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号-民主墙 慧瀛祺参与者简介 慧瀛祺参与者文章检索

 

 

控告许文有掌管下的沈阳司法部门

 

.诉求与控告

一、诉求
中国有个慧瀛祺,遍布全国各地。沈阳慧瀛祺亦是其中之-。老百姓把钱拿到慧瀛祺,委托其抄外汇、每周都分些红利。
可好景不长,现在被公安局:把慧瀛祺人员抓走、查封银行账户、大门关闭。老百姓从那时起,每周再也见不到半分红利。
老百姓傻眼了。老百姓拿来抄外汇的钱,都是他们的血汗钱。有的没钱把房产抵押、贷款抄外汇。有的因没劳保想法贷款想得点红利。这是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好事。中国人挣外国钱有什么不可以?!再说了,这是周喻打黄盖,这边是愿打、那边是愿埃。老百姓愿意。老百姓委托、慧瀛祺受托,(有授权委托书可证)有什么不可以?(那部法律规定了公民之间不可委托代理)可就有些官老爷们,犯红眼病。看慧瀛祺这头猪肥了,所以动刀来宰你。
其实这些老百姓中,有些急需要还贷款、还有些等着看病用钱,孩子上学等多种开资这下没指望了。群众是欲哭无泪,泣不成声。
官方(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区分局)给慧瀛祺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是非法传销、在各网站公布说:非法集资。后又打算冠以炒外汇罪名,因最高院发出2013法释7号文件做废了原炒外汇犯法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的通知 1998105日法〔1998109号,因 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因炒外汇不犯法,扣不上罪了,又 改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在政府都在向服务型发展,应该暖百姓腰包,不应该盯上百姓腰包,挖空心思想法掏空百姓腰包。那样哪年能达到小康?
   
最高法《关于审理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它是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严重的拦路虎、绊脚石。不把拦路虎打死,不把绊脚石扔到阴沟葬埋、落实李克强总理,2013/9/6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谈何容易!
    李克强说:“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他还说:。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 “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 “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然而沈阳市公安局非但不松绑开路,反而是紧箍咒、拦路虎。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巳经说明证据不足。而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直拘押慧瀛祺总负责人王安成不放。说明什么?无非是:千方百计找个莫须有罪名赐给你。
按照
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松绑开路”就应该放回在押的慧瀛祺的人。再继续押人那就不叫“松绑开路”、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了。那是拿李克强总理讲话没当做耳傍风!沈阳市公安局这么做,虽不说是与李克强讲话对着干,最起码也有分庭坑理之慊疑!在他们眼里根本就设有什么李克强总理。根本就没拿李克强总理讲话当个屁!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纪律!
   
君不见:沈阳各报纸、没见报道
李克强总理20139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更没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报视频与音频播报李克强2013/9/6日主持国务院会议诮息。更没听说那位领导在某种会议上说过李克强总理20139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我们是从中央电视台看到的消息,也可能彼时沈阳播放我们没看见)这究竟为什么?是否在封锁诮息!

我们慧瀛祺全体参与者大声疾乎慧瀛祺经营合法!查封无理!我们的理由是:
    1
、沈阳市和平区工商局2008129日发放给慧瀛祺十年营业期执照。经 营项目是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即然允许投资管理为何今天又说
非法集资?又改名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出尔反尔政府不讲理也)
  2
、我们抄外汇是委托与受托关系(有授权委托书可证)。政府没有任何法律规 定,公民之间不可委托与受托问题。不讲理是政府也。
 
我们的诉求:
  1
、我们广大慧瀛祺参与者高声呼吁!积极落实
李克强总理2013/9/6日讲话精神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
  2
尽快处理慧瀛祺案件。对王安成有罪从罪,疑罪从无。无罪放人;检察院既然把王安成案卷退回公安局。说明证据不足,赶快放人!
  3
、返还人民群众血讦钱,不论慧瀛祺关闭或合法经营继读、或者王安成判刑下监入狱。政府帮助返还群众存款,这是天经地义。因为那是群众血汗钱,确实来之不易;如果视同
非法集资一律没收,那就与国民党搜刮民脂民膏、有之过而无不及!

控告信

控告人:杨效延与慧瀛祺炒外汇参与者。

.

被控告人:沈阳市公安局 局长许文有

           控告事由:

践踏宪法、侵犯民权、滥用执法权、有法不依!

