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观察共产党、习近平和中国的政治改革
戎小捷
中共20大已经闭幕,习近平再次当选。如果把习近平的执政看作一场足球比赛,那么可以说上半场已经结束,下半场即将开始。更进一步说,如果把共产党的执政期也看作一场足球比赛,那么也可以近似地说,上半场基本结束,下半场马上开始。那么,就让我们在这中场休息的时间里,评论一下共产党、讨论一下习近平吧。
当习近平2012年上台的时候,几乎所有的改革派,无论是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国内的还是海外的;也无论是主张激进的西式宪政民主的,还是主张温和的“党主宪政”或北欧式“社会民主制”的,所有这些人都对习进平抱有极大的希望。理由主要是,习近平的父亲是党内公认的改革派,又是当年极左路线的受害者;习近平本人当年作为黑五类的子女,自然也受到了牵连,在只有16岁的时候就去上山下乡,等等。当然,现在所有这些人都统统失望了,甚至可以说是绝望了。他们一方面是感到万分的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习近平做了那么多在他们看来是如此明显的错事、蠢事,党内怎么就没人出来反对他呢?怎么习近平还能在20大上连任,甚至地位比过去更加巩固了呢?另一方面,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目前,至少在海外媒体上,舆论几乎在一边倒地指责习近平、嘲讽习近平、甚至谩骂习近平的同时,也一边倒地对中国今后的命运做出了悲观的预测……
那么,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究竟是习近平真的开了历史的倒车,掉转了前进方向,还是我们一开始就压根误判了中共这辆列车原本的前进方向?究竟是习近平真的具有某种特异的、超强的权术手腕,还是我们压根就没有搞清楚中共组织内部最基本的运作原理?中国的未来是真的没有希望了,还是我们自己更需要认真反思,走出某些理论的误区,从而提升我们自己的判断能力?
本文就试图从宏观历史的角度,对上述几方面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同时对习近平本人,虽然还不能盖棺论定,也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基本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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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从中国宏观历史的角度来观察一下共产党
好了,让我们先从历史长河的角度来理性地考察一下共产党吧。从共产党的创建说起。不错,共产党的创建离不开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感召。但这绝不是因为当年那些年轻的热血青年们受了俄国革命的蛊惑,更不是因为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洗脑。须知,早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就有各种各样的西方思潮传入了中国。但几十年间,它们无论是对于在朝的掌权者来说,还是对在野的社会精英们来说,影响都不是很大。而1917底爆发的俄国革命给中国送来的马克思主义,却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不仅1921年就建立了共产党,而且当时在国内已经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国民党也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迅速调整自己的纲领,制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策略。何以至此呢?我想,原因恐怕是马克思所主张的“公有制”“解放全人类”“资本家剥削工人”“剥夺剥夺者”“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等等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以天下为己任”“为富不仁”“劫富济贫”“官逼民反”“马上得天下”等等观念基本合拍或完全合拍,于是在当时的青年社会精英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一句话,马克思针对19世纪西方因市场经济不完善所导致的病症而开出的行政式的共产处方,之所以会被当时的俄国和中国所接受,原因无它,恰恰是因为俄、中两国都是传统的以行政方式运作的国家,且当时又都处在落后的、急于想改变自己命运的情形之中。如果马克思当时开出的不是行政药方,而是宗教药方,那么俄、中两国决不会接受它的。
