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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4月26日将举行老兵信访二次听证会

 

梦之

 

山东省烟台市的朱先生4月11日收到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听证通知》,通知称,4月26日上午九点在该局信访会议室举行信访听证会。

这是该局因朱先生的同一信访事项举行的第二次听证会。

第一次听证会是在2017年11月10日举行的。

2017年6月下旬始,朱先生以一个退伍老兵的身份,就烟台市住房困难的退伍老兵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价格问题向烟台市政府提起信访。市政府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价格是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平均成交价格为基准下浮10%。朱先生认为,共有产权住房本来是用来解决一般性社会住房困难问题的,不符合住房困难老兵的实际情况,他请求市政府下浮25%。

市信访局将朱先生的信访事项转送烟台市住建局处理。

市住建局在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就作出了不支持朱先生的信访诉求的处理意见。在随后向烟台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提出的复查申请中,朱先生要求召开听证会,市复查办退回市住建局,要求召开听证会后重新处理。

第一次听证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召开的。

朱先生指称第一次听证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严重侵害了他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关第一次信访听证会的详情,请见本网另文《烟台市一次鲜为人知的老兵信访听证会纪实》

 

这次听证结论称朱先生的信访问题,不在住建局的职责范围,建议朱先生向有关部门反映。依照听证结论做出的处理意见与听证结论一致。

朱先生向市复查办提出第二次复查申请,市复查办给朱先生的回复则是一份《复查告知书》,称市住建局认为不属于他们的职责,没有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所以市复查办不予受理朱先生的复查申请,建议朱先生向有关部门反映。

至于朱先生在复查申请中指称的第一次听证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严重侵害他与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问题,市复查办未做任何审查,未给任何回复。

朱先生称,其实,市复查办在收到他的复查申请的28天内根本没有看过他的复查申请。

申请寄过去后的第28天,距复查期限只剩两天了,朱先生打电话过去询问,出人意料的是,对方竟说没有收到复查申请。在朱先生报上邮寄单号后,对方又说信封里没有复查申请,说那是写给市领导的信。朱先生反问,我把写给市领导的信寄给你们复查办干什么?

装有复查申请的信封内,确有一封信。但这封信不是直接写给市领导的信,而是一封《致信访复查办公室的信》,题目用的二号字体,不可谓不清晰,而且此信的抬头就是“复查办公室”,在抬头下才是一行四号字体的字“并转呈市委书记王浩、市长张永霞”。对方就是看不明白?

朱先生接着问:况且,你为什么只看到这封信,就没看到信封里的《复查申请》?而且复查申请单独加了一个封面,封面上用初号字体打印着“复查申请”四个大字。

对方此时的回答更是令人哭笑不得,他说他以为那是给市领导的信的附件。

朱先生责问道:“我把复查申请寄给市领导干什么?”

这次很高效。打电话的第二天,复查结果就作出来了,是一份《复查告知书》。

用省复核办承办人的话说,哪有什么《复查告知书》这么一个法定复查文书!

朱先生称,不管是市住建局的听证结论、处理意见,还是市复查办的复查告知,都没有提供具体的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更没有告知任何权利,又给了这么一个非法定的不伦不类的所谓《复查告知书》,他们就是在推脱。

朱先生认为,市复查办28天没有看到复查申请,尽管已经离谱的很,但恐怕还不是真相。真正的真相很有可能是看到了,但就是不处理,拖着,能拖就拖着,你把电话打过来了,那我就装模作样随便给你个复查告知了事。

朱先生向山东省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针对所谓“不在住建局职责范围”,朱先生在复核申请中写到:

“......申请人从没有向市住建局提起过信访,申请人自始至终都是向烟台市政府提起的信访,.......申请人一再致信烟台市委主要领导、烟台市政府主要领导,致信市民政局、住建局、信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反映信访诉求,吁请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会商,共同研究申请人的信访事项,.......没人理睬!.......市信访局先是把申请人向市政府提起的信访转送没有职权解决的市住建局处理,继而对申请人一再要求市政府出面解决问题的呼声视而不见,现在却与市住建局一唱一和说什么不在职责范围,这是别有用心!这已经不是蒙骗退役士兵了,而是实实在在的坑骗退役士兵了。......

《复查告知书》建议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不是笑话吗?申请人除了向市政府提起信访外,还先后分别致信市委、市府主要领导以及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信访局等主要领导,.......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办公室反而还要申请人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请人还要向哪些‘有关部门’反映才算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在中国烟台这块地上,申请人已经反映的领导及部门还不够大?不够‘有关’?烟台还有国民党党部,还需要向国民党党部去反映,才算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吗?申请人现在在烟台这块地里,实在找不到国民党党部啊!谁能告诉我,在烟台这块地里,还有哪个党管事?我去反映反映看。 ......

   “”.......市信访局对申请人提出的听证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置若罔闻,并与市住建局一唱一和,进行推脱。这不是在耍无赖吗?不是你市信访局把申请人的信访转送‘不在职责范围’的住建局处理的吗?这不是你市信访局自导自演的闹剧吗?”......

