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精神与革命理性
金建陵
经共产党红一代、红二代反复欺骗与掠夺,中国大陆已经到了民穷财尽的境地。不幸,当下又遭遇瘟疫的侵袭。因此,中国大陆爆发革命是不可避免的。为使中国大陆经过革命的洗礼之后,能够建成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必须就革命精神与革命理性的产生之道预先阐明,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革命精神将由“看透生死”而产生。革命理性在破坏方面由《光复民国革命军致**省人民及军、政首脑革命书》得到阐明。在建设方面由《中国政治变革方略》得到全面阐明。
先说革命精神。新陈代谢,生灭不息,客观界之永恒现象也。在个体物质生命,生、老、病、死是其必然之轨迹。在人造之物(政治建筑),则从被建造成功之日开始,就进入了兴衰的轨道。知“生死、兴衰”之必然,明“穷则变 ,变则通”。顺新陈代谢之潮流而除旧布新,是为革命。
推动政治革命的主体是人。故人必须看透生死,才能有正义革命的意志。而看透生死的境界,只能由直观生死而达到。抽象的表述——“人固有一死”,不能对我们的意志产生触动作用。试以亲身经历来陈述“看透生死”之道,为我仁人志士革命精神的产生提供路径。医院内的经历与墓地的沉思及意外的生死面对,是我们意志境界得以升华的宝贵经历。
先说医院内的经历:我在近十年间由于多种原因,多次出入大型医院。每次在医院停留时间,短则十多天,长则三个多月。期间,亲眼见到受伤工人血肉模糊的不成手形的残缺手掌。亲眼看到因车祸锯掉的双腿。亲眼见到手术室门口,病人众亲属惊恐地看着医生托盘里血淋淋的肿瘤肉块。亲眼见到从手术室推出的病人,如死人一样无声无息,有重新推回病房的,有盖上白布推进太平间的。种种惊悚的场景,冲击着众人的视觉,撼动着众人的意志。物质生命的脆弱,击溃了众人自以为强大且长久的生命愿望。意外降临人身,使人身体残缺、生命丧失,人人皆有可能。
我不止一次到过村外的坟地,那里杂草丛生。各处竖立的墓碑在杂草中若隐若现,看各种墓碑上的字迹,回忆村里各种曾经的人物。有好死、有歹死的、有夭折的、有老死的。曾经有形的生命,忽然无影无踪了。这就是无常:飘忽而来,飘忽而去。
曾经乘车外出,车祸突如其来地发生,身边的乘客血肉模糊,当场身亡,我属于意外而生者。一车人中意外而死者与意外而生者,皆属偶然。与其说人因意外而死,不如说活着的人是偶然的原因还活着。意外的原因将伴随着我们的一生,生命嘎然而止是随时的。
面对物质生命的脆弱及意外原因的不可测,我们只能向死而生。以我们数十年间必然死去的生命,为百年之后民族、国家的生存、发展而战,则我们的精神生命延长到了百年之后。
因此,我仁人志士百年之后的声誉,应是我仁人志士舍生忘死为理想而战的动力。也可以说,百年之后的赞誉是对我仁人志士的最大慰藉。
为了让我民国志士的革命精神能够激励同道、灼照后世,我光复民国革命军在发起之初,即委托海外民国志士筹款修建“光复民国革命忠烈祠”。以之聚集革命精神和在百年之后供后人瞻仰。
我革命志士能够因“看透生死”而升华意志境界,则必能意志坚定、义无反顾地为“光复民国”而战。再得革命理性之助,则能如虎添翼而事半功倍了。
我们采取政治斗争及军事斗争的着力点,如下图依先后顺序,分别是1️⃣2️⃣3️⃣…处。1️⃣处实施成功,则2️⃣3️⃣…处就势如破竹了。其道理由下面《光复民国革命军致**省人民及军、政首脑革命书》及解说得到说明。
图形———中央一级➡️1️⃣➡️省一级➡️2️⃣➡️市一级➡️3️⃣➡️乡镇一级➡️4️⃣➡️…
