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修宪是何等的草率(兼评党主立宪)
天鸣
《中共党(君)主立宪制与中国民主化》(博讯北京时间2018年3月25日来稿)发布于博讯主页大众观点。文章说:中国的“中共一党专政”,无论有无领袖任期制,都是专制独裁政体。……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政体,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比较而言,“君主立宪制”是介于民主与专制之间的“扬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的混合政体,或内政或外交,“既有民主,又有集中”,较好地化解了“民主而没有权威,专制而没有制衡”的两难困境。“中共党(君)主立宪制”当然也如此。……如果说,泰国、日本的多党争论与竞选是民主,为什么中共党内的争论与竞选就是独裁呢?
该文最后强调:三位一体的“一龙独裁”远远优于“九龙治水”,寄希望于强人,是眼下情势的客观需要,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该文错误很多,最明显的错误是,“中共党内的争论与竞选”根本就不存在,以不存在的东西来论证中共不独裁,岂不荒唐!
江泽民时期,四川的个别地方搞过乡长竞选,后来也叫停了。目前,中国只有村长竞选,村长竞选是中共主持并非中共党内的竞选,搞了几十年,也没有被村民认可“民主”了。因为选出的村长只是中共的傀儡,并不能代表村民的利益。代表村民利益的乌坎村长被官方以腐败罪判处了徒刑。
如果习近平能搞“中共党内的争论与竞选”,他就会是一个伟大领袖。他现在就应该废除无法无天的“妄议中央”罪,推行乡长县长省长的竞选,肯定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
该文总是把习近平和日本、泰国的国王相比。现在日本天皇已经普通人了,宪法已经取消了神格。唯有泰国、柬埔寨、沙特的国王具有神格,神圣不可侵犯,不得妄议,否则抓你没商量。向这些国家看齐,应该是严禁“妄议国家主席”,取消“妄议中央”罪。因为“妄议中央” 罪打击面过大,人们议论一个中央委员就是“妄议中央”了; 议论中央委员会的花边新闻也是“妄议中央”了。下面各级党委会也依样画葫芦,推出“妄议党委” 罪,中国人就无任何言论自由了!
其实,中国政治比泰国、柬埔寨还黑暗。这两个国家严禁“妄议国王”,国王之外的其他话题都是自由的。泰国2014年政变后开始修宪,新宪法草案经过反复讨论、批评、修改,2016年8月7日,泰国新宪法草案及附加问题进行了全民公投。有近3000万人参与投票,以61.4%和58.1%的支持率获得通过。2017年4月6日泰国第十世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国王,签署了这部公投新宪法。
泰国修宪整整花了3年时间。与之对比,习近平修宪,从抛出修宪建议到宪法通过仅仅用了14天,2个礼拜。这是何等的草率,何等藐视“大臣与人民”!这个口不离“人民”习近平是何等的虚伪?!何等的自欺欺人?!
