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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奖与“干涉”



温启源

 


  4月3日《环球时报》刊文《获西方奖,中国罪犯嫌犯概率高》,文章认为获“西方奖”的中国人“绝大部分都是‘异见人士’,处于服刑或羁押中的比例尤其高”,认为这是外国人“想为难一下中国”,是“西方干涉”,而“彻底解决‘西方干涉’的问题,关键还在于凝聚国内团结”。

  首先“获西方奖,中国罪犯嫌犯概率高”这个题目的表述就有问题。因为这种表述通常会给常人一种感觉,那就是普通罪犯嫌犯——如杀人、抢劫、偷盗者,获“西方奖”的概率高,对于习惯望文生义、先入为主的人,有相当大的误导性。

  其次,文章把“西方奖”当作“西方干涉”,我们不妨假设“西方奖”就是一种“西方干涉”,那么是不是只要是“干涉”都是错误的、都是要反对的、都是要禁止的呢?试想一下,大马路上一个粗壮大汉正在拳打他的老母亲或者儿女,你看到后要不要上前劝说几句?如果你视而不见,或者只做一个看客,你认为从道德对“做人”的要求来说,你是一个“合格”的人吗?可是如果你上前劝说,那个大汉却对你怒喝:“这是我们家的事,关你鸟事,不要干涉我们的‘内政’!”那么请问此情此景之下,“干涉”更符合人类精神文明,还是“不干涉”?小到个体,大到国家,“干涉”的道理是相通的。如果小小的“西方奖”也算是“西方干涉”,那么当年的“苏俄援共”算不算外来的“北方干涉”?“抗美援朝”算不算对外的“西方干涉”?如果算“干涉”,那么说明我们自己过去就在“干涉”或“被干涉”,一个小小“西方奖”的“干涉”又算得了什么!如果说那样都不算“干涉”,与之相比,小小的“西方奖”又何足道哉!其实“干涉”本身无所谓对错,其“正义”与否要视具体情况而言,然而一提到“干涉”一词,便仿佛遭遇强盗打劫似的,这显然是不对的!

  既然“干涉”本身无所谓对与错,应视具体情况而言,那么我们假设“西方奖”是“干涉”的话,这种“干涉”对中国的发展与进步有没有积极意义呢?正如《环球时报》的文章所言,获得这些奖项的中国人“绝大部分都是‘异见人士’”。好一个“异见人士”,“异见”一词,道出了问题之所在!

  众所周知,在一个言论自由的环境中,“思想争鸣,百花齐放”本是常态。既然各种各样的观点都可以存在,那么又何来“异见”之说?有“异见”,说明环境本身是“一言堂”。持“异见”者便被贴上“异见人士”的标签,并且按照《环球时报》的说法,这些获奖的异见人士“处于服刑或羁押中的比例尤其高”,可见社会言论自由度多么的糟糕,而持“异见”于这种社会环境中,又是多么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奖项鼓励“异见”的存在,或许对于某些权势阶层的面子未必有利,然而长远地看,“异见”的存在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绝对有利的!古人不是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嘛!如果打压“异见”,消灭“异见”,最终结果便是将社会打造成了“泰坦尼克号”,也许表面上无比华丽、无比强大,然而终究不过触礁冰山、沉没海底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倒是应该正视这些“西方奖”,好好反思自己的不足、改进自己的不足,进而真正强大起来!

  如若继续拒绝“异见”,打压“异见”,甚至敌视“异见”,那么来自社会底层的真实呼声又如何被倾听到?倾听不到底层的真实声音,又如何能解决好这些问题?解决不好这些问题,又如何实现《环球时报》所说的“凝聚国内团结”?因此,即便按照《环球时报》的“药方”去应对“西方奖”所带来的“干涉”,也务必先加入“言论自由”的药材,否则其效果无异于街头郎中的狗皮膏药!

  2014年4月3日于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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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温启源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4年4月3日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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