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敏剥夺政治权利期满的声明
一
本人秦永敏,1998年因为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2年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随后送进湖北省汉阳监狱,在极度严控下服完12年刑期。
二
2010.11.29刑满出狱后,当局强行规定本人在剥权期内和两人(含两人)以上对话吃饭要提前24小时报批,不准在刊物上发文章,不准接受记者采访,不准离开武汉等等九条,本人家附近被专门安装了大量监控器,尚专门在本人住处附近弄了一套房,由青山区公安分局驻守十余名警察、协警、保安,负责对本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任何时候出门都有一至数名特勤人员贴身跟踪,三年来一直如此。
三年里,本人被青山区公安分局和综治办抓捕20余次,无端抢走电脑六台、手机一部、录像机一部。
更有甚者,数十位来客在街坊遭到拦截,有的甚至被殴打。
昨天,即2013.11.2,青山分局和青山综治办再次把本人叫到派出所,宣布“结束”剥权期的同时,尚再次声称还有什么半年追诉期,要本人离开武汉时报告去向,尤其针对本人10天以后的婚礼提出各种非分的分要求。
三
今天,是2013.11.29,是本人剥夺政治权利期届满的日子。
今天上午本人陪女友出外采购结婚用品时,发现仍然有当局派遣的便衣全程跟踪。
四
为此,本人特知会有关当局并昭告世人:
从今天开始,本人和全体中国公民有着同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理论上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包括国家元首在内的公职和在事业单位担任职务的权利,有和一切人自由交往的权利,有人身、言论、通讯、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或权利,有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行走迁徙的权利,尤其有不被当局派大量警察协警保安驻守监控的权利和不被当局指派的特勤人员贴身跟踪的权利。
至于抓捕、殴打我的来客,国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强力部门有这类权力,因此从来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也可以从青山区警员邓刚无理殴打我的来客赵海通后,当局被迫赔偿3000元了结此事见出)。
如果今后再发生此类利用公权力犯罪事件,我和来客一定会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
更重要的是,本人作为四十余年如一日坚守第一线的民主人权活动家,生命的意义价值已经和民主人权事业联系在一起,坐二十多年牢并非为了自己,也从不想为自己个人的荣辱毁誉多置一词。于自身,借用古诗,那就是“但得众生皆得饱“,”微躯此外更何求”——所不同的是,今日中国公民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温饱,更重要的是要有尊严,要有人权自由公平正义。
说到中国社会现状,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和1981年因为民主墙运动被中共以“81(9)”文件抓捕时无人敢对当局的恐吓威胁吭半句声的局面完全不同,已经是一派比历史上任何王朝末世更为可怕的景象:一方面,是横征暴敛、巧取豪夺、贪污受贿、抢占民田甚至强拆民房,乃至大量官员专门强奸幼女也不受追究,公开碾死保护土地住宅的民众也能逍遥法外,另一方面,是雾霾弥天、污染遍地、冤民云集、民怨沸腾,以致自杀性爆炸频繁发生,大量公民群起抗争,知识界也终于普遍不顾威胁,开始挺身而出大声疾呼,要求进行以宪政为导向的政治改革。
“本为圣明除弊政,敢将衰朽惜残年”!本人虽年逾六旬,垂垂老矣,面对血染山河在即、危机一触即发的艰难时局,愿继续以精卫填海精神和觉醒的公民一起担当起旋乾转坤的转型重任,不惭以历史主人翁的博大胸怀号召举国上下、官民人等跨过仇恨、贪婪、血腥的鸿沟,以博爱、宽容、和解来化解历史积怨,从而赢得全民所共赢,创造一个人人平等、正义至上的新时代。
六
要之,值此神州板荡、风诡云谲之际,剥夺政治权利期届满的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坚持和平渐进的推进从一元化统治向多元化民主转型的理念:
本人重申20年前起草的《和平宪章》宗旨,坚持“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方针。
本人会以捍卫人权为己任,循序渐进的恢复中国人权观察组织。
本人会致力建设性反对派的建构,会继续向习近平喊话,会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和当局以及社会各界就今日中国的一切政治问题展开对话。
秦永敏
2013.11.29
秦永敏住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7
街坊30门4楼7号 邮编430080
秦永敏联系方式:
qq秦永敏1791402619秦永敏二253285837
电邮yongminqin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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