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重判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中共政府继续倒行逆施
熊柏渊
四川射洪县异议人士李必丰,在十八大“胜利”结束后不久,即被当地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李必丰,原为四川省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六四”期间因组织游行,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出狱之后继续从事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1998年,再次被当局逮捕,并以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七年徒刑。2011年9月,四川警方怀疑他帮助四川作家廖亦武流亡海外,再次被捕入狱。加上这“合同诈骗罪”罪的12年刑期,李必丰已累积被判刑24年,是近年来刑期最长的异议人士。
这又是中共当局打压异议人士,逃避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人权状况关注的又一改头换面方式,中共当局往往采取刑事案件、经济问题以及莫须有的罪名关押和判决异议人士。天网创办人黄琦抗议当局以经济罪名重判这位异议人士:“这么多年来,中共当局对于异议人士的打压,一直没有停止,当然他们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也考虑到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关注,现在他们往往采取改头换面的方式,用所谓的经济诈骗罪,判决李必丰先生,这个案件本身是荒唐的,因为事实上并没有所谓的受害人,所以我们对此案的判决也是强烈谴责”。
就在中共十八大之后,重庆政府秒杀贪官雷政富、最高法院接见李庄申诉案、重庆市一中院立案庭约谈李庄、重庆近900名警察获平反、维权律师刘晓原的律师证复得、上海冯正虎被解禁、人民监督网创建人朱瑞峰也在警方保护下继续抖料。发生的这些事似乎给专制独裁统治下的大陆民众对习李体制产生一线希望,民众对中共十八大高调提出的打击腐败、政治改革正拭目以待。
可是在发生这些的同时,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不按法律程序,突然开庭审理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并即日宣判,以故意伤害罪陈克贵判囚3年零3个月;四川射洪当地法院以经济犯罪判囚李必丰12年;刚刚被百度解禁3天半的《人民监督网》又于12月1日再次被百度屏蔽等等。
可见中共政府对反腐和政改的诚意,仅仅是作秀而已。重庆的反腐无非是权力追杀,就如薄熙来的唱红打黑一样,权力斗争,铲出异己。中共对大陆异议人士的彻底不宽容,则显示了拒绝接受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拒绝接受一个以宪政为基础的民主、法制社会。
对于中共来说,只有专制独裁、对权利的绝对垄断,才能让中共对中国巨大经济资源的彻底垄断,让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重判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意味着中共政府将继续倒行逆施,拒绝西方式政治改革,拒绝现代宪政、民主、法制。国人寄予厚望的中共实行政治改革的机会,越来越渺茫。如此看来,中共罪恶深重,已是积重难返,最终他们还将选择了在专制统治的道上跑到黑,仍将为独裁党权的稳固延续而坚拒世界民主政治的主流文明。
(2012-12-5 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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