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真有官僚资本主义这座大山
(北京)王书瑶
中共的一贯宣传说,官僚资本主义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第三座大山。为了说明中国人民头上没有这座官僚资本主义大山,我们必须首先弄清官僚资本主义这个概念。
“官僚资本主义”是一个非常混乱的概念
单从字面上理解,官僚,就是政府中的官员,或官吏;资本主义则是一种经济模式,一种以资本进行赢利活动的经济模式,加起来,就是政府中的官吏,以资本进行赢利的经济活动,或是一种经济体制。
如果有这种体制,那么,首先就是要问,这个“资本”是谁的,是官吏自己的,还是政府的?如果是这个官吏自己的,“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他如果离开了这个岗位,他的个人投资如何处理?如果这个资本是政府的,那么,这种经营就不是官僚资本,而是政府资本,或者说是国家资本,就不能算作是“官僚资本主义”。所以,这种理解显然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单从字面上来理解官僚资本主义。
实际上,在上个世纪80年代出版、由大经济学家许涤新先生主编的非常权威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人民出版社1980年3月第一版)中,就没有“官僚资本主义”的词条,只有一个“官僚资本”的词条,而且,这个词条也是空的,它后面是:(见“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官僚资本主义”概念不是独立的。
这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名词,很可能是毛泽东创造的,在《政治经济学词典》第242页上写道:“毛泽东指出:”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在中国的通俗名称,叫做官僚资本。这个资产阶级,叫做官僚资产阶级,即是中国的大资产阶级“。(在词典的引文中,是注明在《毛泽东选集》第1149—1150页,但是,在1991年版上,我没有找到这个引文。)
根据这个,《现代汉语辞典》对“官僚资本主义”的解释就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的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如果我们把这个定义中的定语略去,那么,这个“官僚资本主义”就可以简单地说,就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这样,所谓“官僚资本主义”,就有5个必要条件才能成立:1、必须是半殖民地,2、必须是半封建,3、必须是买办的,4必须是封建的,5必须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5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成其为“官僚资本主义”。
我们若要追究这个词条中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含义,简直是如坠雾中。这个概念实在是够复杂的,而且,不仅复杂,还相当滑稽,比如“买办”,什么是买办?就是为外国资本服务的人员,如经理、采购人员等;到了2001年,在江泽民总书记著名的“七一讲话”中,还允许这些“买办”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在“是否真有帝国主义这座大山”一文中已经证明,1943年之后中国就不再是半殖民地了;在“秦始皇废除了封建,两千年后,中国怎么又变成了封建社会?”中,又确定了中国早已经不是封建社会了,当然也就不会是“半”封建社会了;至于“买办的”、“封建的”就更莫名其妙了。因此,在“半封建半殖民地”两个条件缺失之后,中国当然地就不存在“官僚资本主义”这个观念或者体制,也就是说,中国并不存在“官僚资本主义”,也就是不存在官僚资本主义大山,对于一个本不存在的事物,中国共产党怎么去推翻它?
以上是对官僚资本主义在理论上的考察。余下的问题就是“国家资本主义”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问题了。
关于“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这个概念很好理解,那就是国家拥有资本,并且以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运营,获得利润,扩大资本的规模。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自然就是政府利用其对政权的控制与资源力量,对经济活动的垄断性经营。
根据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中的节制资本的主张,在民国时期存在 “国家资本主义”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都是合理的。所以,中共在1949年取得政权的时候,它声称所推翻的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官僚资本主义大山,就是国家资本主义。
从1945年抗战胜利后,到1949年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国民政府拥有的资产有多少呢?很不少。除了国民政府利用抗战期间,在“大后方”拥有的资源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在接收敌占区的各种敌伪资产,包括日军、伪军的资产,德国和意大利的在华资产,再加上用1元法币兑换200元伪币的横财,直接掌管这些资产的是国民政府的“资源委员会”,它掌控了当时中国三分之二左右工业的资产,银行业几乎全部为其所控制,具有很高的垄断性。
在中共取得政权之后,把这些归原国民政府拥有的资产,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手中,有什么可以夸耀的呢?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在军事上取得胜利,把原政府的统治权力接收过来,把属于原政府的资产接收过来,就像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日伪资产一样,不是自然而然的吗?
但是,这样一来,中共建国的功绩就逊色多了,所以要制造一个“官僚资本主义”来,在制造这个概念的时候,一定还要把“四大家族”拉进来。说,国民政府是由四大家族控制的,国民政府是由四大家族控制的,国民政府的资产自然也是由四大家庭控制的,所以,没收国民政府的资产,也就是从四大家族手中,把资产夺回来,归人民所有,这样,就可以说,是搬走了中国人民头上的一座大山。
任何政府,都有控制它的政治力量、政治集团,也就是统治集团,但是,国家,也就是政府所控制的资产,并不一定就是这个统治集团成员的私有资产,在国民政府逃到台湾的时候,从中央银行搬走了几百万两黄金,这些黄金虽然为“四大家族”控制的国民政府所有,却绝不是四大家族的私有财产。
蒋氏家族有多少财产不得而知,孔家和宋家是巨富,众所周知,其中虽然也不能排除是“利用职权”贪污所得,但是,其自身的合法财产却也不能否定。宋美龄晚年在美国一直住在孔家的房子里,却是事实。到了晚年,陈果夫贫病而死;陈立夫在美国开了个养鸡场,卖鸡蛋为生。
他们比之于现在中国大陆的豪富们恐怕不可同日而语。就是相对于流亡海外的中共的贪官们的奢侈生活,也同样不可同日而语!
共产党战胜的对手是谁
我们否定了中国共产党在第三次国内战争中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三座大山的说法,那么,我们还能肯定什么?我们所能肯定的是在逐鹿中原中共产党赢了,但是,他战胜的对手是谁还存在疑问。
在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之后,1912年建立了以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他的政府叫“国民政府”。1927年之后,中共建立了自己的军队,建立了苏维埃政府,与国民政府分庭抗礼。但是,中共要反对、要打倒的是国民党反动派还是国民政府,始终是个“谜”。以最后中共胜利前的公告为准,他的敌人始终都不是“国民政府”。
在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的名义发布的“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中共要打倒的是“南京国民党政府”(《毛泽东选集》1991年版1449—1451页),他们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 “接收南京政府的权力”,就是取而代之的意思,也不曾表示要推翻中华民国,所以,中共要打倒的国民党反动派而不是国民政府。
这个问题弄明白了,又有一个问题不明白了:既然中共始终都不曾提出要推翻中华民国,打倒其合法的国民政府,为什么在1949年占领大陆之后,却又另立国号,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另立政府,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
如果继承中华民国的国统,就会出现两个政党相争,国民党失败在腐败上,共产党赢在宣传和土改上:共产党不断地答应人民“废止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给人民以自由、民主、幸福的生活;斗地主、分田地和浮财之后,立时就要青壮年参军打仗。这两点是共产党制胜的法宝。
究竟两个政权孰优孰劣,历史已经做出了裁决:腐败者出局。
(20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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