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就是骗人的把戏
一民
首先是一家之言就是腐朽的政党,没有监督,没有反对,本身就是一种独裁,因此还有什么依法之说。如果这个政府敢将话语权放开,让大家听听那些不一样声音,让国人真正做到言论自由,这也是一种遵循宪法的言论自由啊,在这个国度中他们是不敢这样做的。
再看看这是什么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此条就是拘禁,是与宪法相抵触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措施,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三条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二款"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难道也不受宪法的制约吗?不需法律来规范其行为吗?
这就不难看出这个政党的丑恶嘴脸,打着依法的旗号,干着非得勾当,这个国度讲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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