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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特习会”追击采访——抗争者留守女童陈丽君

 

北京之春记者 张致君

 

陈丽君第一次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并不完全由自己决定,是在十八岁那年。
2006年3月25日中午,她正在男友王昊家里午睡。门外突然吵了起来。有人大声喊叫,大门被敲得梆梆响。她从二楼卧室的窗户往下看,看见六个人气势汹汹地走进院子。里面有她认识的人。村委书记,村妇女主任陈春兰,还有几个村干部。陈丽君一下就明白了,她怀孕的事情被人知道了。



陈丽君第一次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并不完全由自己决定,是在十八岁那年。

2006年3月25日中午,她正在男友王昊家里午睡。

门外突然吵了起来。有人大声喊叫,大门被敲得梆梆响。她从二楼卧室的窗户往下看,看见六个人气势汹汹地走进院子。
里面有她认识的人。村委书记,村妇女主任陈春兰,还有几个村干部。
陈丽君一下就明白了,她怀孕的事情被人知道了。
那时候,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
她第一反应是逃。
王昊家的后门正对着一条河,没有别的路。她不会游泳。她站在楼上犹豫,看着下面的人越来越近,最后放弃了。

二十年以后,她仍然记得那个画面。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站在一栋乡村房子的二楼,肚子里有一个已经三个多月的孩子。楼下有人来找她,屋后是一条她游不过去的河。
她没有地方可以走。


陈丽君1988年出生在浙江温州。
她的家乡是一个三面环山、傍水的小村庄,村里大多数人都姓陈。父母常年在外工作,她很小就成了后来被中国社会称作“留守儿童”的那一代人中的一个。

这个词后来经常出现在新闻、论文和政府文件里。

落到一个孩子身上,其实很简单。

爸爸妈妈不在。被欺负的时候,没有人来。

村里没有初中。升入初中以后,陈丽君每天只能自己骑自行车去镇上走读。

从家到学校的那条路,她一个人来回。她说,因为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自己从小性格内向,也自卑。到了一个更大的学校,班里的孩子很少愿意跟她玩。

后来,几个被她称作班里“刺头”的男生盯上了她。

最开始,是课桌。她会发现桌面被乱涂乱画,课本也被人在上面写东西。有时候打开抽屉,里面会突然出现虫子,甚至是一只死蟑螂。

周围的人等着看她的反应。她害怕,就尽量不出声。他们发现她不会反抗,玩笑开始变得越来越过分。坐在后排的男生有时会突然伸手,抓住她内衣的肩带往后拉,再猛地松开。啪的一声。肩带弹回身体。教室里随后是一阵哄笑。对于那些男孩,这只是一场取乐。对于青春期的陈丽君,那是自己的身体第一次成为一群人公开羞辱的对象。

她最开始不敢反抗。她怕他们。也怕事情闹大以后,别人会怎么看自己。

后来,欺凌越来越严重,她终于去找老师。她告诉老师,自己一直被欺负。

老师把那几个学生叫过去,口头警告了几句。然后事情过去了。至少对老师来说,过去了。对陈丽君来说,没有。她记得,那些男生没有因为警告停下来。相反,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放学的时候,他们开始在路上堵她。有人踹她的自行车。她连人带车倒在地上,胳膊和腿上留下伤。她还是要把自行车扶起来。还是要一个人骑回家。父母不在。第二天,她仍然自己骑着车去学校。

 

真正让陈丽君崩溃的一次,发生在晚自习。

几个男生逼她跟着他们去学校隔壁旧楼的洗手间。

那里没有老师。四个人围着她。他们拿来水桶,开始往她身上泼水。陈丽君大叫,让他们停下。

没人停。

水一桶一桶浇下来。很快,她全身湿透。湿掉的衣服贴在身体上,里面的内衣也显了出来。

男生开始笑。有人嘲讽她:

“你是不是穿着你外婆的内衣啊?”

