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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是自由的敌人-制宪系列文章之二十

 

春生

 

中国宪法总纲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本文,笔者将揭露中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全是中国共产党的谎言。中国共产党剥夺了中国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了中国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

自由的定义

自由,一个伟大的一个词汇! 

自由,一个多歧义的词汇。据英国理论政治家阿克顿勋爵(1834—1902)统计,思想家对“自由”的定义有200多种。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犹太人宗教哲学的主要代表斐洛·尤迪厄斯(公元前30 ~40年) 把自由理解为对上帝的追随。

阿克顿勋爵相信,“自由不是一种达到更高政治目的的工具,它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的。自由之需要并不是为了实现一种好的公共管理,二是为了保证对市民社会和个人生活最高目标的追求”。 他认为超出自身利益的必要界限,政府应当进行干预,但仅仅在推行保证和促进个人自由的限度之内(阿克顿自由史论》)。

     “我所谓自由意指这样一种自信,每个人在做他认为是他自己的份内事时都应当受到保护而不受权力、多数派、习惯和舆论的影响。国家只有在直接与之相关的领域能够合法地分配职责和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超过为其福祉服务的必要界限,它只能促进那些能够成功抵抗诱惑的影响——宗教教育和财富分配,来间接地帮助生存竞争”阿克顿自由史论》)。

    阿克顿勋爵认为,自由是一个成熟民族的精美成果

哈耶克说过:“自由历来是指人们按照自己的决定和计划去行动的可能性“,” 自由的行动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知识,选择自己的方法,进而追求自己的目标,它的实现必须基于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外部条件“(哈耶克《自由宪章》)。

自由意味着,一个人可以自己选择生活方式而不受政府的限制;自由意味着,在法律范围内,说话、做事的合法权利。

自由是个人选择的权利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一书中提出; “本书研究人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上,社会中他人的强制被尽可能地减到最小程度,这种状态我们称之为 ‘自由’的状态”,“自由是一个人摆脱他人强制的状态”,“一个人不受其他某人或某些人武断意志的强制,这种状态常常被看作‘个人的’或‘人身的‘自由”。

从消极约束角度,哈耶克认为,自由是人的强制被尽可能地减到最小程度的状态。

从积极主动角度,笔者认为,自由是个人选择的权利,是人的主动性发挥最佳的状态。自由主要由自主、自立和自尊三要素构成。

自主,是指一个人具有独立思考、按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权利,即“每一个人能够自己统治自己“,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如果一个人不能独立思考,没有决定自己事情的权利,那么,这个人,要么是奴隶,要么是农奴,或者是没有自主能力的人,只能听任他人摆布。

自立,是指一个人具有自我独立不依赖他人的生存能力。正如哈耶克所说的:“人们实现自己的愿望的能力也常常被比喻成一种自由”,“自己去发现一个用武之地和一份适当的职业,这乃是自由社会强加给我们最为严格的戒律 “(哈耶克《自由宪章》)。

自尊,是指一个人具有自我尊重,希望他人尊重自己的自我爱护能力。“在一个自由社会里,个人所享受的尊重也将取决于他利用自由的方式“ (哈耶克《自由宪章》)。不能自主的人,得不到尊重,不能自立的人同样也得不到尊重。在民主社会里,自主、自立的人都享有自尊。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制时,笔者曾经问一个生活在农村的表弟:是自己承包土地,自己养活自己好,还是在原来的生产队吃大锅饭好?表弟毫不犹豫地讲,当然是承包土地好啦!自己种什么,自己说了算;自己多出力就多挣钱,肯定能够养活自己。最重要的是,再也不用看生产队长的脸色了,以前得罪了他,就要被扣工分。现在,多么自由!前几年,村里的人出去要饭,还要大队开证明。从表弟的话中,可以看出,他的自由在于,自己说了算,这是自主;能够自己养活自己,这是自立;不用再看他人的脸色生活,这是自尊。

大约十年前,笔者给企业家讲课时,曾经讲过自由的概念。课间休息时,一位当了总经理的“富二代”对笔者谈起了他的烦恼。

他说,老师,不是父亲强迫,我根本不愿意担任这个总经理。

笔者问,为什么?

