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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獨立利多於弊
 
 
侯鎮安
 
 
2020年5月27日,我發表了《港獨利多於弊》;2020年5月29日,我發表了《台獨利多於弊》;2020年6月7日,我發表了《疆獨利多於弊》;2020年6月10日,我發表了《藏獨利多於弊》。目的是看看,全國人大會議剛剛於5月28日通過的《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港區國安法》或《港版國安法》)是否會以言入罪?旨在測試「中共政權」和「特區政府」的執法底線。現在我要談談《濠獨利多於弊》,即是《澳門獨立,利多於弊》;順便多做一個測試,就是看看我會否從此被澳門拒絕入境!
 
談澳門獨立之前,有七件事是需要先知道的,就是:
1. 《香港基本法》有寫明要達至普選,但《澳門基本法》沒有。
2. 澳門左派親共團體自上世紀60年代,便已經全面控制澳門社會,「愛國愛澳」的傳統深厚。
3. 澳門人約60萬人口中,一半來自內地,比較容易認同北京,而且更加關注經濟、民生、金錢,令傳統的「民主派」逐漸演變成「民生派」。
4. 近年來,數以百萬計美元的資源,投入創立與中國政府有關聯的青年協會等團體,鼓勵和資助澳門年輕人到內地學習和工作。
5. 這20年來,澳門博彩業開放加自由行政策,讓經濟高速發展,政府手上有錢,多次向市民派錢,也做了很多社會福利,在沒有生存威脅的時候,很多事馬馬虎虎就算了;所以,澳門人,很和諧!
6. 所以,雖然澳門人也希望有民主,有普選,但訴求遠不及香港人強烈,更不會通過示威遊行去爭取。
7. 所以,澳門人多數既不認同,也不接受「港式」以暴力抗爭,去爭取民主和普選,更不同意「攬炒(攬住一齊死)」。
 
筆者認為,澳門跟香港一樣,同樣有社會深層次矛盾,同樣有各式各樣的社會問題和民生問題,例如:交通、房屋、教育、就業、外勞、社會保障、大雨大水浸等。分別是,香港的社會矛盾和民生問題已經到了臨界點,但澳門的尚未到達臨界點;所以,香港人早已醒覺,澳門人卻尚未!
 
雖然如此,但是,不示威、不遊行、冇訴求,並不等於澳門獨立對澳門人沒有好處;相反,澳門獨立,利多於弊;澳門獨立,好處更多:
 
首先,既然《澳門基本法》沒有任何普選,澳門要有雙普選和真正的民主,就只有一條出路:澳門獨立。因此,澳門獨立的其中一個好處,就是保證澳門有真正的民主!
 
第二,既然澳門的社會民生問題尚未到達臨界點,好應該未雨綢繆,把握時間,珍惜光陰,作好準備,避免重蹈香港的覆轍。香港回歸以來,遲遲都未能落實雙普選,遲遲都未能有真民主,遲遲都未能真正港人治港,結果,當香港的社會民生問題到了臨界點時,都仍然未能夠以民主的方式解決,導致現時的亂局。澳門理應好好吸收香港的經驗和教訓,預防勝於治療,盡快獨立,避免危機出現而無法解決!
 
第三,澳門獨立,毋須再承擔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等責任,可以取消所有對澳門人、內地人和外地人的不必要限制,所有人都重獲更多自由。
 
第四,澳門獨立,可以取消以苛刻著名的「禁止入境澳門人士黑名單」,方便港澳人士互相往來,促進兩地經貿合作,有助改善港澳關係,促進大灣區發展。
 
第五,澳門獨立,過往因為中共關係而不敢到澳門的富豪、豪客,還有常到摩洛哥的歐美富豪,都可以放心到澳門消費、旅遊,可以令澳門增加不少收入,直接刺激經濟,改善澳門人的生活!
 
第六,澳門獨立,自己當家作主,更有效解決各式各樣的「單一化」問題,當有任何危機爆發時,例如:新冠狀病毒肺炎和金融危機等,澳門受到的衝擊和傷害,都可以大減,不會太傷!大大降低損失的風險。各式各樣的「單一化」包括:產業單一化、客源單一化、升學單一化、就業單一化等,如果有事,政府皆很難應對。
 
第七,自己決定經濟發展路向,可以更多元化。可以配合大灣區,也可以配合其他地區,例如:台灣、獨立後的香港、葡語國家、東南亞國家、印尼、甚至乎澳洲、紐西蘭和夏威夷等。發展地產、發展金融、發展高科技、發展製造業、發展醫療、發展旅遊,澳門自己話事,澳門人自己話事。不是很美好嗎?
 
