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敬仰林昭,既是因为她对中共极权暴政有完全清醒的认识,更是由于她因英勇反抗此暴政而遇难。共产暴政在毛时代的中国达到了一个顶峰,这一点已经没有多少疑议了。既如此,对暴政的反抗行为自有其正面历史价值,无论后世如何评价“不惜杀身尽命决死以抗暴政的自由战士”(林昭语,出自《囚室哀思》,本文黑体斜字均是林昭原文)当时的精神状态。据我所知,就批判暴政奴役之彻底和反抗中共极权之决绝而言,林昭站在她同时代人的最前列,大大领先于时代。如果林昭在残酷迫害下曾失去理智,这只能更加说明暴政的荒谬及非人性,这对林昭的形象不会有半点损失。再进一步,如果这样一个最杰出的反抗暴政者原本就是精神病人,她的精神问题不曾与暴政有半点联系,这只能反衬出那个时代的正常人是多么的愚昧无知、懦弱可悲,从而会令林昭的形象更加崇高。
一份血的冤状
正因为以上原因,我觉得若有人出于维护林昭形象而掩饰林昭曾经精神失常,倒是“好心办了坏事”。据说,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以下简称“林信”。笔者看到的“林信”是蒋文钦先生校对修订的版本,特此向蒋先生致谢)中就因为有些疯话而长期不能完整地公之于众,这实在是令人遗憾。瑕不掩瑜,除却少量疯话(其实也并不难理解,稍后我会略作阐述)外,这封信清楚地告诉世人在“人们难以想像的折磨与逼迫之下”,林昭仍然努力并相当成功地保持着理智,信中充满了对中共极权体制的真知灼见。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所有封锁林昭遗稿、档案的做法都是不好的,不管这是出自当局还是她的亲朋。既然林昭的妹妹彭令范女士已于2009年把她手中的林昭遗稿捐给Hoover Institution,对公众开放查询,那现在最适合承担封锁林昭遗产骂名的就只能是中共当局了,我希望关于林昭的档案和遗稿都能尽早公开。
根据“林信”中自述,这封信其实是一份控告毛泽东因为对林昭心怀不轨而最终谋杀柯庆施的“冤状”。为了证明她的指控,林昭详细陈述了她1962年重新入狱后的主要经历。顺便说一句,有人质疑这份十四万言书不可能全部以血写成,这种质疑是对的,林昭在信中第103页有说明“像这样一封信按其内容以及性质而论完全应该使用血书!林昭叫是实在时间不敷而精力不够(血书速度较慢而且累人,这是很容易理解的;特别因为:即使此信不以血书我也几乎每天都还在以血书写别的东西);另外,按照原来的打算本需把此信誊录完全相同的一式两份,那么使用血书就工程更大而且时间更费了!所以最后想了如现在这样的个办法:以墨水誊录而在每页之上加盖着若干血的私章。反正,不管使着什么形式,这封信是一份血的冤状!”
林昭精神异常?
有人认为这份指控恰好说明林昭精神失常。我以为:
1.迄今为止,除林昭自述外,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或否定毛见过林昭并对林昭动了邪念,所以为说明林昭精神失常还需要别的旁证;
2.从“林信”全文来看,林昭的推理分析过程其实基本是站得住脚的。如果毛确曾对林昭心怀不轨而柯氏却成了绊脚石的话,则柯氏枉死于毛的可能性极大;
3.但根据现有证据,柯氏当确属自然死亡,由此可以反推,林昭所声称毛对她动邪心其实并不存在,而只是她在受迫害下的幻想;
4.林昭精神失常主要就表现在把审讯她的上海第一看守所所长(笔者在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的网站查阅《上海公安志》和《上海监狱志》,均未见列出时任所长姓名)误认为毛泽东而已,至于该所长是否非礼过林昭则很难讲,而其他方面林昭的思维及表现基本是清醒、理智、正常的,毕竟她的性格本来就敏感,而其所处环境又确为残酷恶劣,在极其闭塞的情况下林昭对所能获得的极少信息难免有时会作出不当解读。即便是这样,林昭仍然对所处时代作出极其清醒和准确的判断,她对新闻机构、专政机关、“毛泽东思想”的看法令笔者极其佩服、极其欣赏。
“林信”及附录的闪光点实在太多,下面仅能列出部分。
林昭的思想资源