但会不会是因为“救亡压倒启蒙”的原因,才使得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势了呢?我不这么认为。如果要论“救亡”的紧迫性,鸦片战争之后、甲午战争之后、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之后,救亡的紧迫性并不比1918—1920年时的救亡紧迫性小,但在漫长的七八十年当中,各种西方自由主义思潮都无法占领中国市场。甚至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假如当时中、俄两国都处于非被西方列强欺负的和平时期,则西方主张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思想更不会在中、俄两国找到市场、获得共鸣。原因很简单,自由主义思想产生的土壤是市场经济统治下的社会,它也仅仅适合市场类型的国家。
还有一些学者甚至认为,经过八国联军那么一折腾,慈禧太后已经醒悟,最终下决心实行宪政了。只可惜老太太寿数已尽,最终没能如愿。如果慈禧太后实行君主立宪成功,后面也就没有共产党什么事了。其实,即使慈禧太后真的多活一二十年,中国当时也是无法实现宪政民主的,无非是造成更大的混乱而已,最后还是会出现一个独裁政权,就像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给苏联带来一片混乱之后又重新出现普京的独裁一样。还有一些学者认为,1937年日本全面入侵中国,给共产党提供了一个发展壮大的机会,否则共产党就会被国民党消灭,根本就不会有后面1949年的掌权了。我们姑且退一万步讲,即使真的国民党消灭了共产党,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它所建立的政权依然会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领袖”,而决不会出现一个西方式的宪政民主国家,区别只在于那时全国只允许存在的不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三民主义而已。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当初中国辛亥革命之后学的是日本,也搞君主立宪,则命运会有不同。其实,这也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日本当时的迅速崛起,并不是因为搞了英式的君主立宪,而是因为它通过明治维新,废弃了封建制,改行了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小人少的日本当时之所以可以打败国大人多的中国和俄国,主要是因为中、俄两国当时都处于一个王朝的极度腐烂的晚期,早已是泥足巨人,一推就倒。换句话说,日本在甲午战争中打败中国,这和中国历史上经常发生的地处偏远的处于上升期的少数民族政权打败已经腐朽的中原政权,例如人数较少的东北满族政权打败庞大的明朝,是属于同一个性质的事件;而并不是因为像人们过去主观认为的,是实现了资本主义宪政的先进的日本战胜了落后的封建主义王朝的中、俄。实际上,日本当时和中、俄两国属于同一种性质的国家,其真正开始实行宪政,是在二战后被美国占领的时期。
总之一句话,共产党最终在中国夺取政权,并不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情,而是一个发生概率极大的历史事件。
我们接着说共产党。1921年创建的共产党到底属于一种什么性质的政党呢?无论是从其书面上的党章、还是从其实际上的组织运作来看,它都和西方社会中的松散的理念型政党截然不同,而和俄国的组织纪律十分严密的布尔什维克式的行政类型的政党十分相似。一句话,它是一个以行政指挥的方式来组织并运作的政党,也是一个以军事组织的形式带领广大贫苦农民起来武装夺取政权的政党。在这一点上,它和中国历史上多次爆发的农民起义的组织方式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区别仅在于,过去的农民起义大多以准宗教的方式来组织动员,如黄巾起义、太平天国起义、白莲教起义等等,而中国共产党则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信仰而把广大贫苦农民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换句话说,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本质上就是中国漫长历史上的又一次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而当时作为共产党对立面的国民党,其所信奉的三民主义,就其本质来说,和共产主义以及中国传统的思想意识也并没有根本的不同(这里恕不展开论证)。而国、共两党之争,在本质上和当年的刘邦、项羽之争也没有根本的不同。总之一句话,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农民起义的成功,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的又一次改朝换代。