事实与理由

1践踏宪法、侵犯民权

201492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公开审理沈阳慧瀛祺,王安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该案涉及全国各地。因此好多人都耒想参加傍听。因法庭容积有限,只能容纳五人傍听。其余人员只能在外面等候消息。这本耒是正常事情。可沈阳市公安局,不知在哪弄来一帮地痞流氓。前耒抓人。试问法庭开庭公开审理,公安局凭什么不许等待听消息?这是人民的权利!随意抓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摘自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摘自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摘自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摘自宪法)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摘自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摘自宪法)

沈阳市公安局这么做是否践踏宪法?谁耒追责?

2限制群众推荐的代表出庭听审法理难容

因法庭容积有限,只能容纳五人傍听。我群众推荐赵乃馥出庭听审,由她再向群众传达消息。头一天我们还与法官沟通此事,并已向王淋法官做了登记。出乎意料的是:九月二日早,还没等赵乃复出门,竟有警察不许她出门去法院傍听!请问沈阳市公安局,赵乃馥她触犯了哪条法律一天不准出门?这是不是限制了人身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摘自宪法)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请问沈阳市公安局:对宪法这条规定你们是怎么理解的?践踏宪法乎?

3这究竞是警察执法还是地痞流氓寻衅滋事

说其是警察执法,没见有一人身着警服。按照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所以说是地痞流氓寻衅滋事。但也令人费解的是:看他们执法行为不像警察,纯属流氓行为,但到达现场警车是真的(有照片可证)。这真是:说其真耒真亦假,说其假耒假亦真。沈阳市公安局是否平时培养警察养成流氓习贯,用时脱去警服耍流氓。你习近平不是把周永康打倒了么,我许文有在沈阳仍然再写续集!这说明沈阳市公安局还有周永康的孝子贤孙的存在!这不是为周永康摇幡招魂吗?周永康的残渣余孽如不彻底根除,那真是:国无宁日、沈无睛天、冤案四起、民不聊生。真可怕!:

4人民的权利不许剥夺人民的尊颜不准侮辱

人民群众到院傍听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公安局限制群众在法院外面等待是越权执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尊重人民的尊颜,不是违法问题而是绝对犯法行为!如四人抬死猪式的抓人;在群众手中抢手机删除拍照等行为都是宪法所不允许的!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摘自宪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人民警察法):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沈阳市公安局,为什么警察脱去警服?便装执法,用流氓手段抓人?一句话,周永康的残渣余孽清除的尚未彻底!他们认为山高皇帝远,随便践踏宪法、侵犯人权没人管!确切的说:就是不与中央保持一致,故意分庭抗礼!

5流氓执法没有人性

强行扭人上车,活生生的把一妇女来听审者,胳膊扭成骨折,最后送四院医治,花费2仟多元医疗费;更没人性的是:一花甲年令的老太太被抓上车后,不准上厕所,生拉的杷尿憋到裤子里。如此没有人性的乱执法,实在罄竹难书!

 1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经侦,抓捕慧瀛祺法人王安成时,是以“非法传销罪” 抓的。说明事先没侦察、为啥“非法传销罪” 没定上,说明先抓人后补侦这是违法行为。

2       抓错人不认错不立即放人,千方百订、搅尽脑汁、想方设法的弄个莫须有罪名,扣在王安成头上,就可以掩盖其抓错人行为。此案所以拖到今天尚没定上罪,其原因就是因为莫须有。

3 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办案更令人犯疑!
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是没睡醒?还是吃错药了?公安局抓人
你可以说不知道。公安局报批捕、慧瀛祺负责人王安成时,不能不看材料吧?既然批捕了恳定是犯罪无疑。为何公安局报送王安成非吸材料又退回去?既然今日审查材料证据不充分。试问当初批捕时材料可未审乎?这到底是公安局之过?还是检察院的错?

4       慧瀛祺王安成非吸案,一而再再而三的检察院退回和平经侦补充侦察,而不予起诉。原因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0112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50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
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我们炒外汇的慧人与慧瀛祺是委托代理关糸。(凡投资炒汇者,都有填写授权委托书可证)。
我们不是
非法集资,而是合法的。(因慧瀛祺有和平区工商局放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咨询)很明显上面第三条靠不上!

5       更何况李克强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委托不可为。为什么沈阳市公、检、法对李克强的讲话,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强行为?

6       起诉书是严肃的,它不是剧作家写剧本那样随意。请问审查近二年时间怎么几组数字都搞不准?更何况这几组数据又有何用?人们要问的是:公安局查封慧瀛蜞帐户时到底是多少钱?钱还有多少?少的钱哪去了?这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

慧瀛祺案,纯属冤、假、错。错就错在和检,闭着眼瞎批捕。和检是慧瀛祺案,冤、假、错的始作蛹者

                仅此、当乎?

           广大慧瀛祺参与者家人呈
             2013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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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慧瀛祺参与者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4年12月11日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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