1.林昭同时代的反抗中共暴政者大多数都是“打着红旗反红旗”,他们一般要从正统马克思主义中寻找反对毛思想的资源,而林昭的思想资源和抗争话语则明显不同。单从她致信及呼吁对象名单就可见一斑:大学校长(北大校长陆平)、报纸编辑部(《人民日报》和《解放日报》)、地方行政长官(上海市长柯庆施)、外国律师和记者(日本律师长野国治和智利记者罗宾逊·罗哈斯)、联合国……这明白显示她对法治、公义、人类文明的信仰。在中共的“蒙昧主义和暴力镇压”(见1978年5月4四《人民日报》特约评论《科学和民主》)之下,林昭却更多采用了她青少年时期在中华民国所熟悉的抗议话语。林昭在信中反复提到当局没收了她很喜欢的《各国民权运动史》一书,而这本书正是民国中期出版的。
请看林昭对《人民日报》的评价是多么到位:“说舆论机关,那是你们绝对不敢当的。” “即使就作为御用的情况中心,你们的报纸也非常之不值一哂,这原因主要在于:虽然它本身也是极权警察国家中整套特务恐怖统治机构的组成部分之一,按着你们报纸——无论如何它总还是一张报纸——的功能而言主要地还只是装饰门面的。而对于恐怖统治极权制度来说,在某许多时候对事物的装饰价值与实用价值虽似并重,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却还只是那些隐在招牌背面的实用性的事物,而断不是那些安在招牌正面的装饰性的事物。”(原稿第2页)
关于律师、记者,她说“在今日的中国大陆上固然早已找不到一名职业或业余的律师,也更已经找不到了那怕就是一个真正无愧于记者称号的记者”(原稿第4页)。
再举一例,1963年11月24日林昭在得知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后,立刻写出《囚室哀思》作为哀悼。悼文中说肯尼迪的话“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一个人还受着奴役,就不能说人类是自由的!”向“当代中国反抗暴政的青年战斗者更深刻、更广阔地揭示了自由这一神圣概念的丰富内涵,从而更加激励了、鼓舞了我们为她奋起献身的决心、毅力和勇气!”那么林昭是怎么得知肯尼迪这句讲话的呢?经查,这句话出自1963年6月26日肯尼迪在西柏林发表的著名演说《我是一个柏林人》,中国媒体当时没有公开报道这个演讲,直到7月6日《人民日报》才在发表新华社通讯《肯尼迪“和平战略”凶相毕露》时提到肯尼迪最近访问西欧时在西柏林“疯狂叫嚣……只要一个人受到奴役,就不能说全人类都是自由的”。与《人民日报》、新华社对肯尼迪的诋毁不同,林昭在悼文中对肯尼迪说“在愚民政策的重重封锁与百般壅蔽之下我只能读到您不多的言论而且是被割裂得支离破碎的,但即使只是片段的三言两语也仍然焕射出无比强烈、无比肫挚的人道感情,因为它们表白着一个深邃的头脑和一颗高贵的心灵!”
勇敢源于精神有问题?
2.有人说林昭不是在监狱里才疯的,她的精神一直都有问题,所以她才始终有超于常人的勇敢。“林信”提供了一些材料有助于反驳这种看法:
1960年加入张春元等人的《星火》集团时,林昭清醒地认识到反抗行为的危险性,并力图避免或降低这种危险性。“林信”第8页说到“一九六○年被捕以前,如人们所已经了解到的:我与战友们在散发宣传品的问题上意见颇有分歧。我总认为此举无甚必要,因为它不能造成真正重大的效果与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中国大陆现有的条件之下。”这和谭蝉雪的《求索——兰州大学「右派反革命集团案」纪实》(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出版)书中两条资料是相符的:1.林昭最初並不同意冒险刻印小冊子《星火》(谭书第26页),但最后还是同意将她的长诗《普洛米修斯受难的一日》发表于《星火》首期;2.《星火》出刊后,就有人提出成立「组织」、拟定纲领,但林昭、顾雁主张“只求有实,不求有名;树大招风,易被破坏”,于是名称、纲领一事暂时搁置(谭书第97页)。
猜疑毛害死柯庆施未必过过分
3.至于说林昭得知柯庆施死讯后,即猜疑是毛泽东害死柯氏,在我看来这怀疑本身也没有什么真正过分之处。共产极权之恶,不仅在于残酷迫害异己,也在于吞噬共产革命者自身。各国共党高层内斗清洗的事情难道还少吗?
