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民主转型的四个阶段和目前的形势与任务
(武汉)秦永敏
中国国情特殊,但也遵循普遍规律,自中共暴力夺取政权以来中国的国情就更特殊了,民主转型过程格外曲折复杂艰难,不过60余年过去,应当说转型的基本轨迹已经清楚,这里首先对此做点分析。
这不是先见之明,是世界民主化的经验和中国民主化的教训告诉我们的简单事实,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要经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特征是,当局实行全面专政,对任何民主诉求一概镇压,将一切和平反抗者斩尽杀绝,这样民主志士虽前赴后继,却只能赴死成仁。
第二阶段的特征是,当局阶段性全面镇压,民主诉求也阶段性表现出来,当局对政治犯已不动用死刑,也压而不绝,禁而不止,民主力量则无法持续生长发展,只能一茬茬的被割韭菜。
第三阶段的特征是,当局已经无法全面镇压,民主力量尚还没有合法地位,当局仍在重点打压,民主力量已能持续发展。
第四阶段的特征是,民主力量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立于不败之地,对当局已获形势优势,当局靠国家机器勉强控制局面,却不得不和民主力量平等协商。
显然,到了第四阶段,中国一只脚也就迈进了宪政的门槛。
以此观之,中国已走过了两个阶段。
毛泽东统治下的前三十年,当局假“人类最美好的理想”之名倒行逆施,经济上消灭私有制市场经济,返回西周井田制时代,政治上则灭绝异己,甚至灭绝功臣,将五四以来形成的现代知识分子阶层从精神上乃至肉体上加以消灭,这种形势下产生的民主义士,为了自由的表达思想必须抱必死的决心,由于没有人类的现代观念文化支撑,,越来越鲜有成熟的政治理念,因于民国时代的基本教育,林昭还有完整的普世价值,可说是五四精神的最后传人,68年处死的遇罗克,则仅仅是反对出生歧视,77年处决的王申酉也仅仅是反对个人崇拜,当然,林昭、遇罗克、王申酉都是我们的伟大先驱,我们在当时思想境界就更低了,这里要强调的只是当局的斩尽杀绝政治异己使中国社会的要求降到了何种程度,就更不要说民主运动了。这个时代当局的作法就是张春桥所说的“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其做法比纳粹有过之无不及,这种情况下,民主进程当然处于负数状态,但也是我们不能忽略的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是邓小平时代,起点则在毛泽东晚年,其先声是1974年王希哲等人的大字报,其序幕是1976年王军涛崭露头角的四五运动,其第一场战役是我们开展的民主墙运动,这个时代的特点是民主人权运动阶段性的高涨和当局阶段性的全面镇压,不管胡耀邦赵絷阳怎么开明,邓小平一下令他们就会镇压,81 年镇压了民主墙的余脉民办刊物,83,86又是两次镇压,到89年更把坦克开上街制造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这个阶段中,民间一再自发的产生运动,当局也一再全面镇压,尽管大家极力横向联合,总是被当局无情的斩断,历史的纵向连接更无法想象。总之,每次镇压之后,要重新集结都没有办法。
在我看来,自从江泽民时代开始,准确的说是1997年邓小平死后,中国的民主转型就进入了第三阶段。
为简便起见,由此我们开始进入本文的第二部分,即目前的形势和任务。
邓小平死后,江泽民时代才真正开始,从当局说,终于签署了两个最重要的人权公约,无论其目的怎么只是为了苟延残喘,毕竟表明了向国际政治文明主流的靠拢,此后还将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更使其放弃共产教条成为明摆的事实,历史的渐进如同物种的进化,开始的微小偏离能导致长远的根本变化,所以,对于只能渐进实现民主的中国来说,这一点的意义决不能予以低估。当然,从现实看,当局的签署的确近乎一纸空文,1997年11月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当天我发出《告全国工人同胞书》,指出中国工人已经有权组织自由工会,但13年过去当局仍然从不批准,1998年10月25日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我当天派人去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当局反而判了我12年刑。这表明,当局的签署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不过,我们还要看到事物的另外一面。尽管为组党当局将我们一批批抓进牢房,却至少要披了法律的外衣,只能一一加以对付,民主党人却在一茬茬的成长,十几年来绵延不绝,并形成了内外呼应声势浩大的局面,再也不是它可以轻易压灭的,从国内说,其氤氲化生系统发育的局面已不可改变。更明显的是,自从1997年以来,各种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尤其是具有自由化意义的各类NGO的活动已成为中国社会政治进步的风向标,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官员曾直接对我说,当年我如果只搞人权观察就能皆大欢喜,事实上,其成员刘飞跃后来独创的民生观察工作室自从2005年开始工作,虽然一直遭受严酷打压,迄今仍然运作正常,平心而论,当局要彻底消灭它易如反掌,之所以没这么做原因也很多,但和历史上农民起义导致改朝换代迫使统治者实行让步政策机理同一,它毕竟也在一点点进步。眼下,类似的情况多了,维权网,参与网,权利运动博客不都是这个样的吗?同样甚至更重要的是维权律师群体的产生发展壮大,像刘晓原
