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派出所民警私闯民宅,绑架未成年孩子的控告信
杨栋英
控告人:杨冬英,女,汉族,1972年10月11日出生。户籍地: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柱山村岗顶1727号,身份证号码:330625197210111541,电话:13754348361
被控告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公安局
被控告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党委政府
被控告人: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中教师张碧云
控告事项:
一、要求追究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公安局及大唐镇中教师张碧云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赔偿控告人未成年儿子以及老父亲的治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三、揪出指使、纵容公安局民警实施绑架的幕后黑手。
事实与理由:当时孩子因头痛头晕正在病中,躺在床上两天没吃饭了。民警粗暴地拉住孩子的右手,一把将孩子拖下床,孩子大哭大喊,两老见状欲上前劝阻民警暴力行为,却被几个民警一把推倒在地,并说:“你家杨冬英要被刑事拘留了,叫她儿子去救救她娘。我们也是没办法,执行公务,是大唐镇党委政府命令我们过来的。”边说着边将控告人之子侯浩富拖出门外,不顾倒在地上全身不停颤抖,奄奄一息,生命垂危的控告人80岁老父亲,将孩子直接从3楼楼梯拖到一楼门外警车上,绑架到大唐镇派出所。控告人老母亲边追赶下楼边大声呼救:“救命啊……救命啊……警察抢孩子啦……”大唐镇派出所5个民警无一理会,在没有传唤证等任何法律手续、更没有监护人陪同的前提下,把孩子绑架到大唐镇派出所,门一关,里面都是他们的人,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于是对他采取威胁、恐吓刑讯逼供等手段,并叫来大唐镇初中的任课老师张碧云,串联一起逼迫孩子在民警早已备好的笔录上签名,达到构陷控告人《寻衅滋事罪》之目的。做完笔录已是晚上18点多钟,大唐镇派出所民警将孩子运回到诸暨市陶朱街道城西新村,把孩子扔在外婆家门口,也没有通知其亲人监护掉头就走,而此时孩子已被折磨得精神恍惚,目光呆滞,大小便失禁,右手手腕红肿混身多处伤痕累累,病情加重。之后,诸暨市公安局又多次到大唐镇初中骚扰孩子学习生活,使孩子无法正常上课学习。
诸暨市公安局私闯民宅,暴力执法,绑架未成年人,严重侵害儿童及老年人生命健康。而作为大唐镇镇中的教师张碧云,教书育人本是她职责和义务,却勾结公安局民警勾陷学生及其家属,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还望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替老百姓讨回公道,谢谢!
控告人:杨冬英
2018年9月26日
愤怒的杨栋英 13:54
控告信
控告人:杨冬英,女,汉族,1972年10月11日出生。流浪人,无固定住址,户籍地: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柱山村1727号,身份证号码:330625197210111541,电话号码:13754348361。
被控告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人民党委政府
被控告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柱山村党支部
控告事项
控告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大唐镇党委政府及柱山村总支部行政不作为,不守诚信违反协议书(具体见附件)
事实与理由
我家为无房户,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居无定所,一家三口已四处流浪整整20年。
1995年诸暨市大唐镇老岗顶自然村整村搬迁到现大唐镇柱山村新岗顶,按规划每户可审批3间120平方米私人建房用宅基地,但诸暨市大唐镇柱山村一直不给审批宅基地,解决无住房问题,在我们的坚持申请下,终于在2012年经村、镇(宅基地的申请报告)签名盖章同意。但2013年新村长上任后,我家宅基地又再次搁浅落空。无法之下,我多次到北京信访,于是2013年7月与大唐镇人民政府党委会及柱山村达成共识,签下(协议书),承诺在(2014年6月底前批给候水波家三间宅基地),并还再三口头承诺只要宅基地指标一下来,就首先给我户落实,我也承诺息访。然而当2013年年底宅基地指标下来后,大唐镇党委政府开始耍赖皮,坚决不落实本户宅基地。最后大唐镇党委政府还威胁恐吓、当众羞辱控告人:“你是一个下等人,上午亲朋在北京做高官,下无好友是富豪,你的家庭成员没有社会地位,有什么资格要求宅基地?你若再敢去北京上访,就弄死你们!”基层官员的工作作风激起了我心底的愤怒,于是我重返北京,再次踏上了艰辛而漫长的维权之路,却履次遭到当地政府的打击报复,迫害我家人。諸暨市公安局抓我弟弟进行刑讯逼供并拘留15天;又绑架我未成年儿子刑讯逼供,还多次到学校骚扰,造成孩子精神崩溃,(应激相关障碍);拘留我10次;被关黑监狱多次共计100余天;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判刑入狱18个月。刑满释放后,本人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无果。大唐镇政府不解决、不落实控告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失职、渎职、欺骗百姓、不依法行政及不作为、不守诚信违反协议书的行为也造成控告人家庭极大的经济损失。
2018年3月20日,国家总理李克强在国内外记者招待会上讲:“政府应要守诚信,不能把合同当废纸。”(占着位置不作为,这也是一种腐败)居者有其屋,那怕是矛草屋也没关系。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请求中央政府督促当地政府(1)落实本户宅基地并赔偿经济损失
(2)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018 年8月6日
附件1,2012年宅基地申请报告
附件2,2013年协议书
附件3,2015年审(诉)前社会调查
附件4,2017年公示
附件5,关于诸暨市大唐镇派出所民警私闯民宅、绑架未成年人之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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