那么,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和中国过去自秦以来的2000年中出现的几十个王朝相比,有什么独到的特点吗?特点当然是有的,比如,尝试着进行了一系列的治国理政上的新探索,如信奉马克思主义、搞人民公社、搞大跃进、搞文化大革命、搞改革开放……所有这些都是过去从未有过的事情。但我依然认为,共产党所建立的新政权,在本质上和中国自秦以来历朝历代所建立的政权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之后,其所建立的政权,其基本的架构和基本的运作方式,和中国自秦以来的历朝历代并没有根本的不同。我们知道,自秦以来中国实行的就是帝制。但帝制不是在辛亥革命时就被推翻了吗?皇帝的世袭制度不是早已废除了吗?为什么我这里还要说新中国和历朝历代的体制没有本质的不同呢?在这里我们要稍微解释一下。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承认,中国历史上的秦制和在它之前的周制完全不同。但这并不是因为秦朝的最高统治者叫“皇帝”,而周朝的最高统治者叫“王”。当然也不是因为周朝和秦朝的最高统治者的继承方式不同,因为无论是秦制还是周制,其最高统治者的继承方式都是血亲世袭制。周制和秦制的根本区别,其实就在于我们平时所说的“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不同。在周制中,各地方官员的任免,由各地自己决定,中央并不干涉。而在秦制中,各地方官员的任免,完全由中央的最高统治者决定。而我们知道,中国自夏朝以来,就一直是政府在社会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的行政型文明。而在一个庞大的行政型文明之中,最最重要的权力就是对各地、各级官员的任免权。这个权力的归属,从根本上决定了该行政文明的基本性格和基本命运。
让我们以此为出发点,来观察一下共产党执掌政权建立新中国后,70多年以来的基本历史事实,并把它和中国历史上的有关事实相对照。首先,实行郡县制的庞大行政系统有一个最大特征,就是最高决策者的一个重大失误,就会导致全国性的巨大灾难。当代最著名的例子当属“大跃进”和“文革”。而历史上著名的例子如王莽推行的新政和隋炀帝征伐高丽的错误决策,就直接导致西汉和隋朝的垮台。其次,大一统郡县制下另一个特征就是凡事都一刀切。当代最显著的例子,如土地改革上的一刀切,把大体上适合汉族居住区的土改政策不加区别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结果导致重大灾难。甚至在西藏引发动乱,导致达赖喇嘛出走印度。又比如农业方面,把只适合一定地区的“大寨经验”强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等等。历史上一刀切的例子,典型的如王安石变法,把只适合一定地区的“青苗法”等强行推广到全国,最终也导致巨大灾难。郡县制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下层的官员为了讨好上层从而保住自己的官位,因而普遍对上头只报喜不报忧,甚至报假喜、瞒真忧。“报假喜”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当属“大跃进”时期各地上报的粮食亩产量了;“瞒真忧”方面的例子,当属60年代初期大饥荒时许多地方对中央的瞒报。甚至有的缺粮省份为了瞒报而竟然拒绝其它省份的援助。而这种只报喜不报忧的例子,在中国2000多年的秦制历史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里只举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例子:记得是那个以作词出名的皇帝李煜,当宋军已经把他的都城团团围住的时候,由于下面对他的瞒报,他竟然毫不知情。只是由于某天他突发兴致想上城楼游玩,登上城墙后才忽然看到城下密密麻麻布满了宋军。郡县制的又一个明显特征就是高官们之间毫无底线的“内斗”,当代中国的例子我们这里就不列举了。近代历史上如李鸿章和翁同龢的内斗,直接、间接地导致甲午海战的惨败。又如秦末时期赵高对章邯搞小动作,直接、间接地导致章邯最终投降项羽。在同乘的大船即将沉没之际尚且如此相斗,就更不用说平常时期了。当然,当代中国的文字狱和各级官员的腐败,在中国漫长的秦制历史中更是屡见不鲜,我们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一句话,共产党所建立的新中国,实际上和自秦以来的历朝历代没有什么根本区别,在本质上属于同一种性质的政权。它不比历朝历代的政权更好,当然也不比历朝历代的政权更坏。当然,我们说它们属于同一种性质,并不是说它们就一模一样。区别当然是有的,甚至可以说区别很大。但这种区别,只属于生产技术发展水平上的区别。打个比方,就像电子管收音机、半导体收音机、集成电路收音机之间确实有很大的区别,但它们在同属收音机、而不属于电视机这一点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当然,新中国自建立的第一天起,就宣布自己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我们不去纠缠何谓“社会主义”,我们只指出一个基本事实,即:无论是过去我们所宣称的“社会主义”,还是现在我们所宣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行政系统——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政府”——在社会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市场系统(私人资本)和理念系统(知识分子和宗教组织)则在社会中仅占有次要地位。