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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津中医药研究院搞医药诈骗的领导提几个问题

 

李荫祥

 

天津市《中医研究院》的刘院长、王建华主任公然不守诚信、撕毁诺言,在2017年3月24日贪污犯金某的案件结束后,既不按照之前的约定给我打电话,也不按事前的承诺,在3月24日给我打电话並把该汇给我的钱汇给我却采取‘销声匿迹’ 躲避 的做法,到今天你们已经躲避我200多天,(到现在2008年4月底已经是400多天)这还像是一个有责任心、守诚信的国家事业单位吗?既然你们这样自毁形象,表现岀十足的诈骗脸嘴,暴露了你们的醜恶本质,我不得不提出以下的问题:

(1),这一笔钱和我交在你们手中的钱差不多一样多(17万以上),是不是你们想私呑了或“分了” ?你们想呑了这笔钱然后对上、对人讲假话说 “已经寄给他本人(指我)了” ,並按你们的规定顺利办完‘报销手续’,吃在你们肚里的钱就安全了。你们以为相隔千里,只要不接不打电话,,我又不可能到天津去,又无人查,这钱就注定是你们的了。何况,我已87岁,(现我已经满88岁进入89岁了)。你们一定希望我一着急病一发作,拖几天死了,这样你们就满意了,就没有人来追问这件事了;这是不是你们想的最如意的算盘?

(2),你们也许又会拿岀姓金那个贪污犯的假口供作借口,说“金某供述她在贪污的60多万元钱中,‘有20万已汇给云南曲靖姓李的了’” 如果你们想用这种假话作为不汇钱还给我的借口,那么我问你们?“银行或邮政局有没有姓金的汇款凭证?她是何年何月日汇岀的?有证据吗?曲靖这边又是哪个邮局或哪个银行收到的?领钱的人是何年何月何日领取的?谁签的字?”这些证据你们为什么不公布岀來?你们想再次用这个谎言來达到贪占这笔钱的阴谋,在认真的法律工作者面前,注定是要破灭的。

(3),你们收我两次“税”是为什么?第一次8000元是金主任叫交的,后一次是15120元,是王建华叫交的;理由都是要汇钱给我。今天,我问你们税交在哪里?交税的票据为什么不给我?现在你们“销声匿迹” 不汇 钱给我了,那么,你们凭什么两次收这2. 3万多的税不还我?是你们要贪污这笔钱,要我替你们的诈骗行为交什么“税” 吗?

(4)你们金主任通知我说的:“汇款给你,因数目大,你要先交2. 2万元的押金……” ,后来,押金你们收了,该汇给我的钱你们耍赖不汇了,那么我问你们:“不汇钱你们要押金做什么?这2. 2万元的‘押金’ ,原来你们都说“押金的钱是你的,会退还你。”请问“你们还到哪里去了?是不是也进了你们的腰包,好让你们贪占瓜分?!”

(5),你们金主任要我花10000元買你们的《健康证》,又要我交16000元‘激活’ 《健康证》,她是強迫我交的。原话是说:“如果你不交这笔钱、该给你的钱一分也不会汇给你,你一文也得不到。”张大宁教授说“这个激活健康证的钱是今后你看病用,永远是你的,谁也拿不去。”我问你们:“己经半年多了,你们为我办的‘健康证’ 在哪里?是什么样?为什么不给我?我交的激活健康证的钱一分也没有用过、钱又到哪里去了?还是我的钱吗?是不是也进了贪污犯的腰包?

(6),还有,你们巧立名目要我交的“考验费”  12000元;还有两次收的“档案费” :一次是姓金的叫交16000元,后一次是王建华叫交的20000元。这样高价收所谓“档案费” ,在正常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不可能岀现的。只有贪腐份子才想得岀这样的高收费來。你们收我这些钱大概都成了你们分肥的盘中歺了吧。

(7),你们中医研究院收费还有一大特色:就是“低价寄药,高价收款” 。 只要你们通知收费就寄一个包裹,例如:你们在2016年10月5日寄來的第一次收取8000元税款的两盒《冬虫夏草》每盒十根;你们022-58988986开的销售单价格是每盒(十根)价4000元、两盒共计8000元。我按虫草包装盒上的电话400-789-5666打电话询问,他们全国公开销售价才是990元一盒;你们寄一下、每盒就加价赚真是了3100元。欺诈生财、低价高利。又如:你们的贪污犯金主任在2016年9月27日,以收‘检查费’ 为名 寄來的‘16味星云汤’ ,在销售单上两盒的价格是2500元。到2016年12月下旬,你们刘院长要我買的所谓“天山雪莲” ,寄來的仍然是‘星云汤’ 两盒,另外加上每盒价格9 9 0 元一盒’的‘冬虫夏草两盒’ 总价值才4000多元,而你们叫交的钱是25000元;超过金贪污犯要的钱价五倍多。请问:这种做法是不是诈骗?算了,越写越气愤,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居然有你们天津中医药研究院这种院长带头搞诈骗的事,真是利令智昏,寡廉鲜耻,令人恶心。

(8),事情到了现在这种地步,要叫天津中医药研究院刘院长、王建华主任这些人恢服理智、不要被利欲矇住了良心,回过头来用党性、用政策、用良心处理好这件事、怕是太困难了。我这个已满87岁的老人,恳请天津市的首长:李鸿忠书记    能在百忙中关注一下这件事,使之早日得到处理。

从天津市中医研究院王建华、刘院长“销声匿迹” 不打电话、不接电话、不守诺言,躲避我已经200多天(现已400多天);在这200多天中,我今天己是第13次向有关领导机关写反映信了和揭露信了;这一次写信,我把材料不仅寄到京津两地有关机关和媒体,也寄给京津相邻的省市(如河北、山西);以后,我还会把这份材料分批寄到各省……。请各省的人都看看天津中医药研究院刘院长等人的医药诈骗。让他们的名声传遍全国甚至全世界。


 

(李荫祥写于2017年5月6日。再次发往各网站是2018年4月12日下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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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李荫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8年4月25日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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