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纲领
台望华
(希望中国的觉醒者们领会民主纲领并能贯彻于行动中!作者手记)
中国目前并不是有无选票问题,而是选票是水货,含金量不足!譬如,村民选出的村长要接受村支书的领导,这村长无法当家作主,又怎能对村民负责?可见,这选票是水货选票!同样,老百姓可以选出区县人大代表,可这代表根本就不向人民负责,向选民负责的许志永进了监狱,姚立法被政府关禁闭!不负责任的代表如申纪兰等对老百姓来说就是水货,毫无意义,只是一个负担!要改变目前这种水货选举的情况,必须拿出含金量十足的职位来搞竞选,譬如实行书记竞选!或者把书记实权虚化,只起监督作用,让行政首长当家作主,行政首长一律竞选产生!从而彻底改变目前的水货假选举!
若不搞行政首长竞选产生,则需要书记竞选产生,书记竞选与“党领导”并不矛盾。天主教的教皇就是内部竞选产生,投好几天的票;人家竞选了几千年,不是很好吗?信徒仍然相信教皇!共产党的书记不是竞选产生,这就不成体统,必然造成为升官而吹牛拍马、跑官卖官、日后提拔等腐朽局面。因此,中国目前最需要实行竞选制(不管是党内竞选还是党外竞选),才能打破目前死气沉沉的局面!
政治权力由民选授予(权为民所授)已成为普世价值。党书记未经民选就领导人民,是非法、反动、腐朽的!1991年初,山西岱狱殿村的村民在县政府门口贴大字报,罗列了该村书记的23个错误。山西村民提出:村书记管全村的权力未经村民授予,违反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所以,应由全体村民选出!如果不让其投票,就不服从村书记。因为书记是党员选的,不是村民选的,书记有什么资格管群众?民选的村长才有资格领导村民。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就是村长领导村书记。
以此类推,领导全民的权力,应当由全民普选授予。总书记的领导人民的权力未经全民票决授予,违反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所以,无数人已公开表示:如果不让全民票选总书记,人民就不必服从总书记。因为总书记是中央委员选的,有什么资格管全国?国会选的总理才有资格领导全国。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就是总理领导总书记。
“人民最大”原则是指: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和主人,享有国家的主权,所以,人民高于政府,高于任何黨派。政府和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手段,不是目的,更不是神,不可能永远正确。人民有监督、批评、改换政府的权利;人民有选择、抛弃执政党的权利。所以,政党无权要求公民无条件地支持它,除非它是黑社会。惟有共裆政府有“反党”罪,可见,共裆就是黑社会。香港人说:大陆中国多年来有一个“反党罪”,这在海外是不易理解的。黑社会定出的罪名,本来就是反人类的行为,人类岂能赞同之。所以,必须踢走“反党”颠覆罪或山巅罪,中国才能民主。这是因为:结社自由是基本人权;党就是公民实现结社自由后的“一部分人”的组织而已;每个人都有赞同与否、参加与否的权利,所以,“结党”与“反党”都是天赋人权。“反党”罪践踏了天赋人权,故须剔除。
今天的中国已不是一家一姓之中国,也不是一党一派之中国,而是人民当家做主之中国。人民当家做主,却没有选择执政党之权利,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国家的权力暂时授予谁,只能由人民票决说了算!夺江山时不论付出多少牺牲,都不能成为垄断权力的理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属于自己,不属于党,任何人的牺牲都不应成为某党永久掌权的理由。在民主制下,任何党派与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分。共党(或腾飞)却将人分为先进落后的三六九等,是反民主的!人人生而平等,没有一个党天生就“先进”到有权统治人民;所以,任何党都无权自封为领导党,更不能把该党写进宪法而强行领导人民!像中共宪法规定:只有中共才能领导人民,这样,中共就篡夺了人民主权成了国家的主人,人民就成了党奴,敢投共党反对票的人都会受到迫害,这就剥夺了公民的选举权,导致了假选举和国家权力的党有化,造成了中国社会特权横行和极度腐败。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人民定会票决抛弃邪恶的中共!
众所周知:人权价值观是普世价值观,无人权的24字价值观是丛林价值观。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劳动,那么,人老不能劳动了,就没有人的本质了,当然就不是人了,就无苟活的权利了。显然,马义是反人权的。马的阶级斗争、阶级专政更是践踏人权,野蛮至极。周有光多次指出:中国大陆“只要一天离不开共产主义,中国就无法摆脱黑暗;假如不是和平过渡,就会闹革命暴动,那是迟早的事。”
民主派的纲领是:以四项平等原则代替四项特权原则,就是党派平等取代一党专政,所有制平等取代公有制主导;阶级平等取代阶级专政,思想平等取代指导思想。即:取消宪法中的“党领导”特权,让各党公平竞争执政权,取消宪法中的公有制特权,让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取消宪法中的阶级专政和“领导阶级”特权,让各阶级一律平等;取消宪法中的马列毛戏的特权,让各种学说平等地自由争鸣!只有主张在中国消灭一切特权即消灭党派特权、所有制特权、阶级特权和思想特权的运动,才是真正的民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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