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号-民主墙 李大立简介 李大立文章检索

 
也说改革、改良和革命....(香港)李大立

调整百分数变化字体大小 下载mp3语音(右键文件另存)

 

 

也说改革、改良和革命

(香港)李大立


不要用“改良”偷换“改革”


    拜读胡平先生大作“改革=改良+革命”,很同意胡文中两个要点:1,“改良”总是指在现有体制和架构内的改变。“改革”的意思则可能更宽一些,它既可以指现有体制和架构内的改变,也可以指突破现有体制和架构的改变。有些人所说的改革,实际上祗是改良。

    2,这些年来,人们围绕着改革——改良——革命的问题进行了很多争论。遗憾的是,其中有些争论实际上是出于概念的歧义和彼此的误读,故意义不大。我希望在今后的争论中,首先要注意对概念的分辨梳理,去除掉那些无谓的语词之争与各说各话,努力找出真正的分歧所在,然后再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批评。这样才能使得我们的争论更有意义。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已经实行了30多年,“改革”一词已成中共口头禅,以至家喻户晓,但综观中共的所说所为,他们的所谓“改革”不过是在维护中共一党专政的前提下所作的小修小改而已,也即是胡先生所说的“有些人所说的改革,实际上祗是改良。”笔者于2005年3月发表“应该如何评价赵紫阳——读郭罗基先生‘论赵紫阳的意义’一文有感”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郭先生在该文中说:赵紫阳在十三大前后进行”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如下三条:1,”党政分开“,郭先生代赵紫阳解释说,”赵紫阳却认为,……剥离共产党权力的党政分开是一个起点,历史的车轮一旦启动,就不会停顿,最终必将瓦解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衹是郭先生一厢情愿的解释,绝非赵紫阳的本意,赵紫阳的本意是维护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他的所谓”多党制构思“不过是”共产党占多数“,”起领导和定向作用“(赵会见戈巴卓夫谈话);即使在被软禁多年后,仍然说”无产阶级专政可以不要,但党的领导一定要“(宗凤鸣:赵紫阳软禁中谈话);2,”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内容是”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决策让人民讨论“(衹是让人民”知道“和”讨论“,而不是让人民”决定“,远非还政于民!);3,”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克服官僚主义现象和封建主义影响“(远非实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在这里,看不出任何民主宪政的因素。如果改革来改革去,仍然是党权高于一切、立法行政司法仍然操纵在”党组“手里、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仍然非真正民选,本身衹是一个”橡皮图章“、各级行政机关仍然是党委书记说了算、政法委对司法机关仍然有超乎宪法规定的权力、国家军队仍然掌握在某个政党手里……,这样的”政治改革“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但中共和他的的御用文人和鼓吹手明里暗里用“改良”的内容来偷换“改革”的定义,而且有些知识分子公然鼓吹走“康梁君主立宪”的改良主义道路,来“改革”中国社会,掀起一股否定辛亥革命的歪风。清朝灭亡已100年,其末代皇帝溥仪也早已“无后为大”,何来的“君主”?如何“君主立宪”?笔者怀疑这些康梁徒子徒孙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所鼓吹的“君主立宪”其实只是“党主立宪”。在这些人眼中,“立宪”比民主更重要,他们叫中国人不要争民主,祗要争“立宪”就够了。这些人也不想一想,立的什么宪?立了是否真正实行?晚清不是也“君主立宪”宣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吗?笔者在2009年4月发表拙文“革命不是魔鬼,改良不是唯一”中详细列出“钦定宪法大纲”全文,二十三条中竟然有十四条是关于“君上大权”,民权几乎没有!中共建政以来颁布了四部宪法,六次修改,明文规定国家要由某一个党来领导,某两个阶级为“基础”,实行某某阶级专政。他们根本不懂民主国家是属于全民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党,某两个阶级的;全体公民一律平等,不能由某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实行专政!即使从字面上看,这样的宪法也是反民主的。至于其他装门面的所谓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迁徙自由、通讯自由等等,有哪一条真正实行过?若有言论自由,刘晓波就不会关入大牢了!请问,立这样的宪,行这样的宪,就等于民主了吗?“立宪就是民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用改良的手段达到革命的目标——在中国大陆行不通


