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号-民主墙 杨支柱简介 杨支柱文章检索

 

 

视同己出的孩子被人抱走了就没有任何救济手段?



杨支柱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只是为了尊重甲女的隐私,我才隐去了有关人士的姓名和事件发生的地点。

  某市甲美女16岁多被一个男骗子把肚子弄大了,男的跑了,甲女不忍堕胎,一个在某市打工的40岁未婚男乙自愿充当父亲,把她带回老家山区生下女儿丙,出生半年后交给乙的老父养在老家,甲、乙回某市打工。

  丙被计生办伪造证据、以解除“非法收养”的名义强行抱走(极可能被福利院卖到国外去了),怀了儿子的甲与乙从此踏上了寻女的长征,并生下了儿子丁,但未办结婚登记。

  因多年寻女不得,甲迁怒于乙,回某市另嫁他人。乙独自边打工边寻女又多年。

  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巨大反响,公安查明丙非乙亲生女,以莫须有的嫖娼嫌疑将乙抓捕,恐吓乙再上访就要治他的罪,说他拐骗未成年女孩、冒充孩子生父敲诈政府。

  乙老父至此才知自己过去抚养的孙女非亲生,劝儿子不必为此惹麻烦。甲因另嫁后又生一子,怕某市计生知道她前面生过两个小孩后收她巨额“社会抚养费”,不愿意出面找女儿了,也不愿意给乙出具授权委托书。

  但是乙视丙如亲生,非要给儿子找回姐姐。计生办、计生委、福利院从公安那里知道真相后不再搭理乙,还打电话给公安说他寻衅滋事,把他吓跑。

  因为多年寻女而一贫如洗的乙仍不肯屈服,却无可奈何。现在正在某市求甲给他一份授权委托书,但甲躲着不见他。

  请问各位律师、法学教师,乙有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帮助?假如丙没有被计生抱走而其母另嫁他人,难道乙养丙到成年都不能被认可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或“养父母”吗?丙的生父根本未尽任何义务,也不知人在何处。丙从未出生起到被计生办抱走一直就是甲、乙和乙父在养她,而且她在乙家还有一个亲弟弟。

  养一头走失的牛几天,归还时还可以要求失主返还无因管理的费用。养一个孩子两年,又寻她六七年,搞得倾家荡产,居然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任何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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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杨支柱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4年12月19日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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