她记得那阵笑声。

刺耳。她已经哭了。

事情还没有结束。

其中两个男生伸手摸她的胸部和臀部。她挣扎。另外两个男生架住她的胳膊,不让她反抗。

陈丽君动不了。她只能哭。只能求他们停下来。

陈丽君说到这里再也不想往下回忆。

那时候,她还是个没有父母陪在身边的女孩。

多年以后,她已经可以清楚地把那段经历称作欺凌和性骚扰。可当时的她拥有的语言要少得多。

她知道羞耻。知道害怕。知道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内衣。知道一个女孩的胸部和屁股不能随便被人碰。却未必有人认真告诉过她,当别人这样对待她的时候,应该把羞耻放到谁身上。

她最终没有从学校得到足以让欺凌停止的保护。

初三以后,她辍学了。

一个还没有真正长大的女孩,就这样离开了学校。她很早就离开了课堂,也很早进入了成年人的世界。

 

研究中国留守儿童的人反复谈到一个问题:父母外出务工带来的,并不仅仅是亲情上的距离。监护不足、校园欺凌、忽视和儿童遭受侵害的风险,都会集中在这些孩子身上。
一篇研究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论文则把问题指向监护缺位以及乡村熟人社会。研究者指出,父母外出后照护不足,会令部分儿童更加脆弱;而发生在熟人关系中的侵害,又因为地方人情关系、羞耻感和传统观念而难以进入正式的求助与司法渠道。

她真实地遇到过越界。而她成长的年代,很少有人会把“身体边界”“同意”“性骚扰”这些词认真教给一个乡村女孩。中国家庭对于儿童性教育的沉默,在后来不少研究中都留下了痕迹。


陈丽君的童年,正好横跨1990年代,那是中国社会急速变化的十年。

城市在扩张,人口开始大规模流动,电视、港台流行文化、录像厅、杂志和新的消费生活不断进入年轻人的世界。恋爱越来越公开,年轻人的性观念也已经开始变化。

可是家庭和学校谈论“性”的方式,并没有同样迅速地改变。

1990年,新华社报道一项覆盖中国15个省区市、约2.3万人的“性文明”调查时就提到,中学生生理发育提前已经相当明显,各地性教育普及却并不均衡,青少年性知识仍然贫乏。

1996年,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对8个城市18所高校、2730名研究生进行调查,研究者发现,即使在高等教育群体中,未婚青年生殖健康知识仍然不足,10.9%的学生已有婚前性经历,而多数受访者都希望学校能够提供更多生殖健康教育。

1999年一项针对5455名15至24岁未婚青年的调查则显示,39.73%的人对婚前性行为持赞成或无所谓态度,7.3%已经有婚前性经历;与此同时,49.1%的人对性知识完全不了解或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

性已经发生。

关于性的知识却没有跟上。

那一代女孩最容易得到的,常常不是完整的性教育,而是一套关于“规矩”的教育。
不要早恋。不要和男孩子走得太近。
女孩子要有分寸。结婚以前不能乱来。
出了事情会被人看不起。以后还怎么嫁人。

“性”因此很容易和另外一个词绑在一起:
羞耻。

女孩真正需要知道的许多事情——避孕、月经、生殖健康、身体边界、同意,却很少有人认真解释。
可是“女孩子要自爱”,很多人从小就听得懂。
性可以发生,但不能说,这种矛盾在1990年代已经相当明显。
现实已经向前走了,公开的语言还停在后面。
年轻人开始恋爱。开始同居。开始发生婚前性行为。
社会却仍然很难平静地讨论这一切。
对于女孩来说,这种裂缝尤其危险。

男孩发生婚前性行为,往往可以隐藏。女孩一旦怀孕,身体会替她公开这个秘密。

月经停止,肚子开始变化。家里会知道,邻居会知道。村干部也可能知道。
于是,两个人之间最私密的一件事,会突然变成整个村庄可以评论的事情。


2005年,陈丽君认识了隔壁村的王昊。
两个人开始恋爱,后来住到了一起。
那年12月底,她发现自己怀孕。
她记得,两个人最初既激动,又害怕。他们知道,自己结不了婚。
按照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同时法律仍明确写着“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陈丽君17岁。
王昊19岁。
即使两个人都愿意结婚,法律也不允许他们登记。
这给他们的怀孕带来了一个非常现实的困境。
没有结婚证。没有合法婚姻身份。怀孕却已经发生。

