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耿敏的声明
最近中共通过中外媒体广泛宣传所谓22嫌犯的海外藏身处,本人也被列为追逃对象。我声明,对我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是某些真正的腐败分子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和个人恩怨,利用国家公权力,对一个合法商人进行颠倒黑白、灭绝人性的迫害,他们贼喊抓贼,丑态百出,用文革式的宣传和斗争方式与人类文明进步为敌,使中华民族在世人面前丢尽脸面。
我,邱耿敏,经营外贸业务几十年,清清白白,没有欠银行一分钱,没有欠生产企业一分钱,没有多拿客商一分钱。我曾经通过法律手段把第一次“红色通告”成功取消。现在中国政府再次把我列入22名重点追逃嫌犯,罪名是所谓“涉嫌合同诈骗、抽逃出资”。声称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将合作公司的巨额资金据为己有,并携款潜逃。
现在我要求中国政府和中国警方回答以下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
1、 什么合同诈骗?合同的文本?(注明谁起草的)
2、 哪一家合作公司?
3、 巨额资金的数额?是什么性质的资金?是合作公司什么银行帐户的资金或现金被邱耿敏据为已有?(提供证据)
4、 抽逃注册资金是多少?什么时候抽逃注册资金?现在中国成立公司已经取消注册资金,还有抽逃注册资金罪吗?抽逃注册资金给哪个合作企业造成损失?(要提供证据)
5、要求相关部门彻查浙江省台州市原公安局副局长连吉兴公权私用、公报私仇、贪污受贿以及组织、包庇黑社会的严重刑事犯罪。
以上问题和证据中国政府或中国警方必须在三个星期内通过中外媒体向公众出示,如特殊原因迟延或通过其他途径提供,请通过媒体向公众解释,如果中国政府或中国警方拒绝回答以上问题及提供相关证据,我视作中国政府造遥诽谤,侵犯人权,我将在美国起诉中国政府造遥诽谤,并赔偿给我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一切经济损失。
声明人:中国商人邱耿敏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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