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是不是兼职妓女?
毕汝谐
谁说许艳不如男,网络热门数灌南。
鄙人另辟蹊径,打开天窗说亮话,设与众不同之问:许艳是不是兼职妓女?换句话说,
许艳的身体究竟是不是标的物?
鄙人的回答是肯定的。
早年,萧伯纳在一个宴会上,悄声问一位贵妇人:我给您15万英镑,可 否共度良宵?
贵夫人红着脸讨论细节;萧伯纳改口说:我给您15英镑,可否共度良宵?
贵夫人怒道:我不是妓女。萧伯纳笑道:没有本质的区别。
又,按照合同法,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东提供约定的房屋供房客居住的行为,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将许艳和 6p
9名官老爷带入公式:标的是许艳提供 9名官老爷收费为之的性行为,
而标的物是其所租赁的性器官。
事实上,许艳无妓女之名而有其实;据此,判断许艳是兼职妓女无误 。
现在,人们热衷于讨论300万人民币之多寡、给付方式是否合法以及官场潜规则、
约定俗成的民间惯例等等;却无人提及一个简单的事实:女人的身体不是标的物;
男女欢好不是赚取金钱的手段;女人作为美好、尊贵的性别,作为母亲或者候补母亲,
其身体高贵、神圣,不容亵渎,不可买卖!相对贫穷不是女人卖身的理由和借口!
一个吃得饱、穿得暖的女人卖身是不可原谅的!
从许艳与9名官老爷的案情分析,双方欲火中烧,毫无道德底线,
区别仅仅在于一为物欲、 com
一为色欲而已。
9名官老爷是老虎,许艳是苍蝇;先打老虎后打苍蝇,方为正理。
女人神圣身体的标的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而万众对此见怪不怪,
笑贫不笑娼,却是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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