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中国的国防政策和军队转型》研讨会会议纪要
1、民主中国未来的国体为总统制联邦共和国;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地区间、文化间差异较大,鼓励各民族、地区的独立和实行中央集权制同样都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最佳的选择是按美国的模式实行联邦制,各省自治,既维护了统一,又使得地方有相当高的自治权。
2、民主中国的民选总统为军队总司令。国防部为军事管理部门和对外联络机关。国会设军事委员会,负责军事立法、经费的预算和发放,监督军队建设和军事行动。空降军由总参谋部直接管辖和指挥。在国防部和国会设立军事情报机构。
3、民主中国的国防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抵御外来侵略,联合民主国家阵营维护世界和平为其三大基本政策。民主中国的军队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服从于民选政府。军队不得参与政治,军人不得参加党派。
4、民主中国的武装力量构成为现役与预备役相结合,义务兵役制与职业军人制度相结合。撤销武装警察部队,撤销省军区,军分区、县级武装部。联邦政府、省、市成立国防动员机构,负责预备役管理、训练和兵员征召,等等。撒销的武警由各省压缩规模,成立国民自卫队,平时担负本地区的反恐、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战时听令联邦政府的征召,投入军事行动。
5、军队编成:
设立东部、南部、西部、北部四个军区。设立陆、海、空、太空和战略火箭司令部。
设立特种作战司令部,含特战、心战、网络、电子战等。
陆军编成10个集团军,一律驻防边境。南部和东部各两个集团军,西部和北部各三个集团军。东、南方向的海军陆战队可以分担一定的防务任务。只有特种作战司令部和空降兵可以驻扎在内地。
海军由北、东、南三个舰队和航空兵部组成,海军设水面舰艇、潜艇、陆战队、航空兵四个兵种。
空军维持现有架构,以旅为单位分驻各军区。
将太空部队编入战略火箭军。
6、军事院校(略)
7、对解放军的调整与改编
取消政治机关,取消政工干部,在营级单位增设心理疏导官。
设立兵员管理委员会,按民主政府和国会确定的规划落实军队的体制编制。
设立生、化、核武器管理委员会,由总统附设机构集中管理。
设立军队资产管理委员会。
成立武器装备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军队调整后多余的武器装备。
8、民主中国军队的名称:中国国防军。
9、兵役制:
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义务兵2年,期满后根据部队的需要和本人的自愿转为职业军人。
10、实行军衔制
国防部长为文职,现役军官实行军衔制,共10阶,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1、配合国会制定和执行退役军人的保障立法
军人退役后,在生活和医疗待遇上给予优惠照顾,并严格依法执行。
12、军队规模:
现役部队总人数维持在130万左右。其中陆军60万;海空军各25万;太空战略火箭军、各级指挥机构共约20万。
以上只是初步的架构与设想,是推动民主化过程中及民主制度建立初期的一种应急措施,民主制度建立后,待国防与军队建设相关法律完善后,按司法程序和内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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