第八,澳門獨立,但香港尚未獨立,澳門的優勢就更加明顯;尤其是當香港的各個自由都被快速收窄時,不排除本來在香港設有總部的國際企業,會把總部搬至鄰近的、獨立的澳門;而且,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情報中心等地位,相信也會從尚未獨立的香港轉移到獨立的澳門。到時,不但本來在香港生活的澳門人會回流,申請到澳門買樓、投資、做生意、定居、移民、養老的香港人,相信將會更多,甚至急增!到時澳門要資金有資金,要人才有人才,前景一片光明!
 
第九,澳門獨立,不但可以免除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拖累,由於歷史上,澳門跟葡萄牙和東帝汶都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澳門獨立,還可以找緊葡語國家正在急速發展的機遇,擔當重要的中介角色,獲取豐厚利潤!前途無限!
 
第十,容許澳門獨立,展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國風範,增強「強國」的軟實力,以便「中共」能夠真正進一步融入國際社會。
 
第十一, 澳門獨立,直接有助港獨、台獨、疆獨和藏獨。
 
現在再談「弊」,澳門獨立有什麼壞處?我真的想不到,應該沒有吧,就算有,都可能只是對小部分共產黨員有壞處,對大部分共產黨員,都應該是有好處的。就算有壞處,都只是對當權者有壞處,對習近平主席有壞處吧!因為澳門獨立可能會引起盲目愛國者的強烈不滿,間接動搖習近平的管治和威望,甚至引起共產黨內有人想奪權,引起共產黨內的權力鬥爭。澳門獨立,不應被視為真正的「弊」!
 
澳門獨立可以參考世界上「小國獨立於大國」的眾多例子,例如:梵蒂岡獨立於意大利,摩洛哥獨立於法國,台灣獨立於中國,東帝汶獨立於印尼,科威特獨立於伊拉克,新加坡和汶萊皆獨立於馬來西亞等,學習怎樣互讓雙贏,學習怎樣尋求國際社會協助,讓「中共」放手,讓澳門獨立!
 
因此,澳門獨立,絕對是利多於弊。茲把支持我上述「澳門獨立」觀點的部份論據,詳述如下:
 
根據2019年1月6日的報導,世界四大賭城,依次序為:澳門(全球最大賭城)、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最多的城市)、摩納哥、美國大西洋城。澳門已超越美國拉斯維加斯,成為全球最大賭城!(選自《世界四大賭城》)
 
歷史上,澳門早就以中西交流馳名於世,比香港至少早三百年,在明末清初的「西學東漸」中相當重要,亦曾在世界經濟的運轉中發揮重大作用。
 
如果說香港有著一百五十年華洋雜處的歷史,有著一百五十年獨立於大陸政權的歷史,「非中國」性高;那麼,澳門的「非中國」性就更高,因為澳門有著五百年華洋雜處的歷史,有著五百年獨立於大陸政權的歷史,「非中國」性不是高很多嗎?
 
維基百科說:澳門自秦始皇三征嶺南後,屬中國版圖,其實這個是有爭議的,雖然澳門自古皆屬嶺南之地,但嶺南並非自古皆屬中原管轄。暴秦統一中國前,嶺南屬百越之地,主權獨立;暴秦統一中國後,觢怒民情,約前203年,趙佗趁亂,以番禺為都城在嶺南地區建立南越國,自稱「南越武王」,至前112年,西漢君主漢武帝,出兵把南越國殲滅為止,南越國共存在過93年,歷經五代君主。之後一段很長時間,澳門才一直歸大陸政權管轄,直至明朝中葉。
 
1513年,明武宗正德年間,葡萄牙航海探險家歐華利,成為第一個抵達廣州的歐洲人,把其登陸的內伶仃島,宣稱為葡萄牙領地,還在附近的屯門設置了葡萄牙人居留地。1521年屯門海戰失利後,葡萄牙人轉往澳門地區尋找地盤;當時,澳門雖然仍屬明朝廣東省香山縣管轄,但實際上,已經由葡萄牙人負責管理,直至1999年12月20日回歸為止,這480年間,葡萄牙人,部分時間是以霸佔形式,部分時間是以租借形式,部分時間是以殖民地形式,直接管理澳門,歷時接近五百年!
 
以上種種,說明澳門獨立的歷史基礎非常穩固,說明澳門獨立於大陸政權的經驗,較香港豐富得多,較香港更加有資格獨立,較香港更加應該獨立,較香港更加可以獨立!
 