    正如胡先生所指出,无论英文中文,改革(Refolution注:新创词汇)都介乎改良(Reform)和革命(Revolution)之间,但却不能说(改革)的后一种意思就和“革命”差不多了。“改革”正好可以理解为“改良+革命”。因为无论从目标(结果)还是手段(过程)来看,改良和革命都是相反相成,互不相容的。改良是指社会持久地逐渐地缓慢地改变,一般祗局限于维持原来的政权和社会制度,保持原体制架构性质不变,祗作些修改和改善;革命指的是社会短暂的急剧的迅速的改变,其结果都是变更政权,改变社会制度,原体制架构出现根本性革命性的变化。因此,很难找出一个混合物“改革”来,说“改革=改良+革命”。唯一的解释只能说“用改良的手段达到革命的目标。”当然,这样代价最小收获最大,也是我们最希望的,可惜只能停留在理论上,实际上并不可行,特别是在中国大陆。因为改良是自上而下发动的,统治者对现行的管治办法、体制架构甚至法律作一些修改,以期减少民怨,维护统治是完全可能的;可是冀望他们改到放弃权力,特别是统治权而还政于民举行普选,对于靠武力夺取政权的中共政府来说,就未免太天真了。土共头子王震不是说过:“共产党政权是牺牲两千万人命得来的,谁想要就得拿两千万人命来换”吗?因此笔者认为,“用改良的手段达到革命的目标。”(亦即所谓“改革”)在中国大陆基本上行不通,迄今为止的政治现实证明了这一点。

    或许有人会说,台湾的民主化不就是用改良的办法达到革命的目标吗?笔者认为,台湾的民主化与其视作改良的结果,不如视作颜色革命的结果,因为蒋经国所启动李登辉所贯彻的政治改革,其实是在党外强大的压力下被迫进行的,而且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的,具根本性革命性的改变,而不是经过很漫长的时间,一点一滴修修补补,没有根本性革命性的改变。因此,笔者认为以台湾作改良成功的例子既不符合事实,对中国大陆也没有现实意义。台湾出现在职总统主动放弃权力,开放普选,这种事例世所罕见。说他改良也好、改革也好、革命也好,总之结果就是台湾结束了一党专政,实现了普选和政党轮替,实现了民主宪政,融入了国际民主社会。国民党蒋经国李登辉为台湾民主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台湾也因此成为中国大陆民主化的灯塔。但是,共产党有国民党这样的理想吗?胡锦涛有蒋经国这样的胸襟吗?中国大陆有可能“用改良的手段达到革命的目标”吗?


什么是中国民主宪政的终极目标


    我们不妨如胡先生所建议的撇开这些名词,讨论一下这几年有些人陆陆续续提出来的“改革”方案,是否就是我们理想中的民主宪政终极目标?

    比如由胡锦涛亲自在共产党十七大提出,其他如俞可平等抬轿子的大肆鼓吹的“党内民主论”,客气点的说“由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人民民主”,不客气的则说“中国国情特殊,共产党是当然的执政党,祗要执政党民主了,就等于国家和人民民主了。”又如卫子游提出“由中共中央和民主党派骨干组成参议院”方案:“由中共中央全体和民主党派骨干组成参议院,(中共总书记兼任参院议长),10至20年后,逐步向其他党派开放。”再如张鹤慈提出“中国:自由先于民主”主张“自由人权优先于民主”、“大陆人不应该先争民主的形式,争选举的形式。……今天的中国,自由、人权重于民主;自由、人权先于民主。”还有芦笛提出“把中国先改成个古罗马或南非式真正的共和国,在这种国家中,祗有党员公民有完全的公民权,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非党员公民虽不得享受党员的从政权利,但享有除此之外的一切公民权利,诸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具体的做法是,撤销现有各级人大,以各级党代会代替之,各级政府就是党代会选举出来的内阁。国家主席也由全国党代会选出……党内实行英式民主,选举必须是严格的西式竞选,党代会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各级党委会则予以撤销,军警宪特内的党组织一律撤销,实行首长负责制。司法机构内的党组织也予以解散,完全独立于立法与行政系统。”……

    关于这些见诸报刊的“改革方案”,笔者已经着文发表意见,读者如有兴趣请参阅笔者博客。鉴于对改良、改革和革命的定义有不同的看法,笔者同意胡先生的建议,索性饶过这些名词,如香港讨论咨询政改方案一样,直接讨论未来中国的政治蓝图,或许对中国民主化更有脾益。其实,透过这些具体的“改革方案”,是龙是蛇?是党主还是民主?是真民主还是假民主?已经无所遁形,一目了然。至于自我标榜是改良、改革还是革命都不重要,那都是改变的过程,主要取决于客观环境,如国内外形势、统治者的态度以及人民群众的意愿等,而不取决于主观愿望。最重要的是结果,社会改变的目标是否就是我们所想要的民主宪政?因此,必须倾听人民大众的呼声,让人民大众检验他们,让人民大众发表意见,取得共识,然后大家一起为此努力奋斗。

    (写于2010年2月8日,修改于2010年3月2日,香港)(本文小标题为编者所加——编者)◆

相关文章
作 者 :李大立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0年3月31日11:1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