林昭说“先生们,含冤惨死者是你们的中央委员哩,似这等贻笑千古、遗臭万年的奇谈怪事,可也真叫这个插标卖首愍不畏死的青年反抗者说着牙碜。”(原稿第3页)“原来你们在这样一家魔鬼政党里,不管爬得多高都只是些性命仅如悬丝呼吸随时可绝的樟柳人哪!”(原稿第20页)这些话不仅不过分而且还不够!毛时代先有高岗自杀,后有刘少奇、林彪先后惨死,这三位可都是副主席(高岗是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林彪是中共中央副主席)!连毛泽东都认为“高岗的死,我看是有人为了保存自己,把他搞死的”(1964.6.16毛泽东在十三陵水库的讲话),彭德怀得知林彪死讯后都说“这样杀林彪我有意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编《彭德怀年谱》,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36页),林昭怀疑柯氏被谋杀,“伯仁由我而死”,实在是没什么特别奇怪的。
顺便说一句,有人说林昭在致柯庆施的两封信中有调情之语,我没看过这两封信,无法做出直接评论。查“林信”,林昭说对柯氏“除了那么一点个人的尊重——表现为自恃‘一家人’加上孩子气再加上那么点儿玩世不恭的比较亲切的顽皮——之外,任在《自诉二书》中不无几句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所误解的戏言,事实上毫无任何其它意思!”(原稿第111到112页)
中央主席兼第一看守所所长
4.有论者说林昭把毛泽东说成是中央委员会主席兼第一看守所所长,可见她是多么疯狂!以我看,林昭如把上海第一看守所所长认作毛泽东,这应该是疯话。但是这句疯话也太贴近现实了,毛治下的中国大陆正是古今中外天下第一看守所,而毛就是这个看守所所长。林昭这个“黄毛丫头”把毛泽东当作敌人,实在是太正确的选择了,因为毛正是那个邪恶体制的罪魁祸首,而看守所也曾试图用所谓伟大“毛泽东思想”来改造林昭。现在我们看到了,无论是毛泽东,还是上海第一看守所所长,他们都“制不服你个黄毛丫头”(指林昭),是林昭而不是他们站在了历史正确的一方。
摸老虎屁股不如模老虎鼻子
5.林昭在狱中仍然保持着敏锐的新闻专业洞察力,而且她还很幽默。林昭回忆在1965年3月致柯庆施的第二封信中提到了毛泽东:她怀疑1965年1月初中国政府支持印尼退出联合国声明中的“敢摸老虎屁股”一语是毛加上的,然后她列出怀疑的原因一二三,逻辑很严密(见原稿第68页)。至于林昭猜得对不对,笔者尚未看到确切证据。除却语法修词上对毛氏屁股体文风的批评外,更有趣的是林昭对摸老虎屁股行为的批评。她说“摸老虎屁股殊乏战略意义。首先因为真要打虎者大抵只静静地候它而并不致力于惹它;即使作为挑战,摸老虎鼻子恐怕也比摸老虎屁股需要更大的胆气!鼻子上面是眼睛而下面紧挨着嘴巴,摸起来危险性大得多,而摸屁股!——这算一回什么事情,假如被摸那头老虎之性别是母的,则它也许还以为是什么发情的公虎来宛转暱就了哩?”(原稿第69页)
在信的末尾,林昭又一次嘲弄《人民日报》删改敏感词的“阶级本能”:“先生们的鼻子颇足以和老鼠媲美,嗅着那怕是一点点味道不甚中意的东西就要去啮掉的!”(原稿第119页)例如,《解放日报》关于山东下丁家大队(笔者按:当年学“大寨”典型之一)的通讯稿中引用了农民的俗谚“玩龙玩虎不如玩土”,并将其用作文中插题之一,而1965年10月30日《人民日报》转载该报道时就删去了这句俗语。林昭注意到了这处删节,她“为此不禁摇头赞叹(并非点头赞叹,望勿误会)之不已!说真格的,先生们,这句发散着乡土气息的朴素的民谚对于咱们所混这一行的批判性与嘲弄意义可都是挺强烈的哪!”“让它插在通讯里也满生动的,干吗非叫抹了去呢?放着它又什么地方碰痛了先生们呢?难道先生们竟然自承了是靠跑江湖变戏法来吃饭穿衣的‘玩龙玩虎’的把手么?倒也有趣,嘻嘻……刮个鼻子取笑取笑,可不作兴打官话呀!年青人只是衷心地赞叹先生们这分儿‘阶级本能’。”(原稿第120页)
无论如何躲不过去杀戮
最后,笔者说句题外话,谈一下上海另外两个与林昭同时期遇难的思想犯:刘文辉和陆洪恩。
青年工人刘文辉1966年10月初书写散发反文革传单《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11月份被捕并于1967年3月被处决,终年30岁。据笔者所知,刘文辉是极少数能和林昭相媲美的英杰之一,他的思想来源、人生经历和林昭颇有相似之处(详见刘文忠《反文革第一人及其同案犯》,澳门崇适文化出版拓展有限公司2008年)。
音乐家陆洪恩1966年5月因精神病发作,喊口号“修正主义万岁”被捕,后于1968年4月27日与另外六人一同被公判死刑并立即执行(见1968年4月28日上海《解放日报》报道《本市举行公判大会镇压現行反革命》)。笔者有些好奇,林昭为何未与陆洪恩等人一同遇难,而两天后当局单独把她杀掉?林昭在文革之前四年就已入狱,她被处死是因为当局容忍不了她在监狱里“疯狂反对改造”的行为,同高墙外的文革关系很少。即便没有文革,当局也不会让她活下去。艾晓明《癸巳年悼林昭》里披露的“林昭加判死刑材料”就部分证实了这点,至迟1966年12月5日上海劳改局就已建议处死林昭。很有可能正是因为文革起始阶段的乱局,林昭才多活了近17个月。但文革终归是处决思想犯的顶峰时期,林昭无论如何是躲不过去的,即便躲过1968年,她也过不了两年后当局疯狂屠戮思想犯的“一打三反”运动关(遇罗克等人就是在此运动中遇难的)。
出处:《新史记》2013年总第14期,本文曾以《读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信(之三)>及附录<囚室哀思>——纪念林昭遇难45周年首发于《纵览中国》》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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