雖然《香港基本法》有寫明要達至普選,但回歸快將廿三年,普選的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始終沒有兌現,更何況《澳門基本法》沒有寫明要達至普選。澳門人應該很清楚,如果不獨立,他們是永遠不會有真普選和真民主的。
 
澳門有人說,1966年12.3事件,當時澳葡當局在民眾反抗下,解放軍在外觀望,澳門政府認錯,低頭認罪,簽了悔過書,同意把所有親台灣的勢力全部趕走。天主教會原來比較有一定的勢力,但經過事件受到衝突後,維持非政治化,政治問題不聞不問。就變成整個民間社會被親北京系統的團體壟斷。所以當時有人說,澳門已經是半個『解放區』。澳門資深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澳葡當局管治水平遠不如英國在香港,因此,澳門人是盼著回歸,不像香港社會普遍懷念港英時代。
 
2019年為澳門回歸廿周年,剛巧碰著香港的「修例風波」,澳門警方也採取嚴厲措施,扼殺任何支持港人抗爭的苗頭,半年來,就一直為確保習近平12月下旬訪澳的安保做準備。澳門媒體人崔子釗透露,其實也有些年輕人曾經嘗試過搞集會,也有想過搞「連儂牆」,貼一些紙,要聲援香港,但是馬上就被警察發現。因為澳門也有「天眼」系統。也有因貼紙被控告了,說他毀壞文物外牆,要罰幾萬塊。所以,有少部分年輕人明白理解香港發生什麼事,但是很難在澳門做出實際行動去聲援他們,因為澳門警方對這方面的打壓很大。(以上兩段選自《為何澳門人不激烈反抗?》)
 
2003年10月16日,時任中國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到澳門出席內地與澳門簽訂「緊貿」儀式,澳門當局如臨大敵,先拒絕香港法輪功學員到澳門旅遊,後再拒絕「民主倒董力量」召集人蕭若元及活躍示威者「女長毛」雷玉蓮入境,雷玉蓮更被六、七位警員抬上船,強迫將她送回香港;當時相信澳門特區政府已有一份香港反政府人士、示威活躍人士以及法輪學員的黑名單,在敏感時刻禁止他們入境,以免他們搗亂,破壞秩序,危害公安。(選自《澳門持港人黑名單?》)然而,之後的拒入境個案,大多只是以「破壞公安」為名,施予「懲罰和報復」為實;而這些「懲罰和報復」,筆者相信,並非澳門特區政府的決定,全部都是中央的意思!
 
例如:2008年北京主辦奧運會,香港大學哲學系研究生陳巧文,在香港區火炬接力期間,高舉並展示雪山獅子旗,但聲稱不是支持西藏獨立,而是支持由西藏人民決定西藏前途。同年6月12日,她擬經澳門前往澳洲,入境澳門時,被以違反《內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為由,而拒絕入境。同年11月15日,香港民主動力召集人、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前往澳門探訪朋友時,也被以違反《內部保安綱要法》為由,拒絕入境;同月29日民主中國陣線副主席秦晉以及中國工黨副主席陳勁松,擬到澳門出席一個論壇時,也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以「破壞公安」為名,施予「懲罰和報復」為實;類似情況由2008年開始,便屢見不鮮,雖然澳門當局否認,但「禁止入境澳門人士黑名單」的存在,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最近兩三次有媒體報道的「香港人被拒入境澳門事件」,分別是:
(1)   2019年11月26日,候任九龍城區議會議員、律師黃國桐被拒絕入境澳門。
(2)  同月,一名香港理工大學衝突留守者被捕後,被拒入境澳門。
(3)  2019年12月,澳門回歸20周年前夕,多名原本獲澳門批准採訪的記者被拒入境。
冇媒體報導的「香港人被拒入境澳門事件」,相信會更多!
 
總括來說,我衷心希望澳門人能夠及早覺醒,不要像香港人覺醒太遲。澳門人,請勿韜光養晦,應該居安思危,盡快獨立,否則,後果將只會是韜光養「悔」!
 
《澳門獨立,利多於弊》,就說到這裡。本文的目的,是測試《港版國安法》是否會以言入罪,在中國,以言入罪是非常普遍的;中共經常利用國安法打壓異見人士的聲音,以言入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以言入罪的利器,就是打壓言論自由的常用工具。在中國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告不入、不入罪的,極為罕有!在香港又如何?拭目以待!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選民:侯鎮安
2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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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侯鎮安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0年6月13日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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