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号-中国民运 王立君简介 王立君文章检索

 

 

他们也有后顾之忧

 

王立君

 

——我在八九政治案件中接触的公安、法官与律师

一、他们为什么回避我的目光

1990年,我因参加1989年中国民主运动被捕入狱。从被捕、审讯、羁押、审判,到1991年获释,我接触过不少公安人员、看守所管理人员、法官和律师。三十多年过去,有些人的面孔已经模糊,有些话却仍清清楚楚。

当年我年轻气盛,认定自己没有犯罪。我只是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说了几句许多人想说却不敢说的话。我相信国家既然有政策、有法律,就不能由一个科长随意决定我的命运。

在我被捕前后接触的公安人员中,政保科长魏焕新给我的印象最深。他态度强硬,曾被我的顶撞气得暴跳如雷。但在我的记忆里,其他人大多没有对我动粗。有时我盯着他们的眼睛,他们反而避开目光。

我质问过他们:“你们抓的不是我一个人,迫害的也不只是我的肉体。你们针对的是中国民主运动。你们不担心将来要为今天的事情承担责任吗?”

他们常说:“我们是在执行公务。”

我反问:“执行公务,就能掩盖一切吗?”

当时我想到二战后对纳粹罪行的追究。我并不是说所有执行命令的人责任相同,而是认为,一个人不能仅凭“上面让我做的”就推卸自己行为的责任。

我无法证明他们回避目光的原因。也许是不愿争辩,也许是谨慎,也许还有别的顾虑。但我始终觉得,那个年代的历史记忆不能忽略:文化大革命结束不过十余年,政治运动的后果、运动之后对一些人的处理,许多人还记得。今天奉命处理别人,明天政治风向改变,自己会不会也被追究?这或许是一些人有所收敛的原因。

二、第四拨审讯人员

被关进看守所后,审讯仍在继续。通常两个人一组,一个问话,一个记录。他们似乎习惯在刚抓到人、对方心神未定时施压。我却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

第一拨人照例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实交代!”

我问:“我犯了什么罪?你们难道心里不知道吗?”

他们继续威吓,我继续顶撞。审讯无法进行,只好换人。第二拨、第三拨大致如此。有一拨人比比划划,像要动手,但没有真的打我。我立刻高声喊:“救命啊!他们打人了!”那是我对威吓的反抗,并不是说他们当时已经打了我。

按照我的记忆,到了第四拨,态度变了。其中一人说:“王立君,我们也是端这碗饭的,也要吃饭。这是我们的工作。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冤枉,可我们也没权力判断。”

他问我饿不饿。我说:“当然饿了。”他们便自己掏钱买来面包或蛋糕,还有饮用水。吃完后,他又问:“吃饱了吗?不够我再买。”我说吃饱了。

他这才说:“那咱们聊聊吧。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让我回去能交差就行。”那次审讯就匆匆结束了。

多年后,我记住的不是他们问了什么,而是那一点不同:同样执行公务,有人选择恐吓,有人选择克制。一个人的职位未必能让他改变案件,却不意味着他完全不能决定怎样对待眼前的人。

三、“我把你放了,我自己就得进监狱”

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喊冤。“冤枉!冤枉!”我声音很大,一遍又一遍。监舍要求绝对安静,我的喊声打破了那里的秩序。管教人员显然不高兴,我却持续喊了大约一个星期。

一天,牢门打开了。看守所所长叫我出去,带我上二楼,到他的办公室。他先给我倒了一杯水,没有训斥,而是坐下来谈话。

他说:“王立君,我看了你的案卷。你确实没多大事。但我没有权力放你,得上面说了算。”

接下来那番话,我至今记得:“我们这里就是一个仓库,我就是仓库保管员。我的职责是把你们保管好,不丢、不坏、不出闪失。上面什么时候要人,我们什么时候交出去。我把你放了,我自己就得进监狱。”

听见他把看守所比作仓库,把人比作保管的东西,我心里很难受。但他的意思也清楚:他自认无权决定我能否获释。

他又劝我不要再喊:“你天天喊,扰乱监舍纪律,也解决不了问题。有些管教要处罚你,都让我拦下来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你何必让我为难呢?”