中国要走权威主义的道路,搞“君主似的立宪”,有几个榜样可以学习:
1.英国日本的虚君制。中国人追求的是实权,大都不愿意做虚君。日本天皇是生物学家,不问国事。习近平最爱抓实权,是不可能学虚君制的。
2. 泰国的实君制,并以军权监国。泰国新宪法规定:国王和军方通过上议院来控制总理人选,从而实现国家稳定。泰国要实现君权(军权)与民主竞选的完满结合,要看未来的实验。目前总体是不成功的。
3.柬埔寨的虚君制并辅以一党制的总理终身制。柬埔寨的国王是虚君,无实权,实权在共产党的领袖洪森手里,洪森的总理几乎事实上终身制。这个中国也无法模仿。因为该国国会已经西方化,正在逐步向西方的普世价值靠近。
中国要走权威主义的道路,搞非“君主似的立宪”,也有几个榜样可以学习:
1.缅甸模式。军方通过进议院来控制总统人选,从而实现国家稳定。中国军方是进入人大的,而且他们是通过军委主席来控制国家的。中国军方比缅甸军方的权力更大,若向缅甸看齐,应该削权。同时像缅甸一样地开放党禁报禁。
2.伊朗终身制模式。伊朗国家的伊斯兰领袖控制军队控制国家选举,国家的伊斯兰领袖由86位专家委员会选举或罢免,领袖一旦选上任职终身(不能世袭),死后或罢免后由专家委员会再选。专家委员由全民选举,总统、国会在领袖的监控下实行竞选。这套制度确保了伊朗稳定,至今也只有两位领袖——霍梅尼和哈梅内伊。
当然,习近平最愿意学习模式还是朝鲜模式(没有皇帝头衔的世袭帝制)。
朝鲜模式强调白头山血统领导一切,习近平强调红色基因领导一切,彻底地迎合中国军方的血统论世袭制思潮。朝鲜模式强调金日成是始祖即始皇帝;习近平强调毛泽东是始祖即始皇帝。金正恩删除外来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搞起了儒家似的社会主义。习近平也搞儒家似的社会主义,但无胆删除外来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样也好,中共的统治思想基础是外国人,所以有权称霸全球。
附录:我2004年批判“党主立宪”(2017年10月修正)
民主宪政的前提是平等。党主的前提就是反平等。君主立宪的实质就是虚君,让多党平等竞争;而党主立宪的实质却是继续让一党继续独大,凌驾于一切之上。“党主立宪”就是一党来主导“立宪”,那根本不是宪政,而是专制。
一.刘大生的党主立宪的错误
刘大生的《党主立宪是什么》是国内最早提出此概念的。他的第一个错误是以“我”划界。他说:党主立宪是渐进主义,而反对党主立宪的人要么是理想主义者,要么是教条主义者,总之,反对者都不是渐进主义。
刘大生的第二个错误是政党主权论。他说:“党主立宪的要素有二,一是政党主权,二是政党主权受宪法控制。”还说“所谓制约党权,就是党组织行使什么职权都可以,但是应当公开化、程序化、法律化,人民可以监督,党的组织如果超越法律,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承担责任。”
所谓的“政党主权”就是现行宪法序言强调“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但把“党的领导”说成是“政党主权”,就是一个重大错误。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家天下”的君主主权,从法统上奠定了人民主权。1946年的民国宪法没有“党领导下”的奴隶制语言,强调的是人民主权。1954年大陆宪法虽然出现了“党领导”的语言,但“普天之下的一切属于党有”的情况是在1956年全国公有化实现后才形成的,但此时人们思想不能适应“党天下”的需要,所以需要在1957年反右,搞以“毛”划界的思想大清洗。文革时期“党领导人民领导国家”写入了宪法;这可以看作是“政党主权”在宪法中确立。1982宪法删掉了“党领导国家机关、军队”,保留了“党领导人民”的说法。这可以看作是“政党主权”在宪法中的取消。既然“政党主权”在宪法中已经取消,现在又主张“政党主权”,这不是复辟倒退是什么?(现在习近平修宪后的宪法第一条已经确立了政党主权)。
也许你会说:刘大生的目的是“制约党权”,是要党的领导人“依照法定程序承担责任”,具有进步意义!问题是,中共从来不遵守宪法?中共至今都在搞指示(红头文件或者领导人指示)治国;要中共讲法治,除非太阳西边升起!可见,刘大生的第三个错误是太天真。
刘大生的第4个错误是学泰国。刘大生说:“章立凡说君主立宪是虚君共和,这是不全面的。君主立宪不一定是虚君共和,也有实君共和的,现在的泰国就是实君共和。”
泰国与英国、日本等成熟君主立宪制国家的政府首脑不同,泰国总理没有军队的指挥权。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立法、行政、司法、军队四权分立奇特政权结构。在“四权分立”的结构当中,只要军队的高级将领中出了野心家,政变是轻而易举的事。
中国实行了立法、行政、军队、监察、检察、司法的六权分立,实质上是一权独大,即军权独大。其他五权的报告都要走人大审议的过场,唯独军权不受人大审议。中国的体制比泰国还恶劣!
