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自由是走进民主的关键
鹳雀楼
西方文明有三大法宝:私有制、自治和结社自由。私有制,就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我的破屋,私有制确保了人的独立性和人们对政府说“不”的权利。
民主的起点是自治。1919年陶行知说: “养成服从的人民,必须用专制的方法;养成共和的人民,必须用自治的方法”。“自治(self-governance)”一词与古希腊的“民主”同义,就是自我管理。民主社会就是自治社会,就是公民自己管理自己、就是个人自主的社会。在政治中,自治指个人和团体免受外部力量(尤其是国家权力)的强制。
20世纪英国政治学家乔治.道格拉斯认为,民主就是一种人民参与的政治制度,而实现这种参与的社会政治形式则是以社团为基础的自治。而社团是结社自由的体现,结社自由就是人类古已有之的抱团取暖的权利。结社自由推动着社会进步。如果没有独立的群众组织如工会、农会、纳税人协会、社区组织,人民怎能突破专制的牢笼?没有民间团体工会或工党对当局的要挟,永远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权与自由,也不会有西方的福利社会!没有孙中山、孙武、蒋翊武的结社,就没有辛亥首义。没有人民的压力,没有独立民间组织对国家权力的抗争与制约,纸写的民主制度如《临时约法》必然落空。“六s”之所以兴起,是学生践行了结社自由;“六s”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学生组织不严密,谋略不周全,缺乏纲领性东西,人民还未完全响应。中国大陆10年来的“广交友不结社”的同城饭醉运动已经被镇压瓦解,原因是缺乏民主组织核心。亨廷顿在《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中指出:“没有组织就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就没有在国家生活中的表现。组织是通向政治权力之路,也是政治稳定的基础,从而也是政治自由的先决条件。在进行现代化的世界里,谁组织政治,谁就控制了未来”(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P496)。因此;走进民主社会的关键是公民勇敢地践行结社自由权,结社自由具有如下重大意义:
1.结社自由是天赋人权免受损害的重要机制。一个社会,总存在强者和弱者,弱者往往被欺。为了免受压迫,就得团结起来,把强者的侵略性关进笼子。1911年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Michels)说:“组织看来是形成集体意志的唯一途径。组织能够使其成员的付出最小化,最节省精力,它是弱者对抗强者的武器。”也就是说:团结是弱者的盾牌,团结的形式就是结社组成一个集团;个人依靠团体的力量才能战胜强者的狼性!即使不胜,由于规模的原因,也会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样,就可以规避弱势群体的逆境。所以,在民主国家,关于结社的科学既是民主科学之母,更是保障天赋人权之母!
2.结社自由是社会是否正义的重要指标。“社会”(society)在西语中它与协会、学会等是一个词,就是自由结社的意思。没有自由结社就无所谓“社会”;没有“社会”又何来公平正义?正义不允许牺牲一些人以满足其它人的幸福;拒绝牺牲弱者来成全强者,也拒绝牺牲强者来成全弱者。墨子把强不凌弱作为义的核心。“义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墨子.天志下》)。所以,结社自由是建立一个正义社会的必备要素。
3.自组织能力是判断一个民族优劣的主要标准。法国大革命提出的那三个基本价值:自由、平等、博爱。fertility——“博爱”就是“社群”的意思。自由主义的特色就是强调个人主义,容易把个人孤立化(或称原子化),必须以社群(博爱)主义来配合。没有结社自由,老百姓就没办法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权力面前每个人都原子化了,原子化的个人不可能制衡政府权力。相对于国家而言,个人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使得政策中有自己的声音,在受到国家伤害时,可将伤害降到最小。
在民主国家,结社自由是防止一党专制或大人物专权的有效办法。借助于结社自由,人们能够走到一起,结成“防止暴政的堤坝”,避免一个伟大民族受到一小撮无赖或一个独夫的残酷压迫。托克维尔说:“结社权是基本人权,破坏结社权就会损害社会本身;结社自由是反对专制政治的重要保障;结社可能会带来暂时的政治不稳定,但从长远看有利于社会稳定”。英美之所以强,就是由于他们自组织能力强。英美近代以来300多年未出现独裁统治,说明他们确实是优秀民族!