但是,省复核办认为,烟台市复查办出具的《复查告知书》是非法定复查文书,且也没有对信访事项进行具体的处理意见,朱先生反应的问题无法进入复核程序之中。

应该说,省复核办承办人还是很认真的,尽管按他说的朱先生的复核审请按现行规定不能进入复核程序,但他还是通过纸质和网上系统两个通道,将朱先生的复核审请“交办”给烟台市信访局,并且至少两次与烟台市信访局承办人电话沟通,要求市信访局严格按照信访规定程序处理朱先生的信访问题。

朱先生认为,他在4月11日收到的市住建局《听证通知》称,4月26日上午九点在该局举行的听证会,很有可能是复核办“交办”的结果。

是不是这标志着朱先生的信访由此进入到法定程序中了?

朱先生对此并不乐观。他说,作为信访受理的初级单位,市住建局为同一信访事项召开二次听证会,似乎怎么也找不到任何法定的依据和理由,这很可能是一次更为赤裸更为恶劣的“非法听证会”。

朱先生认为,现行的信访制度就是如此,即便省复核办承办人态度如何认真,都没用。这种认真的好态度只可以赚一个“态度好”的电话回访评价,因为问题是要回到烟台市信访局来处理,省复核办无权直接干涉市信访局的具体工作,这不是哪个人的问题,也不是哪个部门的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没有监督制衡机制,权力就是这样嚣张。在省复核办“交办”下,市信访局竟然把重新召开听证会这事推给市住建局,足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了:市住建局作为信访受理初级单位,既无权重复召开听证会,也没有资格重新召开听证会。

但他又表示,现在还不便对二次听证做过多的评论。

让朱先生感到气愤的是,他们一方面对朱先生的信访敷衍蒙骗,另一方面却把他列入到了维稳名单里。

今年3月11日,朱先生外出看风景,在通过高速入口警方所设的关卡查验身份时被拦截,后经居委会、单位的电话确认才得以通过,无辜耽搁近一个小时。朱先生在现场接听居委会确认电话时,对方称他被拦截可能是因为他作为退役士兵“上访”所致,有关部门担心他在“两会期间进京”。朱先生称,他既没有进省,更没有进京,我什么时候去“上访”了?我只是用笔写了几封信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意愿而已,这是“信访”不是“上访”,而且是严格按照信访程序走的,怎么就成了“维稳对象”而遭拦截?朱先生说,这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这正应了一句话:他们不是要解决问题,而是要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据接近朱先生的人士透露,朱先生是1978年初在知青点应征入伍,1980年年底退役的。1989年64之后,他受到一年的“专案清查”,最近两年,朱先生再遭“调查”,2017年64期间,又被软禁在宾馆。

2017年6月下旬始,朱先生决定以老兵的身份,亲历一次大陆信访,一探究竟,这次信访由此而生。朱先生说,亲历这次信访,市信访局、住建局如此明火执仗地践踏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是让他稍稍感到吃惊。

烟台市委副书记王继东曾在一次视频会议讲话中说,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人员优抚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做到真尊重、真关怀、真帮助,全力以赴推进退役人员优抚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住房困难老兵在去年11月20号选房,选房现场缴纳首付后即把“住房保障资格证书”收走,到现在,住房困难补贴已经停发5个月了,可大房证、住房钥匙还不知在哪。

朱先生说,其实住房补贴很少,他每月也只有24块8毛钱,在住房钥匙都不知道何时能拿到手的情况下,连这24块8毛钱都停发了,这叫“真尊重、真关怀、真帮助”?

朱先生说,面对如此言与行的对比,他只能“呵呵”了,更何况,他们连他们自己制定的程序都不愿遵守,还谈什么尊重关怀帮助?

朱先生表示,已经考虑就住房补贴问题提起信访。

同时,朱先生对本次老兵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中的“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平均成交价格”表示怀疑,他也准备就此问题,向政府申请政务公开。

朱先生在《致信访复查办公室的信》中写道:本人的信访本来很简单,你们要下浮10%,本人请求下浮25%,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人诉求不可支持,给本人个答复,这事就完了。即便你们敷衍了事,即便走完三级信访程序,都不支持我的诉求,但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来,我也说不出什么。就这么简单。但就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没想到你们却像耍猴一样,把本人耍的一愣一愣的。

朱先生还写道,面对你们强大的祖国,面对你们强力的专政机器,本人无力改变这一切,只能被你们当做猴来耍。但揭露无赖的无耻嘴脸,则是本人能够做到的,也是本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山东牟传珩先生曾说过:“在依法治国的招牌下,法律从来都只是官治民的武器,当公民也拿起了这个武器,用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一层层剥下了其外衣,所有的官权力都在裸奔。其实那些没有选票背书的衙门,本质就不具备合法性,又怎么可能依法行事?但他们被公民一步步验证了其法律的欺骗性,一切的信誉都会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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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梦之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8年4月24日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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