刘大生的第5个错误:美化现实,愚弄民众。刘大生在他的文章里说:“现实本来就不是一党体制,而是多党混合体制”,胡说八道。因为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的实质就是一党专制。
二.党主立宪是不可能的
为了迎合当局的“慈禧”心态,2000年前后,御用文人提出了“党主立宪”的方案。从字面上说,党主,就是共产党掌政权,立宪就是公布一套宪法。这种东西不就是今天的现实吗?“党天下”再加一部奉党为最高领导的宪法。
1,象中共这样庞大的集权政党,不可能有“党主立宪”之制,只可能有领袖独裁制或寡头共和制——即不是“党主”而只能是“毛主”“邓主”或“刁主”,它是不稳定的僭主政治形态,其实远比稳态的世袭君主制恶劣。一党制下,没有什么力量能制约党权;党掌握着立宪权,必然凌驾于宪法之上。世上有君主立宪之制,有虚君民主之制,却绝不可能存在“共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既然共党永远当“领导”,这就意味着人民根本没有定期选择谁来执政的可能性,则“人民民主”何来哉?至于所谓“党主立宪”,世上并不存在这样的怪物。
2,每一次的党领袖或党寡头的交接班都会导致权力结构与权力机制的重新洗牌,所以,它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立宪”——至多只能纸面上、象征性立一立宪而已,以作为统治合法性的陪衬。
3.“党主”无法与君主类比
若把“党主”视为君主相等的词汇,那是文盲。君主是一个人,君主立宪后,君主一家人根本不管事,实际权力在国会。因为皇位靠世袭,它具有天然的确定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所以,立宪君主制能够成为一种长期维持的制度。党主不是一个人,共党这个近亿人的组织,根本不能与君主类比。国民可以免费养活君主一家子,绝不可能免费养活一个党。把党干叫做公仆、勤务员,已经腐败得不可开交,把党进一步封为“主”,人民就更不堪忍受了。
若把党主理解为书记,中国的大大小小的书记是上百万人,中国人无法免费养活这帮寄生虫。
有人会说,不养党员,只养总书记,这就和君主立宪一样了。这也错的!总书记没有君主一般的威信和权威,谁会心甘情愿的供养他一家?总书记也不象君主一样处于超然、中立的位置,他首先得为其党(员)谋利益,因为是党员选的他;这样一来,总书记必然会忽视或歧视其他党派或人民的利益。失去了中立,就不可能有正义,就不可能有宪政。不存在什么党主立宪,唯一办法就是解散共党。
有人说,“党主立宪”的意义就是强调执政党遵纪守法。既然如此,没必要造新词。只有党党平等,废除了领导党即党主一切,官员才会遵纪守法。否则,人民不投你票,你得下台。只有到期就下台并重新公平竞选的体制才有法治可言。一党永远执政就是无法无天的体制。只要存在“领导党”,其他党派就是花瓶,人民就是奴隶,“领导党”或者“先进性的党”不过是奴隶主的代名词而已。在奴隶制的社会,只有弱肉强食的强权或暴力,哪里会有公平正义的法治?
4.君主立宪的国家有分权的传统,国王的实际权力很小,象日本的天皇在中世纪几乎没多少实权;这就为虚君共和奠定了文化基础。反观中国,自秦皇起,天下大小事该决于上;到了明朝,连相权都废了,所有的权力都在皇帝或其亲信太监手里。有人说要是满清不取代明朝,中国就会象西方一样,这完全是梦想;因为中国的皇帝是不愿大权旁落的。中共的领袖更不愿意大权,从毛、邓到现在总书记都抓实权,所以,一党立宪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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