两个人第一时间把事情告诉双方父母。
陈丽君的父母当时还在广州打工。一家人商量以后,决定留下孩子。

他们能想到的办法,是躲。

一个怀孕也需要被管理的年代
今天重新回看2006年,很容易忘记当时“计划生育”在基层生活里的存在感。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把计划生育规定为国家基本国策,国家通过行政体系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同时要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制度真正落到村庄里,却要经过另一整套基层网络。

县级计生部门。乡镇政府。街道。村委会。妇女主任。计划生育服务站。婚育情况证明。生育登记。社会抚养费。
对于已婚夫妻,怀孕和生育也与登记、证明和基层管理体系联系在一起。
对于没有达到结婚年龄的年轻人,情况更麻烦。

浙江后来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明确把“未满法定婚龄生育”单独列出,并规定按当地居民收入一定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同样处于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之中。
这意味着,在那个年代,一个未满婚龄的女孩怀孕以后,面对的远远不只是父母是否同意,她还面对一整套行政制度。

陈丽君知道这一点。
在她的记忆里,当时周边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被要求终止妊娠的事情并不少见。
所以一家人决定:先藏。
怀孕最初几个月还不显怀。
他们打算等胎稳一些以后,以外出打工为由,让陈丽君去广州投奔父母。
离开村子。把孩子生下来。
这是他们想出来的办法。

举报先到了。
“有人举报你未婚先孕”2006年3月25日,村干部来到王昊家。
王昊的母亲挡在楼下。陈丽君记得,她不断摆手、解释,想阻止那些人上楼。没有成功。有人把她推到一旁。几个人直接冲上了二楼。

一名男干部大声喊:“我们是计生办的,来找陈丽君。隔壁村陈长光的女儿。”
妇女主任陈春兰跟着说:“出来吧,别躲了。我们接到举报,你未婚先孕,我们是来核实的。”
“举报”这个词,在那个年代的计划生育管理里并不陌生。浙江地方的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中,甚至明确写有鼓励公民举报违法生育情况,并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为举报人保密的条款。
一个女人怀孕,本来发生在她身体最内部。
在这样的治理逻辑里,却成为邻居可以发现、村干部需要核实、行政部门可以调查的对象。

王昊的母亲急了。她骂他们,但没人停下来。房门一扇一扇被打开。最后,他们找到陈丽君。她说自己被粗暴地从房间里拉出来,连拖带拽地下楼,然后塞进计生部门的车。车开了大约二十分钟,目的地是乐清德康医院。
医院给陈丽君做了血检,又做B超。怀孕三个多月。

她开始哭。她认识陈春兰。那是村里的妇女主任,也是看着她长大的长辈。
她开始求人。“我是你看着长大的。”

她说自己愿意走,马上离开村子,去广州,以后不再给村里添麻烦。需要交钱,她也可以交。等到了结婚年龄,她马上和王昊登记。她只想留下这个孩子。
她记得,陈春兰没有答应。对方告诉她:“求我也没用。”随后又说了一句话:

“你一个女孩子要自爱。”


对于从九十年代长大的陈丽君,这句话并不陌生。
可放回她自己的人生,它又显得格外刺耳。

她在学校被男生拉内衣肩带的时候,没有人告诉那些男孩应该怎样尊重一个女孩。

她被人堵在放学路上、踹倒自行车的时候,学校的警告没有保护她。

她被四个男生围在旧楼洗手间,用水泼到全身湿透,被嘲笑内衣,甚至被摸胸部和臀部的时候,她哭着求他们住手。

那时候,没有人来给她上一堂关于身体尊严的课。

等到她17岁,自己选择了一个男朋友,自己发生了性关系,自己怀孕,成年人关于性的教育突然出现了。

“女孩子要自爱。”

