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政府违法行政非法关押违法暴力强拆
王德强
尊敬的北京之春编辑朋友你好:
我是中国大陆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两侧门头房房主。我的合法门头房被崂山区政府采用断水断电,又围上围档阻止我进出等违法手段使我无法营业后。又于2010年9月15日凌晨3点,杨鹏鸣 区长;赵海滨 副区长;韶显先 政法委书记;朱军 青岛市信访局接访处处长;牟海波 城管局局长;孙丕明 中韩街道副书记;刘明峰 中韩街道矛盾调解办主任;秦和风 中韩街道信访办负责人,违法动用公安警察、消防、城管等600余人采用暴力手段将我1998年购买的由崂山区(98年时称高科园管委会)政府下发(青高科管(1996)41号文)批准开发建设的网点房,有购房合同、房产税票、门牌号的门头房强行拆除。此次海湾大桥拆迁安置费共计5亿元,(有青岛本地媒体报纸据实的报道为证)共四处拆迁,其它三拆迁处都是河流和空地,只有海尔路这里有门头房(补偿还那么低),那么多的安置费都哪去了?并且海尔路半立交桥项目拆迁补偿实施方案中第五条第四款中就黑龙江路两侧房屋有政府用地批文但无房产证及相关政府批文的房屋都按合法房屋补偿。中韩村村委有用地手续,但无房产证,却参照两证齐全房屋给予补偿,越是我有政府批文、并收了房产税、且有门牌号的房屋却是违法房屋?
我多次上访后,崂山区政府给的答复是;认定崂山区原中韩村委私自违规把房子卖给我们!但实际补偿问题至今还是没有解决。对中央信访领导下达的妥善处理此事的指示置之不理。并在2011年5月9日派出40余名警察将我的正常上访人员由北京押回,在崂山区中韩派出所关押了一天,限制自由时间长达24个小时。2012年3月8日在青岛四方黑监狱非法拘禁我至3月15日。2013年3月10日雇了40余名黑社会,将我押回青岛非法拘禁了7天。。
恳请你们能曝光崂山区政府违法行政、非法关押、违法暴力强拆、官商勾结贪脏枉法的行为。让他们给予我正常拆迁安置补偿,赔偿我在这次拆迁中所受到的所有损失。
举报人; 王德强 15318739107 QQ;@2671257685@qq.com 2015年 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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