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官信民还是信逻辑?
关天并
卡岛信民不信官!凡是民间传说他都信,凡是官方的说法他都不信!这叫逆反心理或者叫帮派立场思维。帮派思维就是——“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按照卡岛的思维习惯,他自然要与法院唱反调,确信扣扣是正义的!去年春节,无眠把扣扣说成是大英雄,这只会挑起滥杀无辜!
问题在于,张扣扣家与王家是邻居,以前很友好,后来两家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积累为大矛盾,以至于王家自卫反击的时候打死了1人,20多年后,扣扣杀死了王家3人!现在挺扣者用美国人的持枪权来证明扣扣的滥杀是对的,这就是偷换概念,持枪权与滥杀无辜是两码事,持枪权是用于自卫反击的,滥杀无辜是恐怖主义。扣扣滥杀无辜与刑法中的自卫毫无相干。挺扣者讯2说:“以色列追杀纳粹罪犯几十年、对加沙的阿拉伯人实行严厉打击,难道不是正义的复仇?”关敏说,“国与家是两码事,以色列是国家行为,扣扣是家庭行为;岂能混为一谈?如何处理家之间的关系,耶稣硕得很清楚——爱你的邻居。不要鼓吹私人复仇,那只会导向毁灭。“
扣粉立即污蔑说,敏要我们信官,是官方派来的五角。其实,敏只是谈自己个人的独立看法,不代表他人也不代表任何团体。
国人思考问题总是“以是否有利于我自己的帮派团体”为标准,必然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一团乱麻、莫衷一是的乱糟糟的局面,谁也不服谁。由于没有平等正义为标准的逻辑思维习惯,华人不懂得用逻辑规则剔除思维混乱并消除意见分歧;因此,华人唯有祈求权威——祖宗、帝王、圣人来统一思想!于是,华人就以某个权威或者圣人为标准,把他的言行当作裁决社会是非的标准,这样就陷入了思想僵化的个人崇拜泥潭。
圣王的言行都是对的,反对者都是错的!这在逻辑上叫做“以人为据”或“诉诸权威”谬误,它是指在论证中以权威作为论据的根基,而不是以逻辑或事实来支持论点。论者只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例如:以前塾师讲学时,不是用原理、规则或具体事实为论据来证明自己的论点正确,而是“以人为据”,用孟子、朱熹的话作为论据,证明自己论点的正确。中国文化的初心就是圣人崇拜、大救星崇拜,这种崇拜权威、崇拜圣人的歪风就是诸子百家刮起来的。他们言必称“上古”称三皇五帝。似乎离开了祖先权威,就做不了文章。老子没有权威用,就捏造出来一个“古之圣人”,庄子又虚构了一个“仲尼”。孔子更是离不开周公周文王的,须臾不能离开,要是离开了,马上就患上了失语症,连话都不会说了。由此,中国文化与逻辑、科学、民主绝缘,需要清末民初从西方引进。传统粉先验地假定孔子是对的,这在逻辑上叫做“以人为据”或“诉诸权威”谬误。孔子的话对不对,必须接受逻辑规则和科学实验的检验。
“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杨雄《法言·吾子卷第二》)。孔子是圣人,帝王也是圣人,听他们的话就行了。他们的语录和整理过的文献,就是经典,只能信从,无限拔高其中的所谓微言大义,盲目扩大它的应用范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以把法律条文放在一边,而从所谓经典中找出片言只语作为判案的根据。扣扣律师企图以孔子的话来要求免除扣扣的刑罚,这是徒劳的。因为:孔子提倡复仇(父母之仇为不共戴天之仇)加上家族主义影响,农村家长告诉子女说,“某家是我家的仇家,今后有机会就要报复他一家子人。”可见,报仇是针对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绝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所以,死也要多拉几个垫背,往往滥杀无辜。扣粉说,扣扣未滥杀无辜。关敏问:死去的3人都是罪大恶极理应杀头之人吗?而且扣扣原计划是要杀死4个男人的,难道4人都该死?