这句话把问题重新放回她身上。好像女孩遭遇什么、经历什么、承受什么,最后都可以归结成:她有没有管好自己。

这些事情最后很容易被归结成一个人的品德。尤其是女孩的品德。
于是,那一天的陈丽君同时面对两种力量。
一种来自制度。
她18岁,不到法定婚龄,无法与20岁的王昊登记结婚;她又生活在计划生育管理深入基层的年代,未婚怀孕立即进入了行政管理的视线。
另一种来自社会。她发生了婚前性行为。
于是,即使在她哭着请求留下自己的孩子时,仍然先要听一堂关于“女孩子应该怎样生活”的课。
在她留下的记忆里,没有人对王昊说:

男孩子要自爱。
那句话只落在她身上。

手术室,求情没有改变结果。她最终被带进手术室,怀孕被强制终止。
计生工作人员守在门外。她记得有人大声聊天。有人笑。那个声音,她后来一直记得。手术室里面,一个18岁的女孩在哭。门外,一群成年人继续着他们当天的工作。
对于外面的人,也许只是一个程序。对于里面的人,那一天后来跟了她很多年。

国家法律在纸面上要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陈丽君关于2006年3月25日的回忆却是一个具体个人留下的记忆:

她被从房间里带走,被送到医院。哭着求情,孩子最终没有留下。这也是为什么,她后来再谈起那段计划生育年代时,很难只把它理解成一项抽象的人口政策。

她记得的,是身体。

一个女人身体上的两套命令
事情没有在手术结束以后结束。

强制终止妊娠之后,陈丽君和王昊的关系越来越差。他们都太年轻,两个人互相埋怨,村里的风言风语也没有停。

2007年,两人分手。

2012年5月24日,陈丽君和高杰登记结婚。

这一次,她已经达到了结婚年龄。

婚姻合法了。社会对于她身体的要求也随之改变。

以前有人说:不能生。后来有人问:为什么还不生?

婚后,陈丽君迟迟没有怀孕。高杰的家人不断催促。他们认为,她的不孕和18岁那次堕胎有关。陈丽君开始四处求医。

中医。西医。输卵管疏通。甚至尝试试管婴儿。她一次次进入医院。

十八岁的时候,她怀孕,受到的是“为什么这么早怀孕”的审视。
结婚以后,她没有怀孕,又开始面对“为什么还生不出来”的追问。
年轻时,社会要求女人控制生育。结婚以后,家庭又开始要求女人完成生育。

一个女性的身体,在两个阶段收到完全相反的命令。共同点是:别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说话。

一个女人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决定自己的身体

后来,陈丽君喝了半年中药。她再次怀孕。

2015年8月22日,她生下儿子高柏炜。那一年,她27岁。距离2006年的那间手术室,过去了九年。

孩子出生,没有修复一段已经破裂的关系。2018年4月28日,陈丽君离婚。

她后来回望自己的前半生,总会重新走回十八岁的那个下午。

如果当时没人举报呢?如果他们提前几天去了广州呢?如果她已经20岁,可以结婚呢?如果那个孩子留下来了呢?

如果有人在医院里真正问过她一句:“丽君,你自己愿不愿意终止妊娠?”

她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她不愿意。只是那一次,她的回答没有决定结果。


“身体自主”是一个陈丽君年轻时未必熟悉的词。

九十年代的一个乡村女孩,很少会用这种语言描述自己的人生。她更熟悉的语言是:

听话。懂事。规矩。自爱。结婚。生孩子。

这些词告诉女孩应该怎样生活。却很少问她:你想怎样生活?

陈丽君后来慢慢意识到,很多事情其实可以归结成同一个问题。
别人可不可以随便碰她的身体?谁有资格决定一个女人什么时候恋爱?谁有资格决定她什么时候发生性关系?谁决定她什么时候结婚?谁决定她什么时候生孩子?谁又有权决定一个已经存在于她身体里的孩子能不能留下?