《光复民国革命军致湖北省人民及军、政首脑革命书》
湖北省的同胞兄弟,大家好。我们是光复民国革命军在湖北省的执行机关。我们接受光复民国革命军的指令,决定在湖北省实施光复民国的革命行动。
我们革命军的革命目的是,以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重建中华民国。革命目标、革命建国步骤的大略,我们以《光复民国革命宣言》已昭告全国。我们革命军的革命对象,在全国范围于人事方面是专制势力的罪魁祸首。在地方范围则是残害地方百姓的罪魁祸首。具体到湖北省,就是以共产党意志统治湖北省的军、政首脑。分别是:
湖北省省长现任及继任者。
湖北省省委书记现任及继任者。
湖北省省公安厅厅长现任及继任者。
湖北省省军区司令员现任及继任者。
湖北省省军区政委现任及继任者。
湖北省省武警总队司令员现任及继任者。
湖北省省武警总队政委现任及继任者。
现在就湖北省在共产党统治下,政治黑暗与民生困厄及人性堕落的状态以具体事实陈述出来,以明革命的必然性与紧迫性。
本省之政治黑暗,仅列举一、二事实说明之。其一:本省企业家***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其家族成员有因此精神失常者,有因此自杀者,可谓家破人亡。而整个事件的真相是:共产党的红二代看中了此企业家经数代人经营的产业,指使地方公、检、法机关构陷该企业家贪污,进而吞没其产业。该企业家至今仍身陷囹圄,其在入狱之前留给挚友的一句话是,“我不会自杀,我要活着看到共产党垮台,看到清算共产党”。政治黑暗的第二个典型事件是:官方宣称的“***变态杀人案”。而知情人讲述的结论是,***是孤胆英雄。***是一名普通警察,多次作案共杀死40多人,被杀死者大多数非富即贵,并且都是在作恶时被杀。其中有两人的被杀,诱发了本省公安内部的一起冤案,也暴露了公安系统的黑暗。被杀死的两人,一人是**公安局局长,一人是另一地公安局内普通职员的妻子。这两人是在私家车里淫乐时被***杀死,并被碎尸喂了狼狗。这一事件是在数年之后才水落石出的。而在事件发生的当时,公安局内只能判断职员的妻子失踪。在公安局局长的指使下,对该职员严刑逼供,认定其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判处死缓。其内情是,公安局长事先已霸占了职员的妻子,之后又将其送给另一地公安局长淫乐。
地方政治腐败黑暗如此,经济民生必受其殃。房地产是中国大陆经济的一大支柱,与其相关的产业,如建材、装修行业的境况可以反映整个民生经济的状况。其中的从业人员谈论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有什么其它行业可以转行吗?”多数从业人员都有这样“转行”的想法,可想而知经济的萧条与民生的艰难。
在民生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人心、人性表现如何呢?可以这样表述:“饥不择食,慌不择路”;“饥寒至身,不顾廉耻”。经常在菜市场、集市看到身体残疾的人员躺在地上乞讨,众人皆漠然视之。众人对乞讨人员冷漠的原因有二:1、大多数民众自身朝不保夕,无暇顾及怜悯他人。2、乞讨人员是有组织的营利集团。因为他们只接受金钱而不接受其它物质施舍。并且,这些身体残疾的乞讨人员都是由一些相同的车辆在集市进行接送。以营利为目的的乞讨集团之产生,是对人类社会同情心、怜悯情怀的嘲笑和讥讽。先贤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嘲笑和讽刺同情心、怜悯情怀,有合适的语言来形容这种堕落状态吗?