他回答,就是你说的自尊的问题。很多工人都很羡慕我们家的富有。他们不知道这个富有的代价。我们要承担的破产风险和没白没黑地思考企业经营问题、生产问题、销售问题等等,最难堪的是,我感到在政府官员面前没有自尊。我的父亲简直就是官员的三陪。我曾经劝说我的父亲,不要再对政府官员低三下四了。可是,父亲说,没有办法,不能得罪他们,否则扣上个罪名就罚款。我如果接班,当了董事长,我肯定忍受不了。

另一位已经接班当了董事长的中年学员对这位总经理说,那是你们不硬气。我父亲在位时,也是政府官员的三陪。我上位后变了。我手里握着那些政府官员当年上门勒索的证据,再想要钱,那就乖乖地听话,为我服务。

那位总经理说,这样也不太好吧!实际上,都没有自尊!

这时,又一位董事长学员说,我正在一步一步地从国内撤资,到美国办企业,虽然员工工资高一些,但是,税比国内低得多。最最重要的是,美国政府官员那真是为企业服务啊!我第一次同他们打交道时,真正感觉到了人的尊严!

这些年有很多中青年企业家以及富有的人,到国外去追求自由的生活了。笔者的朋友中,就有好几位。

一个自由社会的根本前提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严格的规定的个人权利范围,他在其中的活动是不受任何人,特别是不受任何政府强制力干预的。

自由的权利范围,是个人事务、私人产品范围,定义个人权利边界。

政府的权力范围,是公共事务、公共产品范围,定义政府权力边界。

任何人在个人自由范围内,具有自我决策的权利。对于政府的权力,每个人都拥有监督、批评的权利;对于政府的权力范围,每个人都拥有建议、反对的权利。

哈耶克说过:“自由的前提应该是:个人具有自己有保障的私人空间,在这一空间内,有许多事情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哈耶克《自由宪章》)·。自由强调,政府权力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也就是说,个人享有的某些权利不受政府干涉。

从个人权利视角,自由主要分为思想自由、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三大类。

思想自由

思想自由是个人拥有独立于他人之外的思考事实、观点的权利。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没有思想自由,就没有这样的智慧,也就没有言论自由的公民权”。

思想自由是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前提。没有思想自由,亦即不允许个人对客观事实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那就不可能允许个人有信仰自由,更不可能允许个人有发表意见的自由。一个思想自由的社会不允许任何个人及组织控制国民的思想

经济自由

    经济自由是个人拥有基于资产私有制的创业权利和基于能力的择业的权利。创业自由和择业自由的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体制,允许个人自由地进入市场开创事业,允许个人自由地进入企业谋取职位。私有制是财产权的制度保证,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拥护自由’意味着反对一切具有特权的垄断组织,尤其反对使用强制阻止他人为更美好的事物进行尝试的组织“(哈耶克《自由宪章》)。一个经济自由的社会不允许存在特权的垄断组织,更不允许它们控制国民经济。

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个人拥有选举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人身自由和无罪推定原则等权利。政治自由的根本在于,主权在民,公民享有选举权。国民的思想不同、利益不同,对于公共产品的范围、制度和政策所持看法也不尽不同,政治自由保证,国民对于公共产品的范围,对于政府的权力范围,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有权对国家事务以及政府作为发表不同的意见,包括建议、批评及反对的意见。

    政治自由的底线是保障国民的人身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一个政治自由的社会不允许任何个人及组织剥夺公民的政治自由。

   一次,一位印度商人对笔者称赞中国高速公路的四通八达、高铁的快速便捷。

笔者问他,你是否愿意成为中国公民?

他回答说,不!

笔者问,为什么,因为你是印度人吗?

他回答说,不是因为我是印度人,而是因为中国不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实际上,我正在办理美国移民。我的一些亲属、同学以及朋友都生活在美国。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虽然印度也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但是与美国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哈耶克说过:”只有了解了一个自由人组成的社会总体上与一个不自由的社会究竟有什么不同,我们才能充分认识自由的价值“(哈耶克《自由宪章》)。

下面我们就来比较美国和中国。

美国奇迹是怎样发生的

笔者借助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一书的“导言”来阐述,美国奇迹是怎样发生的。

17世纪初,欧洲人首次向美洲殖民以来,美国就成了一块磁石,吸引着人们。开始时是涓涓细流,到十九世纪就成了一股洪流。千百万人不堪忍受苦难和暴政,被自由和富裕的生活所吸引,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来到了美国。

他们踏上美国国土时,生活也不像从前想象的那么好过,但他们确实获得了自由,获得了充分发挥他们才能的机会。靠着苦干、精明、节俭和老天爷的保佑,大多数人实现了自己的希望和梦想。