在毛泽东的纯粹“社会主义”时期(1950——1976),行政系统在中国占据绝对强势的统治地位,理念系统和市场系统所占比例几乎为零。在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1978——1997),行政系统相对减弱,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相对增强,但行政系统依然占据强势的统治地位;在江、胡时期(1997——2012),行政系统进一步减弱,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波动性增长,但行政系统仍然在社会中保有相对强势的统治地位。而反观漫长的中国历史,自大禹治水之后的夏、商、周开始,直到秦之后的历朝历代,也都是行政系统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区别仅在于在周制的体制中,行政系统占相对强势的主导地位,在秦制中,行政系统占据超强的主导地位。而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一旦某个行政组织夺取了天下、掌握了政权,它是会坚决卫护自己的,决不允许其它任何行政系统或组织来染指,也决不允许其它系统、例如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包括宗教)来染指。
但从邓小平开始主动增强市场系统和被动放绑理念系统开始,就使不少中国精英人士产生一种错觉,他们一方面认为经过“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等巨大灾难,共产党开始“浪子回头”了;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市场系统通过良性竞争,理念系统通过公平辩论,就会逐步发展强大,最终战胜低效的国企和虚假的官媒,从而确立它们在社会中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甚至最终占据强势地位。中国的知识精英们相对忽视了执政党一直不断发出的另一种信号,或者说他们无意识地陷入了一种“选择性失明”。实际上,无论是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还是宪法中反复强调、反复确立的共产党在全社会中的领导地位,这个巨无霸式的中国的行政系统就一直在反复声明自己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绝不允许挑战,决不允许“轮流坐庄”,更不允许“取而代之”。甚至他们还怕市场系统、理念系统误解自己的意思,进一步反复申明“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就是“共产党的统一领导”等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共产党的这条决不放手自己的政权的红色底线呢?我们是否应该谴责共产党自私自利呢?先从中国的传统观念来看吧。首先,中国是行政型国家,按照中国几千年行政系统的“打天下、坐天下”的传统,是共产党赶跑了国民党,当然就要由共产党来坐天下,此乃天经地义。当然,共产党执政后要确保广大的老百姓吃得饱穿得暖,否则,“官逼民反”,人民如果活不下去了,是有造反起义的权利的。换句话说,只要绝大多数人吃得饱穿得暖,你就不能要求我共产党让出自己的政权。其次,我们再从许多知识分子所向往的西方的观念来看一下。西方是市场型国家,按照市场系统的规则,只要这些企业、这些公司是我们资本家自己创办的,它们就天经地义属于我们这些资本家。你们工人可以罢工,可以要求提高工资,可以要求改善劳动条件,但决不能要求我们资本家放弃自己的财产、放弃我们自己的企业和公司。至于西方的政府机构,它始终是为市场系统服务的仆人。仆人干的好,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仆人就可以接着干;干的不好,就换一群仆人来干。在市场类型的文明社会中,此乃天经地义。那么,到底我们应该用中国的传统行政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共产党的不肯放权,还是用西方市场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共产党的不肯放权呢?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共产党是按照中国的传统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而多数的中国知识分子们是按照西方的标准来衡量共产党的。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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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让我们从宏观历史的角度来观察习近平
