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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宜三给《北京之春》的公开信

 

北春编者按语:北春编辑部对《諜影婆娑》有明确的立场,此是一本抹黑民运的书。对与武宜山先生这篇涉及到贝嶺的文章不设立场,但给予篇幅于以应有的表达陈述。有一点可以肯定,北春是民运的公器,不会成为某一个人“私家花园”,过去没有,今天不会,将来也不可能。这是北春的核心原则,欢迎各位民运朋友监督。

 

《北京之春》編輯部:

 

對貴刊關於《諜影婆娑》一書的報導,單方面採用貝嶺的說辭,是不公正的。

一、《諜影婆娑》出版人陳愉林先生(常用筆名申淵)有多種身份,但是貝嶺只強調“筆會會員”和“五七學社成員”,明顯有暗示和影射作用。我嚴正聲明:《諜影婆娑》完全與香港五七學社和本人無關。

貴刊把“愉”寫成“渝”,很不嚴肅。

 

二、陳愉林先生11月4日送書到1908書社時,送了一本給我。我發現僅僅目錄中,就涉及許多朋友和團體,就於5日凌晨兩點多在筆會社區發出以下信息——

 

“本人看到這本新書,涉及許多舊雨新知、包括筆會在內的許多民運團體組織,甚至也有本人名字,大吃一驚。現在無論真假,立即連夜照相電郵通知各朋友,並請互相轉告。”

 

但是卻被貝嶺惡意或者善意的歪曲成“11月5日,居香港的筆會會員武宜三以該書海外郵購代理,在會員社區推銷該書”

 

請注意

1、我只是在社區向會員通報,把它捅到《博訊》、《北京之春》等媒體,讓全世界都知道的是貝嶺,到底誰在“推銷”呢?

社區通報”被變成“海外郵購代理”。

2、如果我不“通報”,是否又可以加我一個罪名——“知情不報”呢?

3、我至今沒有全部看完這本書,當時也只是拍了目錄和少數幾頁做說明。

廁所裡的“反動標語”,到底要不要“報告”呢?

4、不管內容如何,你不看書,如何判斷?你不拿(買)到書,如何舉證?

5、代買(書定價20美金)、代包裝、代寄(特別快遞20多美金),60美金貴與不貴,我也沒有強迫你一定要買。不過,現在站在廁所門口收門票的是貝嶺。他標榜受到“國安”重視,身價百倍,有希望連任會長了。

6、本人明明也在被摸黑之列,卻被剔除,貝嶺居心何在?

 

三、“1908書社高調兜售,繼續傳播充滿誹謗內容的該書,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關於立即終止陳愉林本會會員資格的動議》)

我可以負責地報告大家,據我所知:1908書社沒有賣出一本《諜影婆娑》,所謂“繼續傳播充滿誹謗內容的該書,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是造謠。“繼續”也是憑空。

李丹雖然有“推出”的指示,但是我勸告值班人員採取“將在外”的慣例,把《諜影婆娑》封存,不久,該書就為出版人收回。

所以即使“高調”也無法“兜售”,“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從何談起?

 

四、《北京之春》是嚴肅的媒體,卻引用了“獨立中文筆會會長貝嶺在此事件通告中”沒有根據的、沒有邏輯的、給自己臉上貼金的話:

  “就受害人在調查中判斷,該書應係由國安單位找人撰寫並出資印刷,該書出版時間點本是為契合本筆會原擬於 10  30 日召開第七屆會員大會,只因理事 會決定七屆會員大會延期,才與第七屆會員大會開會時間不吻合。之後,本筆會理事李丹宣布不再延任理事,並指稱會員大會延後非法。 ”並一口咬定是 國安偽書

《北京之春》怎麼啦?輿論公器成了貝嶺的私家花園?

 

武宜三(獨立中文筆會會員、《1957年受难者姓名大辞典》主编)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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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武宜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5年12月9日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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