中国之所以弱,就是由于华人自组织能力弱。儒家为满足专制君主的需要,主张“君子不党”(道家更是主张“老死不相往来”),否定人们的结社权。孔子将有结社意愿的人贬为小人——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合群但不勾结,小人勾结而不合群)。那些相互“勾结”在一起打天下的人,在儒生眼里都统统是小人;当他们成功后,儒生就争着去舔那些小人的屁股,又将人家吹捧为“天子”。那些“天子”们也继续维护、宣扬儒奴教。奴才们的团结、甚至是交头接耳,都是“天子”忌讳的。所谓的“真龙天子”不过是天下唯一的小人;所谓的君子,不过是那一介独夫的忠实奴才耳。“君子群而不党”,是独裁者们愚民的伎俩。他们要老百姓做“君子”,他们自己是不做的。大家都“不党”了,他们就可以做“唯一党”,大家都清高做隐士高人去了,他们就可以稳坐皇庭。他们用王法给结党者以重惩,从而彻底取缔了自治。专制统治者最害怕被统治者团结起来,被统治者团结乃专制者的末日。所以,专制统治者使人互相猜疑,摧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使人民一盘散沙,无力联合反抗。个人斗不过集体,一盘散沙斗不过专制,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因为组织就是力量,乌合之众也比个人力量之和大。所以,历代专制者都拼命地扼杀民间组织甚至扼杀民间经济组织和临时性的娱乐组织,禁止结社就成了专政统治的法宝!汉代《汉律》就规定,3人以上,无故聚集饮酒,罚金四两。大清律规定:“凡汉人30人以上集会者,皆以谋反罪处斩”,满清甚至禁止汉人传统的桃园三结义。在专制社会里,人们在思想上被剥夺了反抗的意识,在组织上没有准备,没有武力训练,面对独裁者的屠杀,没有自保的可能。没有武装、没有组织的百姓只是待宰的羊群,即使数量多过军队千倍也毫无抵抗力。所谓“一个汉人是一条龙,三个汉人就成了虫”,只会在窝里搞阴谋诡计,这就是汉族人在抵抗外侵时(或足球国际大赛)屡屡失败的根本原因。因为官方组织一旦腐朽,失去抵抗能力,民间往往无法组织起力量来反抗侵略,只有当奴隶了。
4.政治不过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最好的政治制度就是能够保护结社自由以及能调和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制度。民主政府主要体现为公权力,公民组织主要体现为公民权利尤其是结社权利。众所周知:民主政府要代表所在地区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可能只代表某个群体的特殊利益。如工人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工商业者的利益等,仍需要各自的成员组织分别代表。民主的前提是独立的个人及独立于政权外的多元化组织,民主就是多元组织的竞争平衡。麦迪逊在《联邦党人》第51篇中说:预防“多数人暴政”的是利益集团之间“遏制与平衡”,即必需依靠一个利益集团的“野心”与另一些利益集团的“自私倾向”相互对立的办法,来使利益集团的祸害受到遏制。正如俗话所说:一个圣人的统治是独裁,几只狼狗的竞争和轮替就是民主;即:社会必须依赖多元化的组织才能获得平衡,人们才能获得平等待遇。民间组织不仅可以对抗国家、保护个人,而且也能够保护非营利组织在控制或影响国家的努力中免于其他组织的非正当侵害。假定只有10%的农民要求建立农会,不能以他们是“少数”为理由来禁止。反过来,假定90%的农民都加入了农会,农会也不可能以多数为理由去对少数行使权力。那种“一切权力归农会”的毛式“农会”不是民主社会所要的。农会不是政权,只是维护共同利益而自愿结合的自治组织。农民如果能够自由组织农会,官员即便并非民主产生,官员的权力也会受到制约。1927年3月,全国性质农民组织——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成立,至1927年6月,全国大小农会组织已有21458个,入会会员达9153093人。中共建政后,中国农民却没有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大跃进饿死了9千万农民;即使精准扶贫依然出现了杨改兰全家6人自杀的悲剧。可见:结社权既是基本人权的体现,更是基本人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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