2012年,习近平上台了。他当时面对的是:市场系统蓬勃发展壮大,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发展、给中国政府积累了巨量的财富,同时直接、间接地导致整个行政系统严重腐败,社会上严重的两极分化。他还同时面对:面向市场和社会的半官方媒体及民间自媒体的迅速发展,给中国带来巨大的非官方的舆论思潮,在社会中导致各种思想争议、理论纷争的同时,直接、间接地导致了政府行政宣传系统的软弱无力和官方媒体的半瘫痪状态。所有这些,都使现在由习近平来领导的这个行政系统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显然,他必然会做出的选择就是:“该往回收了。”
“该往回收了。”(大意)这句话是毛泽东说的。1957年反右时,当一些社会上的知识分子提出要搞多党制的“轮流坐庄”时,当许多人嘲讽共产党是“小知识分子领导大知识分子”时,毛泽东就在一份内部文件上批示“该往回收了”。无独有偶,当1960年前后爆发大饥荒,政府不得不对私人经济放松控制;然而在推行有市场经济因素的“三自一包”初步见效、农村经济出现复苏之后,毛泽东就问邓子恢:“现在情况好转了,是不是该往回收了?”(指取消“三自一包”)
总之一句话,当共产党领导的行政系统遇到了严重的困难时,他们就会相对放松对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的管制;而当他们感到困难时期已经过去,尤其是感到迅速发展的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有可能对自己造成某种潜在威胁时,他们就会开始限制、打压私人经济和民间媒体。习近平上台后所推行的“国进民退”也好,“党媒姓党”也好,都是在行政系统财大气粗、并开始感受到某种潜在威胁时,所做出的必然选择;而这些和习近平本人对市场经济的好恶、对民间媒体的好恶没有太大的关系。更进一步说,邓小平当初改革开放、引进市场经济,是为了巩固共产党的政权;习近平现在限制民营经济、管控民间媒体,也是为了巩固共产党的政权。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习近平在1978年掌权,哪怕他内心极度讨厌私人经济,他也会先克制一下自己的好恶,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而邓小平如果是在2012年掌权,哪怕他本人并不讨厌民营经济,他也会先克制一下自己的好恶,而对民营经济、民间媒体采取往回收的策略。总之,“放”也好,“收”也好,一切都是当时和现在的形势使然,而和邓、习两人的个人品质的关系不是很大。如果非要说有关系,那也只是关系到在“放”的时候是猛一下放开、还是逐步缓慢地放开;往回“收”的时候,是生硬地猛刹车造成很不舒服的硬着陆,还是温和地缓慢刹车导致相对舒服地软着陆而已。
说了一大堆话,我的意思其实就是,习近平上台后并非在开中国历史的倒车,他只是在驾驶着列车向着中国历史和共产党自身早已既定好的方向继续行驶罢了。
上述的判断对吗?有旁证吗?有的。实际上,若我们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来观察,同样可以明显地看到上面我们所说的行政系统对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时而收、时而放的现象。比如汉武帝时期把盐铁业收归国营,比如王安石执政时倡导的国营金融业等等;又比如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政府先是鼓励佛教、但当佛教徒的大量增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下降时又对佛教进行查禁等等,都属于行政系统对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的时而放宽、时而限制和收敛的行为,这里限于本文的篇幅,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习近平上台后所采取的一系列高度集权的措施。毫无疑问,习近平通过建立许许多多工作小组、并由自己兼任组长的方式,把几乎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了自己手里,从而使李克强成为建国以来最弱势的一届总理。再加上2018年修宪取消任期制,一些人就据此认为,习近平是一个权力狂,甚至是一个做着君临天下皇帝梦的黑帮老大。但如果我们冷静地从整个党史、从整个中国历史的角度来考察,就会发现,其实习近平的这种集权现象,在历史上曾反复性地一再出现,就像经济危机在西方反复性地一再出现一样。或者更准确地说,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在整个中国的历史上,一会儿集权、一会儿放权,一会儿再集权、一会儿再放权,然后又集权、又放权……两者交替出现,反反复复,早就司空见惯,区别只在于具体的集权、放权的方式方法不同,或者集权、放权的具体范围和程度不同。