大的行政权,可凌驾国会执行职权,缺乏议会制衡,总统亦可否决议会通过的法案,容易形成僵局及政治危机。
2. 总统在拥有行政权同时,可对立法和司法进行支配,通过控制国会及任命大法官,继而同时掌握立法和司法。
3. 在议会中,即使执政党掌握国会,执政党不一定完全听命于总统。一旦反对党占多数,行政与立法常在个别问题上陷于僵局。
4. 如总统执行错误政策,选民、议会也不能在其任期届满之前使其下台,除非总统被议会弹劾及罢免,但弹劾的门槛相当高,且操作上通常涉及政治斗争,甚少使用,有别于不信任动议。
5. 在任期制下,即使是受欢迎称职的总统,最多也只能连任一次,必须离任;或不能连选连任,须隔一届才能再次参选。(只适用于美国等宪法明文限制总统连任次数的国家。部分总统制国家不容许总统连任,如墨西哥;秘鲁和智利容许隔届参选。)
6. 对于没有连任限制的国家,容易形成独裁统治。许多采取总统制的国家往往都是总统专制的局面,总统皆权力独大,长期执政。
7. 总统权力非常大,需要完善的弹劾机制和强而有力国会监督,否则容易形成独裁统治。如非洲、中美洲及南美洲许多采取总统制的国家过去长期出现军事强人专制的局面。
8. 总统依靠技术官僚治国,强化官僚主义。
9. 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因此会加强监督及批评政府,即使是执政党的议员亦然,行政及立法容易出现紧张局面。
10. 定期举行的总统选举消耗庞大经费,金权政治现象相对议会制国家严重。
11. 除了美国以外,所有一开始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12. 总统不一定代表多数民意,例如美国选举人团选出的美国总统并不一定获得最多普选票;多数制选出的总统并不一定获得过半数的普选票,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认受性。
QSYJ 11:39 PM
这只是一般介绍,未超出通常知识。关于优缺点的一般介绍不同于“最大的缺陷是总统制”之类的说法。
————— 2024-7-3 —————
TPSS 9:54 PM
相信美国三权权力边界及相互制衡机制经过摇摆碰撞之后,更臻于完善!
————— 2024-7-4 —————
weiping 8:12 PM
宪法本身的问题,是被今天的现实拱出来的。两百年前难以想象川普这样的人能爬到总统位置。
————— 2024-7-5 —————
Renze 11:30 AM
“哥德尔漏洞”.docx(View in attachment)
关于美国宪法,有一个所谓“哥德尔漏洞”的说法。哥德尔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逻辑-数学家,以锐利的直觉与准确完备的逻辑分析能力,一直被人们赞叹为不世出的天才。他是奥地利人,二次大战中,1940年辗转来到美国,在普林斯顿住了近四十年,直到去世。他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与爱因斯坦是多年密友。以下记载出自王浩关于哥德尔生平与学术的《哥德尔》一书。
(1947年年底前后),哥德尔获得美国公民权之前要接受面试。他曾经告诉我(王浩),为了那场面试,他研究过印第安人是怎么迁徙到美洲的。爱因斯坦、摩根斯顿是他的入籍证人。摩根斯顿向许多人讲过那桩趣事的情景。
哥德尔要参加的例行审核算不得什么,他却认认真真准备,仔仔细细研究了美国宪法。面试前一天,哥德尔告诉摩根斯顿,他发现美国有向独裁制度演变的逻辑-法律可能性。摩根斯顿一瞧,他那种假设可能性和似乎可行补救方案包含一大串复杂的推理,分明不宜在面试时拿来推敲。他力劝哥德尔保持沉默,别谈他的发现为好。
第二天早晨,摩根斯顿开车,载着爱因斯坦和哥德尔,从普林斯顿驶往特伦顿。爱因斯坦是得了信的,一路上尽讲故事,一个接一个,让哥德尔没法去想他对宪法的理论解释,看来这一招还真管用哩。等候在特伦顿办公室的主试官是福尔曼法官,1940年介绍爱因斯坦入籍的就是他,跟爱因斯坦交情不错。他向来人亲切致意。按规定只准本人在,但是他邀请他们三人都到审核现场。
法官套话开始:“截止现在,你享有德国公民权。”
哥德尔打断他:“对不住,阁下,奥地利。”
“反正都一样,那个十恶不赦的独裁者!不过,幸好那种事在美国是不可能的。”
“正好相反,”哥德尔节外生枝了,“我知道怎么一来那种事就可能发生。”在场的3位先生拼命阻止哥德尔往下讲,这才转入例行的审核程序。