我仁义礼智信的文明古国,在共产党的统治下,何以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在马列主义的侵袭下,其始,共产党以“消灭私有,实行公有,按需分配”为虚假公意,进行“化私为公”。而实际结果是共产党窃据了全国所有资源。之后,又以“少数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多数人后富起来”的虚假承诺,进行“化公为私”。而实际结果是,以红二代、红三代为代表的权贵,利用权力垄断与市场垄断,窃据了全国85%的财富资源并转移海外。经中共集团反复欺骗、掠夺70余年,中国大陆已经到了民穷财尽的地步。
共产党红一代、红二代以马列主义侵蚀中国,地方军、政首脑甘当红二代的爪牙以具体行动残害地方。二者,一为意志命令,一为行动执行。所以置中国于民穷财尽的地步。
而甘当共产党红二代爪牙的地方军、政首脑,对地方的危害直接而深重。故我革命军将其一一列入刺杀名单,逐一铲除。为避免伤及无辜,全国军民当远离刺杀名单中的相关人员。
但同时,我革命军也深知“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也能体会“网开一面”的道理——“无心为恶,虽恶不惩;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故除恶当在正心、正行。如果地方军、政首脑能够识时务、顺潮流而服从三民主义,发表声明与共产党切割。秉公心以治理地方,爱护百姓而保境息民。我革命军将与之开诚心、布公道,共谋地方自治与国家共治。
反之,甘当共产党红二代的爪牙,继续执行共产党的意志,而危害地方、阻碍国家进步者,我革命军的枪炮将发挥无情的威力,撕裂罪魁祸首的五脏六腑。
光复民国革命军湖北省执行委员会
2020年3月
解释
我们所有的行动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扩展我们理想的生存、发展空间。
我们的政治斗争与军事威慑,依次在1️⃣2️⃣3️⃣…处实施。则敌之力量由大化小、由小化无。而我之力量在一省得以逐步巩固,直至扩展到全国,而统一中国。
1、从专制体制内看,其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力,与下级脱离上级控制的力一样大。这与物理上,离心力与向心力一样大是同样的道理。上下级之间靠共同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相互牵制而共存。
2、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权贵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走到今天民穷财尽的境地之后,寻找新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而脱离中央,从而达到地方与地方共存于一国之内,将是形势所趋。
3、用新的意识形态取代及军事行动威慑,斩断其上下级关系,地方必乐见其成。
4、如果没有新的意识形态为其自立的理由,则其脱离行为会被同级省区视为分裂叛乱。如此,自立必归于失败。
5、故我以“服从三民主义”为前提,许诺其“共谋地方自治与国家共治”。为其指明当下及将来的出路。
6、当1️⃣处断开,各省自立后,我选择一、二合适省份(以东南沿海省份为优),以同样的策略斩断2️⃣3️⃣…关系。完全掌控本省之后,整军经武,对全国各种不服从三民主义的势力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各个击破,进而统一全国。
2 光 复 民 国 革 命 宣 言