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律师事务所,都已经成为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旗帜,还有法学界精英滕彪许志勇等人组成的义务性的法律援助组织公盟,一方面从目前看它们具有完全的合法性,因而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已经在走向正规化,另一方面,律师群体在宪政国家是政治领袖的主要来源,这样他们出现在中国的民运舞台上本身就说明中国的民主进程已经进入了令国家政治生活从行政主导走向法律至上的快车道,虽然这从目前说似乎仅仅是一种过于乐观的看法,但从历史规律说的确如此。此外,从参与人数上说还有规模庞大的家庭教会,当局虽然打压,却也仍在高速发展,如此等等。当然我们还要看到,不仅08宪章被打压了下去,郭泉搞网党判了10年刑,而且,连郭永锋搞公民监政会也被抓起来弄“失踪”了。由此可知,在今天公开搞政治组织当局还是要镇压的。这一切充分表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虽然没有合法化,也已经能持续发展,不仅不会回到毛泽东时代而且也不会回到邓小平时代,当局的镇压只能短期的遏制民主人权活动势头,却不能改变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现状。何况还有每年十几万起的群体性事件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动员基础!一旦精英运动和草根运动相结合,会是个什么局面!所以,自从 1997年邓小平死后,国内的民主人权事业就有了积累效应,短期看效果不彰,从长期说必有奇效。
历史进步从长期说是一个自然过程,从现实看则是社会大众人为活动的结果,尤其在这种专制统治垂死挣扎,民主需要殊死搏斗才能获得的时期,道之将行必成肉身,宪政的实现还需要我们冒着坐牢的风险去努力奋斗,值得欣慰的是,今天我们已经看到,林昭遇罗克王申酉的血没有白流,大家的牢也没有白坐,民主力量在国内已经正在聚集,转型真正在一步步从量变走向质变。
这样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促使民主转型尽快发生,应该强调的是,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这要求我们踏踏实实的在国内做凝聚共识凝聚力量的基本工作,一言以蔽之,没有民间力量在国内的崛起,就没有中国民主的实现之日,所以,进一步说,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使国内的民间力量的凝聚从自在走向自为,从自发走向自主,从盲目摸索走向在成熟理念指导下高效开展。
值得指出的是,三十几年来,甚至可以说一百多年来,中国一直在发生揠苗助长从而欲速不达的现象,拓荒者辛辛苦苦的长期耕耘,转眼就可被貌似激进者的冒进葬送,须知,无论民主法治,还是民间社会民主力量,都是建设起来的而不是革命造反打出来的!在中共的眼中我是最后一个反革命,但评心而论,我确实是一个建设者,一直致力建设公民社会法治社会,为此也一直在建设政治反对派,建设反对党,因为只有政党才是公民社会公共空间的顶梁柱。
李敖说国民党民进党都是坏党,在我看来民主党已比共产党好不到哪去,只有政治理念优势没有道德品质优势,但也并非说搞他的人不好,人的本性都差不多,所以党内党外都需要公平选举,任期限制,监督制约,所有民主党大款必须有从自己开始实行全面监督的决心和行动,否则他就是共产党而不是民主党!从党外说,多党竞争互相监督负负得正,哪怕坏党也会变好,为了选票不得不变好。这就是民主党区别于共产党的观念所在。
中国有一个传统,辛辛苦苦的建设者从没有好结果,破坏者抢掠者总是能轻松获得人家辛苦耕耘的成果。但”担水施肥乐,岂生贪鄙心,古来庆寿者,不必种桃人“,人生只是一个过程,”修短随化,终期于尽“,个人国家地球与宇宙及一切历史的产生的事物都会历史的消亡,因此何必对功名利禄计较太多,还是活得高尚一点,丰富一点,精彩一点的好!总之,民主转型需要建设者,民间力量成长发展需要建设者,我希望自己无愧于 做一个建设者,也希望大家都来做这种建设者。