即拿习近平上台后在政治局常委中推行的定于“一尊”的高度集权来说,在它前面就有长期的胡锦涛在政治局常委中推行的定于“九尊”的高度放权;而在李克强的超弱总理地位之前,就有温家宝的超强总理地位。当然,这些类似的例子在整个中国历史上都曾上演过,例如朱元璋干脆取消宰相后的高度集权就和习近平相似;又如一些朝代中尝试建立的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间互有封驳否决权的体制就和胡锦涛的九龙治水体制相似,等等。实际上,在新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比如在中央一会强调“党政分开”、一会强调“党领导一切”;在地方一会儿人大主任和党委书记由两个人担任、一会由同一个人担任,在本质上也都属于这种一会儿分权、一会儿集权的性质。所有这些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也和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一样,也知道过度集权的弊端、也知道过度分权的毛病,只是他们一直没有发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无法找到两者之间的一个平衡点。总之,一会儿集权,一会儿放权,主要并不是因为一会儿出现一个贪权的暴孽的执政者,一会儿出现一个民主的温和的执政者,虽然我不否认某个执政者的个人性格会对其采取何种方式执政有一定的短期的次要影响。
当然,习近平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大力反腐,但我们知道,类似的反腐事件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更是反复上演。最著名的,例如朱元璋的大力反腐。当然有许多人认为,习近平的反腐仅仅是借口,他是在利用反腐来清除异己。我不太赞成这种说法。但即使退一万步讲,习近平真的是在利用反腐来排除政治上的异己分子,那么,这种事情在中国历史上也同样是屡见不鲜的。中国有一句老话“一朝天子一朝臣”,说的就是这种现象。有争议的历史人物我们不去说,单说一下大家都公认的两个“君子”级别的人物。北宋时期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都是大家公认的君子。但两个君子的政见截然相反。结果呢?王安石上台执政时,就统统罢免了司马光派的官员;后来司马光上台执政时,也同样罢免了几乎所有王安石派的官员。我们稍做考察,就会发现类似的“党争”事件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层出不穷。即拿当代来说,毛泽东任用“四人帮”、邓小平清除“三种人”、江泽民起用上海群,胡锦涛培植“团派”等等,其实都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在当代的回响。当然习近平也不会例外。总之,“任人唯亲”是古老的郡县制下的必然产物,而和毛、邓、江、胡、习的道德水准以及个人胸怀的关系不是很大。如果非要说有关系,那也只是关系到对被赶下台的“异己”是杀、是关、还是让其靠边站的问题。
对于习近平的反腐还有另一种解读,即认为他是在利用反腐来抓住底下所有官员们的小辫子,以此来确立自己的绝对权威、让大家听话。其实,持有这种看法的人并不了解中共这个庞大组织的自身的运作原理。中国共产党在本质上并不是类似西方政党那样的一个松散的理念型组织,也不是类似犹太教或伊斯兰教等的那样一个超世俗的宗教组织。中共在本质上是一个纪律严密的行政组织,或者说是一个实行郡县体制的行政系统。在这个郡县体制的行政组织中,有着一个最基本的共识,或者说有着一个大家都认可的最基本的规则,那就是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打个比方,这就像足球场上的运动员,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裁判一样。裁判的权威绝不允许挑战,即使他的判罚是错误的、不公正的,你也必须服从,否则你就会被罚出场外。也就是说,在足球场上,裁判员并不是靠着掌握所有运动员的某条“小辫子”来让运动员听话的。同样,在以习近平为最高领导的这个郡县制的行政组织中,上级根本就用不着靠掌握底下官员们的小辫子来让他们听话。如果有哪个下级不听话,上级马上就把他撤职调离,即使你清正廉洁也一样。许多中国的知识精英们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往往不自觉地把中国共产党看作一个松散的理念型组织,误以为在这个组织中应该“服从真理”。他们往往困惑不解:为什么习近平做了那么多明显的错事,大家怎么还服从他拥护他呢?怎么不找另一个人取而代之呢?他们不知道:在足球比赛中,场上的运动员是无法撤换裁判的;而且“妄议”裁判也是不行的。甚至,即使你是还未参赛的替补队员,如果冒犯了裁判的权威,你也要被罚到观众席上去。