敏强调,无条件的信官或者信民,都是错的。只有合乎逻辑的推理或者证明,我们才会相信。中国文化由于不讲逻辑(连逻辑二字都是清末民初引进的),所以,许多人很容易被造谣惑众的复仇鼓吹者所迷惑。譬如,挺扣者依然在污蔑20前的案子存在顶罪的情况,扣扣的律师就未提顶罪的情况。这时候,流年跳出来说:“敏先生,你对中国司法懂都不懂,扣扣的律师敢提20年前的案子吗?他的辩护权限只能在本案f取!闭飧隽髂旮揪臀炊帘缁ご省?劭勐墒Υ筇�昵暗陌缸樱顾�判轻了。可见,扣粉就是不认真读相关文章的蛮缠者。
GL说:“敏破圣是一种现代人的胆识。人人都破圣立论,岂不是七嘴八舌,让人更难分别?”敏说:“逻辑规则是客观标准!合乎逻辑的言论才可以被大家进一步思考和讨论的。”GL说:“思维没有边界,就会妄想不断,挺危险呀!边界是确立安全的基础。”GL意思是:思想不能自由,人们的的思想必须在一个笼子里,这样思维就有了边界。这种说法就是一种自我克制(克己复礼)的说法。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就是说:人是思想的动物,思想自由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权利。人权首要之权就是思想权,世界人权宣言反复强调思想自由。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人,都有按着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每一个人是一个平等的人,既不比别人高,也不比别人低。每一个人都有独立思考、思想自由的权利。每一个人都是思想者,都有不可侵犯的平等的思想权。以圣人之权压制普通人的思想权、以道德高尚压制普通人的思想权,以真理的权威压制普通人的思想权,都是对人的思想权的侵犯。所以,思维不能有边界。
GL所担心的事情就是古代墨子所担忧的事情。墨子说一人一义(议),百人百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种乱糟糟的局面好坏呀,要改善这种环境必须尚同于领导,领导尚同于国王,国王尚同于天子,天子尚同于天老爷。这就否定了思想言论自由,不可能产生古希腊的公民大会民主,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人类有通过理性探讨达成一致的契约即宪法可能性。汉中期以后,朝廷为控制舆论,曾明文规定:“令下腹非者论死,诽谤圣制者当族。”所谓圣制,就是皇帝认定的制度以及认定的祖制。汉武帝正月在甘泉宫祭“太一”神和祖宗,按礼制有固定的程序和节目。适逢屯田敦煌的官吏获得一匹“神马”,献给武帝。武帝兴高采烈,给神马作歌,加入祭祀节目之中。中尉汲黯进言:“凡王者作乐,上以承祖宗,下以化兆民。今陛下得马,诗以为歌,协于宗庙,先帝百姓岂能知其音邪?”武帝默然不悦。丞相公孙弘乘机进言:“黯诽谤圣制,当族。”汲黯的话本来是很中肯的,崇拜儒家公孙弘却乘机进行攻击,给汲黯扣上大帽子,是“诽谤圣制”,建议汉武帝杀掉汲黯并灭其九族。可见大儒是何等的心狠手辣。还有一次,就是张汤以腹诽罪杀死西汉的农业部长颜异。
东汉光武帝又提出“非圣无法”。这是因为:圣人是神、人的混成体,是真理的化身。朱熹讲:“圣人形骸虽是人其实是一块天理。”换言之,圣人是肉体化的天理,是真理的化身。朱熹说:“道理,圣人都说尽了。”既然圣人把道理都说尽了,那么普通人只能是:代圣人立言,践圣人之教;普通人不再具有创造性,只能是圣人的跟从者。也就是说,圣人之言即法律,故孔子要求“畏圣人之言”。光武帝的“非圣无法”——非议圣人,就是无法无天,就是眼中无法、无视法纪。对“圣制”和帝王认定的观念提出异议,就是“非圣无法”“非圣诬法”,必遭惩治。东汉大臣桓谭仅因指出“谶之非经”,就差点送了性命。我们今天没有必要从古代圣人的言论中寻找判案依据,那样的话,只会造成混乱,因为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只需要依据现代法律条文及其相关案例来合乎逻辑地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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