这些问题,最后都落回一个人的身体。

2026年9月24日和25日,她去了华盛顿。
习近平访问美国期间,她和一群她所说的“有同样目标的伙伴”一起参加了抗议。
她看见王军涛,看见王丹,也看见藏人抗议者。白宫外、街道上、国家档案馆外,人们举着旗帜、横幅和标语牌,喊着反对习近平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口号。

陈丽君说他们喊到“声嘶力竭”。最初,她在看。后来,她走了进去。

她说:“我亦受鼓舞加入了这个群体中。”

从一个旁观者,到人群中的一个人,中间只有几步路。

对陈丽君来说,这几步却走了很多年。

二十年前,她也曾经面对一群人。

那一次,她站在二楼。

下面的人喊她的名字。

她躲。她怕。她想逃。

后门外只有一条河。她不会游泳。

二十年后,她站在华盛顿。

这一次,她自己决定走进人群。


对于很多人来说,国家是一张地图。是一部法律。是电视新闻里的领导人。

陈丽君关于国家权力最深的一段记忆,却发生在一栋乡村民房里。

有人敲门。有人走进院子。有人喊她名字。有人打开房门。然后把她带走。

她后来越来越明白,一个政治制度最终怎样被普通人感受到,往往就在这些最具体的时刻。

法定结婚年龄是一行法律文字。

男22岁。

女20岁。

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

非婚生育、未到法定婚龄生育,被纳入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并可能产生社会抚养费等法律后果。

到了陈丽君那里,这些制度最后变成了另一种形状。

一辆车。一家医院。一张B超。一群站在门外的人。

和一句:“女孩子要自爱。”

性羞耻和生育控制,在一个女孩身上相遇。

陈丽君的经历之所以很难只用“计划生育”解释,也因为她同时活在另一套社会规则里。

对婚前性行为的羞耻。
计划生育决定什么样的生育符合政策。传统道德决定什么样的女孩算“好女孩”。
当一个未婚女孩怀孕,这两套力量恰好在她身上相遇。

行政体系问:你有没有资格生?
村庄舆论问:你为什么会怀孕?

家庭问:以后怎么办?

18岁的陈丽君夹在中间。
她能想到的办法,是承诺自己离开。承诺交钱。承诺以后结婚。承诺不给别人添麻烦。
她把能答应的事情全都答应了一遍。只为了换取一个决定自己身体的机会。
没有成功。



2026年华盛顿的陈丽君已经38岁。她把9月24日和25日称为自己“最有意义”的两天之一。这种意义,很难只从政治口号里理解。她过去的人生里,有太多声音来自别人。

那个女孩曾经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去镇上读书。

车被人踹倒,她自己爬起来。课桌被乱画,她擦掉。抽屉里被人放虫子,她忍着。

有人从背后猛拉她的内衣肩带,全班哄笑。她没有说话。后来她终于告诉老师。事情没有停止。再后来,她被四个男生堵在旧楼的洗手间。水一桶桶浇在身上。湿透的衣服显出内衣的轮廓。男生大笑。有人把手伸向她的胸部和臀部。另外的人架着她的胳膊。她挣扎不了。只能哭着求他们。

那时候,她的声音是:

“停下来。”

没有人听。

十八岁那年,在医院里,她又哭着求人。

她说:让我把孩子留下来。

还是没有人听。


华盛顿街头,她终于可以决定自己的声音要说什么。
她举起牌子。跟着人群一起喊。
从温州那个没有初中的小村庄,到华盛顿的街头,中间隔了二十多年。她过去的人生里,有很多次开口都没有得到回应。

所以,那一天真正重要的,不只是她喊了什么。而是那个曾经哭着求别人停手、求别人听她一次的女孩,终于可以站在人群里,把自己的声音放得很大。

 

十八岁那一天,她站在二楼,听见楼下的人喊她的名字。

她想从后门跑。那里只有一条河。她不会游泳。

二十年以后,她走到了河的另一边。

这一次,没有人替她决定什么时候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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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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