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应该正名为:匪本民营
弈之
改革开放?呵呵,是共匪马甲而已,是共匪的一句“切口”而已。实质是:把直接经营所有匪本改为把一部分匪本发包出租给苦主们以谋取匪首们的更大私房利益而已。“改革开放”应该正名为:匪本民营。
前三十年是全部“匪本匪营”,后三十年是大部“匪本匪营”加小部“匪本民营”。
现在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以“匪本民营”供养“并掩护“匪本匪营”,冒充“市场经济”以欺骗民主国家的常态,当然,民运人士们也大部分被共匪蒙骗了。
郭文贵一类富豪就是靠“匪本民营”暴发的,但暴发后不愿意继续供养和掩护“匪本匪营”,还竟然以为自己是靠“市场经济”合情合理致富的,于是便有了受“迫害”逃出匪寨后的反戈一击式的“爆料”内斗。其实按照匪理根本就没有“迫害”,因为其承包或承租致富之本既然属于“匪有”,当然其利润也名正言顺地属于“匪有”,匪首们随时可以“合法地共产”回去。你不愿意被“共产”才是不合“法”的。习大大所谓的“依法治国”中的“法”指的就是这种“匪本主义地盘分赃”制度下的“匪法”,与民运人士们所误解的宪法和现代法律概念无关。
同理,所谓的“强拆逼迁”也是人们基于市场经济概念对中共匪寨“匪本主义地盘分赃”的误解。就“匪理”而言,强拆根本就是合法的,因为所有土地资源都是“匪有”的,匪帮要取回去天经地义,而且还给了“补偿”,那已经是对苦主们的恩典了,你们还不满足而“维权抗强拆”?简直就是“违法犯罪”。
我看了这么多的民运人士的反共文章,基本上都是“鸡同鸭讲”道理,大部分都是有如浮士德在与风车大战。与共匪的“马甲”大战是浪费时间的,必须直击一党专政的要害:绑匪劫持。反共才会有成效。民运人士们,把共产党还原为“共匪”吧!剿匪才是你们的任务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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