我们继续说反腐。毋庸讳言,习近平是敢想敢干的,他反腐是为人民、为国家,他的初心我想大概率也是真的,就像中国历朝历代的中兴之主想大力整顿吏治的愿望也是真的一样。他上台时,共产党的极度腐败,尤其是在基层,也是有目共睹的;因此,他的反腐得到了全国上下的支持。但坦率地说,和毛泽东一样,也和中国历朝历代的“中兴君主”一样,习近平所使用的反腐手段,如加强纪检监察机构、派出中央巡视组、鼓励实名举报、甚至有意无意地暗示反腐名额的比例,等等,都属于郡县行政体制会本能地采取的手段,且这些手段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都能找到大量相似的范例。但我认为,正如历史上历朝历代的中兴之主全部失败了一样,习近平的反腐成果,恐怕大概率也会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中国式的腐败,和其他各国的腐败是完全不一样的,它主要是由郡县制本身带来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用郡县制的手段,去反对由郡县制本身所产生的腐败,而不从根本上来改革郡县制,那么这种反腐终究会失败;腐败早晚会死灰复燃,于是一切又重来。
另外,习近平上台后,对舆论媒体进行大力整顿,强调“党媒姓党”“不得妄议中央”,又强调要有“文化自信”“理论自信”,要搞理论创新、思想创新,等等。我们姑且假设他的初心是好的,动机也不能说有太大的问题,但我想,恐怕连他自己也不会想到,他推行的政策,在郡县制覆盖下的现实生活中,却导致了层层加码。原本是要求各级干部不得“妄议中央”;加码后变成全社会都不得“议论”中央;再加码后变成了“莫谈国事”;最后是互联网上过度的网络删帖、网络封号;最终结果是敏感禁忌词层出不穷,代用语、谐音语、密码语、图片语满天飞。官方媒体上更是开始了过度的歌功颂德,不由得让人想起文革时的一片文化沙漠、理论沙漠,哪里还能搞什么理论创新、思想创新呢?哪里还有一点点“自信”的影子呢?在庞大的郡县制下导致这样的结果,我相信习近平自己也决没有想到吧;就像1958年中央号召大炼钢铁,毛泽东决没有想到基层干部会上门到社员家里去搜罗铁器一样。
最后,我们再来简单看一下习近平的“一带一路”。这里我们不去讨论究竟是把巨量的外汇用于购买某些信誉较好的国际债券更好些,还是投资搞“一带一路”更好些。我这里只想指出,“一带一路”在本质上和当年毛泽东援助非洲、修建坦赞铁路是一个性质的事情;更进一步说,和明代的郑和下西洋、和漫长的中国历史中的“朝贡体制”也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总之,搞这些“国际项目”的主要目的与其说是为了赚钱,还不如说是为了国家形象、为了帮助贫穷的国家、甚至为了和天下人“共同富裕”更贴切一些。一句话,在“一带一路”项目上,我们也能清楚地感受到2000年秦制历史的底色。
实际上,不仅在上述的由高层所决定的“国进民退”“集权、放权”“高压反腐” “一朝天子一朝臣”“文字狱”等等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中国2000年秦制的历史投影,而且在基层官员们的或者“层层加码”、或者“躺平”不作为,或者“疲于奔命”、或者转身“拿老百姓撒气”等等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2000年秦制的投影。甚至习近平在2010年代的出现,也和中国历史上几乎每个朝代的中期都有“中兴之主”的出现,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习近平所采取的中兴的手段,如上所述,也背着沉重的历史枷锁。一句话,从漫长的中国历史来考察,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共产党的出现和他们的所作所为、习近平的出现和他的所作所为,都昭示着一种中国历史的必然,都显示着一种内在的2000年秦制的历史逻辑,而并非是当下中国命运的偶然。前些天美国某杂志刊发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被共产党绑架了的习近平》。其实该作者说的并不准确,他应该说“被几千年历史所绑架的习近平”、或“被几千年历史所绑架的共产党”才相对准确一点。如果要更准确一点,我宁可这样说——被2000年的郡县行政体制所绑架的共产党和习近平。
我的意思是说,共产党所做的一切主要错事,习近平所出现的一切主要失误,都主要是由秦始皇所创建的郡县行政体制的缺陷所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甚至可以说,共产党和它的各届最高领导人自身,也是秦制的受害者。中国在野的知识精英们的关注点不应该是责怪共产党如何自私自利、习近平如何一错再错,我们的关注点应放在如何改革延续了2000年的秦制上。否则的话,即使共产党垮台了,即使习近平下野了,如果我们不改变秦制,则中国依旧会在历史的循环中经历磨难而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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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制历史的长河中再次出发,探寻中国政治改革的新路
历史是一面镜子,可以让我们认识自己,从而改正错误,迎接未来。如果我们上述对共产党和习近平的观察大致不差,那么,结论就是明显的,我们必须改变自秦以来所实行的大一统的郡县制。