我不知道他阻止处罚时究竟承担了什么压力,也无法知道他内心的全部想法。但我记住了那杯水。他不能放我走,却告诉我,他没有同意别人处罚我。权力有边界,可就在这边界之内,人还是有得选的。

四、那场让父母听见的谈话

案件进入法院后,由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敬虎参与办理。当时法院部分办公室设在居民楼里,他的办公室原是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

下面这件事不是我亲眼看见的,是父母后来告诉我的。按照他们的回忆,开庭前,王敬虎让他们坐在里屋门口,门留着一道缝,随后叫来我所在学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冯炳炎谈话。

王敬虎大意说,他看了案子,认为我没多大事,年轻人由学校接回去教育教育就可以,何必一定判刑。

冯炳炎坚决不同意。父母记得他大意说:“王立君很有口才,也有文化。要是放回去,我们这些人以后怎么过日子?”

最后我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书于1990年5月22日生效;这个日期是生效日期,不应误写为宣判日期。

父母转述这场谈话后,我始终在想:王敬虎为什么要让他们听见?他是不是想留下一个见证,说明自己曾主张较轻的处理,而学校领导不同意?这是我事后的推测,不是能够证实的事实。学校的态度究竟在判决中起了多大作用,我也不能断言。

但我确实记住了那幅画面:两个老人坐在里屋门口,隔着一道门缝,听别人讨论自己儿子的命运。

五、法院门口的重逢

1991年出狱若干年后,我有一天路过张湾区法院,停下来朝里面张望。一个上了年纪的女士从法院里出来,是当年为我辩护的律师孙秀荣。她认出我,问起近况,我们聊了起来。

这时王敬虎也从法院门口走出来。他已经升任副院长。孙秀荣招呼他:“王院长,你认识这个人吗?”

他看着我说:“哎呀,我怎么不认识?这不是立君吗?”

孙秀荣问起当年为什么那样判我。王敬虎说的大意是:“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法院,我有那个权力吗?上面早就定好了,我不过是念念判决书而已。尤其是政治案件,我怎么办?”

孙秀荣又问,最近是否有政策松动、这样的案件能否平反。他说没有,那是谣言。随后却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立君,你放心,将来如果有这方面的政策,你马上来找我,我就给你平反,申请国家赔偿。你还可以得到一大笔钱,就当钱存在这里了。”

这是我亲历的一次谈话,但上述引语依据多年后的记忆整理,并非当年的逐字记录。相遇的确切年份仍待核实。

听他说自己不过是宣读判决书,我又想起公安人员说的“执行公务”,以及所长说的“仓库保管员”。他们都在解释:真正决定事情的,是上面。究竟谁决定了什么、各人又有多大权力,需要档案和证据才能回答。我不能凭一次交谈就替他们下结论。

六、他们究竟担心什么

多年以后再看,我并不认为所有人的动机都一样。魏焕新的愤怒、几拨审讯人员的恐吓、第四拨人的克制、所长的一杯水、王敬虎对自己角色的解释,彼此并不相同。

有些人也许只是怕麻烦,有些人可能同情我,有些人可能确实担心未来的追责。那时文化大革命的记忆尚近,权力会改变方向的事实,很多人都见识过。我认为,这种记忆可能影响了他们的言行。但“他们也有后顾之忧”首先是我从亲身经历中得出的观察和判断,而不是我能够逐一证实的心理事实。

我尤其不愿把所有人写成一种面孔。给我买食物的审讯人员、阻止处罚的所长,并没有改变我被判刑的结果,却在自己的权限之内选择了不那么粗暴的做法。这样的差别值得记录。

法律责任需要证据。谁下令,谁决定,谁受到胁迫,谁主动加重伤害,必须分别判断。一个人不应只因为身穿制服就被认定有罪;同样,也不能只因为他说“我是在执行命令”,就自动免除他的责任。

我写下这些,并不是为了替每个人猜测内心,也不是为了以愤怒代替审判。我希望留下的是我看见的、听见的,以及多年后仍在思考的问题。

我记得一杯水,记得几块面包,记得法院门口的一次谈话。这些小事让我明白:权力不能让一个人永远躲开自己做过的事。就是在权力的缝隙里,人也还是可以选择怎样对待别人。

他们也有后顾之忧。至于各人究竟怕什么,我不能替他们回答。但我相信,今天奉命做出的选择,不会因为明天脱了制服、离了职位,就从历史里消失。

作者简介:王立君,独立记者、自由撰稿人。曾在大学任教,高级工程师职称。因支持1989年学生民主运动被捕入狱,狱中遭受酷刑。此后信仰基督教,立足亲身经历写作,揭露教育腐败、司法不公、权力滥用与宗教迫害,呼吁社会正义、法治与人的尊严。作品发表于《北京之春》《在野党》《大纪元》《希望之声》等媒体。

 
分享:


相关文章
作 者 :王立君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6年11月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