美国的历史是一部经济奇迹和政治奇迹同时发生的历史。之所以能够发生奇迹,是因为美国人把两套思想付诸了实践。

一套思想体现在《国富论》里。该书分析了市场制度为什么能把追求各自目标的个人自由同经济领域里生产我们的衣、食、住所必需的广泛合作结合起来。亚当•斯密最重要的见解是:参加一项交易的双方都能得到好处,而且,只要合作是严格自愿的,交易双方得不到好处,就不会有任何交易。在大家都能得到好处的情况下,不需要任何外力、强制和对自由的侵犯来促使人们合作。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的,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个人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时促进社会的利益,常常比他实在想促进时还更有效果。

第二套思想体现在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它宣告了一个新国家的成立,这是历史上按照人人有权追求自己价值的原则建立的第一个国家:“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即所有的人天生平等,上帝赋予了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有生活、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

将近一个世纪之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用更为偏激和绝对的话说:“人类有理由为之个别地或集体地干涉任何一部分人的行动自由的唯一目的是自我保护。……任何人的行为对社会负责的部分只是关系到别人的部分。就其仅仅关系他自己的那部分来说,他的独立按道义说是绝对的。对他自己,对他自己的身心,个人就是主宰”。

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前提。如果人们在没有高压统治和中央指挥的情况下能够相互合作,那么这可以缩小运用政治权力的范围。此外,自由市场通过分散权力,可以防止政治权力的任何集中。把经济和政治权力集中在同一个人手里,肯定会给人民带来暴政。

十九世纪,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结合,给英国和美国带来了黄金时代。美国甚至比英国更繁荣。政府的限制较少;而土地则较为肥沃,人们可以去努力开发,去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这一奇迹是什么因素造成的呢?显然不是政府的中央领导,因为俄国及其卫星国、大陆中国、南斯拉夫和印度等国目前虽然依靠中央指导把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劳力用于农业,但仍然时常要依赖美国的农业来避免大规模的饥荒。美国农业革命的主要动力是在自由市场上发挥作用的个人积极性。这个自由市场是向所有人敞开的,千百万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自由地为自己而劳动。

农业生产率的增长是靠了在自由的刺激下同时发生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带来了使农业发生革命的新机器。反过来,工业革命又依赖农业革命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工业和农业手携手地共同向前迈进。

斯密和杰斐逊都把政府权力的集中看作是对老百姓的巨大威胁;他们认为,不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保护公民免受政府的专制统治。这就是弗吉尼亚权利宣言(1776年)、美国权利法案(1791年)以及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的目的。在斯密和杰斐逊看来,政府应该是仲裁者,而不应是当事人。杰斐逊的理想,正像他在1801年的首次就职演说中所说的那样,建立“(一个)开明而节俭的政府,它将制止人们互相伤害,但仅此而已,在其他一切方面将放手让人们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和从事自己的事业”。

从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一书的“导言”中,首先我们可以看到,思想的重要性。美国的经济奇迹和政治奇迹的发生,是因为美国人把两套思想付诸了实践:一套思想体现在《国富论》里,第二套思想体现在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

伊丽莎白一世在16世纪后期撤销了思想审查法,据弗朗西斯·培根爵士说,她不希望渗透人类的灵魂和秘密思想。她在位期间,哲学家,数学家,占星家和天文学家焦尔达诺·布鲁诺避难至英格兰,在那里他出版了许多关于无限宇宙和天主教会禁止的话题的书。离开安全的英国后,布鲁诺最终因为拒绝放弃信仰他的想法而在罗马被烧死。因此,有人认为他是自由思想的烈士”(《维基百科.》。

斯密和杰斐逊的两套思想在美国付诸了实践,就是因为,16世纪后期,英国撤销了思想审查法,所以在英国以及曾经是英国殖民地的美国,人们享有思想自由。

其次是,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结合,给英国和美国带来了黄金时代

美国奇迹的造成显然不是政府的中央领导斯密和杰斐逊都把政府权力的集中看作是对老百姓的巨大威胁;他们认为,不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保护公民免受政府的专制统治,也就是保护公民的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

一个美国人可以想自己所想,说自己所说,可以选川普,也可以选拜登;可以自由创业,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付出努力就可以过着富裕的生活;在美国人人平等,享有自尊。美国人是自主、自立和自尊的自由人,获得了充分发挥他们才能的机会

自由就是幸福。这就是思想自由、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目标,也就是美国奇迹发生的根本原因。

