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公开信
请支持冤者公开维权
叶孝刚
1955年我在浙江中苏友好协会俄文夜校教书(肃反)时,诬我是三青团员,我坚决否认,为此,我受到逮捕关押审查一年而后恢复工作的查处。接着中共整风,领导动员我给党提意见,我提了‘肃反逮捕我审查是冤枉的’意见。待到反右时,诬我攻击肃反运动,给我戴上右派帽子。我不服,提出‘我是党一手培育成才、是不可能反党的’申辩。诬我对抗运动,态度恶劣,又给我以‘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的惩处,随后,公安、劳改机关未经检察起诉、法院判决就擅自监禁专政改造我23年,1980年中共杭州市教育局党委给我纠错改正,恢复名誉,恢复工作。1989年退休(现在的退休单位是杭州师范大学)。今年89岁。我要求给我作出‘肃反错捕、右派错划、公职错开、劳教错送’整体平反结论,让我有可能清清白白离开人世。
这一错案给我造成的巨大损失,计有:1.我原和父母同住,投入改造后,母亲哭瞎眼睛而后病故,父亲避难安徽外孙处,害得我家破人亡;2.我29岁未婚蒙冤,52岁昭雪,54岁结婚,不曾生育,害得我断子绝孙;3.我29-52岁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牢房里白白糟蹋,害得我愧对人生;4.劳改单位借口我不认罪错,强迫我冬天睡水泥地,以致患上气管炎,害得我终身难治;5.我1952年大学毕业,现在还只是个讲师,害得我事业无成;······这个错案险些送掉我的性命。我期盼,有朝一日,真的实现法治中国,我的损失能依法取得赔偿。
我的错案是学校制造的。我将穿着写有‘我蒙冤劳改23年,昭雪恢复工作时,学校仅只给我23年教龄,教龄工资至今分文不发,我要求依法、保值发还我因错案而被错扣的23年工资,是否正当,敬请全校师生公断’的马褂,在杭州师范大学校区公开维权。给我监禁专政改造23年的惩处,是杭州公安、劳改机关执行的。我将穿着写有‘我一生无罪无错,公安、劳改机关未经检察起诉、法院判决,就擅自给我监禁专政改造、剥夺人身自由23年,这是非法拘禁、违宪犯罪,我要求依法查处,是否正当,敬请全市人民公断’的马褂,在杭州市区公开维权。我的户藉在杭州,我的错案必须在杭州平反昭雪。
我坚持申诉60余年,无甚效果。我今年89岁,生命有限,来日无多,我不得不作最后的拼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相信群众。我的公开维权,经过群众的审核和鉴别,是正当还是无理,一定会作出明确的结论,这将大大有助于党和政府对我错案的查处。我请求您,尊敬的国家主席,支持冤者公开维权,谢谢!
您主政浙江,创建了法治浙江。现在,您主政中国,提出依法治国,又在创建法治中国。我请求您,尊敬的国家主席,尽快给我的错案兑现您的依法治国,谢谢!
依法治国,江泽民早就写入宪法,但没有实现,等于放屁。人民期盼,您能以打虎反腐的干劲,实施依法治国。法治浙江,浙江就没有一个冤者,冤者可以公开维权。法治中国,中国就没有一个冤者,冤者可以公开维权。公开维权是消灭冤假错案的有效办法之一。我再次请求您,尊敬的国家主席,支持冤者公开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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