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号-民主墙 王书瑶简介 王书瑶文章检索

 

 

夏俊峰案请愿书第二次与三次投送

 

全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先生:

抄送

最高法院主审法官李勇先生:

辽宁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苗欣先生:

沈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陈欣先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

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先生:

 这次投送的收件人只有周强大法官一人,其他的人都是附收人,以后也会是这样。原因是,周强是夏俊峰案的最终决策人,他要为整个案件负最后的责任,进一步的理由是,他在2014年两会期间说:“(夏俊峰)这种人不杀就非常危险,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如果这样也是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所以最终判处夏俊峰是“故意杀人“的责任人是周强,其他的三个法官,都只负次要的责任。

实际情况是,关起门来,是两个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城管,殴打一个只有一米六几的小贩,最后是小贩把打人的城管杀了,那是真正的正当防卫!

说“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如果这样也是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这话极其无理,两个人关在屋子里,为什么就不能是一个人想谋杀另一个人?为什么在谋杀过程中,就不能有另一个人的正当防卫?为什么出现正当防卫就一定会“天下大乱”?

这天下大乱也太容易了吧,我们不是有共产党坚强领导吗?不是有三个自信吗?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吗?为什么根据事实,判决夏俊峰是正当防卫就会天下大乱?

习近平总书记说:“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你们做到了吗?你们“回应”人民群众对你们的关注了吗?

      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周强先生,习总书记的指示你们做到了吗?你们判决夏俊峰是“故意杀人”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了吗?你们没有依法办事!

两个判决书和一个裁决书的共同特点是回避夏俊峰杀人的实质过程,他们在说了夏俊峰与两个当事人发生冲突后,都没有说明具体过程,就用“遂“、”即“来代替夏俊峰杀人过程,他们都没有说明夏俊峰的杀人动机和杀人意愿是怎么产生?为什么没有精神病的人,就突然杀起人来了。

我再次要求周强院长,你一定要回答我,夏俊峰的杀人故意是何时产生的,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只要你不回答这两个问题,或者给出不明确的答复,我将永远追问下去。

这是第三次投送,第一次投送是我亲自到最高法院投送却不予受理,我在第二天、2014 422日去邮局投送;第二次是在在520日从邮局投送, 投送日期相差一个月,根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要求受访单位要在15日之内给投送人答复,在我第一次投送一个月后的时间内你们都没给我答复,你们违反了国务院的规定,你们属于行政不作为,我有权投诉你们,我现在第三次投送,仍给你们足够有时间来思考对策,如何窜改文件,使你们的裁决书符合法律的要求,堵塞天下人悠悠之口。

周强院长,你必须对上述问题给予切实合理的答复。

对你这样的院长,不值得敬礼。

               王书瑶(13691312501

                  2014/7/6

 

 

 

 

夏俊峰案请愿书第二次投送

 

 

 

  

全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先生:

最高法院主审法官李勇先生:

辽宁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苗欣先生:

沈阳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陈欣先生:

抄送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先生:

我在2014422日,通过邮局向你们投送了我们135人联署的上访信,内容是呼吁最高法院纠正对夏俊峰案的错判,夏俊峰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想来你们收到已有多日。

我现在进行第二次投送,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

自从错判夏俊峰之后,全国的城管打人案件进一步发展,几乎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除了上次提到的之外,近日又有多起案件发生,比如:

【夏俊峰死了,沈阳城管又打人了!】《辽沈晚报》:目击者说,428日下午3点,沈阳于洪区东湖市场,一对小贩父子被六七个穿城管行政执法制服的男子拖进执法车里,暴打很长时间,出来已奄奄一息。于洪区城管局崔主任称:是不是城管打人,需要调查。——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沈阳城管胆子又大了“。

@tk8820

【贵阳城管暴力执法与小贩爆发冲突】56日下午,几个小贩在贵阳西南环线与甲秀南路交叉路口的马路边卖水果,遇到100多城管执法,水果被城管队员收走,人被打伤。他们被打的七人中,有腹部受伤的,有腿上受伤的,最严重就是头部受伤这位男子。伤者最后被送往贵阳300医院进行治疗。|【百姓关注】环城路

  网传绍兴城管手持木棍打人砸车    

  当地城管部门回应——

  近日,浙江绍兴多名“城管”手持木棍打人砸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昨天,当地城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打人砸车的真不是城管,而是街道自行招募的劝导人员

  目前,涉案的四名街道劝导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尚淑莉 陆冠均

  网友爆料多名城管手持木棍打人砸车

 

 “城管”手持棍棒砸车,引发群众围观拍照 网络截图 “城管”手持棍棒砸车,引发群众围观拍照 网络截图

 

 

城管与居民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不仅有城管打人的事件,也有城管被打的事件,下面就是其中一例。

@扬子晚报

【城管被砸场子了!8名男子闯进南京一城管中队,见城管就打!】最近,南京正推行净化城市环境的"百日大扫除"行动。27日下午,8名年轻大汉闯入一城管中队驻地,看见城管就乱棍暴打!警方称,这些施暴者来自一家占道经营的洗车点,当天下午曾被查处。http://t.cn/8snJ1B3

 

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显然我们需要探讨新的城管模式,但是那是一个专门的话题,不在这里讨论,倒是有一个问题,与法院密切相关:最高法院有一个喜好,就是出台“司法解释“,我倒是希望能出台一个这样的司法解释:

“凡雇主委托雇工在执行所委托的事项过程中,雇工所犯的错误,由雇主负80%的责任。(大意)这样,可以防止雇主(多半都是领导)向临时工身上推卸责任。

   

这次投送的目的当然还是要你们平反夏俊峰案,如果你们仍然认定夏俊峰是故意杀人,就请你们公开解释,夏俊峰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如果不能解释或解释不通,那么就请为夏俊峰平反。

前一次没有写通信地址,这次补上,根据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你们在收到信后15天应该给信访人以答复,从上次投送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天,我虽然没有写地址,但是手机号却是有的。

此致敬礼

             王书瑶 (以后的投送都以我个人的名义。)

                      2014/5/17

手机号   1369 131 2501

 

4 22日后,新增联署名单:

136、杨轶峰    浙江          公民、商人

137、刘洪年    青海格尔木     打工者

138、万年青    青海格尔木     打工者

139、张狗狗    青海格尔木     打工者

140、张向上    青海格尔木     打工者

141、童     青海格尔木     打工者

142、萧家正   湖北人    教师、香港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143、李恩钊               中国公民、普工、26

144、柔                  中国公民义工

145、陈树花   河北廊坊       教师

146、徐佩玲    上海          公民

147、郑培培    上海          公民

148、博绳武    北京       学者、北大右派

149、王国乡    北京       教授、北大右派

150、康素萍   北京          访民

151、徐佩玲    上海            公民

152、陈忠和    武汉现在荷兰 

153、苏平       深圳 

154、陈兆志    北京        科技大学  老师 

155、黄怡剑    湖南省衡阳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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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王书瑶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4年7月10日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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