中国灾难是如何发生的

自从中国共产党开始统治中国,它制造了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毛泽东曾经制造了杀害地主、迫害右派、饿死三千多万人以及文革大灾难,邓小平制造了下令野战军屠杀民主学生的灾难,习近平又制造了中美贸易战、新冠病毒灾难。

中国灾难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权力无边,为了巩固专制统治,控制国民思想,剥夺公民的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使得中国人丧失了自由,没有充分发挥他们才能的机会

剥夺思想自由

哈耶克说过:“强制“是极其有害的,它能使你不再是一个能够思考问题、判断价值的人,而成为受人控制的工具” (哈耶克《自由宪章》)。毛泽东统治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意识形态统制,控制教育和媒体,对国民洗脑,剥夺国民的思想自由,不允许个人对客观事实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以此来强制对国民的思想控制,把中国国民变成中共控制的木偶。邓小平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习近平大搞“七不讲“、”反宪政“,迫害宗教徒,都是妄图继续控制中国民众的思想,剥夺国民的思想自由。

剥夺经济自由

毛泽东统治时期,中国共产党首先剥夺中国国民的资产,通过暴力将银行、铁路、以及被扣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帽子的企业收归国有;在农村没收地主的土地,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将分给农民的土地又收回到中国共产党的手中;通过公私合营运动,掠夺手工业者和工商业者的资产,然后实施基于暴力公有制的计划经济,全面剥夺了中国国民的创业自由和择业自由。至今,中国共产党仍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基本经济制度,强化中国共产党对国企、民企,甚至对外企的领导,迫害民营企业家,最终目的是消灭非公有资本,剥夺公民的经济自由。

剥夺政治自由

中国共产党垄断公共权力,党组织与政府的一体化,即党政一体,从中央到地方全面控制国家,并且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他们不知羞耻地宣扬:“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控制着整个社会,直接发布命令。中国共产党剥夺了中国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了中国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使得中国人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生活在中国共产党人民民主专政的恐惧中

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暴露了中国共产党全面扼杀中国国民自由的凶恶面目。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坚持扼杀中国国民的思想自由,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公有制,扼杀中国国民的经济自由,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扼杀中国国民的政治自由,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坚持对要求自由的中国国民进行镇压。

一个中国人不可以想自己所想,必须遵循马列主义;不能说自己所说,彭德怀上书的下场使得百姓和官吏都闭上了嘴;不能到国有企业霸占的产业中去创业,只有与政府官员勾结,才有机会;在中国,党员和群众是不平等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没有自尊。中国百姓不是自主、自立和自尊的自由人。中国共产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彻底扼杀了中国人的自由,使得了中国国民失去了一切充分发挥他们才能的机会。没有自由就是灾难。这就是中国灾难发生的根本原因。

中国共产党是自由的敌人!

中国人渴望自由, 

哈耶克说过:“我们渴望自由,是因为我们已经学会指望通过自由获得实现我们许多目标的机会”(哈耶克《自由宪章》)。

中国共产党控制下的自由度如何呢?

2020年3月4日,自由之家公布“2020年全球自由度調查报告“。

自由之家的报告調查了全球210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台湾以93分列入“自由国家“,分別在2項評比”政治权利“获得37分,”公民自由“获得56分,在亚洲地区,分数仅次于96分的日本,亚洲其他較高分的有韩国83分、蒙古84分。中国則以10分名列最不自由国家。

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公布“2019经济自由度指数”,中国香港蝉联第一。 相比2018年,香港在贸易自由、金融自由及政府诚信的得分都有上升,但司法效率得分下降。报告分析,香港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助经济增长,但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 日本、韩国分别排在“2019经济自由度指数”榜的第29位和30位。 中国大陆则以不及格的58.4分,列名“几乎不自由”国家,排名第100位。

亚当.斯密说过:“不列颠的法律让每个人都享有其劳动果实的安全,仅这种安全感就足以使任何国家繁荣兴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在自由、安全的环境下努力改善自身条件,那么无需任何其他的因素,单是这条强有力的原则就不仅能给社会带来财富和繁荣,而且还能克服数以百计的可耻障碍——人类法律的愚蠢连同这些障碍,常常使得社会无法运转”(亚当.斯密《国富论》)。

中国人渴望自由,中国人必须结束自由的敌人—中国共产党的统治!

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政治家伯里克利说过:“要自由,才能有幸福;要勇敢,才能有自由”。

为了幸福,为了自由,中国人勇敢起来!

 

2020年11月27日完稿 2021年3月30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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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春生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1年3月31日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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