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号-民主墙 薛偉简介 薛偉文章检索

 

 

《如果法律不承認良心?》 (为唐元雋辩护词)

 

薛偉

 

尊敬的科尔特尔法官阁下:

我谨就上述案件——美国诉唐元隽案——致函贵院。据我了解,检方称我被认定为本案的潜在“受害者”。然而,经过仔细考虑和反思,我谨此声明,我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也不认为唐先生的行为对我造成了任何实际伤害。

客观而言,我的名字与其他一些人的名字确实出现在提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的信息中。然而,我想强调的是,这些名字——包括我的名字——并非保密信息。它们早已通过报纸、公共记录、网络出版物和公开的政治庇护申请文件等渠道公开。一些名字被提及的人甚至公开呼吁公开他们的姓名和活动。因此,并没有泄露任何真正的秘密,也没有对我或美国的利益造成任何实际损害。

更重要的是,我认为法庭必须理解唐先生行为发生的人道主义背景。

唐先生本人长期遭受中国共产党的迫害。由于参与民主运动,他被迫在危险的情况下逃离中国,最终获得人道主义保护并在美国定居。在纽约,他继续帮助其他遭受中国当局迫害的人,包括寻求庇护的学者、学生和政治异见人士。

悲剧性的转折点出现在唐先生在中国东北的年迈父母身患重病、生活贫困且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救助之时。唐先生出于纯粹的人道主义理由恳求返回家乡探望父母——这或许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但中国当局拒绝了他的请求,反而利用了他的脆弱处境。他们告诉他,只有提供与海外民主活动有关的人员名单,才能允许他返回——而这些名单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面对孝道与政治胁迫之间难以承受的道德困境,唐先生在压力下选择了服从。在我看来,这并非间谍或情报人员的行为,而是一位儿子在极端压力下试图见垂危父母最后一面的悲剧性决定。

我完全尊重本法院的权威和法治原则。然而,如果唐先生必须被判刑,我恳请法院考虑从轻发落,包括缓刑或大幅减刑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 未造成实际伤害;

• 所涉信息的公开性;

• 外国专制政府施加的严重胁迫;以及对家人的残酷威逼;

• 唐先生长期以来致力于民主事业和人道主义工作。

这一请求不仅反映了我个人的良知,也代表了纽约民主和人权界众多人士的共同心声。他们与唐先生相识,认为他值得同情而非严惩。

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阅读此信。

此致敬礼,

(以上文章只代表个人观点  写于唐元雋宣判前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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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薛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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