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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文謙家屬委託律師稱李家超說謊
日期:9/25/2020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十二港青:嚴文謙家屬委託律師稱李家超說謊 「已委託兩名律師」與事實不符

2020-09-25 

本台記者聯絡深圳鹽田法援處受理人,對方稱「沒有受理任何有關案件」。(粵語組製圖)

本台記者聯絡深圳鹽田法援處受理人,對方稱「沒有受理任何有關案件」。(粵語組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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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被送中」港人第34日仍未有音訊。其中,代表嚴文謙的家屬委託大陸律師質疑深圳公安局謊稱當事人已另獲派兩名律師,藉此拒讓其會見當事人;又認為香港保安局局長稱「所有當事人已被獲派兩位律師」,是「與事實不符」。本台記者聯絡深圳鹽田法援處受理人,對方稱「沒有受理任何有關案件」。而本台多次致電深圳鹽田看守所負責該案唯一的聯絡人了解事件,但無法接通。(李智智  報道)

嚴文謙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周四(24日)早上到鹽田公安分局要求面見當事人被拒,當局一如以往說法聲稱「當事人已另聘兩名律師」,並拒絕接收律師的辯護材料,及拒提供兩名律師的姓名。

該律師向本台說,其後於上午前往鹽田區級法律援助處查詢,並未查獲任何嚴文謙法援申請紀錄,但下午再前往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處,就發現嚴文謙獲鹽田區法律援助處安排一名吳姓的法援處主任擔任案件受理人。據他展示的通訊紀錄顯示,嚴文謙的法援律師委託是在9 月 24 日才獲受理。

該律師認為,這顯示鹽田當局是在他早上去過鹽田法援處查詢後,「才匆匆安排一名受理人」。因受理人的角色,是負責指派律師給被扣留人,嚴文謙理應還未獲指派辯護律師,而非公安當局聲稱嚴已聘請兩名律師,質疑當局借詞謊稱當事人聘請律師人數額滿,令家屬律師無法介入案件。

據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被扣留人只可最多委任 2 名律師任辯護人。目前,共有 10 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遭看守所拒絕會見,當局一直是以當事人已另聘兩名律師為理由,只餘廖子文和黃臨福的律師未到訪。《無綫新聞》9月 19 日播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訪問,李家超當時亦稱,12名港人已從當局提供名單中,各自「揀選」了兩名代表律師。嚴文謙的家屬律師批評,深圳公安局和保安局局長聲稱其當事人已有另外兩名律師的說法,「完全是騙人」。

本台記者翻查深圳司法局資料,法援業務辦理基本流程,單是審核需時2個工作日。本台周五(25日)致電據知是處理嚴文謙案件的鹽田法援處吳姓受理人,對方稱「沒有受理任何有關案件」,但拒絕再透露更多詳情。

吳姓受理人說:首先我們沒有這個案件,首先要你要查的人到底是一個什麼情況,目前來說沒有我們的業務。我不知他是什麼情況。

可是,代表李宇軒的家屬委任律師梁小軍向本台稱,他早前到鹽田看守所要求見當事人時,對方派出一名警察對他說,當事人已向法援處申請,並獲派兩名律師。本台記者多次致電深圳鹽田看守所負責該案唯一的聯絡人莊明俊了解事件,但無法接通,只不斷播出普通話電話錄音:「最近電話廣告太頻繁,所以我設定了語音留言,你有事的話,請先留言」。

目前,12名被關押的港人仍生死未卜,多位家屬委託律師對本台說「對案件不樂觀,被捕港人有可能被押至少1年」。根據香港警務處從鹽田公安分局接獲的《港澳居民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情況通報表》,12名港人是於8月25日被刑事拘留。梁小軍表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嫌疑人在逮捕前最長可被羈押37天,故若鹽田區檢察院不批准逮捕,12名港人將會在10月1日前會被取保候審或者無罪釋放;否則,那就意味著將會被繼續羈押,而且被定罪的可能性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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