目前有一种普遍流行的看法,就是共产党只愿意搞经济改革,不愿意搞政治改革。实际上,我觉得,恐怕共产党也是愿意搞政治改革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很可能更愿意搞政治改革,因为他们也能、甚至更能体会到郡县制的弊端。
共产党对中国政治的改革,甚至在延安时期就有了初步的设想。例如那人所共知的毛泽东和黄炎培之间关于如何走出中国朝代循环的历史怪圈的谈话。毛的思路是“靠人民来监督政府”。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可以说是一次实践,不过以惨败告终。搞人民公社,本质上也可以看作一个“避免两极分化”、避免爆发农民起义的实践,结果也以失败告终。之后邓小平试图搞任期制,并尝试了中央委员的差额选举;江则民搞了村主任直选;胡锦涛更尝试了一次在200左右高级干部中直选政治局委员,在政治局常委中实行“一票否决”式的“九龙治水”。当然所有这些都效果不佳,最终都成了不了了之的烂尾工程。
总之一句话,在朝的共产党是愿意改革的,只是他们所做的任何努力,都没有抓住中国政治改革的要害,都是在坚持郡县制整体框架的条件下从事扬汤止沸、修修补补式的改革,自然避免不了失败。
那么,我们可以把郡县制完全推倒,推行许多在野的知识分子们所主张的政治改革方案,实行类似西方那样的多党制的宪政民主吗?恐怕也不行。因为,首先从客观条件来分析,宪政民主是建立在庞大的、巩固的市场系统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有长期的遵守契约和法律传统的广大民众基础之上的。而当下中国的市场系统相比于行政系统,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且各级官员和广大民众,在2000年秦制的历史熏陶下,谁都不把契约和法律当回事。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说,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中国的行政系统是决不会允许市场系统超过自己的;中国共产党也反复在宪法中强调党的领导,习近平也一再强调决不走宪政民主的“邪路”。可以说,在目前可预测的将来,中国走宪政之路,成功的概率实在太低。再加上前苏联的解体和现在俄罗斯的困境,使得中国走宪政之路的成功概率几乎等于零了。
那么,我们可以反过身来,按照另一些知识分子的设想,重走周朝体制的老路,推行“小共同体本位”,建立类似欧盟的体制,把统一的中国变为几个、十几个、甚至更多的“诸夏”。恐怕更不行。目前欧洲诸国都是市场系统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整个欧洲靠庞大而统一的市场系统联系在一起,行政上的分裂对他们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事情。但中国不同。中国是行政系统占据主导地位,分裂的行政系统轻则导致地方保护主义,重则导致以邻为壑、甚至爆发类似春秋战国时的混战。周朝自治的老路现在肯定是走不通的,历时20多年的村委会直选的失败,已经间接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出路何在呢?恐怕大概率的出路在于,我们要在深刻理解中国历史的基础上,发挥想想力,独创出一种既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式的宪政民主,也不同于中国古代分封自治和郡县一统的新架构。实际上,中国历史上,已经出现过类似的思考。例如在汉代建立之初,就曾实行过郡县和分封并行的混合体制,最后失败了。唐朝李世民时期,也曾考虑过在州一级实行世袭的分封制,在县一级实行中央任命的郡县制,最后不了了之。在明末,许多思想家也提出了类似的想法,例如顾炎武就提出了“寓封建于郡县之中”的想法,也设想了一个县一级的具体方案,但没有机会实行。当然,在当下的中国,也有学者进行了类似的思考。例如,有的学者就提出了一种类似“半周半秦”的体制,并设想了一个在各级政府(省、市、县、乡)实行“两权分解,三方共享”的具体方案(简称“两权共享”),等等。
无论如何,西方的宪政民主制度在辛亥革命后尝试过十几年;周朝的封建制和秦朝的郡县制更是分别尝试过几千年;共产党在郡县制框架内的各种摸索也已经70多年。也许是时候了,在朝的共产党幡然醒悟、毅然放弃已经2000年的郡县制,在野的知识分子也幡然醒悟、不再迷恋“三权分立”的西式宪政民主,双方团结起来,共同大胆试点一下半周半秦式的政治改革方案。毕竟,这个方案我们还从没有实际尝试过。而且,这个方案既没有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又有极大的党内民主的因素,我想,体制内外的各方精英都可以接受吧,中国的各级干部和广大老百姓也能消化或消受吧?
当然,这种“半封建半郡县”制的改革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国际关系,尤其是中美关系没有继续恶化、没有完全失控。那么,中美关系到底会如何发展呢?此文已经很长,让我们在另一篇文章中、从宏观世界历史的长河中来对此进行考察吧。谢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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