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盱眙建行宋扬实名举报竟然被有罪、被单位辞退!
一民
深度揭秘江苏省盱眙县建行原行长李峰报假案、做伪证、陷害举报人及与盱眙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石景山、盱眙县法院办案人员何培江三人联手颠倒是非曲折共同制造冤、假、错案的黑内幕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建行职工宋扬因实名举报本单位职工违法犯罪,被盱眙县检察院无事实依据的以投案自首、合伙作案的罪名向盱眙县法院提起公诉,在众多事实证明宋扬系举报人而非投案自首、合伙作案的情况下(江苏省建行、淮安市建行两级组织案件通报及所有案件知情人证言),盱眙县法院仅凭盱眙县建行原行长李峰一个人的伪证,便判处举报人宋扬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举报的也是判二缓二。后此案件经过举报人上诉申诉,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举报人免于刑事处分,但依然有罪,继续申诉至江苏省高院,整过举报他人犯罪的过程只被作为一个情节认定就算完事了。最为滑稽的是:被举报被判缓刑的曹善寿盱眙建行为其办理了正常的工作调动,而免于刑事处分的举报人宋扬却被盱眙建行莫名的辞退了。
据了解:在宋扬实名举报他人犯罪之后,原涟水县建行行长杨冠章被法院判二缓二,现依然在建行上班。洪泽建行行长魏久富一审被判实刑,已被开除公职,法院改判免于刑事处分后,淮阴市建行也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江苏省建行副行长杨海泉被判缓刑,依然在建行留用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当宋扬对此向淮阴市建行、江苏省建行提出上述三人均有罪,有的还被判缓刑为何及继续留行上班或办理退休手续时,得到的回答是:人家有社会关系,你宋杨要是有,我们同样也会让你回来上班的。你不是喜欢举报吗!去继续举报吧!有关系就可以回来上班,没有关系就休想回行上班,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宋扬实名举报他人犯罪的事实在当地已经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事情,更是任何组织和任何人想更改都无法更改的铁的事实。这个在江苏省建行和淮安市建行两级组织下发的案件通报、所有证人证言及两个被举报人的供述、供词中已经被多次证明,我们不知道几级检察院、法院和淮安市建行现在究竟在坚持什么!!想隐瞒什么!!他们是想逆天吗?宋扬现在认定的也就是一个死理:“我是案件的举报人,不是投案自首,没有我的举报就没有该案件。
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铁的事实。”。而值得一提的是:当初向盱眙县检察院报假案、法庭上做伪证陷害报复举报人宋扬的盱眙县建行原行长李峰在案件发生二十年后,终于良心发现,先后通过中间人给宋扬写来了多封忏悔信件,并且附上1000元封口费,称,由于他一时的糊涂,没有如实的向办案人员说明宋扬当初向他举报他人犯罪的实情,希望举报人宋扬能够对他当初报假案、做伪证的错误行为放他一马。信中他还不惜带有威胁的口吻阻止举报人宋扬立马放弃申诉和上访,“对于你宋扬当初向我举报他人犯罪的事实,当时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情,如果你现在能够放我一马,不要再去继续申诉告我的话,我可以去相关部门帮助你宋扬说出你当初向我举报他人犯罪的实情,如果你继续不停的要告下去话,那对不起,你也只有继续的冤下去了!”。
宋扬让其有什么话直接去检察院和法院说去,李峰说他不敢,称,那样,检察院和法院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纵观宋扬实名举报他人犯罪被有罪、被辞退一案在各级法院审理过程中所凸显出来的种种司法不公平与案件的乱判及错判等异常现象。我们认为应当是属司法腐败所致,且这种腐败程度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希望江苏省有关部门能够从“严党纪、扬法威、服民心”这三个方面入手,尽早尽快地就此案件申诉事实启动问责追查程序,以还当初案件事实真相于天下,不要让正义在这里继续流泪了,因为,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正义,缺失的也正是公平、公正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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