作为”文革“留下来的老反革命,看到今天中国已有反对派发展的空间,于我来说是非常鼓舞的,对年轻人而言目前的形势却还太恐怖,这当然也不奇怪,不管怎么说,”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要承担历史重任,就必须迎着困难上,”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中国必须有一大批勇挑重担的民主事业建设者,并且能坚守国内,不辞劳苦的从事民间力量的凝聚工作,毕竟,今天杀头的风险没有,而且,只要努力总还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肌肤,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相信未来中国民间力量、民主政治的领军人物必将由此产生。
那么,今天国内应该做些什么工作?和1997-1998年我做尖兵滚地雷时不同,那时全中国只有我一个面向国际社会的信息发布渠道,只有极少数人敢于出来说话,现在,中国民主人权事业已经高度发展高度分化,形成了多条战线,有了多个中心,出现了多个领军人物·,有了相当大的活动空间,这就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基本条件,每一个有志于民主事业的年轻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在适合于自己的战线上努力工作,工作的基本方式,就是以宪法和联合国各人权公约为据,带领周围的民众争取人权维护人权,把他们依法组织起来,把各个自发产生的组织联合起来,使各条战线的工作协调起来,最终,让水流千遭归大海,形成强大的民间力量,尤其是形成强大的政治反对派组织,这就是我们当前的任务,这就是我们当前已经能够做的事情。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尽管民主人权事业内部也矛盾重重,可是民主人权事业的确没有敌人,民主是全民当家做主,不管是好人坏人,更不用说国民党人共产党人民主党人,大家都应该遵守公平正义的良法,共产党把反对他的人当敌人正是他的错误,使他无法和法治世界和谐相处,我们把共产党视为法治下公平竞争的对手,只发愁他不是对手,所以我们比他有气度,比他有前途,我们代表了中国的未来,我们个人虽一文不名,我们的法治信念却令我们在道义上在精神上压倒了他们,并且必将迫使他们和我们一样平等的遵守正义之法。所以在和当局打交道时,我们要以睥睨的心态以屈尊俯就的意识对待,对他们晓以大义,对他们进行精神感召,这也正是关在牢里时当局特别害怕我的原因,把”防感染“当做头等大事,为囚尚且如此,何谈对等之时!当然这绝不是要没来由的凌辱人家,对其人格工作是要尊重的,和当局打交道的态度要”泰而不骄,威而不猛“。
总之,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正逢大有作为的黄金时期,只要我们敢于并且善于开展活动,就能一步步扩大活动空间,一点点的进行民主建设,坚定不移的推进民主进程,使中国尽快实现朝野之间的平等对话。
还应强调,政治活动是要讲究策略的,是要讲究斗争艺术的,古人说”成功之道,盈缩为宝“,也就是动作有时,进退有据,知所先后,民主人权活动必须以可经营性为策略原则,不搞孤注一掷{这是想外逃者常用的伎俩},必须积小胜为大胜,必须把当局的可接受性当做我们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必须把我们遭受打击后的可承受性即快速恢复战斗力的能力作为决策前提,《孙子兵法》云”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能因敌致胜者谓之神“”小敌之坚大敌之擒“,都是我们应当谨记的。民主时代能做的事我们都要做,然而,”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生孩子头先出皆大欢喜,脚先出则可能母子俱亡!所以,国内坚持的朋友们决不能受某些”黄鹤楼上看翻船“者的蛊惑,即要大胆的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又要事前就做好可行性同时也就是不可行性研究,只有这样,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艰难曲折也坚定不移的向成为能和当局公平对话的反对派方向前进。
综上所述,中国的和平转型正处在一个民间力量凝聚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坚持国内斗争,需要一切有志于中国宪政大业的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到国内这个主战场,需要我们拿出驾驭历史航船的大智大勇,只要我们摈弃名利包袱,求大同存大异,善于因势利导驾驭时机,中国人用生命和鲜血浇灌百年的自由之花结成的丰硕成果完全可能由我们这一代人摘取!
2011.1.5 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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