1948年4月2日,哥德尔、阿黛勒宣誓入籍。
维基“哥德尔”条目摘录:
1947年12月5日,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和奥斯卡·摩根斯特恩作为见证人陪同哥德尔参加美国公民权考试,哥德尔向他两人吐露自己发现了美国宪法中存在一个矛盾可以使一位美国公民成为独裁者,后称哥德尔漏洞。于是爱因斯坦和摩根斯特恩非常担心他们的朋友会因为自己行为让人捉摸不定而影响他申请公民权。移民法官飞利浦·福曼正好认识爱因斯坦并主持过爱因斯坦的入籍宣誓听证会。开始一切进展顺利,但是当福曼恰好问到哥德尔在美国是否可能产生像纳粹一样的独裁政权,哥德尔便开始对福曼解释起自己的发现。福曼理解了是什么情况,将哥德尔打断,继续问其他问题并按常规结束了听证。[6][7]
2024/7/5
美国独立节次日
————— 2024-7-5 —————
QSYJ 12:10 PM
可惜他终究没说,至今也没人知道他的看法。
按托克维尔所说,一个关键因素是民情,有那种民情,法即可疏而不漏
————— 2024-7-5 —————
ZCM 11:38 PM
哥德尔漏洞发人思考
————— 2024-7-6 —————
Am 2:52 AM
weiping 8:12 PM宪法本身的问题,是被今天的现实拱出来的。两百年前难以想象川普这样的人能爬到总统位置。
————— 2024-7-6 —————
书边行走 9:05 AM
这种讨论极有价值[ThumbsUp]
书边行走 9:05 AM
單發已有回復
————— 2024-7-6 —————
zhaosd 9:05 AM
为什么两党都推出两个年迈的老人出来竞选,中青年人为什么不能脱颖而出。这个体制是一定存在缺陷。[Laugh][Laugh][ThumbsUp][ThumbsUp]
————— 2024-7-6 —————
LZL 12:53 PM
绝对纯粹的法制,恐怕真的没有,总掺有人的因素。如果不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保守派比例高,这个裁决多半不会发生。
最后,引用张千帆教授2024-7-7对最高法判决的一则评论,如下:
美高法判决听上去有点玩弄文字游戏,关键问题是如果总统利用职权犯罪,算不算职务行为并享有豁免?如果是的话,美高法那六个人可能除了布雷特就是在协同犯罪
【附注:
巴雷特大法官是对最高法判决投赞成票的六个大法官之一。她同时发表了如下局部不赞同的意见(摘要)。
巴雷特大法官的部分赞同意见书
不赞同判决书第三部分内容。
同意其余部分内容,但个人认为将宪法保护总统行使核心职权免受国会定罪描述为“豁免权”,导致两个方面的缺失:总统可以质疑起诉状中对职权行为所适配刑事法规的合宪性,还有他可以获取对初审法院判决的中间审查。
不赞同的理由如下:
尽管我赞同,总统行使“独有排他”职权的行为不得被刑事起诉,但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并不都是“独有排他的”。国会对许多政府职能拥有并行权力,有时可能会利用该权力来规范总统的职权行为,包括利用刑事法规。宪法第二条并没有对此类起诉设置障碍。
有些指控会牵涉到宪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总统职权范围,但有些指控并没有。比如,起诉状所称前总统宣称选举舞弊、“要求亚利桑那州议长召集立法机构举行听证会”。总统没有权力指挥州立法机构或其领导层,因此很难说就此行为进行起诉会侵害到总统的行政权力。】
这束通讯发生过程中,我同时在陪国庆假日来访的好友,一个十岁的男孩,游玩。他是自由民主理念全心全意的坚定信仰者。两人玩乐高游戏,他总是当“自由城堡(Freedom Castle)”的大军统帅,而我则被指派当“黑暗势力(Dark Force)”的头目。黑暗势力当然总是要破坏规则。但是不管我怎么使坏,最后结局是确定的:自由城堡击败黑暗势力。我希望,比他年长的人们,我们大家,能让这个世界,在实践中,确保他的信念有效。
任赜
2024/7/5初稿
7/8增补完稿
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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