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案的一点看法
一民
关于昆山事件,网上舆论已沸腾,一面倒地支持“电车男”。
朴素的道德观感之外,法律的适用争议也自然引起热议,焦点纠结在“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问题上。
立法背后的考量我就不说了,大致便是限制公民合法使用暴力。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也极为严苛,可以说面对侵害如果不选择逃走,那么很大概率地可能会从被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在以后果论责任的“客观归罪“意识仍然大行其道的和谐社会。
法律虽然规定了正当防卫权,但在司法裁判时,往往会以所谓的上帝视角来评析当事人的行为,这便很容易导致以过度理性的标准来要求面对侵害的当事人,但事实上,以此种标准要求受侵害者在遭受侵害时仍然对情势保持足够的理性判断和自控能力,不仅不人性、不公平,也不可能。
具体到这个案子,如果我担任辩护律师,必然会选择做无罪辩护————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且无法判断纹身男跑向车是逃离现场还是要再取工具继续侵害的情况下,电车男继续进行打击以确保对方丧失侵害能力,是有其必要的。认定是否防卫过当时,应当适用代入的思考方式,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去看待行为是否超出限度。
按照既往实践,电车男应该会被认定防卫过当并判处刑罚。但就此事而言,考虑到正在轰轰烈烈开展的“扫黑除恶”运动以及汹涌的民意,司法机关是否会认定正当防卫,尚未可知。
山东于欢案的宣判于时未远,那个判决对于司法观念转变的意义很大。昆山之案相较于欢案,情势显然更为急迫、危险更为巨大。
所以,出于对现实背景的考量,我觉得该案很可能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至少电车男哪怕被认定防卫过当,也应该不会被判监禁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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