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史上首次!涉賄3立委抗告失敗 確定羈押禁見2個月 
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被控收受賄款,台北地院4日裁定羈押禁見,3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8日認為原裁定無誤,駁回抗告。(資料照) 2020-08-08 23:30:2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被控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的賄款,總金額高達上千萬元,台北地院4日裁定羈押禁見,5人及另名羈押被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不滿,提起抗告,高等法院8日認為原裁定無誤,駁回抗告。3名現任立委確定要被羈押2個月,前所未見! 合議庭認為,6人涉及貪污重罪,金額龐大,且有勾串證人、滅證、逃亡之虞,若不羈押禁見,恐影響案件偵查,經過評議後,認定北院作的原裁定合理,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原裁定指出,比對監聽譯文與犯案相關時間點,收押6人皆涉行收賄罪嫌重大,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三人所收受李恆隆或郭克銘的金錢,與立委職務行為有無對價關係待釐清,與助理間的犯意聯絡也尚未明確,彼此供述和證據有諸多不符,顯未據實供述,蘇震清還有偽造證據的嫌疑。 北院認為,廖國棟等立委位居要職,助理也有深厚人脈,針對李恆隆委託的事項,長期向經濟部施壓,對承辦人員造成極大壓力,到案後都否認犯行,有勾串、逃亡之虞。 北院強調,本案貪污罪名重大,賄賂金額與牽涉的經濟利益龐大,重大危害國家法益,且全案具隱密性,檢調蒐證不易,犯案時距久遠,犯罪行為複雜繁多,相關被告可輕易透過秘密通訊勾串,有必要羈押並禁見,以確保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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