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号-读者.作者.编者 北京之春简介 北京之春文章检索

 
来信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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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载


    「编者按」编辑部最近收到多篇作者、读者来信,就本刊发表的一些文章的史实或文字的错失提出了很好的纠正意见。对于这些失误,本刊编辑部在编辑校对上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我们感谢作者、读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将部分来信摘要发表如下。重复的内容恕不一一列出。


《洼地上的战役》不是胡风的作品


    《北京之春》编辑部:

    顷读《北京之春》2009年12月号,其中《胡风案与中国文艺界一文》(作者苦思子)有明显错讹。

    文章论及的小说《洼地上的战役》不是胡风的作品,而是被打成胡风集团骨干分子的路翎的作品。虽然他们皆属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同犯,但毕竟是两位不同的作者,而且文风很不相同。苦思子张冠李戴,并由此立论言说胡风的人品和风格,推理失据。根据胡风年谱等文献来看,胡风一生没有创作小说,只有诗集、杂文集和文艺评论集,还有少量翻译小说(译自苏联和日、韩等国作者)。苦思子又说胡风“因大鸣大放运动畅所欲言,所以才有后来的30万谏言书”,在时间上也发生倒错。胡风的30万言书写于1954年3月至7月,1955年被捕,引发全国性肃反运动;1957年毛泽东号召“帮助党整风”,鼓励知识界开展“大鸣大放运动”,然后突然反右,此时胡风集团案诸君早已被逮捕关押经年。

    另外,《北京之春》2009年9月号刊登了黄河清的《当代中国的“国学大师”》,其中说到范文澜、吕振羽、杜国庠、翦伯赞、吴晗、侯外庐、沙文汉、周一良诸位都有大师级的真才实学,除周一良外都是共产党员;诸位的人生结局却只有不是共产党员的周一良得善终。

    这段话后面是确实的,周一良幸得善终;前面说他“不是党员”则是错误的。周一良之子周启博是海外华人知识份子,2006年以来在互联网上公开了他写的《我的父亲周一良》一文。其中明确写道:“父亲在一九五六年被当局接受入党,并由教研室主任提升为历史系副主任”,还承认因父亲入党给他带来了入学、就职的实惠。周启博的叙述十分冷静,坦诚地检讨了乃父在反右、文革诸时期极左的错误言行。并且真实地描绘了周一良在四人帮倒台后被审查之余,万分悔恨,甚至到美国探亲时不想回国的心态。

    《北京之春》有不少好文章。但有了错讹应该更正。

    谨祝编安!

    德国读者  彭小明2009 .12 .8


拙作《钱学森二三事》有错


    亚衣先生:

    在《北京之春》网站上看到拙作二篇已被刊用于2009年12月号(总第119期),还配有mp3朗读版,真是周全,尤其是配插了多幅照片,十分感谢。

    除表谢意外,顺便讲述二事。

    1,拙作《钱学森二三事》第三大段“钱学森‘反右’期的表现及其他”中写有“‘三钱’中钱学森寿命最长,活了98岁。”有暗示另二钱都已过世之嫌,那是错误的。钱三强确在1992年79岁时驾鹤西去,但钱伟长仍健在。笔者听信传言,未予核实。曾听说钱伟长2006年已离岗而去,就误认为大去了。其实那只是离开上海去休养。大陆权威搜索引擎“百度”上列有众多“钱伟长逝世”条目,打开阅读,没有一条可信。2008年11月16日《南方日报》报导“经国务院侨办任命,钱伟长院士继任暨南大学董事会董事长”。可见至少那时钱先生还健在。上世纪70年代末,我作为科学院磁学室代表去河南赴会,钱伟长也参与此会,地方当局殷勤招待钱伟长多日,我作为钱先生的唯一随员,跟随先生师母欣赏殷墟、看太行、参观红旗渠。回京后先生师母曾请我在清华照兰院饭馆小餐。其后没有再联系过,以至闹出错误。在写关于钱学森的另一篇文章时才发现错误,很是抱歉。在此向钱伟长先生深表歉意,也请钱先生家属和子弟们原谅。

    2,贵刊使用简体繁体字互相转换功能,但“机译”成繁体字后出现个别的同音别字,未能校正。例如:“蒙泰里尼”成“蒙泰里尼”,人名中通常用“里”:“生死未卜”成“生死未卜”;“干扰”成“干扰”:“古人云”成“古人云”等。

    辑安

    林木 2009年12月12日


《北京之春》可否转载已发表的文章


    《北京之春》亚衣编辑:

    你好,送上自荐稿件《熟女顺姫:极权主义的国家的电影与政治——看朝鲜老电影《无名英雄》有感》。这是发表在《自由写作》48期的一篇对专制文化进行反思的随笔,我自认为是写得比较深刻比较得意的一篇文章,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读到它。

    可能由于《自由写作》的受众及影响力太小,此作在网上很少得到转载,故此想自荐到《北京之春》上发表。由于《北京之春》具有很大影响力,在贵刊上发表过的我的一篇《对国共内战的新省思》得到大量转载,在网上成为热文。因此我希望“熟女顺姫”此篇也能在刊登在“北春”上,为更多读者所阅读。不知可否?请回复。

    陈智胜  12月6日 2009年


    智胜先生你好:

    来信和所附大作收到,非常感谢。因本刊篇幅有限,且稿仓充盈,原则上只刊登首发文章,不转载它刊已经发表过的作品。希望你能谅解以及继续为本刊惠稿。

    再次感谢你的支持!

    《北京之春》编辑 亚衣2009年12月7日


致《北京之春》的求救信


    《北京之春》编辑部:

    我叫宫明杰,现年47岁,户籍在抚顺市东洲区万新街。

    2001年11月辽宁抚顺东洲区法院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凭原告花了2900元钱,法院就利用一个下岗工人代替法官出庭,乱审瞎判,制造出荒唐的判决书,在法庭上宣布把我的房子判给原告。我拿着判决书找法院领导,该院领导强词夺理。通过正义的新闻记者调查,在2002年5月25日—30日《辽沈晚报》上把东洲法院假法官审判的丑闻曝光。之后引起了法院强烈不满,判决书没有撤消,我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省市区人大司法办给我批件,要求法院依法撤消判决书。当我到法院拿出批件时遭到残酷报复,把我打成重伤。伤好后我一次次上访控告,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上访材料。第一次到国家信访局大门口时就被地方法院截访人员强行带回抚顺市,非法关押9天。2003年6月2日,东洲法院为了阻止我进京,强迫我接受没有名目的3万元钱。我拿着3万元钱再次找到媒体,《沈阳晚报》把法院违法行为再次曝光。当我再次进京时又被法院截访人员强行带回抚顺,判我3年劳动教养。解教后,我多次上访,多次被抓回。

    今年9月我被逼无奈订团体票到泰国,我去大使馆请求把上访控告材料转交政府。没有想到大使馆人员把我的材料转回了抚顺市,由抚顺市地方把我接回,将我以违反治安处罚法二十三条拘留10天,没到期又把我转变成劳动教养2年。我现在被关押在抚顺市吴家堡劳动教养院,希望得到你们的援助。

    官明杰  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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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9年12月30日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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