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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中文先驱 一对中国老夫妇倾尽积蓄,让新西兰的儿子帮忙买房,原想安度晚年,没想到儿子竟将房产据为己有——不仅出租牟利,还试图偷偷卖掉。当老两口想住进那套房子时,不仅遭拒,还因婆媳矛盾被儿子赶出家门。无奈之下,老两口将儿子告上奥克兰高等法院。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父母买房 登记在儿子名下事情起源于Xin Wang(音译:王欣)在与前妻分居后,其父母Gongzhao Wang和Manling Xu决定买下他位于奥克兰西区Te Atatū半岛的一套房产,作为他们退休后的居所。(奥克兰西区Te Atatū半岛) 父母诉至高等法院 无奈之下,老两口将儿子告上奥克兰高等法院,请求确认他们拥有这处房产,尽管没有书面协议。但王欣表示,他没有和父母达成口头协议,父母给的买房款44.7万纽币是赠与。他反诉主张自己才是那套房的合法受益人,因为房产登记其名下。他说,在家庭冲突后,父母才突然“反悔”,要“报复他站队妻子”,所以才主张那套房产的所有权,老两口则表示,所有理性老人都不可能在生前将全部积蓄无条件赠与子女,这种行为等同“经济自杀”。相反,他们会转帐支付44.7万纽币,是因为他们信赖与儿子之间的口头协议 。奥克兰高等法院Greg Blanchard法官完全采信父母的说法,认为他们才是那套房子的所有者,因为他们将毕生积蓄投入其中。最终,法官裁定:王欣需将房子过户给父母,偿还以该房产为抵押的贷款,并支付部分租金收入给父母。父母通过代理律师Kenneth Sun拒绝发表评论,记者未能联系上王欣本人进行回应。这起家庭纠纷的背后,不只是金钱的争执,更是亲情与法律的冲突。对很多华人家庭来说,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出钱不写协议,是出于信任和“孝道”的考虑。但在海外,这样的做法一旦出问题,往往得不到法律支持,受伤的还是父母。这件事提醒我们:再亲密的家庭关系,也需要书面约定来保护彼此;再善意的出资,也应明确产权归属、还款责任与继承安排;再重视“孝道”,也不能忽视制度对“财产权”的独立认定。亲情需要维护,权利更需清晰。对于有类似打算的华人家庭,这不仅是一堂法律课,更是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