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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案的一点看法
 
 
一民
 
 
关于昆山事件,网上舆论已沸,一面倒地支持电车男
 
朴素的道德感之外,法律的适用争也自然引起热议,焦点纠结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问题上。
 
立法背后的考量我就不了,大致便是限制公民合法使用暴力。司法践中正当防定也极为严苛,可以侵害如果不选择逃走,那么很大概率地可能会从被害人成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在以后果论责任的观归仍然大行其道的和社会。
 
法律定了正当防卫权,但在司法裁判,往往会以所的上帝角来析当事人的行便很容易致以度理性的准来要求面侵害的当事人,但事上,以此种准要求受侵害者在遭受侵害仍然保持足的理性判断和自控能力,不不人性、不公平,也不可能。
 
具体到个案子,如果我担任辩护,必然会选择做无罪辩护————在双方力量殊且无法判断身男跑向是逃离现场还是要再取工具继续侵害的情况下,电车继续进行打以确保失侵害能力,是有其必要的。定是否防卫过当适用代入的思考方式,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去看待行是否超出限度。
 
按照既往践,电车应该会被定防卫过当并判。但就此事而言,考到正在轰轰烈烈开展的扫黑除恶以及汹涌的民意,司法机关是否会定正当防,尚未可知。
 
案的宣判于,那个判决于司法转变的意很大。昆山之案相案,情势显然更急迫、危巨大。
 
所以,出于对现实背景的考量,我案很可能有一个比好的果,至少电车男哪怕被定防卫过当,也应该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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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一民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8年8月30日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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