观世界各国民主历程,无不以革命为前提,亦无不有反复之经历。中山先生有鉴于此,规划革命建设之期为三: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三政”以绝反复之患。中山先生见“民生危机、经济革命”于未萌,倡民生主义,以绝阶级战争之源。存亡续绝,继往开来,使本民族卓立于世界,中山先生之志也,亦民族之志也。三民主义,倡于中华大地四十余年,三政逐步施行十余年,政治、经济之成就斐然。本可即步宪政之期,以收全功,不幸俄匪、日寇酿内患、外患于中国。致使大陆共和,亡于国际共产,诚可哀也。学士闻之而“叹惋”,志士见之而悲愤。
哲人有言:两军相争,哀者胜。骄兵必败。何则?以发愤之志,击惰怠之意。胜败可以先决矣。星火燎原,在于势也。势在必行,不得不然。观红色极权统治大陆六十余年之经历,骄奢淫逸无以复加。致使经济凋弊,民生困苦,政治黑暗,民众之个体,随时可临不测之渊,人心思变,与日俱增。专制统治分崩之势,日益显露。唯靠其伪诈蒙蔽与恐吓之威,维持日薄西山之统治。在此统治之下,民众不能不愚昧冷漠而敌视文明世界。民众观念之落后,有甚于清末。专制统治之暴虐顽固,有甚于满清。非革命不足以荡涤专制,非训政不足以扫除愚昧,非宪政不能步民族国家于正途。三民主义乃我民族国家之大愿,三政之步骤乃我民族国家之坦途。为民前锋,步国家于正途,处民众于安乐之境,先知先觉之天职也。兹就三民主义,军政,训政,宪政之梗概述诸于檄文,倡导于天下。仁人志士见之则聚,后知后觉闻之则传,普通民众见之,则云集响应。受胁迫而从恶者,闻之则改邪归正,弃暗投明。同时并起,以收全功。
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专制势力,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
一、对于专制势力,其能识时务,顺潮流而归顺民国,举青天白日旗而宣誓效力民国者,赦其既往之罪,督其戴罪立功,于所辖区域宣传并执行三民、三政。阳奉阴违及负隅顽抗者,杀无赦。军政府于所辖区域及全国各地,宣传革命军之主义,取得民众理解而助革命。
二、经济方面,对于专制势力所聚敛之国家财富、贪官污吏所搜刮民众之财产,悉收归军政府调度,其半用于军政府力量维持,以扫除专制势力。其半用于民生保障,以救民众于穷途。对于贫、病、失业之民众,军政府尽其财力救济之。对于实行此经济调度之障碍,军政府用兵力扫除之。权贵资本若能弃恶从善,配合经济调度,军政府则保障其人身及合法财产安全。暗结势力以拒义师者,杀无赦。权贵资本之范围:籍土地买卖所窃据者,所谓国有企业者,官商勾结垄断市场所聚敛者。具体领域包括,强征民有之土地、房地产、石油、石化、电力、通讯、彩票、国有铁路、公路、资本市场等等,凡专制权力染指利益瓜分者,皆是也。
三、对于因专制统治所造成的道德沦丧、社会堕落,军政府以强力矫正之。如黄、赌、毒,坑、蒙、拐、骗,军政府用兵力扫除之,严峻之法以制裁之。
四、自此宣言发布之日起,民众获得“伸张自然正义”之权力。民众凡遇官匪一气之压迫、贪官污吏之勒索,皆可格杀勿论。革命军尽保护民众之责。
综合而言之,军政时期之目的:聚合一切力量以消灭专制。
训政时期,经过军政时期,社会秩序稳定,经济秩序井然有序,政令达于全国,即进入训政阶段。训政时期之目的,在于使民众获得“自由、平等”之观念,即国民之资格。观念之形成,直观使然也。舍此之外,无有它途。
一、政治方面,建设地方自治。以县为自治的基本单位,赋予民众平等的民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法律权、复决法律权。凡达到成人年龄,皆具有此四大民权。民众自由选举县议会议员以制定本县之法律、选举县长以管理本县之行政。民众对于已选举出之议员、县长,有罢免之权。罢免案,达到法定人数通过,罢免议员、县长即生效。民众之个体,有提出法律案之权,亦有复决法律之权。对于民众所创制、复决之法律,达到法定人及法定人数签名通过,议会得无条件通过该法律之存、废。(法定人,如农业法,则农民为该法之法定人。商业法,则该商业参与者为法定人)
二、对于有志于公职之个人、团体、组织、党派,必须经考试院考试合格,并宣誓效忠民国者,始有候选公职之资格。考试之内容,民国政体之运作、各职能机关之组织及权责、议会议事规则等等公器运作细则。对于反对民国体制之个人、组织,军政府取缔其组织,以叛国罪制裁组织之人。
三、经济方面,实行“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之民生主义经济政策。预期效果有二,1、公、私分明,公、私相济,公私融洽。2、社会保障体系有充足的财源。
处民众于经济独立、经济立足点平等之地位。造成民众经济自由、平等之事实。详细论述在民生讲解及三政讲解。
四、民众于民权方面,得到“自由、平等”之行使。于经济方面,处自由、平等之地位。民众“自由、平等”之观念因之而成。公职人员获得行使公职之知识及训练。二者齐备,建成完全自治--共治团体,县治。
五、县治团体完成,每县选举一名代表,组成国会。国会内互选产生立法院,制定宪法及普通法律。国会选举总统,总统任命行政院长而组织行政院。大法官,得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而产生,进而组织司法院。总统提名监察院长人选,经司法院同意而任命之,进而组织监察院。总统提名考试院院长人选,经立法院同意而任命之,进而组织考试院。
国会代表国民,操四大民权,行使政权。五院,平等相待,协调而行使治权。国会“四权”之行使,及五院之组织之相互关系,论述在民权讲解。宪法制定通过,五院组织完成,即结束训政,进入宪政时期。
训政之目标,概而言之,即光复民国、经济平等。遵循中山先生缔造中华民国之宏愿擘画也。
宪政时期,宪法制定通过后,在宪法框架下,中央政治、经济政策,待五院之运筹,取决于国会。地方政治、经济之治理,取决于地方议会。中央与地方之权限,遵从宪法之划分。
综上所述,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军政,训政,宪政之目标为,消灭专制,光复民国,经济平等。为整合众力,锐其前锋,必建立革命军之秩序,为革命建设之稳固大阵营。
军政、训政时期,革命党有主导之权。革命党,以“三民、三政”理念,固结本党,吸纳它党及革命志士。以理念相互扶持,相互督导。以约法成革命建设之大功。训政时期,规定军政府之权力与义务,指明民众之权力与义务。政府与民众,共行约法之轨道,期于宪政之完成。
一、凡于军政府成立之前,抱三民主义之宗旨而进行革命之革命军,为革命先行者。凡于军政府成立之后,附和革命而进行革命者,为革命后行者。后行者,服从先行者。先行者,指挥后行者。
二、革命先行者,对于附和革命者,有考核之权。先行者以“三民,三政”理念,考核后行者,根据其对理念认识之程度,定其革命之真伪。真革命者,即进入先行者队伍。军政府以兵力扫除伪革命者。
革命建设时期,乃破旧立新,新旧并存之非常时期,非常之建设,必待非常之认识。“三民,三政”乃中山先生鉴于历史经验,顺应世界潮流而擘画也。我民国志士根据现实需要,而更新“三民,三政”之内容,以适现实之政治转型。对“三民、三政”理念之认识程度及认同程度,是非常时期建设能否成功之关键所在。必就建设人员之组织次序预先筹划之。
一、凡于军政府成立之前,持有“三民、三政”理念,并切实宣传于民众者,为先知先觉者。凡于军政府成立之后,附和宣传“三民、三政”者,为后知后觉。后知后觉者,服从先知先觉者。
二、先知先觉者阐述政见,鉴别后知后觉之认识程度,确定军政府内建设人员之职位。
政治转型之过程,新旧并存,革命、建设并驾齐驱,始能成破旧立新之大功。革命军起,从民望,顺潮流,一往无前,非达革命建国之目的不止。革命军所到之处,一切苛政、恶法悉并废除,消灭“众暴寡、强凌弱”之官、匪恶势力,打击市场垄断之行为。对于官商勾结,夺民之利者,官商皆获其应有之罪,民众皆复得其应有之利。没收贪官污吏之所得,救济民众民生之困厄,使善恶皆得其所。以三民主义,重建庄严华丽之中华民国。社会各界、士、农、工、商,当识中山先生之告诫:“顺潮流者昌,逆潮流者亡。”各尽所能,助革命之成功。共享正义、和平、安乐之社会环境。
光复民国革命军政治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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